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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5S管理和执行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责任区划分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划分各部门责任区。

2.根据“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踪责任。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5S第一责任人,所谓本部门的范围也包括借给他人使用的区域。

2)使用该区域的责任人有义务和责任搞好本区域5S工作;

3.公司5S领导小组只问责责任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其下属责任人和借用区域负责;

4.每个部门5S看板正上方必须安装部门区域和消防设施布局图;

二、区域和通道划分

1.区域分为操作区、物料区和通道;

2.有摆放物料的地方,就必须有通道;

3.主通道必须保证公司大型叉车能够通过,宽度不能小于2.5米,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告管理小组执行(副)组长批准;

5S:区域和通道划分4.区域内通道简称辅通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宽度,宽度不得低于80厘米;

三、线条和画线要求

1.主通道线为黄色实线,宽度为10厘米;

5S:线条和画线要求2.定位线、区域线和辅通道线为黄色实线,宽度为4厘米;

3.危险区域、不合格或废品区用红色实线圈起来,宽度为4厘米;

4.箭头为黄色,方向与通道线平行,居通道正中央,根据就近和逃生路线原则指引,全厂固定一个格式。

5.线条不得出现缺失和破损,要保持颜色清晰

四、定置要求

1.能够移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有定位线,已固定的设备和工具不需要定位线;

5S:定置要求2.存放物料的地方必须有物料区域定位线;

3.画定位线方法

(1)采用宽度为4厘米的黄色实线。具体画定位线的方式有两种:方式一为密闭式;方式二为画定四角。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定位线与被定位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可超过0.7厘米;

五、物料和设备摆放要求

1.单体包装重量超过10千克时高度不可超过1.8米;

2.各类层叠摆放物料不可超过7层;

3.摆放物料时不可超过存货甲板;

4.物料上的标识牌必须面向通道方向,这样易于识别。

5.大型物料存放区或仓库进门处必须有储物看板。

六、标识要求

1.颜色:(1)不合格、报废、警示类:白底红字;

(2)其余:蓝底白字。

2.规格:(1)大号:A3(0.42米×0.3米);

(2)小号:A4(0.21米×0.3米)。

3.字体:宋体。

4.高度;(1)1.8米;(2)3.7米;

5.位置;面向通道或人员操作方向;

6.对象

(1)产品;

(2)物料:

5S:标识要求(3)危险品;

(4)区域;

(5)工具;

(6)文件;

7.排版:一行优先,两行其次;

8.挂法:固定优先,悬挂次之;

七、颜色要求

1.管道颜色

5S:颜色要求(1)水管,用灰色标识;

(2)气管,用黄色标识

(3)线管,用白色标识;

(4)高温管,用红色标识;

(5)高压气管,用红色标识;

(6)楼梯栏杆,用黄色标识;

(7)消防管,用红色标识;

2.区域

(1)黄色(实线),一般为通道线、区划线、固定物品定位线

(2)绿色,表示合格区

(3)红色,表示不合格区、废品区和危险区

(4)红色斑马线,表示不得放置、不得进入等

5S:红色斑马线(5)黄黑斑马线,表示警告、警示(如地面突起物、易碰撞处、坑道、台阶等)

(6)红色,表示配电装置、消防栓处、升降梯下:

八、看板要求

1.规格,与目前看板一致,增加一块。

2.内容

(1)7S知识。

(2)评比成绩。

(3)改善图片前后对比。

(4)员工7S创新;3.位置:办公室和车间进门处附近;

4.其他要求

(1)每周更新一次;

(2)确定责任人;

九、储物看板要求

1.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象。仓库或车间仓库门前;

3.要求

(1)及时更新;

(2)准确;

(3)方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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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冲压车间安全生产规则

1引言

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和非金属板料以及金属型材的冷冲压车间。车间作业范围包括材料的表面预处理、采用压力机或剪板机等完成材料或毛坯的剪切、冲压和装配工序及其相应的辅助工作。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对金属加工工厂的冲压工部、工段或班(组)以及冲压设备同样适用。

本标准除适用于国内各种性质的企业外,对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同等有效。

1.2目的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为冲压车间规定各项安全规则和要求,作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和依据。旨在避免或减少人身和设备事故,保护劳动者和国家财产。在人身保护方面,本标准兼有工业卫生的内容,规定提供符合卫生、保证工人健康的生产环境和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冲压车间应按标准中各项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本标准发布后五年内,原有冲压车间应按本标准有关条、款、项要求,逐步完成技术改造。

1.3罚则

对违犯本标准的部件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但在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之后能与本标准的要求达到同等效果时,经上级劳动安全机构批准,可不受此限。

2术语

2.1工厂

使用压力机冲制或装配冲压零(部)件的生产单元,本标准中的“工厂”一词,具有特定含义,可指企业的总负责者,也可指企业中某一部门的负责人员。

2.2车间

工厂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标准中的“车间”一词,泛指采用压力机械,必须执行本标准的生产单元,它可能是独立的工厂(工场),也可能是车间(工部或工段)。

2.3工作地

工作位置及其周围的场地,泛指车间地面。

2.4工艺设备平面布置

车间内压力机和其它生产及辅助设备按照工艺流程和生产区域的组织和排列。

2.5工位

操作者工作时所占据的空间范围。

2.6工位器具

为工位服务的器具,如盛放毛坯、工件或废料的料架、料台、料箱及托盘等。

2.7操作工

是指操作压力机和其它生产或辅助设备的工人,泛指生产工人。

2.8辅助工

指协助或帮助操作者进行工作的工人。

2.9冲压工

操作压力机(剪切机除外)并完成冲压工序的工人。

2.10剪切工

操作剪切机并完成切料工序的工人。

2.11酸洗

在槽中用酸溶液剥蚀(金属)板料上的氧化皮或锈蚀,是对(金属)板料的一种表面处理。

2.12模具安装调整工

在压力机或剪切机上安装、拆卸冲漠、刀具及安全装置的工人,在安装过程中,负责必要的调整(修整),使之工作稳定、正常并安全可靠。

2.13安全栓

放在上、下模之间或压力机滑块底面与工作台面之间以防止滑块因自重而下落的一种支承装置。

2.14工作面

完成主要劳动动作实际存在的或假设的平面。

2.15模具库

存放、保管冲模、辅具和夹具的地方。

2.16材料库

存放、保管钢板型材和其它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区域。

2.17冲压件仓库

存放、保管冲压成品或在制品的仓库。

3作业环境

3.1一般要求

工厂应为操作者创造和提供在生理和心理上的良好作业环境,即车间的温度、通风、照度和噪声等应符合劳动卫生要求。

3.2温度

3.2.1车间内工作地点空气温度一般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

室内工作地点的冬季空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轻作业*不低于15℃;

*轻作业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0kJ/人以下的工作。

b.中作业**不低于12℃;

**中作业系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0-5500kJ/人的工作。

c.轻作业与中作业交混的车间,不低于15℃。

3.2.3室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一般不应超过32℃,当超过32℃时,工厂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超过35℃时,工厂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才能让压力机操作者继续工作。

3.3通风

3.3.1室内工作地点须有良好的空气循环。

3.3.2经常有人通行的地道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地道内不得敷设有害气体(包括易燃气体)管道。

3.3.3当发现压力机基础内有损害健康的气体时,必须在操作者(如检修时)进入之前进行通风。

3.3.4车间内有烟雾、粉尘和其它污秽空气时,应在污染源处装设有效的局部抽风装置,必要时加以净化处理。

对加热、清洗、烘干设备,应装设通风装置。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TJ36标准的规定。

3.4光照度

3.4.1车间工作空间应有良好的光照度。一般工作面不应低于50l*,各工作面工作点的光照度不应低于表1中数值。

表1冲压车间光照度

工作面和工作点光照度(l*)

剪切机的工作台面,水平光照度75

压力机上的下模,水平光照度75

压力机上的上模,垂直光照度75

压力机控制按钮,垂直光照度50

压力机启动踏板,水平光照度20

车间内部仓库的地面上光照度7520

3.4.2采用天然光照明时,不允许太阳光直接照射工作空间。

3.4.3采用人工照明时,不得干扰光电保护装置,并应防止产生频闪效应。除安全灯和指示灯外,不应采用有色光源照明。

3.4.4在室内照度不足的情况下,应采用局部照明。

3.4.4.1局部照明光源的色调,应与整体光源相一致。

3.4.4.2局部照明的均匀度:工作点最大为1∶5,工作地最大为1∶3。

3.4.4.3局部照明的亮度对比:冲压件(冲模工作面)与压力机底部的比为3∶1,压力机与周围环境的比为10∶1,灯光与周围环境的比为20∶1。

3.4.5与采光和照明无关的发光体(如电弧焊、气焊光及燃烧火焰等)不得直接或经反射进入压力机操作者的视野。

3.4.6需要在压力机基础内工作(如检修等)时,应装设照明装置。

3.4.7照明器必须经常擦洗和保持清洁。

3.4.8车间照度的其它要求,应按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TJ33-7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和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5噪声

3.5.1车间噪声级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3.5.2工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减车间噪声。

3.5.2.1车间内的压力机、剪板机等,空运转时的噪声值不得超过90dB。

3.5.2.2应避免剪切或冲裁时产生强烈振动和噪声。例如:采用压力较大的压力机,使冲裁力不超过设备公称压力的2/3;采用斜刃冲模或装设避振器等。

3.5.2.3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源及其传播。例如:控制压缩空气吹扫的气压和流量;采用吸音墙或隔音板吸收噪声并防止向周围传播;采用减振基础吸收振动;把产生强烈噪声和压力机封闭在隔音室或隔音罩中等。

3.5.3噪声级超过90dB的工作场所,应采取措施加以改造。在改造之前,工厂应为操作者配备耳塞(耳罩)或其它护耳用品。

3.6人机工程

3.6.1工位结构和各部分组成应符合人机工程学、生理学的要求及工作特点。

3.6.2工厂应使操作者舒适地坐或立,或坐立交替在压力机旁进行操作,但不允许剪板机操作工坐着工作。

3.6.3坐着工作时,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座椅应是三条腿的,结构必须牢固,坐下时双脚能着地,座椅的高度为400-430mm,高度可调并具有止动装置,座椅应有靠背,靠背的高度也应可调;

b.压力机工作台下面应有放脚空间,其高度不小于600mm,深度不小于400mm,宽度不小于500mm;

c.压力机的操纵按钮离地高度应为700-1100mm,如操作者位置工作台边缘只有300mm时,按钮高度可为500mm;

d.工作面的高度应为700-750mm,当工作面高度超过这一数值而又不可调时,应垫以脚踏板。

脚踏板应能沿高度调整。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400mm,表面应能防滑,前缘应有高10mm的挡板。

3.6.4站立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压力机的操纵按钮离地高度为800-1500mm,距离操作者的位置最远为600mm;

b.为便于操作者尽可能靠近工作台,压力机下部应有一个深度不小于150mm,高度为150mm,宽度不小于530mm的放脚空间;

c.工作面的高度应为930-980mm。

3.6.5剪板机的工作台面高度应为750-900mm。

3.7工作地面

3.7.1车间各部分工作地面(包括通道)必须平整。并经常保持整洁。地面必须坚固,能承受规定的荷重。

3.7.2工位附近的地面上,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障碍物,不允许有黄油、油液和水存在。

经常有液体的地面,不应渗水,并坡向排泄系统。

3.7.3压力机基础应有液体贮存器,以收集由管路泄漏的液体,贮存器可以专门制作,也可以与基础底部连成一体,形成坑或槽。贮存器底部应有一定坡度,以便排除废液。

3.7.4车间工作地面必须防滑。压力机基础或地坑的盖板,必须是花纹钢板,或在平板上焊以防滑筋。

篇3:金属冷加工车间如何防止工伤事故规范

金属冷加工车间各种机床很多,只要妥善布置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工伤事故。

机床布置要求:

(1)不使零件或切屑甩出伤人。

(2)操作者不受日光直射而产生目眩。

(3)搬运成品、半成品及清理金属切屑方便。

(4)车间应设安全通道,使人员及车辆行驶畅通无阻。

防护装置要求:

(1)防护罩:隔离外露的旋转部件。

(2)防护栏杆:在运转时容易伤害人的机床部位,以及不在地面上操作的机床,均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M的防护栏杆。

(3)防护挡板:防止磨屑,切屑和冷却液飞溅。

保险装置要求:

(1)超负荷保险装置:超载时自动脱开或停车。

(2)行程保险装置:运动部件到预定位置能自动停车或返回。

(3)顺序动作联锁装置:在一个动作未完成之前,下一个动作不能进行。

(4)意外事故联锁装置:在突然断电时,裣机构能立即动作或机床停车。

(5)制动装置:避免在机床旋转装卸工件;发生突然事故时,能及时停止机床运转。

篇4: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培训内容

一、?用电安全

触电事故是由于电流的能量造成的,是电流伤害事故分为电击和电伤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要求:

1、?电气设备故障或损坏,如:刀闸电灯绝缘或外壳破裂等,应及时报告请电工维修不要擅自拆卸维修

2、?生产中如遇到照明灯坏了或者熔断器熔断等情况应请来电工来调换维修,不能随意调大调小,更不能用铁丝钢丝代替

3、?使用电气设备应按安全规程必须进行保护接地

4、?在清扫环境时不要用水冲洗电气开关或电气设备以免电气受潮造成短路或触电

5、?筒体内使用的照明灯时,电压应不超过36V

6、?下班后应搞好整理好现场,收拾好工具及设备,关掉电源,有下一班的做好交接记录

二、?机械设备安全

一般的机械伤害:

1、?严格的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进行操作

2、?操作前用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在确定它正常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生产

3、?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不用或拆掉

4、?必须正确的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剪板加工操作安全

1、?开车前检查设备的主要紧固件有无松动,安全防护是否完好

2、?禁止超长度宽带和厚度使用剪板机

3、?俩人以上同时操作时应指定人开车同意指挥,注意协调配合

4、?送料是注意手指安全,特别是剪短料时手指禁止超过压料装置或用工具推进

5、?工作中及时清理废料,清理、调整、维修前及停电离岗前,必须切断电源

电气焊操作安全

1、?非指定人员及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2、?每班使用前检查电焊机的绝缘是否完好

3、?接地或接零要正确可靠

4、?劳保用品完好正确的使用

5、?对焊机维修和检查须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拆卸

6、?移动焊机,维修焊机改换接线应切断电源

砂轮机(角磨机,抛光机)使用安全

1、?使用前检查砂轮机首付完好(无裂纹、残缺)砂轮轴师傅牢固可靠,砂轮机和防护无杂物,符合安全要求

2、?操作者不得戴手套或布头夹住待磨工件

3、?砂轮机使用时限要让砂轮机转二三转正常后使用

4、?使用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击砂轮,听到异常情况后及时停机

5、?砂轮机不得沾水,要保持干净

6、?用损坏的如裂纹及时更换

7、?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禁止空转

天车安全操作

1、?启用前要检查葫芦吊绳电机刹等的性能,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不能强行作业

2、?天车操作工要注意装运人员服从指挥密切配合

3、?操作人员应熟悉天车各控制方向并能正确判断天车哦运行方向

4、?起吊斜度不得超过15°吊钩与葫芦至少要一米以上的距离,在一般情况下所吊物品离地面一米左右,待需要升高时可以升到所需要的高度

5、?开车后,吊物后严禁站人,天车在运行中操作者应精神集中被吊物品应避开跨生产设备及人员

6、?天车转向时,应待天车稳定才能转向

7、?天车严禁高频点动或聚行聚停保持被吊物品平稳运行

8、?天车要定时检查确保天车合格使用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是否结实安全

2、?进行铲卸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人进行操作

3、?工作中,在使用油压机剪板机等时应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用行车翻工件时工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吊具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行车起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大锤时应瞻前顾后对面不得站人防止抡大锤时甩去造成危险

6、?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遵守安全操作并仔细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师傅牢固

7、?连接空气压缩机时要先把阀门打开将气筒内的脏物吹干净,发现堵塞要用铁条挑掉,头部应避开

篇5: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标准要求

一、职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1、设备安全卫生标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种类、程度及允许水平。

(2)对所用材料和物质的要求,如材料的强度、绝缘性、耐腐蚀、抗疲劳、抗老化的要求,以及物质的物毒害或低毒性的要求。

(3)对运动部分的要求,如位于外部的旋转、摆动,平移部件采取的现代安全措施。

(4)对脚踏板、工作台、走道、梯子等防滑及高处作业防坠落的要求。

(5)对设备表面状况、涂覆层以及棱角的安全要求。

(6)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特别是防护罩、防护屏、制动器、联锁装置、活动元件、终端开关、定位器、工作状态、极限状态控制(和保护)庄孩子和检查、检测仪表的要求。

(7)对操纵器、信号器和显示器的配置要求。

(8)对便于设备启动、操纵和维修的人机工程学要求。

(9)对控制和调节装置,特别是对紧急事故开关和预防意外启动的要求。

(10)对设备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11)设备吊庄、搬运、安装、使用和储存方面的安全要求。

(12)润滑要求。

(13)照明要求。

(14)用电安全要求。

(15)对检查、维修和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16)运转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如甩出物、噪声、振动、温度、湿度、粉尘、辐射、蒸汽、气体或液体等的限制与防护要求。

(17)防火、防爆(含设备内压)要求。

(18)对起动设备和液压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19)使用液态燃料或固态燃料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20)使用和燃料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21)各种物料管道的涂色要求。

(22)设置安全标志的要求。

(23)安全卫生要求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方法。

2、生产过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过程特有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来源、等级、浓度、阈限值和其他参数)

(2)组织和实施生产过程的设计和计划,以及在正常条件和紧急情况下,对工作制度、设备操作程序、工艺过程控制和检验检测系统的要求。

(3)对生产厂房(含露天作业场地)和作业点的安全卫生要求。

(4)对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5)对具有危险性和有害性的材料、毛坯和半成品的使用、处理要求。

(6)对原材料、毛坯、半成品、成品和生产生于物料的运输(包括装卸)、贮存方面的安全卫生要求。

(7)对生产过程用特殊设备的配置、作业点布局、管道布置、由潜在危险设备的分散和隔离,以及设备运动部分的启动信号的要求。

(8)对参加生产过程的全体工作人员心理、生理等方面的要求及培训、考核的要求。

(9)对作为危险和有害因素源的剩余物料(含废料)的处理、利用和消除方法的要求。

(10)对采用防护设施的要求(包括集体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

(11)设置安全标志的要求。

(12)安全卫生要求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方法。

?二、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1、一般要求

机械设备特别是机械加工设备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区域是危险区,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这是指配置在设备上,其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装置。另外,还应配置紧急停车开关,即在发生危险时,能迅速终止设备或工作部件运行的控制开关,一般是事故按钮。

2、主要结构的要求

(1)外形

机械设备的外形结构应尽量平整光滑,避免尖锐的角和棱。

(2)运动部件

①凡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均应封闭或屏蔽,或采取其他避免操作人员接触的防护措施。

②未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包括墙、柱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机械防护安全距离》有关条款的规定。

③机械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不建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④机械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⑤高速旋转的运动部件应进行必要的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

⑥由惯性撞击的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防止因惯性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⑦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传动装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高度在2m以上的物料输送装置和皮带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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