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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关键十个必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摘要】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处作业采用吊篮施工迅猛增加,同时由吊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吊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剖析。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近几年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与发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城市人口也快速成长,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而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由于其用地少,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低,可提高城市面貌等众多优点,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已逐步成为世界建造高层建筑的中心。

?1.工艺要求使用吊蓝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明显增多,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等级不定),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定位点: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得低于C20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端部不应小于100mm。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0.2m、准25mm-30mm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立杆、剪刀撑: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三)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布置型钢,特别是在转角、阳台、凹凸及平面变化部位。当实际排布方法和尺寸与方案有误差时,应及时修改方案,按修改方案实施。(四)应按方案和规范的要求对材料、型钢排布方法和尺寸、构造节点等进行验收。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20。

钢丝绳、钢拉杆: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构件有刚性的,也有柔性的,如果使用钢丝绳,其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

吊环: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对高层建筑物的外墙装饰装修、外墙上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外装饰的维护和清洗等作业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根据国家“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要求,许多建筑外墙有外墙外保温设计(如外墙保温板、外墙保温砂浆)需要满足节能验收要求和重庆市限制、禁止建筑外墙使用饰面砖饰面,改用建筑涂料、铝塑复合板等新型外墙材料饰面的要求,用传统的落地式双排外装饰钢管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实施建筑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外墙幕墙、外墙上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外装饰的维护和清洗等均难以很好地满足,而需数道工序才能完成,且工序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更适宜的设施应运而生--高处作业吊篮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使用吊蓝的优势意见和措施,及时地整改、落实;建立完善的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可追溯、分析、改进管理的依据,才能有效遏制、减少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所以非常有必要去探讨和研究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

?二、吊篮使用和管理现状分析吊篮出现在施工现场始于上世纪60年代,而电动吊篮是我国于80年代初从比利时、日本和卢森堡等国家引进吊篮样机及关键部件,后由中国建筑科学院消化吸收设计,目前已在我国大城市普遍使用。它从简易吊架到吸取国外技术进行国产化设计,不过短短几十年时间。

吊篮的制造管理现状近年来,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吊篮制造企业间水平参差不齐,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况。

吊篮的制造未纳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管理范围,吊篮的制造、安装、使用的门坎较低。

因吊篮的制造门坎较低,存在吊篮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不一致,存在市场上吊篮产品质量高低混杂。

?(3)吊篮配套件制造管理要求不明确,相应的吊篮配套件的质量也存在差异,如吊篮的提升机、安全锁两大配套件等

?2.吊篮的使用管理现状目前在建筑工程上使用的吊篮多采用从租赁公司租赁的形式进入施工现场,而租赁公司多为个体经营者,在使用管理上存在下述现状:

未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吊篮现场组装、安装、拆除、使用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有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方案不可行),仅凭经验施工。

?(2)吊篮未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安拆和使用吊篮现场组装、安装、拆除、使用不按审批的方案实施,存在违规、违章进行吊篮现场组装、安装、拆除、使用情况。

?(3)吊篮安装和移位后验收未进行或不规范吊篮安装和移位后没有组织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参加的验收,更没有形成书面的验收资料或没有认真进行、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凭借其架设拆除方便、适用性强、占用场地少和施工效率高等优点,在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幕墙安装等施工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研究吊蓝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目前,高处作业吊篮广泛用在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和已用建筑外墙修缮与保洁作业活动中,吊篮已成为建筑行业中进行外墙装修的主要设备之一。

?由于短时间内高处作业吊篮的广泛和大量使用,按供需关系和市场经济原则,吊篮的生产企业、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越来越多,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全国的吊篮制造企业不下几十家,年产量早已过万,在世界上也可称之为吊篮生产的大国,这样势必导致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使用水平的参差不齐。

?因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时要载人高空作业,存在较大的施工危险性,一栋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动辄同时使用数十台高处作业吊篮。如何保证吊篮的安全使用,是一个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

但因吊篮的操作随意性、作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不足及系统管理监督不完善,造成事故频发,已成为主要安全隐患之一。

因此,对近年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事故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找出这类事故发生的特点;对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不足,提出整改45吊篮施工安全2013年第1期进行验收。

?(4)吊篮操作人员未进行培训吊篮操作人员因政策上没有明确的持证上岗要求,缺乏上岗培训,安全意识不强。

?(5)吊篮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吊篮的维修保养要求不明确,且租赁单位缺乏对吊篮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吊篮返回租赁公司的保养和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养均不到位。

?(6)旧吊篮的质量确认不明确使用年数较长的设备,设备质量的确认不明确;检验、校验要求未落实。

?3.吊篮的监督管理体制现状

?(1)施工现场在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因为没有划为特种设备范畴,不知如何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

(2)使用单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高处作业吊篮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监管。仅仅依靠企业自己的管理经验和分包管理制度进行粗放式的监管。

(3)对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安装作业人员资质没有明确规定。

?(4)现场对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是否需要上岗证,该证由什么机关部门发放无法确定。

?(5)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或者移位后,不知由什么单位或者什么人员检测验收才算合格,也不知是否需出具检测报告。

(6)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仅仅依靠分包合同划分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该分包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都有待确认等。

三、?常见吊篮事故原因、特点高处作业吊篮用于载人高处作业,存在较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通常都会十分严重。

1.造成吊篮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吊篮悬挂机构受力矩形管壁厚过薄,不满足受力要求,导致悬挂机构失稳破坏,造成吊篮坠落。

(2)吊篮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过长组装或超载使用(包括人员、工具、货物等重量),导致机构失稳或受力件破坏,造成吊篮坠落或人员高处坠落。坠落。

?(5)吊篮安装不当或配重数量不足,导致悬挂机构失稳,造成吊篮坠落。

?(6)操作人员未将安全带系在独立于吊篮的安全绳,造成人员失足高处坠落。

(7)限位失效,冒顶。

?(8)其它违规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2.吊篮安全事故特点

?(1)死伤率大,即吊篮一旦发生事故,死伤率高。

吊篮安全事故与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安装的质量、是否正确作使用(即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密切相关,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有问题、吊篮安装的质量有问题、违规违章操作使用均会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

?(3)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吊篮管理的具体举措目前重庆的建筑施工现场,绝大多数工程因为外墙装饰设计有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等,以前的整体提升外架、悬挑脚手架、落地式双排外脚手架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基本上都改用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

结合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特点,该设施在高空作业,属于现场重大危险源,一旦管理失控就很容易酿成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吊篮管理的现状分析,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管理已引起相关责任单位的高度重视。为规范吊篮管理,应制订专门的高处作业吊篮管理办法,应明确相应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杜绝高处作业吊篮事故的发生。

?笔者认为强化和规范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管理的核心是按特种设备管理的思路和要求进行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必须使用电动吊篮当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等施工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应有申请和报批程序,经批准同意后才能使用吊篮,但禁止使用手动吊篮,必须采用电动吊篮。

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动吊篮吊篮是载人作业的高空悬挂式设备,危险性不言而喻。为从源头上杜绝租赁和使用不合格生产单位的产品设备;对资质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3)吊篮提升机与吊篮篮体的联接螺栓失效(如断裂、脱落等),造成吊篮坠落。

?(4)提升机蜗轮齿损坏(如断裂)、钢丝绳断裂或钢丝绳固定绳夹滑脱,且安全锁失效,造成吊篮的生产厂家应具备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吊篮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租赁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吊篮安装资质满足除,且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吊篮设备多以散件的形式进入施工现场.

?第一步是对进入现场的吊篮设备进行组装,应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做到组装正确、牢固,组件齐全,组装完成后应进行组相应的塔吊安装资质要求)和合格的特种设备维装验收;

第二步是对组装合格的吊篮设备进行安修、保养、改造资质(吊篮维保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维保资质要求)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的安拆人员资质(吊篮安拆人员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安拆人员资质要求)等;租赁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保。

公司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单位应提供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保的合同。装,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验;

第三步是安装完成后应运行试验,将悬吊平台在离地3m的范围内上下运行3~4次,贴墙滚轮应运转自如、爬升机构应运行正常,载荷试验在超过额定载荷时超重限位应切断电源,悬吊平台运行到墙面最高处超高限位应切断电源,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验收。组装和安装完成的验收首先由起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参加的验收,并形成《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验收重点检查组装质量、配重、安全绳、安全锁、悬挂机构、升降装置、电气装置等是否满足要求。吊蓝验收必须是100%地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以上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公司方可同意使用,公司向其发放“准入证”,该设备才能进入公司。

必须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规范性文件,施工过程中做到有方案可依、有方案可循,才能有效地保证施工过程有效受控。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必须编制吊篮安装、拆除和使用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专项方案要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明确高处作业吊篮平面布置、安装、拆除、使用的要求,要严把方案的编制关、审批关、使用关,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4.必须对进场吊篮进行验收高处作业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按设备准入的要求和专项方案要求进行入场验收,包括吊篮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吊篮外观质量检查;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租赁单位的企业资质、安拆资质、维保资质和人员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查验,符合设备准入的要求和专项方案要求且进场吊篮设备实体质量外观检查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不是新的吊篮设备,吊篮租赁单位应提交合规的检验、检测资料和自检、自校合格的资料。

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拆不合格的吊篮严禁使用。书面验收资料应绘制吊篮的平面布置图,并对其进行排序编号,同时平面布置图反映的吊篮的编号应在吊篮醒目处标识。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完毕且质量得到确认后方可拆除吊篮。吊篮拆除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拆除;拆除悬挂机构时,作业人员一般处于高处临边位置,要特别拆除安全。

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吊篮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进行书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或项目部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放在如何正确操作和使用吊篮以及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何应对和处理等方面,以增强上机人员的自保意识,培训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参训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或项目部应向使用单位和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使用单位和人员了解和掌握使用规定和要求,也应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

?7.必须按规定操作和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培训、交底的要求和专项方案的要求及《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的要求使用吊篮,严禁违规、违章使用吊篮。每个吊篮上操作人员要求相对固定,以便统筹协调和管理。

项目专职电工每班班前应检查吊篮的电气系统,项目安全员每班班前应检查,包括:①吊篮平台和悬挂机构各节点螺栓是否完好、紧固:

②屋面悬挂机构、配重等是否有倾斜、移位和掉落等现象;③安全锁是否可靠;④爬升绳和安全绳不得粘有油脂、砂浆或泥土等杂物和出现异常情况;⑤保险绳是否有损坏等。

吊篮爬升、下降时应密切注意墙面和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待排除异常情况后方可重新开机;吊篮到达作业位置开始墙面作业前要停止升降并关闭电源以防止机械误动作发生意外。

如使用过程中或检查中发现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禁止使用,应先排除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后才能使用。清除墙面上的障碍物,如伸出墙面的短钢筋应在吊篮第一次上行前即行清除;要在墙面上加装物件,在最后一次下行前完成。

接线回路,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防止电焊渣溅到钢丝绳上,造成钢丝绳损坏。污物。钢丝绳不得折弯或沾有油迹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下方严禁人员进入,应做好隔离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维保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或检查中发现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禁止使用,应先排除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后才能使用。针对存在的故障应通知有特种设备维修、保养、改造资质的企业的特种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故障排除后才能使用。

?9.必须建立吊篮档案施工现场应按吊篮的编号建立“一机一档”的设备管理档案,“一机一档”的设备管理档案应反映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资料、安装验收资料、使用人员资料、使用人员的培训交底资料、每班班前检查验收记录、每班的运转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10.必须逗硬检查和管理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吊篮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斗硬处理,要做到该停就停、该换就换、该修就修,使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及时受控消除,使设备正常运转。

五、?建议1.将吊蓝产品纳入特种设备管理。为保证吊篮产品质量,建议将高处作业吊篮纳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管理范围。

规范租赁市场应明确租赁单位的资质要求,规范租赁市场。

?3.将吊蓝安拆并入起重设备安拆管理吊篮的安拆执行备案制度、安装告知制度、准用证制度,吊篮的安拆应明确安拆单位资质和安拆人员资质或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拆。

确定安装验收程序和标准吊篮的安装和移位后应制订验收制度,制定吊篮安装验收表,明确吊篮的安装和移位后的验收条款和内容。

遇5级及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使用吊篮,吊篮上操作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系挂在吊篮安全绳,并高挂低用。严禁吊篮操作人员在酒后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爬进出吊篮,严禁酒后登吊篮操作,严禁在吊篮中嬉戏打闹,严禁向下抛扔杂物,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严禁吊篮超载作业(包括人员、工具、货物等重量).严禁作业人员向下扔掷杂物;吊篮上携带的材料和施工机具必须放置均匀,不得使吊篮倾斜;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作业时吊篮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不允许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吊篮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5.吊蓝的维护、保养执行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随着gg开放的深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支柱产业取得了飞速发展,从而相继诞生了一系列超高超大的建筑工程。

篇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制度

目前高空作业吊篮似乎是并到起重机械一类,起重机械如施工电梯、塔吊、吊篮租赁等需要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联合验收等资料或者手续,那么高空作业吊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不需要产权备案,到安监站备案等。

加强对吊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一直以来就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大问题,高处作业吊篮已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一大危险点:

一、严格验收制度,强化对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

1、吊篮在安装、移位后,必须经施工、监理、产权、安装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2、凡是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吊篮安装、拆卸、移位、操作等相关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省建管局考核,取得机械操作工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攀登吊篮和从事与吊篮相关的任何作业。

二、强化对吊篮保险装置的安全监管

1、吊篮安全锁等安全装置必须使用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的产品,原设备的生产厂家有安全装置的,应使用原厂家的产品。安全装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厂家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施工单位在使用吊篮前,施工、监理、产权、安装等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检验情况进行核对,对安全装置的检验情况与原厂家或检验机构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确认,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装置。

3、产权单位更换安全装置时,应到市安全防护用具市场购买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购货凭证等相关资料存放在设备档案备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更换、使用安全装置。

4、安全装置上的标牌须清晰明确。凡是安全装置标牌损坏、丢失的,必须要到原厂家重新办理标牌,并固定在安全装置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不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2、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4、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5、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篇3:高处作业吊篮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救援预案

一、高空作业吊篮事故预防措施

1.1.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组织设计,操作者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1.1.2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1.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1.4施工现场的吊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拆动时,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1.1.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1.6施工中的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1.1.7对进行高处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1.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应设警戒区,并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二、高处作业吊篮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2.1.吊篮设备出库前须对以下零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合格后方可出库投入使用:

1)限位装置、制动装置

2)安全锁

3)升降装置(含手动升降装置)

4)钢丝绳防松装置

5)电器安全装置

6)紧固件是否松动

7)焊缝是否裂纹

8)运动的零部件是否有卡阻现象

9)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有否足够的油量

10)负载试验应按核定载荷的125%进行(均布载荷)

2.2.2.吊篮设备应经法定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2.3.每天作业开始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在正常、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2.2.4.吊篮设备在实际使用中应定期检查:

1)实际工作二周后,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2)非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

a)解体各部件,检查其锈蚀及受载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损伤情况;

b)电气装置、个元器件的可靠性。

2.2.5.维修保养

1)作业时,吊篮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

2)不允许在空中检修吊篮。特别情况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3)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的清洁工作。

5)应按说明书规定牌号的润滑油对运动和摩擦部件进行定期加油。

6)吊篮应采取防雨、防水措施。

7)吊篮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整好,并妥善存放。

8)自锁钩每次使用后,应在弹簧处加防锈油。

9)钢丝绳报废应按GB5972中2.5规定执行。

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救援预案

3.31.停电导致无法作业时(包括因电源电缆断线而导致的停电)

停电时,可通过手动操作使作业平台在小范围内升降。

1)切断控制箱电源(将漏电断路器开关拨至OFF),将电源电缆的插头拔下。

2)到达位置后,必须将电磁马达制动器拧紧(还原),拆下手柄。

3.3.2.钢丝绳出现异常时

如主钢丝绳发生扭曲、乱丝而卡在提升机中,或有塑料纸等异物卷入提升机,提升马达将发出杂音,并且上升下降变得不规则,甚至会突然停止。此时必须立刻停止运行设备(包括手动运行),立刻通知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注:一般情况下,吊篮设备发生故障,吊篮操作人员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吊篮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3.3.3.高处作业事故应急措施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项目现场应马上报告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经医疗急救培训的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送医院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

2)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暧、平卧、小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

3)遇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4)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5)有骨折的伤员,应初步固定后再搬动,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部位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6)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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