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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爆破施工由于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危险品,容易爆炸,这些材料在爆破时具有很大的破坏力,施工的地点往往又是悬崖陡壁,因此思想上稍有麻痹大意,很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所以在爆破作业中,必须充分重视安全工作,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安全教育,建立一定的制度,做到人人思想重视,个个注意安全,反对麻痹大意,克服怕麻烦的思想,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爆破材料的保管

1、爆破材料由于对火花、撞击、热等具有敏感性,因此只许在专门的仓库存放。附近的易燃物应清除,不得在库房附近吸烟、用电炉。电器设备也应防止发生火花或起火。

2、爆破材料受潮湿容易失效,故仓库必须通风良好,能防漏、防潮,爆破材料最好放在架上或底下用防潮层隔离。

3、库房应远离工地、营房及居民建筑,其安全距离为300m;最好选在不常有人到达的僻静处所。

4、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并相隔一定的距离。不同性质的炸药也最好分库存放。

5、库房应有警戒,应能防雷击,并有消防设备。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

1、必须指派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负责组织装卸和押运工作。

2、轻拿轻放,防止摔落受震,也不准拖拉和滚动。雨雪天要有防雨、防滑措施。

3、夜间装卸不能用明火照明,如用气灯应摆在下风侧,距离药堆,搬运通道至少10m以外。搬运爆破材料的人员,身上严禁带烟火及其他易燃物。

4、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停靠在远离建筑物或居民点200m以外,并应设岗看守,严禁闲散人员接近。

5、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同船运输。

6、雷管、黑火药、胶质炸药应特别注意防震,不得用拖车、自卸汽车运输。用汽车运输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装载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车厢底与炸药间均应有软垫层防震。冬季运输胶质炸药尚须有防冻措施。

7、装载爆破材料的汽车,不得装有汽车的备用燃料。冬天发动时不得用明火烤。

8、电雷管装卸、运输时不得接近电源。

三、路基土石方一般爆破施工

1、要严格爆破材料的领发放制度,要按量领料,下工时要把多余的炸药雷管统一交库保管,不得私人保存。失效的炸药雷管也应及时交库,统一由专人按规定捎毁,不准乱。

2、要有专人负责装药、放炮和指挥;装药、堵塞和起爆等工作也要有计划地进行。

3、制作起爆药包应在专设的加工房内进行,在室外制作要选在僻静、远离人群和建筑的干燥处所进行。对所有起爆材料均应进行检查,使用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制作完毕后应即将两脚线接成短路,并以胶布包好,以防受其它电流影响而引爆。

4、炮眼或药壶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或竹制炮棍进行;起爆药包应小心放入炮眼内,不得猛力冲击或挤压;骒于导火索或电雷管脚线必须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5、火花起爆时,一人点炮数不宜超过5炮,如超过或多人点炮,均应设信号导火索或信号雷管,多人点炮应划分点炮区,具体规定应点炮数,撤离道路及躲炮地点等,听到点炮信号立即点炮,听到撤离信号无论点完与否均应迅速躲避。

6、实施起爆必须由干部或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派出警戒通知危险区范围并及时组织邻近受爆破威胁的人员待避。必须在防护及撤离工作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准起爆。人员的待避距离,在采用炮眼法或药壶法露天爆破时,不得少于300m,在下坡方向或顺风方向应适当加大距离。

7、爆破后应对爆破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检查,判定有无盲炮,检查山体有无裂缝和坍塌的可能,要撬除危石,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加支护或设立标志,警告作业人员不要靠近。检查时间距放炮后至少要20min.

盲炮处理

在各种爆破方法中,由于多种原因造成起爆药包拒爆或炸药的部分或全部未爆的现象通称盲炮。

爆破中发生盲炮不仅影响爆破效果,尤其在处理时危险性更大。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将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必须掌握发生盲炮的原因及规律,以便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和安全的处理方法。

发现盲炮应及时处理,处理方法要确保安全,力求简单有效。处理盲炮时,严禁其他人员在附近做其它工作。在有自爆可能性的情况下,应划定危险区,盲炮处理完后,要检查和清理残余未爆的爆炸材料,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因爆破方法的不同,处理盲炮的方法也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一)处理炮眼法盲炮

1、如果导火索、导爆索经检查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2、用木或竹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起爆,或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3、在距盲炮孔不小于0.4米处,再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

4、采用水冲或风吹法处理盲炮。

(二)处理深孔法盲炮

1、由于外部起爆网路被破坏造成的盲炮,可重新联结起爆。

2、距盲炮不小于2米处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3、采用导爆索起爆硝铵类炸药时,允许用机械清理附近岩石,取出盲炮中的炸药。

4、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可取出部份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三)处理洞室法盲炮

1、如能找出导火(爆)索头,经检查可能起爆时,可重新联结起爆。

2、清除竖井、平洞的堵塞物后,取出炸药和起爆药包。

无论什么爆破方法出现的盲炮,凡能联线起爆者,均应注意最小抵抗线的变化情况,如变化较大时,在加大警戒范围,不危及附近建筑物时,仍可联线起爆。

篇2:石方静态爆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好劳保工作吸、工作鞋和橡胶手套。施工人员未戴好劳保用品属安全违章,发生冲孔是正常现象。也是不可预见和不可完全控制的现象。冲孔产生的原因较多,大致有以下几种:

1)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操作时间太长,包括药剂已经发热冒气因仍在灌装等,装填不密实有空气隔层等;

2)温度控制不当。气温高时,拌和药剂、钻孔壁温度控制不当、抑制剂药量不够,致使药剂反映过快等;

3)布孔设计不当;孔距及低抗线过大;

4)钻头选不当,钻孔直径过大;

5)孔壁光滑等。冲孔时药剂温度较高且哟腐蚀性,冲入眼内可能回对角膜造成严重损害。为防止伤人事故,操作人员必须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生产的防冲防尘PVC劳保眼镜等劳保用品进行操作。

3、在药剂灌入钻孔到岩石开裂前,不可将面部直接面对已装药的钻孔。药剂灌装完成后,盖上麻袋或棕垫,远离装灌点。观察裂隙发展情况时应更加小心。此外施工现场应专门准备好请水和毛巾,冲孔时入药剂溅入眼内和皮肤上,应立即用请水冲洗。亲光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洁洗治疗。

4、在破碎工程施工中需要改变和控制反映时间,必须依照规定加入抑制剂或促发剂,并按要求配制使用,严禁擅自加入其它任何法学物品。

5、严禁将破碎剂加入后装入孔容器内(入直口玻璃、啤酒瓶等),否则非常危险。

6、则钻完的孔和刚冲洗孔的钻孔,孔壁温度较高,就确定温度正常符合要求并清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药。

7、膨胀剂在允许和存放过程中应防潮、防暴晒。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如依次未使用完,应立即扎紧袋口,需要时再开封。

8、使用膨胀剂前请确认操作人员对说明书已仔细阅读并理解。

篇3:现场爆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现场爆破作业

(1)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2)发爆器要专人保管,钥匙随身携带,起爆时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运送至作业面的电雷管,最终连线前应将脚线扭结成短路,防止杂散电流造成电雷管早爆。

(3)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装药作业现场应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进行照明,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装药时应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使药卷紧密接触,严禁冲撞或捣实药卷。

(4)使用电雷管进行爆破网络连接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工作面,工作面停电,采用安全蓄电池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工作面不得有其它杂散电流,宜采用杂散电流测定仪测定杂散电流值,工作面杂散电流不应大于30mA。杂散电流源主要有手机、带电电线、移动式调频(FM)发射机(对讲机)、高频(VHF)超高频(UHF)电视发射机、长波电台(AM)等。

(5)雷管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连接线、母线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扭紧并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6)爆破母线在实施最终爆破前应扭结成短路并用绝缘带包好,防止杂散电流引起早爆。

(7)起爆网路的联接,应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爆破线路和通电爆破工作,只准爆破工及工班长两人操作,操作完成后进行吹哨警示,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在隧道内不应小于200m。

(8)爆破后,首先取下发爆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9)爆破通风排烟15min后专职爆破员与工班长应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处理完毕由工班长解除警戒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二、拒爆和熄爆处理

通电以后拒爆熄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后(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由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熄爆,可以重新连线起爆,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在拒爆、熄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它工作。

三、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与工区应成立爆破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项目与工区要加强火工品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学习,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专门的火工品与爆破作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务实可行,编制后要严格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爆破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部与工区的管理组织应对使用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对违规的人员与机构要进行处罚,管理良好的要给予奖励。火工品管理应作为项目与工区的重点安全管理点来抓,措施、制度、考核等要落到实处,要杜绝发生火工品意外爆炸事故。

篇4:爆破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员要求和爆炸材料运送

1、井下井下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担任。爆破员和背药工必须经过政审和培训考试合格。

2、支领、运送和交回爆破材料工作由爆破员负责;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携带;背药工只能在爆破员监护下运送炸药。

3、爆破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且钥匙必须全部由爆破员保管。严禁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乱放、乱扔。

4、爆破员和背药工要经常检查爆炸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以免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5、爆破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查器。

二、放炮母线使用规定

1、炮工上掌前要携带足够长度的爆破母线,必须大于规定放炮截人距离,并对其外观、导通情况和电阻进行检查。爆破母线接头不应过多,电线裸露及接头处要用专用胶布包扎好。

2、开工前铺设放炮母线以前,要将两根爆破母线的一段连接,另一端接在发爆器的导通接头上,测试其导通状况及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方可携带,并把数值记在报单上。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3、炮工到掌后,在响炮前及时将爆破母线按规定铺设好,掘进迎头要预留富余量。一个工作面、一个响炮地点、一条巷道只能铺设一条爆破母线,如果两个放炮地点的爆破母线经过同一条巷道,必须每炮随用随挂。

4、分多次响炮的爆破地点,如掘进工作面和修理工作面,当班开工后响炮前铺设放炮母线,班末收回;分段响炮的爆破地点,如长壁炮采工作面,一炮一铺设;其他只响一炮的工作面,响炮前铺设好,响炮后收回。任何地点,如果产生拒爆、残爆等情况,要把拒爆、残爆炮眼处理好以后,再收回放炮母线。

5、截人距离超过300米的掘进工作面,如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可以使用公用固定放炮母线,但是每班开工前,不但要测试其电阻,还要仔细检查其吊挂情况、破损情况,有问题处理好才可以使用。

6、分多次响炮的爆破地点,每次炮后,要将爆破母线接发爆器的一头扭结成短路,然后沿线检查爆破母线状况,有问题处理好。重点检查迎头一端的母线电线,是否有刮坏、崩断、崩破皮地方,如有问题立即处理好。

7、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三、装药及联线

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爆破说明书,打眼和爆破必须严格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当现场与规程不符时爆破员有权拒绝装药爆破。

2、“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爆破员、瓦斯工、现场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并做好记录。

3、所有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后,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爆破前还必须对机电设备、设施等加以可靠的保护。

4、装配引药只允许爆破员一人进行,并按操作规程操作,电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

5、装药时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

6、炮眼深度、装药量、炮眼内封泥长度、封泥质量、最小抵抗线等都必须符合爆破说明书的要求。

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以外要用不少于0.15m的炮泥填满堵严。严禁无封泥爆破和放糊炮。

8、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未能响炮时,当班班组长和爆破员必须向下一班班组长和爆破员在现场交接班。

9、装药后,脚线的连接可以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员完成。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员一人进行。

10、联线前炮工要把手擦干,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好;不得与煤壁、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联完线要整个检查一遍,是否有虚联和丢炮现象。

四、响炮截人

1、“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装药完毕开始联线前,爆破员将“停止工作牌”交给现场班(组)长;班(组)长负责派人警戒,并检查警戒人员到位情况、工作面人员撤离情况和清点人数,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工;瓦斯工接到“放炮命令牌”后,对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无问题后,将携带的“允许放炮牌”交给爆破员;爆破员接到“允许放炮牌”后,按规程规定连接好脚线和放炮母线,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爆破;井下爆破完成后三牌各归原主。

2、爆破地点规程或措施必须对响炮截人距离或地点,作出明确、清晰的说明,任何人(不管任何职务)不能随意改变。

3、爆破必须严格执行撤人警戒制度。爆破前,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外必须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4、爆破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撤到警戒线处,并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爆破员与爆破地点之间不许有任何人。

5、爆破后,警戒人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严禁事先约好某种信号便私自撤回。

6、巷道掘进进入贯通范围后,待透点的截人方法等同于正常响炮地点。

五、响炮和验炮

1、放炮前,炮工要先测试电爆网路全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爆破母线的两端扭结,沿线进行检查。检查线路只许炮工一人进行,其他人原地等待。如果符合要求,要将数值当场写在报单上,再进行下一步响炮工作。

测算电爆网路全电阻时每个雷管的电阻按6欧姆计算,爆破母线的电阻按实测值计算。测试的电爆网路的全电阻与计算值相差10%以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放炮时,炮工拧动炮机进行通电,如果没有听到响炮声音,炮工要将放炮母线的两端扭结,等待15分钟,然后沿线进行检查。检查线路只许炮工一人进行,其他人原地等待。

3、如果听到响炮声音,炮工要将放炮母线的两端扭结,待炮烟散尽后(突出煤层或冲击地压区域要等30分钟以后),班组长、爆破工和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瓦斯检查工(安全员)负责检查通风、瓦斯;班组长负责检查顶板、煤尘支架;爆破员负责检查拒爆、残暴等情况,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验炮期间,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爆破地点。

4、初次验炮,如有拒爆炮眼,在瓦斯、支护等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要当时联上放炮母线进行再次响炮,其程序同正常响炮。如果拒爆炮眼多于2个,且不能一次响完,则分次进行,但响炮程序要和正常响炮一样,不能丢项。

5、不论何种响炮,响炮前炮工要最后一个从响炮迎头出来,各处截人地点不管听到几次响炮声音,不经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前,都不得随意放人或离开截人地点。

6、响炮完毕进行正常工作时,现场班组长要对随后的拒爆、残爆炮眼的发现与处理,以及崩落的残胆、残药的收集负主要责任。在迎头全断面、全部炮眼都已暴露,确认无拒爆、残爆炮眼,并现场班组长在报单上签字以前,炮工不得离开。

7、现场操作人员在出煤时,一旦在浮煤中发现雷管脚线,不得用手使劲拽,应顺着脚线用手或木棍使其全部暴露,不得用锹铲断脚线。如果发现煤壁上有雷管脚线,立即停止一切工作,让炮工判断是否为残炮,并进行处理。

任何人发现散落的残胆、残药必须立刻交给炮工,不得随意丢弃,严禁自行保管。

8、现场操作人员在出煤时,要按由外向里的顺序出煤,用锹出煤时要沿底板划动,不许把锹插进煤堆里,以免铲断雷管脚线。

9、煤壁附近0.5米范围内的浮煤,严禁大铲大攉,要轻轻把煤扒到一边,观察煤壁是否有拒爆、残爆炮眼。

10、直径200mm以上煤块或矸石块,要仔细观察是否有残胆、残药,否则不许破碎或运走。

11、已经暴露的煤壁及两帮,现场班组长要与现场操作人员(打眼人员)根据炮眼深度、位置、已经崩落深度等,共同观察是否有残爆、拒爆炮眼,方可对其动锹、镐。

12、掘进迎头两帮下角处(即窝子),现场班组长与现场操作人员要重点检查响炮的效果。浮煤没有出净,响炮效果没有判断好,不许动锹、镐。

13、煤壁任何地方,没有达到预想响炮效果的(崩生处),严禁动锹镐。现场操作人员要在现场班组长的指挥下,寻找残留炮眼,观察是否有残爆、拒爆情况。

14、处理拒爆、残爆由班组长和爆破工共同负责,需要现场人员配合时,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参与,并应当班处理完毕。需要下班处理时,当班现场班组长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六、处理拒爆、残爆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期间,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拒爆无关的任何工作;

6、处理拒爆需要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生产单位在出煤、出矸时要注意被埋压的地方是否有瞎炮、残爆,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其他作业,由爆破员和现场班组长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篇5:井下爆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非煤矿山爆破作业中的几种事故:

(1)拒爆

(2)早爆

(3)自爆

(4)迟爆

二、非煤矿山爆破产生的有害效应:

(1)爆破地震效应

(2)爆破飞石

(3)爆破冲击波

(4)爆破有害气体

三、爆破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

(1)放炮后过早进入工作面

(2)盲炮处理不当或打残眼

(3)炸药运输过程中强烈震动或摩擦

(4)装药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

(5)起爆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

(6)警戒不到位,信号不完善,安全距离不够

(7)爆破器材质量不良,点火迟缓,拖延点炮时间

(8)非爆破专业人员作业,爆破作业人员违章

(9)使用爆破性能不明的材料

(10)炸药库管理不严等

四、易发生爆破事故的场所:

(1)炸药库

(2)运送炸药的巷道

(3)运送矿岩的巷道

(4)爆破作业工作面

(5)爆破作业的采场

(6)爆破后的工作面

(7)爆破后的采场

(8)爆破器材加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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