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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方、施工方及建设施工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及损失逐年上升。分析其火灾易发原因,可以从规范施工程序、规范施工作业及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来预防。

建筑施工现场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易发区域,并且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后果损失严重等特点,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是政府监管部门、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火灾易发环节

在建筑施工领域中,外墙外保温施工、临时用房及明火、带电作业等环节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中施工现场外墙外保温、隔音及空调系统等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地方越来越多,但部分施工现场依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PS)、PU等,虽然都要求其为阻燃性,但其材料本身的燃烧性能仍属于B2级可燃产品,材料无法做到不燃烧、不爆裂、不蔓延、不流淌、无毒气。此外,地下室外墙防水或屋面防水涂刷冷底子油时,稀释剂有很多采用的是松香水或汽油,有可能引发火灾。外墙采用玻璃幕墙、铝塑板等装饰时,焊接墙体连接件时所产生的电焊火花,极易引燃外墙保温材料。而临时用房是指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目前搭设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常用的是彩钢板活动板房,主要类型有彩钢板岩棉夹芯板、彩钢板聚氨脂夹芯板、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板3种板材,但在搭建彩钢板房屋过程中,聚苯乙烯、聚氨酯处于裸露状态,容易被电焊、气焊、切割机等明火作业直接引燃。彩钢板房建成使用后,乱接电线、临近热源、火源,也容易引燃夹层中的聚苯乙烯或聚氨酯。彩钢板聚氨脂夹芯板、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属于复合板材内部燃烧,灭火时只能通过把水打到外部钢板上降温,不能直接扑救起火点,大大影响了灭火速度,且钢板容易坍塌。同时燃烧时会产生大量含有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的浓烟。

此外,防水施工作业中,施工现场正负零(指主体工程的一个基准面,在主体工程基准面下工程完成,该进行主体地上工程施工的时候,也就是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以下做防水、用汽油喷灯烤SBS改性防水油毡进行粘结等环节,因喷灯产生的明火,极易引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明火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电焊、气焊、切割及使用汽油等作业产生的明火、火星、电火花以及工人在工地现场抽烟等违章行为,极易引发火灾。施工机械中,在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即常说的“三缝合一”处使用泡沫板时,未使用前经常堆聚在一堆,用无齿锯或切割机切割材料时产生的火花,极易引发火灾;电焊机作业时,焊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使用的汽油、油漆、稀释剂、松香水、涂料等,以及存放的泡沫板、木材木制品、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星、火花、明火或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极易引发火灾。在工人宿舍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源线,用燃气、电磁炉做饭等,极易引发火灾。施工防护方面,现阶段阻燃型安全网的造价是普通安全网的6倍,大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悬挂的安全网都达不到规范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易导致火情的迅速扩大。冷却塔的主要材料为聚酯玻璃钢,属于燃烧体,因此冷却塔安装、维修、拆卸时不得动用明火,如动用明火,则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火灾原因

焊接、切割

氧炔焰、电弧焊接、切割工艺流程上决定了其高温火焰;电焊、普通切割产生的高温焊渣、火星也是引发火灾的元凶。

电气、电路

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有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生活区内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短路从而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计不规范也是火灾成因。

火源及易燃、易爆材料

有的施工现场忽略了对烟头等点火源的控制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建筑材料堆场等可燃、易燃物较多,而且部分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极易造成火灾危险;忽视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大部分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一旦使用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预防火灾事故对策措施

依法依规保施工本质安全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第三条间接原因(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突出显示了设计安全的重要性。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审查程序,施工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客观规律,不得出现随意压缩工期等现象,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合理规划营造安全施工环境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是为施工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为此应遵守如下要求:一是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二是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临时道路,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三是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四是固定动火作业场地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六是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篇2:建筑施工防水工程消防控制措施

1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2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防水施工时,需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4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严禁对人。

6防水材料多为易燃材料,存放需采取防火措施。

篇3:建筑施工项目消防措施

1、施工项目部的上级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项目经理签定《防火协议》,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和使用的外来施工队伍,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防火协议》,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协议》的执行情况,应当列入并作为项目考核的依据之一,做到奖优罚劣。

2、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管理条线人员参加,实行分工责任制。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1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把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

3.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奖惩规定。

3.3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灭火方案。

3.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改善防火条件,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定人定时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落实人员负责检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6发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对火灾原因的调查。

3.7根据"三不放过"原则,火灾事故发生后,要认真查清火灾事故原因,火灾事故损失,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4、施工项目部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有关消防法律知识学习,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5、施工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员必须经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履行下列职责:

5.1负责对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内容和受教育人员名单应当存档备查。

5.2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4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管理,检查监督"两证一器一监护"制度的落实情况,动火证存根应留底存档。

5.5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5.6按照规定做好防火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6、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防火相关部门会签。

7、施工现场搭建办公室、宿室、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8、存放氧气、乙炔、油漆、溶剂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当单独设置,与作业区和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必须符合隔热、通风、上锁的要求,并设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

9、施工现场临时仓库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放一室一库。库房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堆放杂物。

10、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堆放可燃和易燃物品的场地,并设有消防安全标志,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堆放可燃物品。

11、施工现场变、配电室应当落实防雨雪、防风、防火,防小动物的措施,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保持室内外整洁以及出入道路通畅,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2、施工现场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它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14、施工现场严禁生活用电炉,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热器。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热器者,使用人应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在指定地点集中使用,禁止无证使用石油液化气。因施工需要使用石油液化气,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无证使用和先用后审。

15、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每天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落手清"。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16、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

1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和"两证一器一监护"制度。签发动火证,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

18、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19、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20、情况不明的地下隐蔽工程和易燃易爆等化工企业改扩建工程施工,明火作业前必须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检测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21、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存放。使用时相互间距不准小于5米,距明火不准小于10米。气瓶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存放和使用时不准平放。

22、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不准吸游烟。

23、针对高温、严寒等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24、24米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用2英寸立管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电源应单独设置。

25、施工区域按每100平方米配置灭火器2只,生活区和其他活动场所也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做到摆放有序、易于识别,防止随意摆放,并落实专人保养、维修和管理。

26、经维修后的消防器材和手提式灭火器,应当统一使用上海市消防局印制的《合格证》标签,注明维修时间和有效讫止日。

27、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消防水源接口;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篇4:某建筑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方案

1、消防工作列入现场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格制度,建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统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治隐患。对消防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的操作规程。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消防常识教育,演示常用灭火器的操作。

2、为了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的消防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制定了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队长、项目安全员为副队长、全体职工为队员的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2.2、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并做好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2.3、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2.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施工用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

2.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材料必须专库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须用容器等,应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订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使用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易爆材料。

2.6、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到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2.7、季节性施工:

⑴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设、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⑵建筑的脚手架、易燃易爆仓库和井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等都应有防雨、防潮设施。

⑶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

⑷夏季施工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⑸冬季施工使用煤或电式取暖器,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电热器要提供安全技术资料。

⑹冬季油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⑺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钢瓶,乙炔以生器作业。

⑻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⑼设置消防车道,置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⑽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施采用防冻保温措施。

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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