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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施工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总则

1.1为了不断提高本公司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水平,深化质量管理,增强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以促进电力建设的现代化发展特编制本措施。

1.2本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通过会审的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监理单位同意。

1.3第一项目经理、技术员、工作负责人、质量员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做好质量工作。

1.4坚持每周六“质量活动日”活动,总结本周的质量工作、检查工程质量的不足,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

1.5分部工程施工前由专工进行技术交底,使参战人员都熟悉工程施工,直至分项作业的操作细节。

1.6对各级技工、学员、临时工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1.7班前要坚持“质量讲话”,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不留质量隐患。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自己都放心。

1.8本线路施工中应遵守此措施,同时也要严格执行《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中之规定。

2、质量方针

用户至上,质量第一,争创优质,信誉为本。是白银银珠景泰送电分公司一贯奉行的质量宗旨。

3、质量目标

基础、杆塔、架线三大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8%,力争本工程达标投产。

篇2:土方开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深度和坡度。根据有关规范要求,控制开挖段的长度,随时掌握土体位移、沉降的变化量,做好信息反馈,指导土体开挖,以确保基坑侧壁土体和周边环境不被破坏,如坡顶土体及周边环境位移或沉降超过警戒值,就立即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并报施工项目部、监理和业主。

1、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尤其是多台挖机在一处时,挖机间距应大于10米。

2、土方开挖过程中,坡顶不得堆载荷载,运输车辆尽量避免在坡顶边缘行走,防止基坑坡垮塌。

3、在挖方取土时,应注意不同土质土体的稳定性,防止土体滑落。监挖措施:在基坑周边每30米设一个水准控制点,该点设在距坑边1.5米处,每天由测量人员抄测一次,当该点标高下降8cm时,报有关人员处理。并对基坑坡面用钉土钉、外罩砂浆固定砂土的方法,确保砂土不流滑。(木钉打入深度至少300,@500,护面砂浆1:3厚30)。

4、运输车辆要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运土车辆倒车时,应有人指挥,制动器齐全并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距坑顶四周设置1200高防护栏(二道水平横杆,3米间距1个立杆,立杆埋深不少于500)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得撤弃。

6、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照明设施,照明亮度要满足夜间的水准测量。行车路线上用挂红色警示灯,车辆专人指挥。

7、土石方施工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天施工时,工作面不要过大,要逐段、逐片地完成。

8、开挖区边缘的2米以内不得堆任何东西,以免土方垮塌。施工需要时临时堆放施工物品单位面积不得超过200Kg,雨天严禁堆放任何物品。距坑顶2米外4米内不得停放12T以上的车辆。

9、电梯井处土方开挖要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有险情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后再施工。

10、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停止所有相关的施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有关情况(包括伤亡人数,伤员伤势,何时、何地、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营救措施,同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11、文明施工及分项工程的临时用电安全参照我公司的ISO质量、健康、环境控制程序。

篇3:铁路项目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施工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措施

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生效后,方可动工。靠近既有线施工地点设置防护栏、警告栏,并加强巡道。雨天要安排专人检查并有备用抢修措施。

2保证施工安全措施

2.1路基施工

路基开工前,详细探明全管段路基边界内各种电缆、管线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经拆迁或保护后开始施工。

未经运营单位批准,不在既有线上增设临时道口。

2.2桥涵施工

在桥涵施工处设置防护网,隔离施工人员,防止施工机具侵限。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带非红色安全帽。

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悬空作业的吊笼、平台等设备经鉴定后使用,脚手架、排架、底基承重、立杆及顶端承重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核后使用,脚手架高度小于等于5m时设登高平台,梯外侧周围用护网围好,并设两侧扶手。脚手架高度大于8米时搭设外登高脚手架,搭成“之”字形人行道登高梯。

2.3轨道施工

道碴采用汽车运输、机械摊铺时,设专人防护。

严格执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统一着浅黄色工作服。

轨道施工尤其是无缝线路施工时,按技术要求测试轨温,防止胀轨。

人工拨轨时,施工人员全部在钢轨一侧,统一指挥,翻转钢轨时用撬棍敲击轨头以示信号,待全部人员离开钢轨确认安全后再开始翻转,撬棍前后严禁站人。

2.4施工用电

进场时,由专业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供配电线路的走向和现场照明的设置及生活设施用电负荷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电器安全技术规定。

施工现场装备行业统一规定的标准电源箱。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成后,由专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操作,并经常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保证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状况良好,各项绝缘指标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分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域,都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手持电动工具,配备漏电保护器。

保证不出现有电线路搭接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上的违章现象。

各种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易发生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均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建立电器安全管理和经济责任制度。配一名专职电器工程师负责电器采购、安装和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负责巡视监督检查,专业电工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电器安全。

经常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每周一次测试漏电开关和接地电阻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专业电工持证上岗。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器安全规范的工作指令,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事故多发地点控制

对事故易发点加强控制,制定安全情况检查记录表,由现场安全巡视员每日逐点巡回检查,主要项目有:专职安全员是否在岗,是否有人统一指挥,有无安全交底,防护加固是否到位等,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对不合格点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2.6站内卸料

吊车作业时,注意高压电力线和其他建筑物,不断检查锁具,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吊车作业有关规定。

保证材料的堆码牢固、无侵限。

2.7施工安全防护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轨道施工前,对施工沿线按铁路建筑限界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压,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必须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轨料装卸现场应保持整洁,道路通畅,夜间装卸应有足够的照明。

做好各种施工及行车标志,备齐应急物品,专人调度指挥,积极与招标人、工务、电务、信号部门配合,做到万无一失。

线上作业人员,统一穿淡黄色工作服。

3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轨道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和外部人员、车辆通行,并在各通道口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轨料堆放、装卸和搬运时,施工人员应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不在列车底下避雨或乘凉,严禁从列车下钻过或递送料具。不在轨道上、明桥面上、易坍塌处坐卧休息。工间休息时将料具妥善放置在既有线限界以外。

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皮鞋进入施工现场,冬季施工,施工人员不戴无孔遮耳防寒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杜绝违章作业,保证施工中人身安全。

施工时,除按规定设置防护外,设专业人员负责人身安全防护,施工人员上下班增设派防护人员,加大防护力度,确保人身安全。

遵守施工用电、机械操作等其它有关人身安全方面规定。

4保证设备安全措施

机械施工过程中,机械驾驶人员不喝酒、不疲劳作业。

高路堤作业时,采取路基超宽填筑,避免压实设备在路肩处碾压时出现意外的安全事故。

雾天作业时,机械除开防护灯外,必须规定行车路线,防止发生撞车事故。

篇4: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

(2)树立宣传、警示标语、定期更换板报。搞好室内外及食堂卫生,铲除院内杂草,消灭鼠、蝇,保持室内整洁。现场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标识齐全,工完料净。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穿高、中跟鞋、以防扭伤。

(3)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电气化区段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4)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施工过程中,劳务工必须在职工带领或监控下进行施工,严禁劳务工单独作业。

(7)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规则。

(8)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临线来车时,其它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9)分组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三根轨枕,操作人员不得伸出轨枕边缘。多组捣固机械同时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3m,行走应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原则上只许一人操作,如必须二人操作时,应指定一人指挥,统一动作,撬动方向不准正对本人,非操作人员应远离操作人员和钢轨翻动方向。

(11)挖土上方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带安全帽;机械挖土应设置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严禁超挖,防止坍塌伤人。

(1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作业中不得少于2人。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13)电器使用安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故障。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1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15)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严禁登上车顶进行作业,人员及携带物品距离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不得少于2m。雨天作业必须离开接触网支柱、接地线等设备;更换钢轨、夹板及道岔主要部件时,应设好临时回流电线。高边车卸料必须在停电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16)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假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教育职工、民工要树立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

(2)施工中的弃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响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四、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措施

为加强我局铁路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工作,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执行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标准

1、临近营业线施工便道物理隔离

(1)、以下地段应在施工便道靠营业线路侧设置尼龙网、铁丝网或竹席等材料的警示隔离网。

①施工便道铁路侧边沿距营业线道床坡脚距离大于等于3m,且低于路基面0.8m;

②施工便道铁路侧边沿距离营业线道床坡脚大于20m,且便道路而不高于营业线轨面3m;

③施工便道与营业线间有围墙、高于0.8m的钢轨防撞桩等自然防撞设施。

2.施工便道下穿既有桥梁,在施工便道两侧与桥梁墩、台间无自然防撞设施的,应安设防撞墩,既有桥梁净高在5m及以下地段,应在桥梁上、下游按规定标准分别安设限高限宽防撞架。

(二)临近营业线施工场地防护:

1.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不足30米,施工周期长、在大型机械配合、相对固定的施工,如:桥墩、桥台、隧道洞门等施工。应设防撞墩防护,且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安排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并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2.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为30米及以上,大型机械配合的施工,如:路基填筑、路基帮宽、站场开挖、路堑开挖、有爆破施工的作业、有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过的施工便道。应设置钢管竹排架防护,且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安排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并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3.处于爆破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电杆、接触网支柱、信号机机柱、桥墩、桥台等,应进行捆绑防护。

4.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不足30米,施工周期长、相对固定、无大型机械作业,仅使用小型无走行装置的机具或人工作业的施工,应设置钢管绿幕网防护,且工地设专职防护人员。

(三)临近营业线设备防护标准

1.接触网支柱落石方向,并排竖绑2.5*0.2*0.25m以上方木两根,上、中、下分别用4mm铁丝4股牢固捆绑在支柱上。

2.高路堑地段接触网支柱用4根(2.5*0.2*0.25m),分两层两两并排进行防护,捆绑方式同第1条。但防护方木总高度不得超过接触网支柱旋转腕臂底座高度。

3.施工便道旁有接触网支柱或下锚拉线时应设置防撞墩,并在下锚拉线上套2~3米长的反光警示套管。

4.信号设备、电力杆及拉线等设备防护比照接触网支柱防护办法办理。

(四)临近营业线进行立杆、架线等施工,杆体、机具等设备设施倾覆后可能侵入营业线建筑限界时,必须纳入“天窗点”内施工。

(五)物理隔离设置标准

1.防撞墩设置标准:

(1)防撞墩规格:1.5长*0.5宽*1.5m深(地面以下),防撞墩露出地面不得小于0.8m(接触网支柱处不得小于1m),基础应挖至硬土,墩间净距不得大于1.2m,防撞墩采用C15砼现场灌注制作。

(2)防撞墩应按规定涂刷警示斑马线。

(3)防撞墩位置由设置管理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防护排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3.竹竿、尼龙绳和警示牌隔离设置标准

(1)竹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cm的优质竹材,埋深不小于0.5m,露出地面1米,距营业线线路中心不小于2.5m,设置间隔不大于4m,竹竿之间用带彩旗的尼龙绳连接。尼龙绳两端的竹竿不得越过警冲标。

(2)沿竹竿埋设方向每隔50m须设置警示牌(白底黑字),正反两面标注“运营线路,禁止跨越”字样。

(3)警示牌和竹竿必须埋设牢固、竖直。

4.临近营业线施工防护设施(防撞墩、防护排架、竹竿、警示牌)的设置位置和实施方案,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报铁路局批准。

(二)、站内等受地形限制地段防护设置要求

1.站内施工两线间宽度无法设置硬隔离时,且不使用各类机械。应设置竹竿彩条绳防护,总高度不得高于轨面0.6米,且不得侵入限界。但必须增设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每3~5分钟联系一次,当联系中断或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2.站内施工使用各类机械、工具可能侵入限界而以无条件设置物理隔离时,必须在天窗点内作业。

3.在营业线限界以外,不使用机械,且不影响既有设备稳定及正常使用的施工(开挖沟槽、敷设电缆等),设置隔离限界不足时,应设置竹竿彩条绳隔离,同时增设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每3~5分钟联系一次,当联系中断或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4.凡营业线限界以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进行。

5.上述四项施工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作业。施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站内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两线间、枕木头、碴肩处严禁存放任何路料(钢轨除外)、机具,施工料具必须放至道床以外,不得上道床边坡,严禁侵限。

7.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封闭网时,施工单位必须报请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和派专人昼夜看守,施工后及时恢复。

篇5:某大桥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目标是:“无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无机械设备、行车事故;无火灾事故”。

2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如图2-1所示。

图2-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安全领导小组及防洪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及防洪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

组员: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

4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质工程是我单位长期履行的基本原则。施工生产中我们将继续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条例、法规,杜绝各类施工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1建立有权威的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安质监察部部长、专职安全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有关部门、专职安全员及施工队专职安全员组成。

4.2安全管理制度

4.2.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4.2.2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工程公司、施工队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4.2.3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名册齐全,不得超期使用。

4.2.5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2.6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4.2.7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尤其公路立交部分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要经过工程师认可。

4.2.8与地下管线交叉处,施工前期要对地下光缆、电缆进行防护和改移;同时为保证当地道路及河流畅通,方便居民及车辆通行应先期进行改移工程。

4.3用电安全

4.3.1临时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所有线路铺设、用电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按规程要求来完成,线路铺设要按设计进行,做到科学合理。

4.3.2各种电器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及标高,不合格的电路器材禁止使用。禁止非电工专业人员私自拉线或拆装用电设备。电工上岗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戴安全帽。

4.4防洪措施

4.4.1工程开工前通过当地水文地质和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和走访当地群众,了解锡澄运河发生洪水的情况,根据洪水高程布设施工便桥,并留足够的安全高度。

4.4.2合理的布置现场。临时房屋及一些临时设施不得修筑在受洪水威胁地带,机械停放场地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不得将机械停放在低洼受洪水威胁部位,以免洪水暴发时不能及时撤离。汛期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做好防汛记录和与领导及地方的联络工作。

4.4.3组建抗洪小分队,落实抢险人员、必须的运输工具、抢险机具,在洪水发生时能及时进行工地抢险或协助地方抢险。

4.5防火措施

4.5.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4.5.2临时房屋不许修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临时房屋修建必须遵守江阴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4.5.3根据江阴市消防规定,在生活设施工区内设置消防管道,安设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制定相应的消防规定,将消防工作责任到人,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4.6交通安全措施

4.6.1施工及管理车辆司机均持证上岗,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规则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4.6.2跨越通江路施工方案经江阴市交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立交处前后路段设交通导流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进行通江路交通疏导,确保通江路行车安全。

4.6.3场内运输进行限速行走,并设明显限速标志,确保施工现场行车安全。

4.7桥梁施工中,采用多层、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要布设安全网。

4.8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4.8.1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上岗前须进行体检,高血压、心脏病及恐高症者不许从事高空作业。

4.8.2索塔施工人员垂直采用施工电梯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持证使用。

4.8.3索塔爬升模板施工,设立安全栏杆及安全防护网,作业人员按规定挂安全绳。

4.8.4塔吊提升作业时,吊臂下严禁站人,塔吊司机持证上岗。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4.9预应力施工安全措施

预应力施工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高压油泵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操作。张拉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并由安全员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张拉施工按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张拉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千斤顶附近活动,防止因断丝、断束等造成人员的伤亡。

压浆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例如:眼镜、口罩等,防止浆液对人体造成损失。

4.10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拟定详细的施工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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