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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岗位职责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必须严格遵守爆破物品管理的专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不许虚报多领,占为己有,更不允许与安全监炮员等人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爆炸物品。在爆破作业时,严禁将民爆物品交给非本单位的爆破员进行装要爆破。

3、领出的爆炸物品需要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转借和赠与他人。

4、装炮眼药,制造炸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哑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在操作过程重要接受安全监炮员监督检查。

5、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爆破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6、爆炸时,应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7、爆破结束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篇2:爆破员岗位安全职责

一、经专业培训合格,思想端正、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二、担运爆破物品的搬运、加工、装添,起爆和爆后的安全排查。

三、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能遗失或转交他人,不能擅自销毁和挪交他人使用,并在领单上签字。

四、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规程进行作业。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六、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七、爆破结束后,所剩余的爆炸物品及器材及时退回库房,不准乱放或临时存放暂放处。

篇3:爆破员职责范本

1.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会同安全员(监炮员)一起到仓库保管员处领取。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与安全员交回专库。并在《领用回收单》上签字。

2.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爆破器材专用箱》,加工起爆药包应在作业点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放炮现场或仓库内加工起爆药包,严禁爆破器材在塘口作业点加工房里过夜。

3.严禁爆破器材代领、代管、严禁无证作业、酒后作业、无关人员接触爆破器材,爆破员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转场,否则视无证爆破。每年参加公安机关的年审,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爆破作业。

4.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熟悉爆破现场,严格执行清场、点炮、解除三种信号。爆破后认真做好检查爆破情况,排除险石,对瞎炮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5.发生爆破伤亡事故,按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主管局及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事故调查组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篇4:爆破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和安全操作细则。

二、认真钻研学习各种爆破技术。

三、严格遵守领用、使用、搬运制度。

四、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五、按照爆破指令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六、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七、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八、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九、爆破员在领取、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5: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带火药兜,无证无兜不得领取。

3.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在两个背兜内,严禁混装或用导爆管和导火索捆绑炸药。

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混放。

5.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

6.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导火索的长度不得短于1.2m。

7.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队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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