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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孙玉章任组长,魏学敏、马高峰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二楼会议室。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4月1日-5日,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5日-10日,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10日-15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抓落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为首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宣传与安全教育并举,充分调动施工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发挥每位人员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施工作业人员参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公布举报电话,对隐患事故举报人进行奖励,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奖惩并举,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较好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给予通报表扬,对治理工作较差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安全员予以通报批评。

篇2: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隐患排查的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行业中多发性事故(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粉尘、坍塌)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隐患排查的范围

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3、隐患排查的方式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①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分厂、车间二级,分别由主要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进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②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主管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③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④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⑤节假日

节假日安全检查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的检查。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4、隐患的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

对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列为整改重点。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监局备案。

5、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篇3: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和防范类各类似事故的发生,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河南省、两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治本攻坚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全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实施,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矿班子副职成员: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排查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体实施与协调工作,相关科室根据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第一组(“一通三防”、爆破排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系人:第二组(地测防治水排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系人:第三组(顶板排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系人:第四组(机电、运输排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系人:第五组(安全管理排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系人:第六组(建设项目排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系人:三、安全隐患排查时间2014年12月25日-29日三、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一)安全隐患排查方式1.各区队认真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2.各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问题开展隐患排查,认真督促整改。3.安检科负责组织突击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二)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及责任划分各隐患排查组要对矿井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进行排查并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一通三防、爆破专业(1)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问题,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2)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问题。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等。(3)煤尘注水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洒水降尘设施安设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隔爆水棚安设及维护是否符合要求,压风自救、隔离式自救器等装置配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5)是否严格落实《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是否落实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四位一体”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6)爆破材料、器具是否满足突出矿井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发放、运输,爆破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2.地测防治水专业(1)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2)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3)各采掘工作面、主要排水泵房排水设施安设是否符合要求,底板注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4)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3.顶板管理专业(1)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是否未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要求核减产能。(2)采掘工作面现场支护形式与规程、措施要求是否一致,支护质量是否达到要求,遇到应力集中区、顶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3)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4.机电、运输专业(1)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2)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3)各采掘头面、采区轨道、回风巷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是否稳定可靠,各采掘头面、矿井及采区主要排水泵房排水设施是否完好、供电系统是否稳定可靠。(4)斜巷运输各项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严格做到“行车不行人”。5.安全管理专业(1)矿井证照是否齐全有效。(2)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等。(3)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用于隐患治理情况;是否制定安全费用计划并纳入全面预算;是否按原煤产量及时、准确从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等情况。(4)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6.建设项目(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四、方案实施要求1.各隐患排查组、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井下各作业地点逐头面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与河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确保我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安全检查问题深入有效。2.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没有把握的采掘头面坚决、设备和装置坚决停产整顿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整改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该查出而未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矿将对相关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3.各排查组联系人负责将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与排查问题五定表一并存档留存备查。

篇4:工程施工火灾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割,如盛装乙炔和氧气体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的易燃物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限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1组织措施

1.1.1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公司、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对,并明确公司、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1.2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压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1.1.3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1.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帮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1.2管理措施

1.2.1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2.2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1.2.3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1.2.4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1.2.5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1.2.6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1.2.7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1.2.8储存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工具。

1.2.9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篇5:某某市交通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阳市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生产“四项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业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阳市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路明军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俊吉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保安市交通局副局长

侯爱民市交通局副局长

韩瑞国市交通局纪委书记

闫永和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李文顺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刘森林王勇王双顺冯景忠袁伯民王广亮孔凡池王锡玲赵哲巫利亚邱西安郭志刚任新锋李兰保高明俊王培和李志坚刘炳霞齐吉忠王跃丰马忠新刘生明缑明志尤三德郭志强冯昌军王宏岭孔德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孔凡池兼办公室主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基本建设施工企业、道路养护企业以及汽车客运站(场)、渡口渡船、危桥、危险路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三会一标”建设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情况;以及消防会议和检查情况等。

2.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按照水上交通安全“三关一排查”的要求,全面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海事部门监督检查和检验发证责任。健全责任制,齐抓共管,严格把关,把管理落实到班组和船舶,落实到人。

(2)进一步加大乡镇渡口渡船整治力度。落实渡口“五定”要求(定渡口、定渡工、定渡船、定载额、定制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渡口渡船,要责令立即停航整改并跟踪落实。要坚决制止超载渡运、无证驾驶、利用“三无”船舶载客等违章现象,对由于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力,导致乡镇船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进一步规范航运市场经济秩序。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船舶要坚决予以报废。经营客船、旅游船的,要经常督促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4)加强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乡镇运输船舶船主、船员、乡镇渡船渡工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安全宣传专题会、安全例会、船员座谈会、加强培训和检查督促等形式,对船主、船员进行广泛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做好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重视节假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早准备,精心组织,加强值班和现场监管、监护,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按照道路运输安全“三关一监督”的要求,突出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全面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1)全面审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审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审查的重点是人员素质、车辆和设施、企业管理等情况;在安全管理方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经费投入和车辆、人员管理措施等方面情况。

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清理个体挂靠车辆,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运管处要制定清理方案,新准入的车辆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严禁前清后进。对新申请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把安全生产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审批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在客运线路审批或招投标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审批新的客运线路。

(2)全面清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对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所有营运车辆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要重点抓好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确保符合营运要求。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要求,罐车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取消营运资格。

(3)全面检查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对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全面检查,监督运输企业把好从业人员资格关,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要责成运输企业予以清退。

(4)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管理,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制定切合本企业实际,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落实沿途休息制度;加大安全管理手段的投入,积极推行客运车辆安装GPS装置,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

加强源头管理,杜绝客车超载。要认真落实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

4.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安全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3)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4)临边、洞口是否按规定进行防护,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筑起重设备安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要求;

(6)各类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8)脚手架、基坑(槽)支护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环节和部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9)职工宿舍、工棚等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0)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置;

(11)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分类存放;

(12)拆除工程施工是否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是否经过备案;

(13)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在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易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在建及在用的县乡公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投入使用的桥梁。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情况;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情况;对已确认的危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落实情况;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等。

(3)开展路况安全检查。对桥梁、涵洞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及易出现塌方地段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设立醒目的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并组织力量尽快整改。

(4)加强公路设施检查。重点是加强对临水临崖、高落差、急弯陡坡、连续弯坡和长大下坡、危险病害桥梁、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等安全防护设施及在建养护维修工作安全施工情况的督促检查等。

(5)对已确认的县乡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改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职责分工

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市运管处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市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市农村处负责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市质监站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局事务处负责交通大厦、局家属院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我们要把责任不落实视为重大隐患,如发现这方面的情况,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基本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同时,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

(三)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级交通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成立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并将小组人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备案。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认真排查隐患,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安阳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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