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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严禁在油库区吸烟、生火、打猎及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物等火种、火源进入油库区。

2、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钢铁工具互相敲打金属容器、设备。

3、严禁穿钉子外露的鞋和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库区、作业区参加油料作业。

4、严禁不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和无安全可靠措施在库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5、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或未安防火星罩的机具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动力及照明设备进行作业。

7、严禁在库内存放其他危险品、爆炸品、易燃物资。

8、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损坏库区的防爆措施与设备。

9、严禁加油车未与飞机或机坪接地铆连接好而实施飞机加油。

10、严禁用塑料、搪瓷、镀锌铁皮等容器作取样器或作排放汽、煤、柴油容器、及用汽油、易发溶剂在库区内擦洗设备、衣物及地面。

篇2:油库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油库安全事故致因模式可以发现,导致油库处于安全状态的安全模式有两种,即安全模式一和安全模式二。

要想从源头上切断安全隐患,采用安全模式一是最佳方法,即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管理和环境状况四大要素均处于良好状态,但是这种模式的安全投人较高。

采用安全模式二也是一种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即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管理和环境状况及其构成可能失控,但是如果采取的防范措施有效,则油库处于安全状态,这种模式的安全投人比安全模式一要低。由此看来,要保证油库处于安全状态,就必须加强屏蔽效果,必须保证行为、物、管理、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因此,确保油库安全不能从某一个方面或要素来控制,而必须从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的角度去控制。为此,需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包括:

1)安全教育体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人员安全意识,对油库安全事故进行预查、预测、预控;

2)安全技术培训体系:学习油库安全技术;

3)安全法规体系:遵守国家安全法规;

4)安全监督体系:上级主管部门对油库安全实施监控;

5)安全预案与救援体系;

6)安全设施(报警、消防等)建设体系。这些体系相互作用,共同为油库安全提供保障。

篇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不准违规使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取得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篇4: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生产禁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及《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细化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行行业中的不同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站场、阀室、隧道等生产作业场所吸烟、使用非防爆无线通讯设备、照明设备,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作业人员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监护人不在场、安全措施不落实进行用火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岗位值班人员睡岗、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天然气分公司级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未经检测进入阀井、隧道、涵洞、排污池等受限空间及阀室进行巡检、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天然气分公司级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未采取防中毒、防窒息、防自燃等安全措施对含有硫化物的天然气管道、设备进行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天然气分公司级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巡线不到位、迟报漏报瞒报事故隐患、对第三方施工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天然气分公司级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严禁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和作业前不验电;严禁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设置、修改、摘除或投用联锁回路。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天然气分公司级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篇5:油库管理工安全管理措施

1.桶装油入库前应仔细检查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如有渗漏应放在安全地点进行处理。

2.桶装油应单独存放,严禁将桶盖朝下放置,只许单层放置,并留有通道。

3.向油罐或桶内注油时,不得使油液流柱与容器壁产生冲击、喷溅现象。

4.采用管道输送汽油时,其流速应不大于4m/mim。

5.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加油时,应检查其排气管是否装好防火帽,否则不予加油。

6.经常检查油罐及管道的接地装置是否牢固。

7.禁止使用渗漏或孔盖不严密的桶罐储存四乙基铅汽油。

8.盛装轻质油的桶罐发生泄漏时,应戴好防护口罩站在上风向进行处理。

9.雷雨天禁止在油罐内吸注汽油。

10.库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车道要保持畅通。

11.发生火灾禁止用水直接扑救,应用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并立即报告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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