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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为了保障和落实煤矿个人安全生产的权利,1996年10月15日,原煤炭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了《关于落实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权利的通知》。该《通知》根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的规定和煤矿的实际,对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做出了规定。刚刚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在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拒绝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批评、检举、控告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损害,职工享有赔偿权利。因工致伤,应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自觉服从安全监察机关的指挥,自觉配合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协助他们执行公务,提供真实信息和有关资料。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规定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安全生产设施是安全生产的保证,要自觉维护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使其发挥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劳动纪律虽然不是国家法律法规,但劳动纪律是保证劳动秩序正常有序的措施,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保证安全生产井然有序地进行。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煤矿发生事故以后,职工有积极参加抢救事故的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逃避事故抢救工作,这是每一名职工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设备的安全状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已查明的违反安全规程及准则的行为。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在工作中,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另外,煤矿职工还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服从管理的义务。

第一节入井须知安全知识

一、入井前的准备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属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制,加之路途比较远,都需要消耗体力。因此,入井前1、要吃饱、喝足,休息好;2、要思想集中,精神饱满,不带有任何情绪和思想包袱;3、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胶鞋、毛巾、手套和口罩;4、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5、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

二、入井安全注意事项:

1、乘坐架空人车时,要自觉排队,不拥挤,按规定每隔10米乘坐1人,并在指定地点上、下车。。

3、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井下行走时,要行走人行巷道,不得走轨道巷、运料巷。

4、需要跨越轨道巷时,要观察“红灯”是否亮着,红灯亮着时,不得跨越通过。

5、采区皮带运输巷要行走人行侧,不准跨越皮带、刮板溜,更不准扒乘皮带、踏踩溜则、扒乘矿车(这几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对这几种行为,除处罚1500元之外,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

6、需要跨越皮带、溜则时,要从专用过桥上通过。否则,按“三违”论处。

7、上、下班行走皮带巷行人侧时,不得随意操作信号、沿线急停等安全设施,以防造成设备停机和发生意外。

8、不得随意拆除栅栏和各种指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盲巷,以防因缺氧而导致窒息事故。

9、不得随意操作绞车、刮板机、皮带机、破碎机、除铁器、掘进机、采煤机、装载机、液压支架等设备,以防发生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

10、不得随意操作各种开关等电气设备,以防造成触电事故或其他事故。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这在我国煤矿救灾中是有沉痛教训的。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格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跨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灾区人员撤出路线选择的正确与否决定了自救的成败。

4、妥善避灾

如无法撤退(通路被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事故现场实例表明:遇险人员在采取合适的自救措施后,是能够坚持较长时间而遇救的。例如:1983年1月23日某煤矿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后,除3名个人及时冲出火源脱离危险外,还有23名个人被堵在灾区里面。他们迅速撤退到平巷迎头,并用竹笆、风筒很快建造了一道临时密闭,又在这个密闭内8m外,用溜槽、工作服、竹笆、风筒等物建造了更严密的第二道临时密闭。然后,派一个人在密闭附近监视,其他人员躺下休息。5h后,由救护队救出。相反,如果自救措施不当,则有可能造成死亡。例如,1961年某矿井下配电室发生火灾,53名遇险人员中有45人所处的地点、环境相近似,但是在事故发生18h后,只有18人还活着,现场勘查和被救人员介绍表明:①凡避难位置较高的均死亡,位置较低的绝大部分人保存了生命。②俯卧在底板上并用沾水毛巾堵住嘴的人保住了生命。与此相反,特别是迎着烟雾方向的人均死亡。③事故发生后,恐慌乱跑,大哭大叫的人大部分死亡。

十一、急救互救知识

1、现场救护:

宝贵四分钟救命两口气

据河南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现场救护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包扎、伤病员搬运……其中心肺复苏讲究“宝贵的4分钟,救命的两口气”。因为大脑缺氧4分钟,大脑细胞就开始发生不可逆和不可恢复的损伤。所以,当病人呼吸停止时,必须首先向肺部送入两口气,随后是检查心跳。

2、现场救护原则:

(1)先救命,后治伤。

(2)有出血,先止血。

(3)有骨折,先固定。

3、止血:

(1)、指压动脉止血法适用于头部和四肢部位大出血。方法为用手指将动脉压向深部的骨头,阻断血液流通。

?①头顶部出血:压迫同侧耳前1.5厘米处。

?②前臂及手出血:压迫上臂中断内侧动脉搏动处于骨头上。

?③手指出血:用手指使劲捏住伤手的手指根部两侧。

?④下肢大出血:压迫大腿根部内侧动脉搏动处于骨头上。

?⑤小腿及以下出血:用拇指向腘窝深部压迫。

2、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出血量大肢体无骨折者。

?①前臂出血:在肘窝处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肘关节屈曲用带状物固定。

?②上臂出血:在腋窝处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前臂曲于胸前用带状物固定。

?③小腿出血:在腘窝处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膝关节屈曲用带状物固定。

?④大腿出血:大腿根部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弯曲大腿用带状物将腿与躯干固定。

3、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出血,用止血带或就地取得的带状物止血。

?①止血部位:上臂外伤大出血应扎在上臂上1/3处,前臂或手大出血应扎在上臂下1/3处,下肢外伤大出血应扎在股骨中下1/3处。

?②衬垫:止血带可扎在衣服外面,把衣服当衬垫。

?③松紧度:应以出血停止合适。

?④严禁用铁丝、电线、绳索等代替止血带。

?⑤不要对嵌有异物或骨折断端外露的伤口直接压迫止血。

?⑥肢体出血如可能应将伤肢抬高到超过心脏的高度。

4、骨折固定和搬运:

(1)、可用木制、钢制、塑料夹板及就地取材的竹棍、木棍、木板等固定骨折。

(2)、骨折固定搬运要点

①夹板与皮肤、关节、骨突出部位加毛巾、衣物作衬垫,固定时操作要轻。

?②绑带不要系在骨折处;骨断端暴露,不要拉动,不要送回伤口内。

③搬运时保持脊柱及躯体在一条轴线上。

5、烧伤: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和致伤原因。

(2)、用干净的衣物,包裹伤面,尽量不弄破水泡,防止污染。

6、触电:

(1)应立即关闭电闸、拔去插头、切断电源。在现场可用干木

棒、干燥带木柄或塑料柄工具等挑开电源线;也可用干燥带木柄的刀或利器斩断电线。

?(2)若触电者趴在漏电的机器上,救护者应穿胶底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绳子、塑料绳套在患者身上将其拉出。

?(3)千万不可在未切断电源时,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电源线。

7、溺水:

?(1)清除口鼻腔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2)进行控水。抢救者弓起大腿,让伤员趴其上或抱起伤员腹部,头低腹高,拍打背部,倒出口、咽及气管内的水。

?(3)保持溺水者身体的温暖。

?8、中毒或窒息:

(1)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2)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3)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9、心肺复苏术:

创伤、电击、溺水、中毒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心跳停止都必须进行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操作方法如下: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呼叫不应或拍肩部无反应即意识丧失;耳贴近病人口鼻,头部侧看病人胸部,胸部无起伏,面颊无感觉气体呼出,无听到呼吸声音,即呼吸停止。

?(2)摆体位:将伤员平躺于平硬的地面上或在伤员的背后垫一块硬板。

?(3)畅通呼吸道:解开伤员衣领;清除伤员口鼻内的污物,使呼吸道通畅。一手放在前额使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在下颌下部抬起下颌。

?(4)人工呼吸:

按于前额之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伤员的鼻翼下端;

抢救者张开包紧伤员的口部,向伤员口内用力吹气,吹气完毕后,立即与伤员口部脱离,捏鼻子的手放松;呼气,再进行下一次人工呼吸,如此反复进行。吹气次数每分钟12~20次。

?(5)胸外心脏按压:在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人工心脏按压。

①按压部位:两乳头连线中点。

②按压方法:

a抢救者一手的掌根部紧放在按压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手背上,两手平行重叠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

b抢救者双臂绷直,垂直向下按压,使胸骨下陷4~5厘米。

c按压应不间断有规律地进行按压次数每分钟100次。

心肺复苏时,按上述方法先口对口吹气2次,然后心脏按压30次,再吹气2次按压30次,反复进行

篇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1权利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保证。搞好安全生产,也必须充分依靠职工,切实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并教育职工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煤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煤矿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职工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撤离工作岗位,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职工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煤矿职工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作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煤矿职工有权向上有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职工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职工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2义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每个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煤矿为了预防和减轻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受到伤害和职业危害,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个人防护性装备。如果职工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就无法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因此,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职工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掌握各种事故灾害的客观规律,增强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为此,煤矿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必须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职工直接处于生产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最早、最容易。为了使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及时迅速对事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小,每个职工都有义务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煤矿负责人报告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3劳动保护

为了保障煤炭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必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包括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和自我劳动保护。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可示为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治劳动保护。

1、人身安全劳动保护

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就是在特殊作业环境下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1)必须建立井下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

(2)必须加强对井下瓦斯的监测,建立瓦斯监测系统,防止瓦斯中毒或爆炸。

(3)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避免煤尘爆炸。

(4)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建立排水系统,防止水灾事故。

(5)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建立消防系统,防止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

(6)加强救护工作,建立救护队伍,以便抢救事故。

2、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主要是防治尘肺以及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职业危害。尘肺病是煤矿严重的职业病,煤矿企业必须把防止尘害和防治尘肺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防止煤尘危害,一方面应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另一方面必须为职工配备防止粉尘的防护用品,避免或减少粉尘危害。防治尘肺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期对接触矿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诊断。

(2)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3)对尘肺病患者,必须给予治疗或疗养,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尘肺病特殊劳动待遇。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护膝、安全靴(鞋)、安全带等,使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篇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规范

一.严禁超层越界违法非法开采,杜绝工作面未经安全准入擅自组织开采。

二.严禁图纸不实,使用假图欺骗检查。

三.严禁使用无编制、非正规队伍组织生产,外委队组必须纳入矿井统一管理。

四.严禁工作面出现事故征兆或重大隐患情况不停产、不撤人、不汇报,继续盲目组织生产。

五.严禁一巷多头作业、以掘代采作业、使用淘汰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六.严禁水患不清,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

七.严禁瓦斯检查空班、漏班、假检,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不撤人、不断电、不采取措施冒险强行作业,绝不准防灭火措施不到位、CO超限冒险作业。

八.严禁人料混运、辅助运输设施不达标、“封闭”管理不到位、使用非防爆胶轮车进行运输作业。

九.严禁超控顶距作业、支护失效作业。

十.严禁使用非防爆设备、设备失爆组织生产。

如违反上述禁令,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篇4: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岁末年初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安办函【2016】136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6﹞94号)、《水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6﹞84号)以及煤矿安全生产“八查”文件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安排,为切实认真做好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维护矿区稳定和平,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杜绝全矿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促进我矿职工和谐发展,落实好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最后一战,结合我矿实际,特编制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方案。

一、安全生产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现在很多煤矿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近期煤炭价格上扬,安全生产进入旺季,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我矿在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里,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杜绝全矿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为目的,合理安排了我矿领导班子值班、跟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落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以及集团公司的工作安排,我矿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且为了认真做好有关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祥和,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领导小组。

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矿重点对井下****回风巷、***运输巷、****回风巷、***回风石门、***运输石门反掘、***运输石门、**回风石门巷掘进工作面以及***综采面(正在撤面)、***综采工作面进行巡查工作,且安排了在岁末年初期间对**回风石门、***运输石门、***运输石门反掘暂时停掘打钻,以及对其他地点安排设备检修工作;要求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单日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必须在矿,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严格坚持矿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对****回风巷、****运输巷、***回风巷的地质钻和探放水钻以及两个综采工作面进行现场督察、指导,尤其重点加强***运输巷和***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做好K1值考察工作。另外,地面值班矿领导必须加强督促对安全、后勤的保障工作。为确保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制定相关安保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现结合我矿实际,特编制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方案。

二、成立我矿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领导小组

为确保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落实好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我矿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采掘副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矿安全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及相关数据记录整理和收集。

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目标:

1、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做到六个零,即管理零失误、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监控零故障、瓦斯零超限、生产零违章,坚决杜绝零*事件。

2、杜绝全矿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

3、保证工程质量达标,完全做到煤矿精细化管理目标。

三、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规定

1、由矿长或安全矿长负责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我矿现实存在的问题梳理出来,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安排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节日前全部处理完成,不留后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要深入开展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大力营造安全氛围,掀起安全生产高潮。

2、认真落实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加大隐患协调处理力度,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3、安全、通风、机电等部门每班至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跟班,认真盯守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处理。

4、调度室、安全监控室及井上下各岗位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擅自脱岗。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查岗。发现脱岗漏岗的,必须严肃处理。

5、加强矿领导值班管理,矿长和总工程师不得同时离开矿上。当天带班、值班领导必须不得离开矿上,做到有事随叫随到。各单位值守人员电话必须告诉矿调度,有事必须随叫随到。

6、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矿安全质量验收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规违章的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处罚和停班学习教育。

8、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矿工会、后勤部门安排走访慰问职工家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9、矿警卫室要组织警员加强矿区巡逻,同时要摸底排查矿区矿情矛盾,深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矿情矛盾,消除群众怨气,严防越级*事件发生。

10、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惕,对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控和处理。严防事态扩大,消除不良影响。如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矿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11、要抓好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严防矿区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12、要结合政府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深入开展矿区秩序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矿区文明建设,促进矿区安全和谐稳定发展。

13、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大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自保互保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4、各要害场所和要害岗位,要认真坚守岗位,严防偷盗、火灾等事故发生。

15、井口检身站要认真检身,坚决杜绝喝酒职工入井上岗。

16、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矿领导及各生产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落实好当班的安全。

17、矿护卫队严格执行矿内封闭管理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矿;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岗喝酒、睡岗;保卫人员全面负责矿内防火、防盗,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8、各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值勤有关规定和岗位巡查制度。

19、瓦斯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以及巡回检查制度,对行走路线范围内采掘工作面以及巷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组织处理。

20、必须认真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突击生产。

21、岁末年初以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机电工区负责对全矿高低压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供电,安全用电。

22、期间人员要注意合理休息,严禁酒后下井和疲劳下井,安监处井口收身人员要严格把关,高度负责。

23、严格入井人员的清点制度,井口、灯房和人员定位系统要实现三对口,井口以及灯房及时向调度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确保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

24、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惕,扎实工作,把好安全关。如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矿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篇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要求适用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第二类为煤矿矿长,分为井工煤矿矿长和露天煤矿矿长。

3.考试方式

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具备《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主要负责人,方可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4.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占80%,管理能力占20%。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个层次,考试比重为10%、20%和70%。

5.考试要点

5.1第一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1.1安全生产知识

5.1.1.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熟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主要灾害防治标准。

5.1.1.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f)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基本要求;

g)掌握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要点;

h)掌握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点;

i)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j)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k)熟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要求。

5.1.1.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了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基本要求;

b)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要点;

c)掌握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1.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e)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f)组织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

g)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第二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2.1安全生产知识

5.2.1.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范等。

5.2.1.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要求;

d)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f)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要求;

g)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h)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

i)掌握煤矿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基本要求;

j)掌握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k)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2.1.3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井工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矿井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熟悉矿井井巷掘进、支护安全管理要点

d)熟悉常用的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安全管理要点;

e)熟悉采掘机械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f)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瓦斯防治要点;

h)掌握煤尘爆炸防治要点;

i)掌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要点;

j)掌握冲击地压防治要点;

k)掌握井下火灾防治要点和火区管理基本要求;

l)掌握矿井水害防治要点及井下探放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m)熟悉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n)熟悉矿井运输、提升作业安全管理要点和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o)熟悉矿井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p)熟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q)熟悉井工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掌握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安全管理要点;

d)掌握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e)掌握露天煤矿采装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f)熟悉露天煤矿破碎站设置及破碎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露天煤矿运输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h)掌握露天煤矿排土场的布置及排土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i)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安全管理要点;

j)掌握露天煤矿电气设备及电力和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k)熟悉露天煤矿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l)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5.2.1.4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总体要求;

b)掌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c)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要点;

d)了解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e)熟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5.2.1.5应急救援管理

公共部分:

a)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与实施要点;

b)熟悉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c)掌握煤矿救援队伍建设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要求。

井工煤矿:

a)熟悉火灾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d)熟悉水害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e)熟悉顶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f)熟悉冲击地压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g)熟悉煤矿提升运输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h)熟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其他煤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露天煤矿边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露天煤矿电气等其他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5.2.2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f)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g)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开展达标创建;

i)组织制定、演练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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