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后续作业设备操作标准
第一条:离心脱水机的安全操作
1、离心脱水机不得超负荷运行。入料中不得混有软、硬杂物及大颗粒物料。
2、离心脱水机的油泵电机、振动电机和回转电机之间必须实现闭锁。
3、设备运行中,工作人员不得爬到离心机上作业。
4、沉降式离心机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严防隔振弹簧断裂变形。
5、沉降式离心机必须装设安全保护装置及传感器。
6、沉降式离心机的主断阀、入料阀、冲洗阀的开度指标应当准确。
第二条:过滤机的安全操作
1、过滤机及缓冲漏斗的操作和巡视平台周围必须设置保护栏杆。缝补或更换滤布时,必须搭设安全架。
2、在加压过滤机的压力容器壁上,禁止撞击、焊接和开孔。
3、加压过滤机加压仓和反吹风包,必须根据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4、加压过滤机加压仓和反吹风包入口门,必须设置机械、电气闭锁装置。需停机进入加压过滤机加压仓和反吹风包内检修,必须保证其内外空气压力相等。
第三条:压滤机的安全操作
1、箱式压滤机(简称压滤机)正常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脚、手、头伸入压滤机滤板间或从拉开的滤板缝间观察下面的带式输送机或中部槽。禁止将工具放在拉钩架上及滤板的把手上。清除滤饼时,操作人员不得用手扒滤布与煤泥。2、禁止操作人员戴手套操纵压滤机开关。机架、机顶、大梁上有人时,不准按动开关。更换滤布、清理滤板中心入料孔中煤泥,必须将传动拉钩拉平。
3、压滤机液压部分必须安装电接点压力表。
4、禁止杂物进入带式压滤机,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禁操作人员在带式压滤机网带上行走。
5、与带式压滤机配套的絮凝剂添加系统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入料停止时,应当将网带及设备周围冲洗干净。
篇2:防火防水防爆防雷作业标准
第一条:厂区、生产厂房及仓库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干燥、浮选、干选、原煤准备车间及各类煤仓、油脂库、氧气库、汽车库、机车库、配电室、集控室等重点防火区,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及其他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和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二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安全和防爆、防火要求。禁止在作业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少量润滑油及日常用的油脂、油枪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隔离房间。
第三条:重点防火区,禁止明火及吸烟。确因维修或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接时,必须经防火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煤仓和原煤准备、干选、干燥车间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定期清理地面和设备,防止煤尘堆积。
2、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
3、不得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和吸烟。
4、空气中煤尘含量不得超过10mg/m3。
第五条:瓦斯量大的煤仓(原煤仓、精煤仓和缓冲仓)及与其相通的房间和走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三班巡回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图表。
2、煤仓设置高出房顶的瓦斯排放口。
3、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电设备和照明。
4、煤仓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m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立即停止运转。
5、房间和走廊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含照明电源)。
第六条: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物带入车间或混入煤料。一旦发现煤中混有雷管和炸药,必须立即谨慎取出,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地下泵房、地下走廊和地下建筑必须设置集水池,装设相应的排水泵。排水泵的排水能力必须超过雨季最大涌水量的20%。
第八条:地下煤仓及其他建筑物周围应当开挖排水沟渠,并保持通畅。
第九条:选煤厂的高层建筑及其他需要防止雷击的建筑和设施,必须安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和测定。
第十条:浮选药剂库的罐体、闸阀、地下管路,应当经常检查。
篇3:井下作业六禁止规范
1.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工具,或提升井、通风井、人行井扔任何东西。
2.禁止打残眼和带有盲炮作业。
3.禁止单人进入无人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险的区域作业。
4.禁止进入报废的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去,必须经过相关批准。
5.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不得进行其他作业,清理浮石人员要选择安全地点和退路。
6.禁止从正在放矿漏斗处通过或站在漏斗的迎面。
篇4:回采工安全作业指导规程
回采时要严格听从当班领导的安排,严禁乱采,严禁进入采空区。
回采时首先检查工作面及其周围有无安全隐患,如有棚子变形,首先要处理变形的棚子,以避免回采挑顶时大面积脱落。
回采高度、深度以及落矿、支护方式等工艺及参数都严格执行作业规程。
进入已经开采的采空区后,要首先观察采区上顶及两帮的变化,如有异常要及时报告给当班矿领导,不许擅自作出决定。
严禁进入采空区捡冒货,防止发生冒顶埋人事故。
采区需要架棚、打顶子或支护时,工作面人员要积极,不能推诿、延误。第一时间要把隐患排除。
掘进工安全作业指导
前进头必须按掘进巷道断面施工,各部分尺寸必须符合巷道断面设计。
坑木直径和棚距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构件要齐全,木楔要打紧,棚子要坚实有力,帮顶必须刹严背实。
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检查推车所经过的线路有无断梁折柱及其他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掘进工作面落土时要按着从上往下的顺序进行并及时清除上部的伞沿及离层土,顶部的土落完后马上用刹杆挑顶,刹杆要有足够的强度。
柱窝深度不小于15cm;棚子接口要严丝合缝,不得出现掉唇、后穷现象;棚子要架设端正,不得出现前倾后仰现象。
要认真选土,I级土与其余级别的原土要严格分区,做到原土分类装运,要清除井下原土的一级污染。
在规定的地点作料,木渣及楔子等杂物不得混入I级原土中。
运输车辆装货量不宜过大,车沿以上不得大于0.5m。
风筒距工作面不得大于6m,风筒吊挂要平直,出现破口要及时粘补。
篇5:掌镐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掘进工作面
作业前,首先要检查工作面情况,对上一个班的支护质量进行检查,如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应将棚子重新翻好后,再进行作业。
作业前或作业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如有脱顶或顶板土层出现裂隙、松动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支护措施,帮土松动应及时刹帮,工作面松动也应立即处理。
轮镐时要注意周围人员,落土顺序应从上至下,工作面不准留有伞檐,在顶板不好的情况下,进尺0.5m时要进行挑杆支护措施。
窝腿深度不能低于150mm,棚子架好后,工作面不能留鼓肚。接班后首先检查工作面及其周围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断梁折柱的要立即更换,对支护强度不够的地方,要及时备棚或增加顶柱。
落土前要观察周围顶柱分布情况和其他人员所处位置,防止抡镐时碰撞顶柱或伤人。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离层土、伞沿要立即清除。
处理伞沿时要注意周围情况,身体要站在安全地点,观察好躲避线路,沿顶板边缘逐渐向前刨落。
在工作面落土时,身体要处在有支护且顶板完好的范围内,应按照从上至下的顺序进行作业并注意落下土块,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观察作业面和顶板情况,随时注意自身安全。
当采高超过3m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发现工作面有透水、渗水、矿层湿度变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搬离到安全地点,并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待情况查明采取措施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