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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宾馆安全保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为了保障宾馆正常经营和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宾馆内部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宾馆保安、总服务员,楼层服务员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当班的值班员不得离岗脱岗,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对楼层内的闲杂人员进行询问,对有特殊客情的房间进行特别注意。

二、对待旅客积极热情,宣传公安机关下发相关通知规定。管理制度和旅业的法令法规。

三、严肃岗位责任制度,维护好旅馆的治安秩序,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切实做好来访登记。落实来访制度防止和杜绝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五、安保人员定时巡查客房动静,每间隔三十分钟巡逻一次。

六、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通辑犯罪分子工作。

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谨慎身边的烟味、焦味,及时发现味源,并及时处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和爆炸事故发生。

九、建立建全保卫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设施。

清镇市庙儿山祥盛宾馆

2010年9月26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财物保管制度范本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保安员、楼层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做到三登记一签名。

四、贵重物品及现金与一般行李做到分别保管。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严禁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财物保管室。

九、经常检查财物保管安全设施情况。

十、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篇3: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一、为了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经营旅馆业,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三、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均适用本制度。

四、本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室、酒店、渡假村等(以下简称旅馆)。

五、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篇4:安全保卫工作基本制度范本

一、各营业网点、中心库要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卫工作,其职责是领导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安保具体措施和任务,杜绝事故、案件的发生。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要做到与每名职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三、牢固树立人防第一的思想,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此提高其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其次时常加强防暴预案的演练。

四、库款出入要随时检查营业场所有无不安全迹象,院大门、防尾随门要做到及时关闭,随手落锁;闭路电视监控要保证正常使用;报警器、灭火器、通讯工具要配备齐全,保持良好状态,自卫器械、应急武器放置应得心应手。

五、营业、守库期间,非本单位人员禁止入内。上级人员来检查,必须有联社在职领导或保卫部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否则,不得开门,违者按省联社职工处罚条例给予罚款。

六、营业终了,现金、印鉴、密押和重要空白凭证等,必须入库保管;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和使用交接管理制度;值班守库人员确保金库24小时值班,人员出入,防尾随门要做到一开一关,半封闭状态,同时要进行语音设置。

七、营业室门、库房门要坚持从内部开门,金库密码要启用。网点营业室门和库房门每门限制二把钥匙,并指定专人保管。

八、营业场所要按照GA38—2004标准执行,对所辖网点进行设施改造。

九、对全年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对执行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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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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