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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节段梁拼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预制节段的拼装施工采用大型的专用架桥机进行,大型架桥机的安装和预制节段的拼装工艺复杂,节段拼装过程中架桥机将承担数百吨乃至数千吨的重量,风险较大,因此要求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同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落实好应急准备资源。

2施工前应单独编制架桥机安装和拆除、预制节段逐跨拼装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同时应遵守本规范第三章第3.8节的规定和现行相关的法规要求。

3电动的预制节段架设机械,应配有独立的供电装置,设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并有备用电源支持。

4目前的预制节段架桥机为高度较高的多层结构,仅在架桥机两端部设登高设施,全长中间不设登高设施,机械安装平台无防护设施。因此,必须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要求,对该类架桥机按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增设中间的登高设施和平台的临边防护设施。

5在桥梁的立柱上安装钢结构支腿前,应在立柱四周规范搭设操作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能满足支腿的定位。

6钢结构支腿和钢螺栓的安装应按施工方案要求采用相应的起重设备吊装,同样应遵守本规范第三章第3.8节的规定和现行相关的法规要求。

7当预制节段架桥机整体结构安装完毕时,应对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进行检查,确保连接点紧固符合要求。

8对于架桥机的传动链、钢销等安装部位处于悬空状态的作业,应采用登高车或悬吊脚手架、工具式吊篮等专用设施进行。

9架桥机在安装过程中,操作控制器应上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在主钩卷扬机穿钢丝绳时,行走机构等的其他控制器应处于切断电源状态。

10架桥机安装完毕,应经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试运行和运行。

11节段拼装施工前,必须首先编制所有的主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清单,所列的材料应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施工中应及时派专人了解各类材料的供应情况,并负责各类材料的落实,确保供应不中断。

12成立节段施工安全监控小组,分班,分作业区控置。安全监控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分班、多作业区施工的需要,并经监控交底后上岗任职。工作中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交底内容进行全过程监控,不准随意离岗、不准违背安全监控原则,对冒险强行作业或有发生事故趋势的盲动行为应及时制止。

13?节段拼装作业班组,必须组织学习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架桥机操作手册,尤其对各自从事的作业和上、下道工序衔接的内容,应能掌握关键要点。同时根据作业需要,进行人员配置和合理分工,做到每个作业人员都明确节段拼装和架桥机前移过孔时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4上道工序完成后,其相关作业人员应及时离场进入安全区域,让出位置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夜间施工,必须暂停施工作业时,应将架桥机和节段进行有效固定后,作业人员方可撤场。

15?若遇大风、大雨等灾难性天气时,必须暂停施工作业,并将架桥机和节段梁进行有效固定、切断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撤离。

16首次进行架桥机安装,应在设备生产厂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在第一次开吊前,必须严格按架桥机的操作手册中各项安装计划要求对架桥机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节段提升和横移的试吊。

17?节段拼装施工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醒目有效的隔离,并设专人进行值勤,严防不相关人员进入,节段起吊、提升及横移时下方禁止有人。

18节段到场提升前,应对所有必须用的器材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检验。精扎螺纹钢筋和螺母、预应力施工的锚具应具有合格证、质保书,生产许可证,规格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准使用代替品,确保受力构件安全可靠。同时,应对架桥机进行全方位检查,关键部位螺栓再次紧固合格,吊杆必须完好无损,安装垂直度合格,吊点吻合良好,位置正确。

19架桥机的操作工,首跨拼装应在制造厂相关人员旁站指导下听令操作,严禁在未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前独立操作,机操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思想,服从指挥,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禁操作过程中紧急制动。

20起吊提升节段前,应在其二侧防撞墙预埋钢筋位置竖直焊接高度为1.2m的φ48钢管,每隔2m焊接一根。同时沿节段二侧相邻钢管的底部设φ8的镀锌钢丝绳绷紧固定,供节段梁提升后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带挂保险钩使用。

21采用φ48钢管作为节段拼装后桥面临边防护的立杆。预制节段桥面形成过程,原则上应做到每片节段提升,转体横移粘结、靠拢、临时预应力施加完毕后,临边防护随即跟到完成。节段提升前,其两端应设溜绳进行稳定控制。

14首跨拼装时,应在制造厂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施工方案顺序正确用吊杆等构件将预制节段与连梁、提升分配梁进行可靠联接,同时,这道工序应得到制造厂方技术人员确认。

22起重指挥信号应采用对讲机进行传递,严禁多人同时进行起重指挥。6.20.23节段转体区域涉及地面交通的,必须在节段提升高度≥5m时进行转体。

24应设置防高处落物的隔离设施对地面交通道进行防护。

25节段的转体应采用溜绳配合,负责溜绳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服从指挥信号,切忌用力过猛,溜绳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节段梁下方区域。

26每片节段转体提升、横移到位后,吊杆转换作业人员应在可靠的立足点系好安全带、挂好保险扣操作。在吊杆螺栓安装紧固时,作业人员应控制好自身的重心。当悬吊杆安装完毕,作业人员进入架桥机安全通道内,方可放松提升绞盘;确认吊杆受力到位稳定后,方可拆除提升分配梁与连梁之间的联接。当提升分配梁与连梁联接件拆除完毕,作业人员全部进入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下一片节段的提升。

27预制节段空间定位所使用的永久支座,临时支座和千斤顶等应采用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重物起吊过程中,应设置溜绳控制装置,严禁碰撞脚手架和架桥机等物,其索具及吊点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8在墩顶块提升前,应将倒链、测量工具、钢垫块等辅助材料运送至合适的脚手架操作层。

29作业人员,一旦完成指定工序,必须进入安全区域,不得在原作业区逗留,或停留在危险区域。

30整跨桥梁纵向的永久预应力张拉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顺序和计算结果控制预应力张拉值和延伸率及张拉孔号。

31?不受力的节段悬吊杆拆除前,必须经技术部门确认。

32?临时预应力施工时,不同规格的精轧螺纹粗钢筋不应混淆,并控制好预应力值及延伸量。严禁采用螺纹损坏或有伤痕的精轧螺纹粗钢筋及螺母。

33永久预应力张拉,作业人员必须在符合安全标准的脚手架上进行作业,在临边防护以外的范围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保险扣。

34使用的预应力钢筋及锚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用卷扬机配合穿索的,必须设专职指挥,指挥信号传递准确到位,在穿索过程中转向滑轮钢绳范围内不准有人。在穿索受阻时,不得采用卷扬机硬拉。

35张拉施工必须实行统一张拉指令,并按设计图纸结合施工方案顺序和要求进行张拉。

36?环氧粘结剂涂装人员,必须事先在地面上进行预培训,基本掌握涂装要领操作熟练后方可进入作业。

37涂装人员必须戴好护目镜、塑胶手套、口罩,身穿长袖长裤服装、系好安全带后进入施工,作业时应谨慎细心。

38搅拌环氧粘结剂的人员,应将合适数量的甲乙二组粘结剂事先送到位于立柱顶部处脚手架操作层上待命。搅拌者应穿戴好与涂装人员相同的劳防用品后进行操作。在运送已搅拌合格的环氧粘结剂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保险扣,严防粘结剂从容器中溢出或倾翻到涂装人员和地面人员身上。

39架桥机前移过孔之前,相关人员应掌握工艺程序和操作要点。

40在确认架桥机与结构及支架的相关连接全部脱离,辅助支架验收合格,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且架桥机被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前移过孔作业。

41架桥机前移过孔前,除必须在架桥机上操作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撤离架桥机。

42架桥机在前移之前,应进行相关的顺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首次架桥机前移过孔,所有人员应服从厂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按说明书技术要求和步骤操作,控制好架桥机的重心。遇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架桥机的前移过孔。

篇2: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隧道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作业人员在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二条?隧道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电气材料、工具、仪器、安全检测仪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检验证;设备、仪器应有铭牌。

第三条?要害岗位,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挑选,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隧道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认真做好敲帮问顶等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施工。

2、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鞋、安全帽、防尘口爪等。

3、危险地段,不准单人作业。

4、不准喝酒上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观察各种标志、信号和来往车辆等。

6、未经许可,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机房。

7、尽量避免带电作业,严禁在机械运转时进行检修,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8、开动机械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或打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9、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凿岩安全

第五条?各种凿岩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灵活、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条?凿岩前必须进行“四检查”、“四清除”。

检查和清除炮烟和残炮;

检查和清除盲炮;

检查和清除顶、帮、工作面浮石;

检查和清除支护的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凿岩时,必须做到“四严禁”。

1、严禁打干眼;

2、严禁打残眼;

3、严禁戴手套扶钎杆;

4、严禁站在凿岩机钎杆下方。

第八条?使用气腿钻眼时,要注意站立姿势和位置,决不能靠身体加压,严禁骑在气腿打上操作,更不能站立在凿岩机前方或钎杆下,以防断钎伤人。

第九条?风动凿岩时应随时观察和检查压气胶管接头,机械联结螺帽是否松动,机械动转是否正常;退出或更换钎杆时,应减速慢退,切实注意钢钎位置,避免钢钎自动脱落伤人,并及时关闭气路。

第十条?凿岩地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

第十一条?掘进中若遇流砂层或有突然涌水可疑地段,必须立即停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掘进。

第四章爆破安全

第十二条?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才能从事起爆药包加工、装药、点炮、盲炮处理等作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3、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4、危及设备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5、危险区边界未设定;

6、工作面无良好照明;

7、未做好准备工作;

8、有感应电流、射频电、杂散电(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的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第十四条?爆破前必须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并在危险区边缘紧警戒。

第十五条?放炮后,在确认无盲炮时,应不小于15分钟,不能确认无盲炮时,必须不少于30分钟,爆破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第十六条?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时要首先检查顶帮及支护是否安全,有无盲炮等情况,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处理后方准继续作业。

第十七条?起爆药包加工应在房内或安全地点进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场,加工时严禁吸烟和其他烟火。

第五章?通风与防尘

第十八条?隧道通风设备所供风量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的新空气量不得少于4m3,

2、工作面的风速不得低于0。15米/秒。

第十九条?放炮后要将风筒及时接至工作面,使风筒末端与工作面距离,压入式通风不超过10米,拉出式通风不超过5米,混合式通风不超过10米。

第二十条?为降低风阻要做到:吊挂平直,拉紧吊线,逢环必吊,缺环必补,拐弯缓慢,放出积水,有破损及时修补。

第二十一条?坚持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做到湿式凿岩标准化,通风排尘、喷雾洒水制度化,个人防护经常化。

第二十二条?凿岩用水尽量保持清洁,禁止使用污水,要求固体悬浮物不大于150ng/e,PH值为6.5-8.5。给水量(重量)应达到排粉量的10-20倍,一般不少于5-8Kg/min。

第六章?支?护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持围岩的稳定性,有效地控制隧道围岩的变形和防止冒顶、片帮、坍塌,除坚硬岩层外,均根据隧道的用途和具体情况,选择有效的支护方法。

第二十四条?在破碎、松散或不稳定的岩层中掘进,应遵守“超前锚、短开挖、弱爆破、早支护、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五条?遇断层、溶洞等破碎地带要派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制定妥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第二十六条?支护必须由熟悉支护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且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人员担任,支护开工前必须清理顶、帮浮石和松石。

第二十七条?锚喷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喷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方准上岗,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喷浆时戴好防尘口罩、安全帽、胶制手套、防护眼镜,扎好袖口,扣好衣纽,作业时要有良好照明。

2、操作中喷头绝不准对人,喷射手应牢牢握住喷头,两脚站稳,集中精力操作,抓握枪头及站立姿势要正确,高处作业要严防坠落,且经常检查台架的稳固性。

3、在松软破碎地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必须先打超前锚杆,预先护顶;在含水的地层中喷锚时,必须做好防水工作。

第七章隧道浇注

第二十八条?使用的模架要稳固、周正,操作台周围要设防护栏。

第二十九条?移动模架时,要清除模架上的杂物,以免掉下伤人,并有专人指挥。

第三十条?升降机只准载货,严禁载人,严禁人站在升降斗下。

第三十一条?拆下的模板必须放至规定地点,并及时清理工地上的残留圆扒钉及钢丝残头,以防扎脚

第三十二条?泵送过程中,操作工要时刻注意混凝土泵的各项仪表指示,当出现泵压力升高且不稳定、油压升高、输送管明显振动等现象而泵送困难时,不得强行泵送,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

第三十三条?检查转动部分时,必须由一人单独进行,且不得一手操作传动部分,一手伸进运动部件进行试探.

第八章电气和照明

第三十四条?电气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维护、检修等,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雷雨天气不得在户外进行电气安装、拆卸或测试维修作业。

第三十六条?高压线路边线与建筑物之,工地设施的最边缘之间,应按下表保持安全距离:

线路电压?1KV以下?10KV?35KV?

最大弧垂时安全距离(m)?2.5?3?4?

最大风偏时的水平安全距离(m)?1.0?1.5?3?

第三十七条?自行架设的架空线路与地面之间距离,居民区低压线路不少于6米,高压线路不少于6.5米;非居民区低压线路不少于5米,高压线路不少与5.5米。

第三十八条?施工供电线路禁止使用裸体线路,穿过道路交叉及施工场地时应穿入保护管内,电线、电缆接头处必须按规范结扎牢靠,并用绝缘胶带和绝缘胶布分两层包扎。

第三十九条?地表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保护接零或接地,但在同一网路中,禁止一部分用保护接零,另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

第四十条?隧道内电气设备禁止接零,必须配漏电保护装置,且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以上设备(含插座),闸刀外壳应完好无损,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第四十一条?隧道内电缆铺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动力线、照明线、电缆及不同电压的电缆、电线必须分开吊挂;

2、悬挂点间距不大于5米,电缆与风、水管平行铺设时,电缆应在风、水管上部,其相互间距应不少于0.3米。

第四十二条?隧道照明,其电压不大于220V,经常移动的照明灯,必须配有专用灯罩。碘钨灯电源线应用小型电缆,要架离地面2米以上,用单相闸刀做开关,不准使用金属支架。

第四十三条?正确选择导线安全载流量、开关容量、熔断器熔体的熔电流;禁止使用多根熔丝或用金属丝等代替熔断丝,熔断丝的选择要和额定电流相匹配。

第九章防火、防水及排水

第四十四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施工设计中,应包括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

第四十五条?资料室、材料库和可燃易爆物品库等,应设严禁烟火标志,必须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第四十六条?各作业人员应加强防火意识,在柴草密集的山区施工,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和乱扔烟头。旱季、风季应经常检查防火设施。

第四十七条?搬运、使用氧气瓶不准撞击,瓶咀不得粘有油脂,明火或切、焊地点离氧气瓶及乙炔瓶不得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存放,相距不得少于5米。

第四十八条?任何人发现火情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火,并迅速报告。

第四十九条?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只能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五十条?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搞清施工区及附近的地表水流系统、当地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位和地质水文情况,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防水及排水措施。

第五十一条?在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如工作面“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水叫、顶底涌水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五十二条?隧道排水应设排水沟,向下倾斜的隧道掘进,应配备排水设施,抽干积水。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程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3:盖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盖梁底模上应搭设合适的支架使盖梁钢筋骨架定位稳固,严禁作业人员在起重机悬吊的钢筋骨架上进行定位等作业。

2严禁在吊运盖梁模板及钢筋等作业时随意拆除脚手架的防护杆件。

3在脚手架通道外作业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保险钩。

4安装预应力钢筋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和监护,严防预应力钢筋滑落或触及高压架空线路。

5预应力张拉作业必须在脚手架上进行,脚手架的端头应设置防护板。

6涉及交通道的盖梁施工,必须在交通道上方设置有效的隔离,确保交通道的安全。

7对于高度低于6m且又在交通道上的盖梁施工,必须事先征得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入施工。盖梁支架以及任何杆件和物件,严禁进入开放的交通道。

篇4:箱梁支架法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箱梁承重支架的地基加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并经验收合格。

2承重支架的地基未处理到位或平整度差时,禁止进行承重支架搭设。

3脚手架应与承重支架同步搭设,未经验收合格挂牌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4箱梁的搁栅及底模的垂直运输和铺装应采用逐步推进法进行(即先在承重支架顶部铺设几块大模板供作业人员应站在模板上作业,当铺装格栅的面积能达到一块模板的面积时,应及时铺装底模),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

5采用大型钢构件(台林)作钢管承重支架的下部分时,应将各钢构件(台林)进行联体连接,同样设置底部扫地杆,按钢管承重支架步距设横杆联接,同时应参照钢管承重支架的搭设要求,合理设置剪刀撑。

6在承重支架搭设的同时,应进行脚手架、防护设施及登高设施的搭设。

7箱梁支架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规范的斜道,连续箱梁支架应考虑多点设置斜道。斜道坡度的高长比应控制在1:3,斜道高度每6m处必须设中间平台,斜道上每隔30cm应装有防滑条,斜道的两侧均应设置上、下二道扶手作临边防护。

8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从斜道上通行,严禁攀登支架上下。

9吊运材料作业时,上下应密切配合。成捆材料必须采用二点捆吊,严禁单点吊运。每一作业点设一名合格的起重指挥,具体负责材料吊运的安全工作。材料垂直运输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对吊物的有效避让,吊臂下方不准留人,吊臂和被吊物严禁碰撞支架。

10材料垂直吊运时,严禁作业人员站在临边扶手上推扶材料,也严禁站在无临边防护设施的支架边缘又未系安全带推扶被吊物。

11对于涉及交通道的箱梁支架,其临边防护设施应增设竹笆围挡,并在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花下溅到交通道措施。

12箱梁作业面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至少应做到100m2/只。

13箱梁钢筋制作时,电焊机等大量移动电具的电源导线必须沿临边防护设施布放,不得在钢筋上任意乱放。

14由桥下送电至桥面上的电缆线,均应通过绝缘子悬挂,严禁将电线直接绑、挂在脚手钢管上。

15脚手钢管及大型钢构件(台林)制作的箱梁支架,均应多点可靠接地,接地点间距一般为30m。接地体严禁采用螺纹钢,接地联接点应采用压接,接地导线禁止采用铝导线或单股导线。

16市区占用部分交通道施工必须征得交通部门的同意,并将该作业面进行有效安全隔离并设专人看护。

17混凝土箱形梁浇注完毕后的预留洞口,应采取覆盖或其它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护。

18应定期设专人对箱梁脚手架、斜道等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当作业通道损坏产生洞孔,临边防护产生缺挡时,应及时修复。

19箱梁逐段施工时,作业面的端头临边防护必须及时完善(含作业通道端头的防护)。

20对于跨越交通道的箱梁支架,必须在支架前方50m处的设置限高门洞,并在门洞及承重支架入口处上方设立规范的限高标志,夜间设灯光照明及警示灯。

21箱梁施工必须在每个工作面上,设足够的照明,施工照明的方向,应尽可能不影响交通道上机动车驾驶员正常视线要求,以确保施工期间交通道的安全。

篇5:墩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墩、台的基坑开挖与回填施工应遵守本规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2基坑四周应设规范的临边防护。

3垫层、钢筋等材料应采用滑槽或吊车运送,禁止抛送。

4墩、承台体积较大且高度大于2m的钢筋制作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采用脚手钢管搭设支架以支撑钢筋构件,并有相应的脚手架供作业人员使用。

5电焊机、气割设备等应布置在基坑外的通道上。禁止用钢筋作电焊搭铁线。禁止借用钢筋构件作为电焊回路。禁止雨天无防雨措施或未采取绝缘措施进行电焊作业。

6大型模板应采用起重机配合吊装。

7模板吊运时,应设溜绳,控制模板平稳。模板下降未接近基坑底部时,禁止作业人员直接推扶,模板未可靠固定前,禁止松钩。

8模板与坑壁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作业通道。基坑深度大于2米时,应搭设脚手架供作业人员使用。

9在基坑边堆放材料时或设备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能离坡边过近堆放。

10坑底应设排水沟并有专人负责排水,严禁基坑积水。

11水中的墩、台应在围堰内的抽干水后进行施工,并配备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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