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墩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墩、台的基坑开挖与回填施工应遵守本规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2基坑四周应设规范的临边防护。

3垫层、钢筋等材料应采用滑槽或吊车运送,禁止抛送。

4墩、承台体积较大且高度大于2m的钢筋制作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采用脚手钢管搭设支架以支撑钢筋构件,并有相应的脚手架供作业人员使用。

5电焊机、气割设备等应布置在基坑外的通道上。禁止用钢筋作电焊搭铁线。禁止借用钢筋构件作为电焊回路。禁止雨天无防雨措施或未采取绝缘措施进行电焊作业。

6大型模板应采用起重机配合吊装。

7模板吊运时,应设溜绳,控制模板平稳。模板下降未接近基坑底部时,禁止作业人员直接推扶,模板未可靠固定前,禁止松钩。

8模板与坑壁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作业通道。基坑深度大于2米时,应搭设脚手架供作业人员使用。

9在基坑边堆放材料时或设备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能离坡边过近堆放。

10坑底应设排水沟并有专人负责排水,严禁基坑积水。

11水中的墩、台应在围堰内的抽干水后进行施工,并配备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篇2:立柱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立柱脚手架应采用双排脚手架,各层作业通道应能四周贯通,作业通道内侧应设有临边防护,并应遵守本规程第十四章和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的要求。

2立柱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能满足作业人员最高点施工的安全防护要求。

3采用竖向焊接钢筋时,应遵守钢筋电渣压力焊机相关操作规程。焊接时,动火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材,办妥动火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4当钢筋进入立柱脚手架内须临时拆除脚手架临边防护时,应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当钢筋就位后,应立即恢复脚手架的防护设施。

5进行立柱箍筋绑扎作业时,应事先在各层作业通道与立柱竖向钢筋之间同步设置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木板应满铺并可靠固定。在无防护设施的特殊情况下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保险钩。

6定型的立柱大模板,应有吊车配合拼装。

7必须用缆风绳稳固高耸的立柱模板,缆风绳禁止设置在各类通道上,缆风绳接近地面端的3m高度范围内,应设符合相关要求的反光标识。

8操作人员从立柱上口进入模板内部作业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进入立柱模板前必须系好保险绳,并设专人监护。高温季节应及时采取防暑降温的措施,勤更换人员,确保操作者的安全。

9浇注混凝土使用的振动机应采用长软轴的,并配备合格的末级开关电箱。禁止振动机连电源导线进入钢模。立柱钢模内,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0立柱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网、踢脚板进行防护隔离,涉及交通道的立柱施工,其脚手架上应增设防护屏对交通道进行保护。

篇3:立柱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配合立柱模板施工的起重机必须同时满足起重负载和起重高度两个要求;起重机械作业面的地基(特别是汽车吊支腿下方的地基),必须经过验收,地基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施工。

2高处起重吊装作业时,应设统一的起重指挥,起重指挥和其它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临边防护范围内进行作业。

3起重机作业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范;当履带式起重机必须带立柱钢模行走时,立柱钢模必须设溜绳控制平稳不晃动,立柱钢模起吊高度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起重机此时的负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而且必须缓慢行走,严禁起重机长距离带载行走或在有坡度的路面上行走。

4严禁起重机械操作人员采用关闭(电脑)或拆卸起重机安全控制装置的方法进行超极限吊装作业。

5立柱钢模的拆模,应先使立柱钢模与立柱混凝土结构脱离,再采用起重机配合吊运,不得在钢模与立柱结构未完全脱离的情况下,采用起重机硬拔。

6立柱钢模应堆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并用垫木垫平垫稳,不得倾斜。

篇4:高层建筑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高层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在迎街面的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毛竹和竹笆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1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冰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并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篇5: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教育规定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2.安全教育制度

2.1项目开工前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上岗培训。

2.2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做到持证上岗。凡未能做到持证上岗的,发生事故应先追究分配人的责任。

2.3对违章人员立即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2.4教育内容

2.4.1《安全协议》的相关内容。

2.4.2安全操作规程。

2.4.3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2.4.4现场应急措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