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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教育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2.安全教育制度

2.1项目开工前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上岗培训。

2.2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做到持证上岗。凡未能做到持证上岗的,发生事故应先追究分配人的责任。

2.3对违章人员立即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2.4教育内容

2.4.1《安全协议》的相关内容。

2.4.2安全操作规程。

2.4.3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2.4.4现场应急措施。

篇2:项目施工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现场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配备专门的安全工人,以检查和维护设施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3、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现场质安组每天跟班巡查,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4、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经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安部主持,项目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交底。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履行手续后方能实施。

篇3:施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篇4: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

2公司及工程项目部领导和施工、技术、安监部门负责人,应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3每两年应由总工程师负责,人事教育部门和安监部门配合,组织一次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与取证,持证上岗工作。

4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工作。

5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5.1工程项目部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5.2工地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5.3班组级: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6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长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作及接触易燃、易暴、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7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8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

9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篇5:铁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是生命永恒的旗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这是符合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原则,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落实股份公司加强“班前安全质量宣誓”活动检查的通知》举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出事故、不出次品、不留隐患”为内容的岗前宣誓活动,并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中铁三局桥隧分公司张唐铁路项目部工程二队实行安全联防制(一人违章,多人制止;无人制止,全部处罚)。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错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方式为本质。危险是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因此制定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要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避免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找出引导致事故发生事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

二、安全行为和部署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存在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人员不能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要给予处罚。

施工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只有在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才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事故原因分析必须坚持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个原则。任何人不得违反工艺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纪律。

队部认真地研究部署,决定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准,执行安全色及安全标志。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警告,注意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等。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做到“持证上岗”。

3、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

对从事专项施工任务的各类人员,如桥、隧、路基、高空等,上岗前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施工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进行专项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队部及所属各工区,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专业教育培训和考核,且考核合格颁发安全检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专职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专职安质检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操作、纪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或停工,以确保生产安全。由各部门组成或检查组,主管领导带队。

2、每周日进行一次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由安质环保室牵头,队长带队,对施工现场及驻地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对生产、生活区的人员、机械、设备、物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并对整改措施进行监督、落实、跟踪。

3、安质环保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工区作业班组检查,并认真填写不定期检查记录表。

4、检查各班组、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率,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

6、对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了及时坚决制止以外,还要将发现问题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薄内,并通知队部领导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队部领导处理。

7、检查并掌握本队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劳保用品标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贯彻实施。

8、对检查的全过程,指定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9、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时,马上领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小组开会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并责令现场领工员(施工员)或工班长监督限期整改。

10、对于整改情况,到期由安检人员检查验收,并记录备案。

11、对于逾期没有整改完的或根本上没有整改的,由安检人员向队长反映,由队长作出处理。

五、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安全事故有人身死亡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暂定)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上级部门,并在6小时(暂定)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队部收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理单位、业主等相关部门报告。

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隐瞒不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的,追究施工责任人的责任。

3、发生伤亡事故后,队部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铁道部令[20**]第7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队部将根据项目部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处罚方式和罚款金额由队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拟定,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核定批准后执行。

7、事故发生和处理完毕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及时、准确上报。按照规定和要求写出事故报告、整改措施、检查、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检查等一并上报上级部门。

8、严禁任何工区在发生事故时迟报、虚报和隐瞒不报等现象,遇有此类情况发生,队部将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倍处罚。

六、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1)按照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队长是第一管理者,是本工程二队第一防火责任人,依法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职责,全面负责工程二队的消防安全工作。

2)队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队部防火安全工作以及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3)队部必须配备兼职防火干部,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队部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5)义务消防组织要结合实际,每年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演练不得少于1次。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队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并签定防火责任制。

2)办公室、工班宿舍实行防火责任者挂牌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队部制定防火公约。

4)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合理布局。

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队部指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队部按要求配备适当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和维修,确保安全好用,摆放位置合理。

3)严禁将消防器材随意丢弃,防止日晒雨淋,防止锈蚀不堪用。

4)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队部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队部要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接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2次专门教育,要求达到熟悉其危险性能,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队部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记录本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2)对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3)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的隐患。

?B、生产岗位环境中存在的火灾隐患。

?C、发生火灾后影响疏散、逃生和扑救火灾的隐患。

?D、消防设施、器材装备、专用消防水源、通道是否良好。

?E、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6、火灾查处制度

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队部领导小组,严禁隐瞒不报和拖延迟报。

2)要保护好火灾现场,防止人为破坏,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勘查、清理火灾现场,不得移动现场物品。

3)队部领导小组要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火灾损失、热源伤亡、处理结果要如实向上级报告。

七、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队长。如发生死亡事故,队长要在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直接向项目部报告。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工区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需要,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第三条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第四条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及时上报项目部,并配合项目部等上级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第五条抢救伤员的办法按队部指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第六条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第七条队部根据调查组对事故分析的原因、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工区对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要按规定如实上报。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和包庇责任人者,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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