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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在接到“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

4、当发现用火部位与“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听劝阻时,有权收回“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重点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

2、监护员负责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使用监督工作,并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货作业现场兼职监护员

(1)付油作业现场兼职监护人员,监督进入发货现场司机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负责指导车辆进入正确货位,车辆停置后,放置作业指示牌。

(2)监督静电接地连接,放置好发油鹤管和防溢油探头,通知发货员开始发货。发货期间,巡视车辆及付油设备,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付油。

(3)发货完备后,监护人负责指挥车辆离开,检查作业现场,设备回复原位。

4、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5、工作期间,监护员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点时,应指定代替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返回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监护员需长时间离开,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监护员,两工作监护员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6、值班员如发现监护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篇2:工程维修工作监护制度范本

工程维修工作监护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围内维修操作规程,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监护制度时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2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责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3监护人或专责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中断。

4.监护人监护的内容如下

4.1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2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4.3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4.4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由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5.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5.1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5.2在部分停电设备的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二人。

5.3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监护人可参加工作

6.1全部停电时。

6.2在(变)配电室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三人时。

6.3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拦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

7.当监护人不再现场时,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允许单独留在工作现场。

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倒闸操作票》

《变配电站值班日志》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3:使用监护仪管理制度

1.所有护理人员均应具备识别主要报警信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2.报警系统供应商每年检修校正一次,每3月设备科工程师进行检修一次。

3.监护仪报警音量根据科室的具体情况设置,使护理人员能够听到报警声,但又不影响其他病人。

4.报警音出现5秒内护理人员必须进行处理,先按“静音/消音”键,使其静音,通知医师进行处理。如果病情需要重新调整报警界限,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5.交接班时,要查看上一班的主要报警信息,并注意观察该项体征变化情况。

6.检查指端挤压情况,每4小时将指端SaO2传感器更换到对侧。

篇4:健康医疗监护制度范本

1目的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

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4.1.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4.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2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3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4.3.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4.3.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篇5:医院心电监护仪管理制度

1、定位放置:监护仪放在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监护仪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1)固定班次日班每日清洁保养一次。(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3)设备科定期检修。

7、使用中若监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必要时用手动血压计测量血压,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抢救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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