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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安全,是我们企业的吉祥宝,守住了这个宝,也就守住了职工的幸福,守住了企业的效益,守住了一片和谐美好的天空。有人说:“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平安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是我们企业永恒的主题,正是平安与安全保障着我们一切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出于瞬间麻痹”,我们医疗器械产品事业部作为生产制造部门,不能因为追求产量而轻视安全,也不能因为追求效益而忽视安全,更不能因为工作忙、工作条件稍好一些就藐视安全。

一、医疗器械产品事业部

为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培训,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知识和技术,提高他们对危险的辨别和反映能力。

1、生产部必须对新老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本单位生产特点及安全基本知识;

⑵本单位(包括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⑶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⑸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2、各车间必须对新老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⑷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⑸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加强设备管理

三、明确责任,加强

2.4?在检查生产、施工的同时,应检查安全生产、施工情况,生产、施工中主要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应组织及时整改。

2.5?应把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防止事故发生作为重要任务,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2.6?按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督促员工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对脚手架、金属架管材、扣件、安全网等大型工具,定期进行检查鉴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出库或及时从现场撤出,凡运进现场材料,应按平面规划布置堆放整齐稳固,不得任意超高。

5.3?检查督促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是否齐全、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妥当、职工劳保着装是否齐备、物资摆放是否合理以及其它设施的布置是否规范等事项。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5.4?调查、研究生产、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5.5?协助项目经理、部门主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安全教育,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事务。

5.6?负责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5.7?开展每周、每月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督促生产班级及个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9?对违章作业和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者,损坏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等行为进行制止。

5.10?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忽视安全工作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或越级反映。

6、车间主任职责

6.1?具体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带领本车间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规,应经常对全车间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尤其应加强青工教育,作好新职工入公司和调动工作岗位职工的三级教育。重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报部门主管记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或记入班前(后)会记录

6.2?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6.3?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机关和本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6.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车间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查出不安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了的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以求得解决。

6.5?应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对策。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组织救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协助有关部门追查事故原因。

6.6?现场主管应有权处罚一切(可跨越部门)违反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

7、班组长安全职责?

7.1?督促教育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止本班组违章和冒险作业。

7.2?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施工教育,负责岗位安全交底。

7.3?开展两级2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

7.4?根据本班组员工的体力、技术、年龄、情绪等情况分配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7.5?监督本班组员工爱护安全设施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8、生产、施工人员职责

8.1?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作业。

8.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在自己操作范围、部位或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负责人。

8.3?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使安全设施发挥良好作用。

8.4?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增强自我安全生产意识,事故防范意识。

(一)安全生产基本守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以及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设施及生产过程中有危及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的事故隐患,职工有责任和权力向上级报告或提出整改建议;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上级。

3.对既无安全措施,又无可靠把握的违章指挥,甚至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抵制或拒绝接受。

4.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冲压(剪)、木工平刨、机动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气割)、爆破等特殊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合格证进行操作。

5.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长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易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聚静电的服装;厂区不能流动吸烟和乱丢烟头,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吸烟。

6.操作前,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或从事自己不熟悉的工作。

7.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多人同时作业是,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本职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不准在车间内骑自行车或将小孩带入生产作业现场。

8、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作或能爆裂飞出的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断电停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超负荷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和停电时,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9、机械电气设备的保养维修安装应由专人负责。工作前,应切断电源;同时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准合闸。

10、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电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11、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和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上跳下、爬上或抛卸物品;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内进行土建施工时,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放设红灯标记。

12、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区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

13、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4、变配电室、氧气站、乙炔站、制氧站、锅炉站、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15、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措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6、搞好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7、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18、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9、发生重大事故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0、全体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穿戴使用劳保用品,自觉遵章守纪,保证安全生产。

(4)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

a.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c.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d.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e.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5)十不准:

a.不准离开开动着的设备和委托他人代管。

b.不准开动不属自己的设备。

c.不准无关人员走近设备乱动操作手柄。

d.不准超负荷运转。

e.不准设备带病运转。

f.不准取下设备防护装置或敞开变速箱工作。

g.不准在运转中变速、不停车反转、用手或用倒车制动。

h.不准在设备导轨上放置工、卡、量具、工件、物件及敲打工件。

i.不准开无效率空车。

j.不准酒后操作设备。

2、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杆、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无擦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切削垃圾要清扫干净。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和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3、交接班制度的基本要求

凡轮班制设备均要执行交接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

(1)交接任务。

(2)交接产品工艺质量要求。

(3)交接设备运转保养状态。

(4)交接安全措施。

(5)交接工、卡、量具和随机附件。

(6)交接中要作好记录,有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领导处理。

4、工作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工作前:要根据设备结构、性能细心检查各部位状态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油润滑。

工作中:要按操作规程,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开车。

工作后:要做好清扫工作,滑动要加润滑油。切断电源,作好交接班记录。

(五)公司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新员工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得上岗。

2、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无相应特种行业(电工、焊工等)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相应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生产、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和带钉的鞋,不得赤脚、赤膊操作。

11、生产、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生产、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龙门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不准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4、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拆下的脚手架、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6、生产、施工工具使用后随时装入工具袋。

17、脚手板两端要扎牢,防止探头板。

18、脚手架要注意超载危险。

1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0、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挽入帽内。

22、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3、生产设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24、*光和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25、生产、施工现场应标志明显,过道畅通,物资工具摆放有序。

26、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七)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边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十)其它安全知识

1、电动葫芦在使用中有哪些安全要求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车工应遵守哪些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证车削加工的安全,操作者应做到:

(1)穿紧身防护服,袖口不要敝开,长发要戴防护帽,操作时不能戴手套。

(2)在机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3)夹持工作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的其他部位。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应注意距离,不要靠近。

(4)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5)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6)车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7)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1.5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8)除车床上装有运转中自动测量装置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

(9)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严禁用手拉。

(10)为防崩切屑伤人,应在合适的位置上安装透明挡板。

(11)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12)禁止把工具、夹具或工件放要车床床身上和主轴变速箱上。

11、使用氧气瓶要采用哪些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安全,要使用氧气瓶时应采用以下措施:

(1)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2)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按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冬季使用电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或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3)在使用和贮运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运氧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

(4)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相距10米(m)以上〕。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开启瓶阀或减压器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喷出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降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绝热压缩)等引起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

(6)氧气瓶中氧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2~0.3兆帕(Mpa),使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上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倒流入瓶,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

(7)氧气瓶阀不得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器。

以上安全措施,对氩气瓶和等离子弧焊等焊接工艺使用的其它气瓶,如氩瓶、氮气瓶也基本适用。

12、使用乙炔瓶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同使用氧气瓶安全措施的(1)~(5)条。

(2)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3)瓶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有些烫手),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

(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分钟左右,才能装上减上减压器使用。开启乙炔瓶的瓶阀时,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只开3~4圈。

(5)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

五、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

1、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规定

4.1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做好安全达标工作,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实行责任追究处罚制度。

4.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与各部门和各项目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时,必须载明安全生产要求条例。

4.4经检查生产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但未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生产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责令有关人员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停止作业或逾期拒不改进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现场违规违章的,每项对责任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人处以50元罚款。应付行政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4.5各部门或项目部如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理外,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分别对责任部门处以罚款:死亡1人罚款3000~5000元;多人事故(指一次发生2或2人以上的轻伤事故,按重伤1人计算)罚款1000~3000元;如有重伤、死亡则分别予以处罚。对造成死亡、重伤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后果程度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应负行政责任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重、特大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安全法规执行。

4.7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真象的增加一倍的相应罚款,应负行政责任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8上述处罚对同一行为公司与上级处罚不予重复,执行上级部门处罚。

4.9在施工生产中,对下列违反安全法规者,分别给予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5、对个人违章罚款项目: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100元。

5.1.1酒后上岗操作者;

5.1.2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者;

5.1.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不挂安全带者;

5.1.4特种作业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和不持证上岗者;

5.1.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或赤脚到工地生产劳动者;

5.1.6在工棚宿舍内生火、乱丢烟头和使用电炉者(并没收电炉);

5.1.7在易燃、易爆存放场所抽烟、生火者;

5.1.8损坏或未经许可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5.1.9违章拆除脚手架或随吊物上下者;

5.1.10机床操作工在工作时看书、打毛线或有类似行为者;

5.1.11从高处向下乱扔各种建筑材料、工具等;

5.1.12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者。

5.1.13对使用机电设备违章罚款项目:

5.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5.2.1吊装工、机操工违返安全“十不吊”者。

5.2.2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备及照明、开关箱,不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的,和使用安全电压者;电器开关无箱、无锁、无防雨措施者。

5.2.3机械设备不作保护接零、接地者。

5.2.4用铅、铁丝代替保险丝,或选用保险丝型号不当者。

5.2.5擅自开动他人设备者。

6、本规定的各项罚款的处置:

6.1由事业部生产部开具处罚通知;

6.2对因故当时不能交纳罚金者,限期交纳,超过了限期加重罚款。

6.3事业部组织的安全业务学习、会议、活动等,凡通知参加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否则给予罚款10~50元,累计不参加将重罚。

篇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形应急预防措施

第一章?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分析

第一节?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

分公司危险源辨识小组依据动态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原则,结合机电专业的特点对分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全区域进行了辨识分析,确定出分公司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以下作业部位:

1.井下运输;?2.火灾事故;3.高处坠落含井筒作业;4.施工用电。

第二节?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保护措施的目的

井下运输、火灾事故、高处坠落、施工用电这些施工历来是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就是严重伤亡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比如:井筒施工因错发信号、提升设备误操作、设备检修不到位引发的机械、电气事故和井筒施工、高处作业发生的坠人和坠物事故等,其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使这些部位不发生事故或在发生事故后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

第二章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井下运输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运输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井下运输包括人员运输、物料运输和设备运输,容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有:大巷、斜巷、拐弯处和上坡头等。运输事故类型有:跑车、掉道、刮撞、触电等情况。

二、井下运输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行走和乘车注意事项

1.在井下运输行走时,要注意防止滑倒伤人及设备件超高碰触架空线,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有人行道时要走人行道。

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和架空线,防止伤人和触电。

3.乘车时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4.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5.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搭乘。

7.严禁超员乘车。

8.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二)、井下运输材料和设备注意事项

1.运输大型设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运输时,推车人必须注意前方,车在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行道口、风门、硐室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告。

4.叉车装运设备时,要用木垫垫好,其高度点和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否则应停电。

5.在有架线的巷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停电,挂好停电牌,并将架线接地。

6.平巷拉运机件时,搬运人员跟在机件的后面,不要站在机件的前面或走在机件的侧面。

7.机件落辙时,要在当班起重班长在现场统一指挥下复辙。

8.人力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0.007时,禁止人力推车。

9.推车时,矿车行进方向的车端应挂有矿车灯,不论空车还是重车,禁止放飞车。

10.用绞车或离合器在平巷运输和牵引设备平车时,司机要精神集中按信号开、停车。

11.井下搬运机件时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挤坏电缆、风、水管路和撞倒棚子,多人搬运机件时要统一指挥,防止压脚挤手。

12.斜山运输如中途落辙时,应立即打信号停车,等停车一分钟后再进行复轨,复轨时应将车眼打好,。

13.斜井上下山运输时,必须明确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负责,统一指挥,明确信号,检查绳扣、链子、勾环是否良好。

14.在斜井巷内上下空重车时,必须加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5.斜井巷内运输要按照规定设置“一坡三档”,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运输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发生运输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5.)救援所需器材工具。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第二节?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始终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由于矿井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火灾安全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井下灾火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有:回风巷道、回风井、皮带巷、井筒、机电设备检修场地、用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和硐室等。地面火灾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有:电气焊作业地点、办公区、住宿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作业等。火灾事故类型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电器设备火灾、皮带火灾、地面火灾等。

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井下、井筒内施工必须按规定开据符合要求的动火手续,设专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坚持无动火票不动火制度。

2.凡在井下、井筒内用火必须有矿方瓦斯员去现场检查,当测试结果达到合格的标准后,才能工作,否则不许动用明火。

3.井下动火现场的项目带班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大班长、焊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井下、井筒施工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两个瓦斯检测仪,并派专人负责对作业区域内瓦斯浓度的测试,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要立即通知作业区域内人员停止作业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井下、井筒内动用明火的部位在动火前,要详尽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则必须清理干净。

6.每一动火处附近都要设置灭火器2个,预防在作业时发生火灾延误救火。

7.氧气、乙炔要拉开距离5m,距明火10m以上,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并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

8.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熄火后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并填写《动火监护记录》。

9.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勺或其它不燃性材料设施遮挡及接熔渣,以防火星飞溅及熔渣坠落造成火灾事故。

10.井下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储存,储存的地方要加门加锁妥善保管。

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二)、地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的稀料、油漆、氧气、乙炔、沥青、油毡、木材、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必须建立消防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分工,有严格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2.现场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3.在易燃易爆等材料附近作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在安全距离以内不允许使用明火或引起电火花的作业。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无动火审批手续和无人监护的不允许作业。

5.电焊、气割等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6.遇有大风天气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动火。

三、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1.本单位消防器材储备地点是在施工现场的各动火点附近。

2.在各矿井下施工时还要了解各矿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以便需要时随时取用。

(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窒息灭火,普遍适用于各类火灾的扑灭,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皮带设备、油库等消防部位。

使用方法:

1.拔掉保险销,用喷射管的喷口对准火焰,按下压把进行喷射。

2.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前,将灭火器摇晃或在地上蹲几下。2.)喷射前,一定要握住喷射管,防止高压气体造成喷射管甩动,使干粉喷不到燃烧物上,甚至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3.)扑灭液体火灾时,不能直接喷射燃烧液面。应用干粉横扫火焰,控制火势,让干粉不断积落到液面上,达到隔绝灭火。4.)没有灭火经验的人员不能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瓦斯燃烧火灾。防止因空气震动,使燃烧处的瓦斯浓度发生变化,可能达到爆炸浓度,引起爆炸,扩大灾情。5.)在井下灭火时,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流中,防止CO、干粉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时,都应视火灾性质和现场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发生火灾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3.如果发现初起火灾,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可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然后根据火势,决定是否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发生井下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时,井下施工人员要戴好自救器按事先确定的避险路线撤离现场,上井后向调度室报警。如有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发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分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视情况通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分公司视火灾情况的大小启动应急予案,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自救和向有关专业救灾机构报警,请求救助,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故扩大,若紧急意外事件不能控制时,应急领导指挥部应统一指挥向外部报警求援,疏散人员,保护财产等应急措施。

4.在爆炸火灾环境中,所用的救援器材应具备防爆功能。在救援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时,应在确认事故现场断电的情况下,救援人员方可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转移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摩擦、撞击。

第三节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坠人和坠物两种,容易发生两坠事故的地点有:井筒、井架、临边洞口、钢结构构架和2米以上高处作业。事故类型有:人员坠落伤害、坠物砸伤人员、坠物砸毁设备和电缆、设备坠落、材料坠落等情况。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高处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在脚手架作业中,认真执行JGJ59-99标准,加强安全防护,将以前的习惯错误的做法改变过来,购置一批垫脚和安全网,严格按JGJ59-99的标准操作施工。

2.在高处作业和井口、井下作业中,要加强安全设施投入,制定完善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3.严格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佩带安全帽。

4.因工程需要需搭设脚手架,要符合脚手架搭设要求和标准。

5.高处作业临边必须有安全防护栏杆。

6.高处作业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7.施工单位每天开工前,必须开好班前会,会上讲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8.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措施施工。

9.对危险源要做到提前进行防范,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0.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高处作业规程规定。

11.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4.高处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使施工现场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清理。

15.雨天、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6.井架安装现场和高处作业区域,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或其他安全设施。

18.高处作用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使用的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传递物品不得抛掷。

19.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不好时,应停止作业。

20.高处作业下面,不准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必要时应设在10米以外,高处作业场所周围有易燃物时要有防火措施。

21.两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二)、井筒吊运事故防范措施:

1.凡参与井筒吊运的绞车司机、信号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井筒吊运前,应对提升设备进行严格检修(包括:电气、机械部分),设备本身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转。

3.栓挂罐底的主绳扣,用直径不小于0.3m的木柱或道木垫好,以防钢丝绳受硬伤和吊件坠落的发生,主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10倍。

4.构件随罐笼吊起,将绳扣拉紧,井口负责人详细检查物件是否正直,绳是否打结、拧气现象,若有此情况严禁发信号动车。

5.绞车运行要缓提,缓松,严禁猛松,猛提。

6.当井筒吊运时,要指派专人跟罐,人员的数量根据吊运情况安排。

但至少安排一名跟罐人员,要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跟罐时,要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罐内两盏矿灯,此外罐内还需设临时信号设施,小钟和小锤,小锤应有尾绳并挂好。

7.跟罐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视罐及吊运的构件是否能安全运行,如发现吊运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则立即发信号停车。

8.井筒吊运开工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班前会,明确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罐底吊运设备构件,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现场统一指挥。

10.用罐笼底部吊运物件时,最大吊运速度不得超过每秒1米。

11.电气设备吊运时,必须做好防淋防水浇的措施,防止设备受潮。

12.在矿方的信号工发信号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或信号工作为矿方信号工的辅助和监督。

13.当吊运重物接近井底时,跟罐人员要向下大喊罐来了,提醒井下把勾工或信号工注意,防止重物压人。

14.罐笼在井筒运行时,密切注视提升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信号通知车房。

15.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吸烟要到指定地点。

16.井口门打开时,严禁装罐工作,更不能在近处逗留或向下张望,如需向下张望必须系好帽带。

17.小罐、罐笼装运物料时,物料不能露出罐外,罐底要经常清理,保持其清洁。

18.上井口固定盘要盖严,严禁有孔洞,保持井口四周的清洁和安全防护工作,制止非操作人员接近井口。

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在抢救坠落人员时要注意对伤员的保护,在搬运伤员时要防止因方法不当加重伤情,对骨折部位要做好临时固定,以减轻疼痛和减轻对软组织的损伤且便于搬运。固定办法是用木板、树枝、木条等做为固定工具,用布条、绳子或其他物品把骨折的肢体固定。如没有上述物品作为固定工具,上肢骨折时,可将其绑在躯干上;下肢骨折时,可将受伤肢体和健肢绑在一起,达到固定的目的。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更应注意,搬运时应由三人托平抬起病人,放在木板上搬运,最好不用软帆布担架搬运。如果要用,则必须在帆布担架上放置木板,或者让伤员采取俯卧位。切忌让伤员弯腰,禁止抱、背、二人抬运伤员。

第四节现场施工用电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现场施工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人员触碰电线或电缆;二是机电设备漏电;三是高压防护不当造成触电。触电伤害的类型有: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危及人的生命。电击致伤的部位主要在人体内部,它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与间接接触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伤害,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于电击所致。根据电击时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将触电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类型。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类型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灼伤有接触灼伤和电弧灼伤两种。

电磁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器官组织及其功能受到伤害,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如头晕、头痛、失眠、健忘、多汗心悸厌食等症状。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主要发生地点有:开关柜、电焊机、临时电源线、裸露架空线下、电气试验现场。

二、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少自主保安思想,思想麻痹,对施工用电安全知识和安全用电操作技能掌握不够。

2.现场的开关箱、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当,周围空间狭窄。

3.用电设备不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不合理或漏电保护器的维修检测不到位。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按规范要求进行。

5.现场工人违章操作和现场领导违章指挥。

三、施工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

1.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电气安装工人必须熟悉JGJ46-2005关于“施工用电”的规定,并按规定的内容组织施工和作业。

2.施工项目的电气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初期,对施工用电的具体方案、措施向操作者交底,使操作者底数清楚。

3.凡是容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周围应设围栏并挂上“止步危险”的警告牌或加绝缘盖。

4.电缆敷设应不靠近潮湿场所和热的管道,施工用电缆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火。

5.施工现场的光线应充足,否则应安装照明,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

6.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小于36伏电压,当环境潮湿和在金属结构内作业时,必须用12伏的供电电压。

7.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除并将裸露的电线端部包以绝缘。

8.临时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按停电的规程执行。工作前,开停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和封地。

9.施工用电的供、配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维护检查,其他人员不允许任意拆修或装卸。检修内容填写记录。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如: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台。

11.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底鞋,戴安全帽。

12.分公司统一JGJ46-2005规范要求标准,下大力量全部按规范要求对陈旧破损和不符合标准的配电箱进行更换。

13.配电箱的制作统一由安装分公司租赁站维修组制作。日常管理由租赁站对项目部执行租赁制。

14.严格执行TN-S三相五线制,分公司统一购进和投入五芯电缆。

15.坚持5台以上用电设备,或总容量50KW以上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按规范要求认真实施。

16.电缆的敷设方式采用悬挂和直埋方式,禁止将电缆明敷于地面。

17.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月测试漏电保护器一次,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18.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电器使用规范,严禁使用“一闸多机”。

1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其高度不应低于2.4m。

20.井筒用电严禁使用中性接地的供电系统。

21.提松井筒内吊架时,指定专人看护及拆绑电缆,发现问题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

22.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并填写好《电工日常巡查记录》。

23.电工检修作业时设专人监护,做到一人监护,一人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按操作规程执行。

四、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施行相应的救治方法,使其脱离生命危险。

2.当发现有人在低压设备线路触电时,救护人不能用手或金属品接触触电人,应视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可靠的方法救护,以免使救护人受到伤害。

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的方法有:拉闸断电;使用绝缘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电容器或电缆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并且采取放电措施后,方可对触电人进行救护。

救护人员最好用一只手进行,以防自身触电,还应做好防护措施。如触电人处于高处,要防止解救过程中有坠落的可能;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人倒下的方向,避免触电人头部摔伤。

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晚上或夜间,切断电源时应注意现场照明,以免影响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症状,呈现“假死”状态。此时应视情况迅速进行抢救。

1.)触电者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在触电过程中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使其安静休息,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但有呼吸,心脏仍在跳动,应将其安放在空气流通处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触电者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触电者的头部呼叫。

3.)触电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脏复苏法就地抢救。心脏复苏法就是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即: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用“看、听、试”方法再判定一次触电者的呼吸和脉搏情况,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前来接替抢救前,现场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抢救过程中移送触电伤员时应注意:心脏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图方便而随意移动触电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触电者或将其送往医院,应使用担架并在其背部垫以木板,不可让触电者身体蜷曲着进行搬运。移送途中应继续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断抢救。

4.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安装分公司

200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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