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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司机HSE岗位作业指导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3

本作业指导书主要描述吊车驾驶员岗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工作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风险、可能导致的事故和应急措施,以及涉及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等。

1主要作业内容

听从指挥的指挥,控制起重机,通过吊、索具完成物资的装卸作业

2本岗位的HSE基本要求

2.1吊车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集团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和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交通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初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吊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对所驾设备进行每日“一日三检”,岗位HSE的“巡回检查”。

2.3参加HSE活动要求:

2.3.1上岗前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服从班长工作安排,对本岗位工作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3.2每周按时参加周一安全例会,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做好学习记录。

2.3.3每季度参加一次应急演练。

2.4正确穿戴劳保上岗作业。

2.5作业许可

2.5.1装卸36吨以上货物应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

2.5.2双机以上联合作业应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

2.5.3一般吊装作业应由本队或本班组批准。

2.6有关违章处罚的要求:

违反本作业指导书规定要求,将遵照《物资供销公司HSE奖惩管理办法》执行,每发现一起一般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300-5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500-10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特别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1000-2000元罚款。违章年积分达到4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违章年积分达到5-8分的,给予1-3个月的待岗培训处理;违章年积分达到9-14分的,给予3-6个月待岗培训处理;违章年积分达到16分记以上的,给予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时视违章情况给予取消技能鉴定资格、先进评比资格、取消年终安全奖等处罚。

2.7实施“两卡”的有关规定

作业时随身携带“两卡”(三违行为登记卡,危害识别与隐患登记卡),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上报。

2.8岗位实行员工自学

吊车驾驶员HSE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岗位“两书一表”)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记录篇幅不少于3页。(主要自学也可采用统一办班、集中学习)

3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3.1作业过程描述

1)明确任务和要求,班前会由班长分派任务,本人确定并签字后,把证件携带齐全,并加好油料。作业前按照车辆“一日三检”、“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车辆。

2)参加出车前的班前安全讲话。

3)出车作业前识别风险,熟悉并掌握风险削减措施。

4)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一切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5)作业后,要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安全、圆满的完成任务后,吊车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三交一封”。

3.2风险控制

1)杜绝无证或证件不齐(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特种作业证)上岗,以防无证人员私自驾车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2)吊车驾驶员要劳保穿戴齐全,以防造成误操作,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3)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和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上岗,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4)吊车驾驶员作业时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吃零食、接打手机、闲谈、吸烟等妨碍起重作业的行为,以防精力分散,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5)吊车驾驶员在起重装卸中持续作业不能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应停止作业,休息1至2小时后再进行作业,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6)吊车司机明确指挥信号后方可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7)起吊重物时,吊臂作业半径内有人严禁起吊,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8)严禁斜拉歪拽或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体,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以防操作不当,造成被吊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10)起吊作业现场视线不清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1)严禁超过吊车额定负荷作业,以防发生车辆倾覆,人员伤害事故。

12)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物体吊离地面100mm检查吊机的制动器、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

13)起重作业时支腿应完全伸出,垂直缸完全着地后方可作业,,若作业场地倾斜或松软时,应使用垫板加强支撑,提高稳定性;以防吊重后车辆倾覆。汽车起重机移动位置和停放时必须收好支腿。

14)回落重物时,卷筒绳应保留3圈的安全绳,以防发生卷筒反卷现象,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15)起重机带载回转要平稳,防止快速回转引起吊载外摆造成货物倾翻事故。在旋转时,无论周围是否有人,都要鸣笛示警。

16)吊车司机在起升或回落重物时,应做到平稳、准确、安全、合理的操作设备,应防吊物游摆,造成物体滑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7)起吊作业时,车皮内有人严禁进行起吊作业,以防发起重伤害事故。

18)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严禁起吊,以防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19)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以防吊装物摆动滑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0)吊车作业时,应封闭作业区域,如有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要进入时,应暂停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1)在物件处于悬吊状态时,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司机室,只有将重物落地后方可离开,防止吊机失控,造成货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22)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23)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是后方大于侧方,在从后方向侧方回转时,要注意控制转速,防止倾翻。汽车起重机应避免在前方作业。

24)在大雨、大雪、大雾和6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以防事故发生。

25)需办理二、三级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见到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26)驾驶检验合格的车辆,严禁开带病车,以防车辆故障引发交通、起重伤害事故。

27)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司机都应立即停止。

28)在库内行车应限速10Km/h,经过铁路道口时应减速至5Km/h,以防发生与车辆、行人或火车碰撞事故。

29)起吊作业现场视线不清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30)需办理二、三级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见到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3.3与本岗位相关的其他违章行为

1)脱岗、串岗、乱岗、睡岗;(特别严重违章)

2)不按规定保养和维护本岗位的设备;(一般违章)、

3)发现他人违章,不按规定进行制止和纠正;(一般违章)

4)不按规定开展岗位“巡回检查”;(一般违章)

5)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一般违章)

6)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一般违章)

4应急行动

4.1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和危害因素分析,可预见的事故为:起重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4.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行动

1)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由第一发现人向现场作业人员大呼报警,现场人员应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同时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救护并向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汇报。

2)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座机)或“”(手机),(报警人员应简洁明确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具体位置)。

4.3交通事故应急行动

1)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撤离事故车辆50米以外,并于事故现场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立即拨打122报警(油田内部)及向车队领导报告。如果发现有人受伤时,驾驶员或其他司乘人员应立即拨打总医院急救中心()或120报警。

2)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交警人员勘察处理事故。

4.4初级火灾应急行动

1)大声呼救报警。

2)当发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逃离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119、122(手机报警电话、)报警,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3)车辆发生火灾后,如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0(手机电话)急救中心求救,并做好现场急救工作。

5HSE应知应会知识

5.1基本常识

1)四懂三会: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3)“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4)“五害”:害自己、害家庭、害他人、害单位、害国家

5)消防四懂四会: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选择逃生路线。

5.1自救互救知识。

5.2.1起重伤害事故急救要点

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根据受伤情况进行抢救,如抢救无障碍,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等待120急救车到达,同时做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紧急救护;

5.2.2急救电话拨打方法

拨打急救电话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号码)、行驶路线。

篇2:吊车装载机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我矿地面在设备装运、检修过程中经常使用装载机、吊车进行吊装作业,为了该项工作有序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吊装作业安全,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相关规定

1、使用装载机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应向矿综合调度室申请,由矿综合调度室统一安排;使用吊车进行起吊作业的单位应向矿机运科申请,由矿机运科统一安排;使用单位应根据吊装物件的重量和作业环境确定吊装作业的车辆,再向相关部门申请。

2、吊装作业现场如有各类车辆相互影响时,应由现场负责人进行协调,各类车辆的司机应服从指挥。

3、使用装载机、吊车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指挥,安监处和机运科派人到现场监督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每次吊装作业前,吊装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本安全技术措施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措施上签字;签字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吊装作业司机交回相关部门,完成相关手续。

二、安全措施

1、吊装挂钩人员应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指挥手势,掌握捆绑方法和吊具性能。

2、选用吊具应与物件重量相匹配,且满足安全系数要求,掌握好重心和套挂方法。

3、吊装前应对吊装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牢固可靠,吊装地点及通道不得有障碍物,不得有人逗留,并选择好安全位置,起吊臂下严禁有人。

4、吊装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才能正式起吊,吊运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得长时间悬吊,指挥人员不准站在物件重力倾斜方向一侧。

5、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和异响,必须立即停止吊运,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6、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用人力支撑物件吊装,严禁站在物体上进行吊装。

7、必须待物件和吊绳完全松弛时才能进行取绳,严禁利用吊装设备进行抽绳。

8、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程执行。

篇3:吊车倾倒事故预防措施

一台QY16A型徐工产汽车吊车在竖井安装工地执行吊卸任务,当其吊起一块重约6t井架的连接臂时,在主臂旋转的过程中造成该机向右侧倾倒。主臂触地轻微变形,右侧前后支腿支撑垫破碎,支腿缸活塞杆严重弯曲变形,前后支腿伸缩臂变形断裂;左侧前后支腿缸离地;车架发动机支撑吊耳断裂;蓄电池破碎。幸好驾驶员及时跳离驾驶室。吊装现场人员及时撤离,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吊车修复费用花了1万元。

事故的主观原因:

(1)驾驶员工作经验不足,思想麻痹,在安放好吊车后,对于待吊装物体未能仔细查看并评估其重量的情况下,盲目起吊。

(2)驾驶员违章作业,未通严格遵守汽车吊车吊装时的各项技术参数的严格规定,结果导致副臂过长且吊臂幅度过大,从而引发事故发生。

(3)车辆管理部门缺乏管理,进行吊装作业时未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指挥。

事故的客观原因:

(1)汽车吊车没设力矩限制器装置,从而无法为驾驶员提供准确的技术参数,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2)施工方未能向驾驶员能供吊装物的详细情况,吊装时该连接臂还躺在封闭的车厢内,在将其吊离车厢前驾驶员无法对它进行详细观察并估出重量。

预防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能熟练地掌握有关技术。

(2)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并对车辆定期进行检验、监定等。

(3)对于特殊现场的作业项目,需由吊装单位进行详细的考察论证,并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还须安排专职人员现场指挥。

(4)对车辆加装力矩限制器,从根本上消除因超负荷而带不定期的安全隐患。

(5)选择吊装场地时,必须选择无松软、塌陷及有下水道井盖等平坦硬实的开阔场地。

(6)维护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要经常检查主臂、支腿缸、支撑垫、变幅缸等部件有无裂纹、漏油等现象。

(7)吊装前,驾驶员必须对每一件等吊装物进行重量估计,严禁盲目起吊。

篇4:汽车吊车安全技术规程

1.驾驶汽车吊车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正式汽车驾驶员驾驶。除认真遵守本规程外,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民警指挥。

2.驾驶员及吊车人员必须了解吊车各部构造、性能(包括电气设备)通晓维修、保养知识,熟悉指挥信号。

3.每次出车前,认真检查制动、喇叭、方向、灯光是否良好,检查各部机件有无损坏,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5.学徒工学习期间必须有老师跟随,学徒工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吊运物体前应先将支撑腿伸出,支撑脚放平垫牢,必须保证车身平衡,否则严禁作业。

7.吊运锋锐、楞角和精密物体必须垫好,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吊物必须比周围的障碍物高O.5米以上,严禁碰触电气线路,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距离关系表”的要求。

8.20吨、40吨吊车工作时必须配备三名以上专人操作、使用与保管(即:开车一人,操作一人,指挥一人)。

9.20吨、40吨吊车除执行本厂制定的技术规程外,并严格按照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操作。(日车40吨随车说明书,北京20吨随车说明书)。

10.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

11.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12.起重物体,应按吊车不同角度的允许负荷吊运,严禁超负荷使用,吊车吊杆达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强或加长使用。

13.在工作中,勿使机器冷却水干渴。在寒冷的季节,下班时,应将冷却水放净,并经常将各气包存水放净,以防冻裂或堵塞管路。

14.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

15.起落吊杆时,不得忽快忽慢。凡在船坞边、码头等较危险处所,严禁满负荷吊运。吊车应采取固定措施。

16.在吊运物体时,必须等吊钩、绳索绑牢固和没有绞扣的现象后方可起吊。不准在陡坡上吊运物件转杆。

17.在吊较重的物件时,吊车必须与车座成纵的方向,不得与吊车成横的方向,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8.在没有夯实的地面作业时,支撑脚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垫平、垫牢。

19.吊着工件转杆时,应首先考虑负荷情况,并查看四周围有无障碍物,回转速度不要过快,应保持工件稳定。

20.吊车工作时,底座平台上禁止站人。

21.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

22.行车或停车时,钩头必须离地2—3公尺,起落吊杆必须鸣笛。

23.工作中有困难时,必须经过研究,经技术部门配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吊运。决不能冒险工作。

24.遇到下列情况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

(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

(5)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

(6)斜拉不吊。

(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

(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6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25.车辆行驶前,必须先将支撑腿支脚收复原位固定好,吊钩、吊杆停放在固定位置。

26.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27.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

28.起重和挂钩人员,必须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29.吊拉物件之前,必须进行试吊,离地距离200—500mm,检查各支撑这部位,钢丝绳的情况,再下放至地面前停止检查制动是否正常。

30.配合起重协同作业时,除了严格遵守本车的技术规程外,还要听从起重人员的统一指挥。

31.起重吊车在定期检修时,吊钩部分必须同时拆卸检查有无严重磨损及变形,特别吊钩螺纹部分及圆柱的过渡弧部分,应经磁力探伤检查有无裂纹。更换新吊钩时,必须按规范选取和按规范制造,不准采用铸钢钩和焊补使用,钢丝绳的更换必须按规范选取。

32.输电线路电压与起重机具的允许距离关系表。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1

1—20

33—110

150

220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

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篇5:关于对吊车工要求及安全操作

我公司新厂房所有吊车均为遥控器操纵吊车,年初我公司根据现有吊车台数,由公司统一组织26人参加了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吊车工培训,现已领取了吊车操作证,加上原来的14人,我公司现有持吊车操作证人员40人,为了保证生产安全特根据我公司现有车间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对吊车工提出如下要求:

1、所有吊车工必须持证作业(由公司统一发放厂内操作证),在进行操作时将操作证挂于胸前,非吊车工不得使用遥控器进行操作。

2、吊车工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3、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4、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6、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7、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8、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手势明显准确,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吊车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吊物钩挂。

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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