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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院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学校(院)配电房消防、保卫制度

一、配电房是学院的变配电中心。为保证变电及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供电,必须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除电气负责人、院务值班人员和总公司负责人以外,非配电房人员均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对参观、检查、联系工作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当值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压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许触及任何电气设施。如遇有突发事件,须服从当值电工指挥,迅速撤离配电房。

三、不准在配电房进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进值班室或配电房。

四、配电房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正常情况下不许断人,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锁门。

五、配电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做好"四防一通"。

篇2:学校学院消防泵保养检修制度

学校(院)消防泵保养、检修制度

一、确保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排污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二、值班水电工要在当班期间对消防设备认真仔细检查1-2次,注意重点检查自控是否失灵、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保证万无一失。

三、每月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值班电工实施对消防泵启动一次,时间5-10分钟,保证消防泵能正常运转。

四、每学期对消防泵进行一次保养、加油、做卫生。

五、每隔二至三年对消防泵进行一次大保养(或大修),时间一般放在暑假进行。

六、消防泵大修时需用材料费或人工费,应由物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水泵修复后,由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篇3:物业辖区高压配电房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高压配电房操作规程

一、目的:保证高压配电房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保障设备完好。

二、适用范围:高压配电房配电设备的操作。各管理处可根据本管辖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操作规程。

1、操作程序:

(一)、高压开关柜的操作

1)手动操作方式:

运行技工按所需送电往每段母线上,此时,母联开关必须分闸。如其中一路进线失压或缺电时,即延时跳闸,运行技工可选择退出其中失压的进线开关,再合闸母联开关,送电往母线上恢复供电。

2)自动操作方式:

当进线电源正常时,可选择自动操作,如有失压或缺电时,即先延时跳闸,再自动合闸高压母联开关,恢复供电;但当进线恢复正常供电时,母线开关需由值班人员选择手动操作,并先分母联开关,再合进线开关,恢复电源正常供电。

(二)、事故处理:

1)过流故障:若线路发生过流时(包括过流,及速断),该线路开关小车即自动跳闸,在仪表屏上故障指示会亮灯。值班人员必须了解故障原因,将故障清除,然后手动复位按钮。

接地故障:指示及处理程序与过流故障相同。

2)变压器温升故障:指示及处理程序与过流故障相同。

3)失压跳闸故障:指示及处理程序与过流故障相同。

三、相关记录

篇4:物业辖区低压配电房设备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低压配电房设备操作规程

一、目的:保证低压配电房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保障设备完好正常供电。

二、适用范围:低压配电房配电设备的操作。各管理处可根据本管辖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操作规程。

三、操作规程

1、应密切注意网络表的读数。保证总负荷不超过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

2、变配电设备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

3、停电操作应先拉开低压分路开关,然后再拉低压总开关。送电操作时与停电顺序相反,并详细检查开关是否在正常的合闸位置。

4、变压器停电后作业前应进行验电、放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导体上对验电器进行鉴定良好才能使用。放电可使用地线或放电棒对地进行。但电容器放电应在两极间进行。

5、装、拆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并接触牢固,拆时顺序相反。

6、低压出线发生故障掉闸时,应立即与维修班一起查明故障原因,故障排除后方能恢复供电,严禁强行送电。

四、相关记录

篇5: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七)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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