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办公楼设备承接查验验收办法
办公楼设备承接查验验收办法
对物业设备系统进行验收,以确保"财富广场五号办公楼"的设备投入
使用后能安全正常运作。
职责
安必盛物业公司管理部负责对所需验收的物业提出验收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审核。
安必盛物业公司总师室负责对设备验收中或接管使用后发生的隐蔽性质量问题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审核,组织协调与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设备部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验收工作,拟定项目验收报告及与移交单位的联系工作。
程序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等设备能正常使用。
[接管验收提交的资料]
技术资料
[接管验收程序]
安必盛物业公司对物业接管所具备的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出《接管验收单》。
设备部负责按验收项目内容和要求制定验收方案,会同建设单位对物业房屋、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功能进行质量检验。
经检验后,由设备部拟定项目验收报告并填写《接管验收单》。
由公司管理部对技术资料及重要项目进行抽查,对验收结果作
出评定意见,报安必盛物业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并向财富广场五号办公楼。
主管部门呈交项目验收报告。
对于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由移交方整改。整改实施后,对于整改项目重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正式接管。
[使用功能的质量检验项目内容]
电气系统检验
给排水、卫生设备的检验
消防系统设备的检验
空调通风系统设备的检验
电梯设备检验
弱电设备检验
[设备接管交付使用后]
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本公司总工程室会同移交人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或可委托本公司处理。
对接管后的财富广场五号办公楼的管理按照《作业指导书设备维修保养控制程序》执行。
篇2:XS物业项目设备设施接管验收办法
物业项目设备设施接管验收办法
【职责】
我公司管理部和本项目管理处负责对所需验收的物业提出验收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审核。
我公司工程部负责对设备验收中或接管使用后发生的隐蔽性质量问题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审核,组织协调与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管理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验收工作,拟定项目验收报告及与移交单位的联系工作。
【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供电、采暖、给水、排水、卫生等设备能正常使用。
大厦有关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接管验收提交的资料】
技术资料
【接管验收程序】
我公司对物业接管所具备的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出《接管验收单》。
设备部负责按验收项目内容和要求制定验收方案,会同建设单位对物业房屋、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功能进行质量检验。
经检验后,由设备部拟定项目验收报告并填写《接管验收单》。
由公司管理部对技术资料及重要项目进行抽查,对验收结果做出评定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并向新区行政中心主管部门呈交项目验收报告。
对于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由移交方整改。整改实施后,对于整改项目重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正式接管。
【使用功能的质量检验项目内容】
电气系统检验
给排水、卫生设备的检验
消防系统设备的检验
空调通风系统设备的检验
电梯设备检验
弱电设备检验
【设备接管交付使用后】
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设备管理部会同移交人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或可委托本公司处理。
对接管后的大厦管理按照《设备维修保养控制程序》执行。
篇3:Z办公楼低压配电柜保养规定
办公楼低压配电柜保养规定
一、目的
确保低压配电柜的正常、安全运行。
二、范围
低压配电柜每年总体检查、保养。
三、职责
1、全面认真地检修配电柜内全部设备。
2、以最少的停电时间完成检修。
四、内容及步骤
1、正式检修前办理工作票手续,取得部门经理批准。
2、检修前一天通知业主停电时间。
3、先检修勿需停变压器的部分,关掉空气开关。
(1)取出抽屉柜,检查抽屉柜中的自动空气开关、接触器,紧固所有接线;触点凹凸不平部分用细铿铿平,弹簧垫片不行的应进行更换,检查主回路的铜鼻子是否接触牢固,清洁灰尘,完毕后放回配电柜中,母线合上空气开关,检查控制部分及指示部分。
(2)检修电容柜时,应先断开电容柜总开关,用10mm2以上导线逐个把电容器对地进行放电,后检查与紧固接触器、电抗器、电容器的接线螺丝,接地装置是否良好,修铿触点,用吹风机进行除尘清洁,然后合闸进行指示部分及自动补偿的调试。
(3)受电柜及联络柜中的断路器检修:先断开所有负荷后,用手柄摇出断路器。重新紧固接线螺丝,检查刀口的弹力是否符合规定。灭弧栅有否破裂或损坏,手动调试机械联锁分合是否准确,检查修铿触头表面,检查内部弹簧、垫片、螺丝有无松动、变形、脱落,并进行清洁、除尘处理。
4、母线、变电柜的检修
(1)检查前操作步骤:逐个断开低压侧的负荷,断开高压侧的断路器,合上接地开关,并锁好高压开关柜,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此时发电机自动起动,检查无误后,拉开市电与发电机联锁柜中的市电隔离开关,然后对受电柜边的母排用10mm2以上导线短接并挂接地线,紧固母排螺丝,有松动的母排应拆下螺丝。
(2)检修操作步骤:母排接触处重新擦净,抹上凡士林,用新弹簧垫片螺丝加以紧固,检查母排间的绝缘子、间距、连接处有无异象,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的可靠性。
(3)操作完毕送电前检查测试:拆除所有接地线、短接线,检查是否留有工具在柜内,确定无误后,合上隔离开关,断开高压侧接地开关,合上运行变压器的高压SF断路器,取下标志牌,向变压器送电,然后再合上低压侧受电柜的断路器,向母排送电,最后合上有关联络柜和各支路自动空气开关,让发电机自行停电。
五、相关文件与记录
1、配电柜检修工作票。
2、配电柜、控制柜定期保养记录。
3、设备维修记录。
六、注意事项
1、必须设专人监护。
2、工作前必须验电。
3、检修人员应对整个配电柜的电气机械连锁情况熟悉并会操作。
4、检修中应详细了解哪些线路是双线供电。
5、母排检修时,应对线路中的残余电荷进行充分放电。
篇4:Z办公楼消防管理制度
办公楼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本办公楼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根据本市高层楼宇消防,管理规定,结合本办公楼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公楼消防管理人员由18岁至35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行优良,经使用单位审查合格,并经一定的消防业务培训者担任。
第三条消防管理人员在管理处的领导和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条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1.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执行规章制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监护动火作业;
4.管理消防器材设备;
5.负责管理好消防控制中心,并实行24小时监控,保证各项装置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6.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扑救。
第五条办公楼各办公单位应实行防火责任制,各单位的经理或行政负责人、防火责任人,在消防机关和办公楼消防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各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经常考察员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
3.督促员工管理好用火用电和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
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第七条必须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第八条各业主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九条各业主在防火分区范围内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办公楼管理处负责审核,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告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第十条各业主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消防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办公楼消防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第十二条办公楼内商场、餐厅及各类店铺等公共场所,应设安全疏散示意图,用中文和英文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情况,处单位500至2000元罚款,处防火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0至300元罚款: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3.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4.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处单位1000元至3000元罚款,处防火责任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200至500元罚款:
1.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3.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4.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第十五条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机关发给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分别情况,处单位3000至5000元罚款,处防火责任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300至500元罚款,处住户200至400元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各业主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楼宇管理处消防工作人员的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分别情况,处有关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300至500罚款,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Z办公楼电力系统维修管理制度
办公楼电力系统维修管理制度
一、修理电器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办公楼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办公楼的电力总掣、业主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业主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办公楼供电系统,及时排除故障。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办公楼之总掣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掣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有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贴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的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办公楼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堂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八、在办公楼出入口处,各大堂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设备,管理处亦应常备手电筒。
九、办公楼内的总掣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各种杂物。
十、办公楼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