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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上墙供水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供水管理制度

供水管理制度

1.通过对冷热水供应系统、设备的巡视,及时发现、处理所存在问题,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使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巡视人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对水泵房、生活热水设备、消防水箱等进行巡视。

3.巡视人应按照规定的周期、时间认真做好巡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遇有涉及其它专业、部门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专业、部门并报告领班或工程师。

4.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取得卫生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5.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凡与水体有接触的设备、工具、用品等都要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6.用于卫生防护的设备或用品须从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采购。

7.每年应由具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对水箱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水质标准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

8.严禁在水箱间内进行任何有污染的活动或施工。严禁在水箱间内使用或存放能产生污染的材料。

9.定期检修溢流管、水箱盖、观察孔、排气管、管道过滤器。

10.保证各个水泵单流门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水箱间或水泵房地沟、地漏排水通畅。保证水箱间的门锁完好,钥匙由当班人保管。

篇2:物业工程部上墙供电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供电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根据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用电容量及电气的具体情况配备电气设备运行、检修和维修的专业人员。

2.电气专业人员,应符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关于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3.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电气设备运行、检修和试验制度,作好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各级领导应对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加强和改善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作好无功功率的补偿工作,降低电能损耗,实现供电系统的安全、合理、经济运行。

5.结合季节特点、本单位工作特点及有关要求,组织电气工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设备缺陷管理,贯彻各项防事故措施。

6.定期汇总,分析运行报表,编制维修工作计划,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电气运行规章制度及技术管理资料,以及和供电部门主管单位的技术业务联系。

7.本单位选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凡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不得选用。

8.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的行业标准、法规等有关规定。

9.对供电部门安装在用户内的计量负控等设备负有监护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供电主管部门。

10.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到用户的端电压允许的偏差为:5%

10.1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正负5%。

10.2220V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正7%,负10%。(市区为正负6%)。

篇3:物业工程部上墙电梯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管理制度

1.电梯是保证大厦运营的重要设备,必须加强管理。

2.电梯设备的安装、大修、更新等必须由劳动局认可的单位进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运行。

3.电梯维修人员、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电梯的保养维护工作必须按生产厂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5.电梯机房要清洁整齐、无杂物,符合安全及消防要求,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6.电梯系统要保证“安全、舒适、快捷”,有碍安全的故障或隐患必须排除后方可运行。

7.电梯出现故障困人时,应执行《电梯发生故障应急方案》,并及时排除故障,解救被困人员,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篇4:物业工程部上墙卫生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水箱间卫生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大厦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卫生,防止饮用水污染和有害因素对饮用者的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涉及范围包括:地下室水泵房和蓄水池,生活水管井及末端用水设备。

3.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取得卫生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4.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凡与水体有接触的设备、工具、用品等都要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5.用于卫生防护的设备或用品须从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采购。

6.每年应由具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对水箱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水质标准达到饮用水的要求。

7.定期检修水箱(水箱间)的下列各项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8.定期检修溢流管、水箱盖、观察孔、排气管、管道过滤器。

9.定期更换消毒器易损件。

10保证各个水泵单流门处于良好状态。

11.保证水箱间或水泵房地沟、地漏排水通畅。

12.保证水箱间的门锁完好,钥匙应由当班人保管。

13.严禁在水箱间内进行任何有污染的活动或施工。

14.严禁在水箱间内使用或存放能产生污染的材料。

篇5:物业工程部上墙工作票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1.0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1.1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2.0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3.0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的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4.0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5.0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6.0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6.1工作票签发人:指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以及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6.1.1工作必要性;

6.1.2工作是否安全;

6.1.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2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6.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2.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6.2.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2.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6.3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值班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停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6.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3.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6.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4值长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7.0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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