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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生产部,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篇2: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规范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4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在铁路沿线(25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0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3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篇3:生产现场动火作业防火措施范本

一.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安全主任同意(签批)后方可在消防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现场监督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跟进即可进行动火作业。4三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作业时报经厂安全消防科知道不用安排消防员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5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前要检查操作场所及下方确定无易燃物品否则须清理、移开如不能清除或移走时应用不燃材料遮挡。

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8在生产、使用、储存液化气等易燃品的设备上禁止动火作业

9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0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2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3在厂区公路沿线1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凡被化学物质或油脂污染的设备都应清洗清后方可动用明火。15焊接/气割操作时严禁带压设备动用明火带压设备动火前一定要先解除压力设备零件内部留有易爆物外面不易检查到的严禁动火。

16高处作业要采用接火盘或安设铁片或不燃物遮挡以防火星飞溅1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8动火作业现场的易燃品如汽油、天那水、油漆、丙酮等必须离火源10M以外O2瓶与乙炔瓶必须相距5MO2瓶、乙炔瓶离火源不得少于10M。

1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2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留场观察十五分钟以上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1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同时须专职消防队员到现场监护。2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篇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安全主任同意(签批)后,方可在消防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现场监督,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跟进,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4三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报经厂安全消防科知道,不用安排消防员,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5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前要检查操作场所及下方,确定无易燃物品,否则须清理、移开,如不能清除或移走时,应用不燃材料遮挡。

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8在生产、使用、储存液化气等易燃品的设备上禁止动火作业。

9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0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2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3在厂区公路沿线(1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凡被化学物质或油脂污染的设备,都应清洗清后方可动用明火。

15焊接/气割操作时,严禁带压设备动用明火,带压设备动火前一定要先解除压力,设备零件内部留有易爆物,外面不易检查到的严禁动火。

16高处作业要采用接火盘或安设铁片或不燃物遮挡以防火星飞溅;

1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8动火作业现场的易燃品,如汽油、天那水、油漆、丙酮等,必须离火源10M以外,O2瓶与乙炔瓶必须相距5M,O2瓶、乙炔瓶离火源不得少于10M。

1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2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留场观察十五分钟以上,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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