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易燃易爆放射配制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对易燃易爆放射配制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化学危险品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危险品,不得潮湿,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易燃液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进行定期检查,仓库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4.遇热、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有放射性物质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规定,对已有和准备有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再接受放射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

6.销毁、处理、燃烧、爆炸、中毒和其它危险品的废气化学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部门同意。

7.生产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学校,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

篇2: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安全要求规范

1、一级、二级动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结合,编制《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和专项施工动火方案(包括风险识别、潜在事故风险、动火时间、地点、负责人、人员设备投入、具体工艺流程的切换、详细动火措施)。

2、一、二级动火的审批实行会签制度。技术管理部审批施工技术措施的可行性,生产协调部审批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审批级别确定的准确性和安全措施的严密性,并进行现场会审。

3、《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和专项施工动火方案经三个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告之公司技术管理部、生产协调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组成联合组,会同HSE监督站进行现场监护。

4、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对以下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交底,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建设单位单位对动火的设备设施置换、清洗及分析情况;

(三)作业使用的检测仪器、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配备;

(四)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

5、清除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可燃物品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6、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施工安全隔离),非工作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包括建设单位人员。

7、动火作业前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经吹扫、清洗、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超过1小时,对气体再次检测,合格后继续作业。

8、进入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对设备内部可燃气体、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分析检测合格;

9、施工人员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电器和工具;

10、高处动火作业设置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平台,佩带安全带,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要系安全带。

11、埋地管线操作坑内动火人员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12、每个作业区域要安排2名现场监护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对作业的安全措施给予确认并做好监护工作。

篇3:易燃易爆物品夏季防火安全措施

夏季,是一年中气温最高的季节,酷暑时,气温可达40℃左右,这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增加了火灾危险性,要保证夏季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除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外,在具体施工的安全措施:

1.加强仓库的通风和温度、湿度的控制。库房通风,即可以散热,防止热量的积聚,降低库内温度,还可以驱除库内积聚的易燃气体,消除发生自燃、爆炸的危险。通风还有降低库房潮湿程度的作用。

2.仓库室温不宜超过30℃。除了早、晚环境温度较低时(例如凌晨)打开仓库门窗,让冷空气流动降温外,还可以在库房内加冰降温、喷水降温(遇湿易燃品仓库禁用)、涂白降温(在库房屋顶、外墙涂白色反射阳光)等方法控制仓库室内温度。

3.夏季时有雷阵雨和台风,除了要有避雷设施,防止雷击外,也要注意库内湿度,易燃易爆品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4.存放易燃易爆气体钢瓶的场地宜阴凉通风,有降温措施的处所。还要注意远离火源、热源,防止日光曝晒。

5.每天对库存物资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火种、电源及库内环境存在与储存物品防火安全相抵触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6.确保仓库专用的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运输、装卸也是重要环节,一定要做到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横倒滚动气体钢瓶和液体容器。气体钢瓶在运输时要平放,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得交叉,装瓶高度不超过防护栏板,戴好气瓶安全帽,套上防震圈。

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固体不允许混装混贮,也不能与氧化剂类化学品同运共贮。汽车油罐车要装置满足有效长度的静电接地带。汽车油罐车在装卸油前,首先接好静电接地线,避免积聚的静电产生电火花。

运输车辆的作息时间也要因夏季而调整。最好在早、晚时段进出仓库和运输。在运输途中发现气槽车、油罐车的槽罐内温度达到40℃,则要采取遮阳或在槽罐外泼浇冷水降温,确保易燃易爆品运输途中的安全。

篇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消防监督检查规范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有专人管理;仓库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应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要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4、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应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要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点。

6、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入库前要经过登记检查,入库后要进行定期检查。

8、仓库内应有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的规定、制度和警示标牌,对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要采取防火措施。

9、库区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消防器材的配备应合理并在有效期内,消防水源的状况要符合要求。

篇5: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要求

选址要求和建筑防火。必须符合国家的《城市规划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电气防火。应按标准要求安设防雷保护设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和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导除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查。

安全设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阀、阻火器、水封、自动报警等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保养与校验,保证完好有效。

禁火制度。要建立建全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并应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动火时应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办理动火证,现场落实防火措施。未装有火星熄灭器的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或附近燃放爆竹。

储存要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有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并根据化学性质或不同的灭火方法等,分类、分项、分库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严禁混存和超期超量储存。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或附近进行试分装、打包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改装或割焊修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和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对遗留或弥散的危险物品或粉尘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国防范措施。根据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际情况,认真采取易燃易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对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控制环境温度和湿度,保持储存场所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加强巡查,发现漏雨进水、包装破损、炽热升温等情况,要及时处理。高温天气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或使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经常进行易燃易爆设备的检修以及电气设备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

教育培训。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上岗前的安全消防培训,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