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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为认真贯彻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每个个职工必须懂的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灌输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施工队长夏冬林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落实和实施。项目部项目经理田辉权、安全员潘敏华具体负责现场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班组长杜贵生安全员叶宗明等具体落实消防防火工作。

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动火作业区域,动火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动火作业。

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台焊机配备一只灭火器、撒水管,动火前先将竹篱笆用水浇淋湿,严格执行焊工“十不烧”规定。

4.每台焊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身携带有效地动火许可证,每台焊机配备一名专职的动火监护人做好如实有效的监护工作,严禁无证操作。

5.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度。

篇2:动火原因防火主要安全措施配备消防器材规程

1、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作业过程中应防止焊渣掉入可燃物上,作业完毕就检查周边情况,防火灾发生;

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吸烟、乱扔烟头等;

3、氧气瓶、乙烯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各种气瓶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4、施工场地按照规范要求放置灭火器材;

5、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

6、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机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地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7、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8、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11、电焊时应正确使用防护面罩和专门手套进行操作;

12、在焊接现场旁配备1个3KG灭火器。

篇3:动火作业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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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要求控制措施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一般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单位申请,行政部和安全环保部批准、主管领导审批。

(1)一级动火作业区域:110KV电站、中控室、煤磨系统、油库。

(2)一般动火作业(非防火重点部位和无禁止烟火警示区域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需要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和《动火许可证》,主管领导审批。一般动火作业由各用火部门自行办理,做到有据可查。

2《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部门现场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按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

3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部门的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根据动火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安全动火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包括灭火人员灭火器材的配备),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复检审批。

(2)外协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时,首先向公司负责此工程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负责该工程的部门联系安全环保部,共同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负责该工程的部门负责人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人员共同到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作业时间和时限,同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动火作业时,首先清除现场易燃物及无关人员,检测可燃气体,申请动火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人员均到现场,确认达到动火条件。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始终盯在现场,实施监火;动火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人员应在动火作业时间内经常巡检动火作业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的部门负责人要始终盯在现场,加强防范。

4一般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一般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制定有效的安全动火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始终盯在现场,实施监火;动火作业的部门负责人应在动火作业时间内加强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巡检。

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前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

(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电缆沟储池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遇四级风以上(含四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5)在生产使用储存输送危险固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应对其进行技术监测,确定无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应有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可燃物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动火现场情况,始终坚守现场。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使用氧气乙炔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的安全距离,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乙炔气瓶应安装阻火器,只能直立放置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9)在煤磨系统等及封闭式有可燃物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前,先喷入适量的生料粉或石灰石粉,采取技术监测措施和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10)动火作业前,被动火部门应对动火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动火作业期间安排岗位人员加强巡检,防止因动火作业对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11)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动火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部门不得动火。

7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内的有毒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充分吹扫,安全措施必须到位。

(2)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储存易挥发物品的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体浓度。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必要时在两者间加装盲板。

(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暂时封闭。

(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

(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8)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8动火中遇一下异常情况暂停工作,直到异常情况排除:

(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

(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

(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

(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

9检查考核

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禁火区域动用火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火用火管理制度的情节,严肃处理。

篇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规范

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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