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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库房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炸药库房、雷管库房的建立应在远离施工区,选择安全、僻静的地域建设。

2炸药、雷管库房必须24小时有专人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和贮存、发放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做到入库数量确实,出库票物相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

7库管人员严禁将变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炸药、过期雷管和受潮的导火索发给使用单位。

8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按照入库的顺序,执行先入先用的原则。

9各施工队在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工程部在审批签字时,各工队必须提交爆破设计,爆破设计中应明确孔位、数量、爆破时间、部位等具体要素,否则不予签字;后勤部凭爆破设计开出库单,库房保管人员接出库单进行发放,出库单上应有开票人、领料人、发货人三方签字,开票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模糊,如有疑问,库管人员查清后方可发货。

10各工队必须设专职领料人员,非专职人员前来领取时,库管员不得发放火工材料;领取炸药的爆破员(炮工)必须持证并携带火工材料领用单,方可领取炸药,进入库房内,所有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喊话器或无线电发射频之类通讯设施,严禁携带气体打火机);火工材料在送往施工现场途中,严禁炸药、雷管和人在同一辆车上,必须分类运输;领料人员专职押送。

篇2:防爆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一般规定

加油站应明确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文字和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明火、摩擦和撞击、电气火花等火源。

2、明火控制

加油站区域内严禁烟火,加油站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带有“严禁烟火”、“熄火加油”字样的标志,在加油岛附近应设置带有“禁止拨打移动电话”字样的标志。油罐区应设置带有“禁止入内”、“禁穿钉子鞋”和“着防静电服”字样的标志。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

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3、预防摩擦与撞击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应采取下列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

(1)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2)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通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3)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并应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5)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

4、防止电气火花

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应符合GB50058-92中的有关要求,加油岛附近应设置移动通信设备屏蔽装置。

5、防雷、防静电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156-20**中的有关要求。

加油站的装卸场地应设置为油罐车跨接的防静电装置。

雨季之前,应由当地气象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年度检测。

篇3:某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

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

⑷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

⑹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⑾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篇4: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范

1.船舶在厂修船,众多的修理工程需要明火作业,由于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疏忽,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船

舶火灾很大的比例,船舶在厂修理或航修时,要特别加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

2.船舶进厂时,船方应与厂方签定消防安全协议,明确提出:船舶在厂修理,消防安全工作由厂方负责,厂方为防火安全责任人.

要求厂方提供消防水源.

要求厂方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要求厂方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方可审批.

要求厂方对明火作业地点指派看火人员,并在明火作业地点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作业完毕施工和看火人员应认真检查,清理现场,通知船方作业结束.

要求厂方使用氧气、乙炔软管、焊机、焊线、电线安全可靠,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要求厂方将明火作业地点位置通知船方,以利船方做好防火巡回检查防范工作.

1.机舱内(包括油舱、油柜)等任何含有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明火作业前必须测爆,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保持在爆炸下限值的1%以下.

2.明火作业前,船方应向厂讲明作业场所结构现状,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包括上下左右

3.管系、相邻舱室).要求厂方在作业前应将与其它舱室连通的孔洞封堵.

4.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戒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电气.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

5.要求厂方不得随意动用船方消防设备,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厂、船方要在核准失火舱室无人后,方可使用船上的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设备.

6.船方要严格实行护船值班制度,留足值班人员.

篇5: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一)火灾防范安全工作方针

1、"预防为主",是指在火灾防范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工作摆在首位,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在思想上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火灾防范宣传安全使火灾防范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大家动手,千方百计的预防火灾;在组织上层层建立火灾防范安全组织机构,把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落实到人,使火灾防范工作专管成线,群众成网;在措施上,订立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在技术上,开展火灾防范科学技术研究,研制火灾防范安全技术装备,改革不安全的生产工艺设备等,消除不安全因素。

2、"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并用。防中有消,防就是消除火灾存在的因素;消中有防,灭火扑救措施就是防止火灾扩大,制止燃烧。防与消必须有机的结合。要在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技术上做好灭火准备,一旦由于预防失利发生了火灾,随即就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减少损失。

(二)火灾防范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则

为了有效地进行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火灾防范安全管理的原则就是从事防范安全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和基本要求。

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即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火灾防范安全负责。为此,就要做到: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即防火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部门范围内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车间、班组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负责。

2、群众性原则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依靠群众做好火灾的防范工作,防才有基础,消才有力量。

3、科学性原则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坚持科学性原则,就是要使火灾防范安全管理科学化、现代化。首先,必须按照火灾发生规律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律行事;其次,要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提高管理水平;第三,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来提高管理效益,来处理火灾防范管理信息,进行火灾防范预测、灭火决策,调度指挥等。

4、综合治理原则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是社会治安管理的组成部分,也必须把综合治理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来执行。

一是治理单位的综合性;二是治理内容的综合性;三是治理手段的综合性;四是治理对象的综合性。

要实行依法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健全防火规范,使管理者有法可依,使被管理者有法可遵;其次,必须大力宣传火灾防范法规;其三,必须正确实施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制的威力,使火灾防范法规真正起到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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