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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机动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其他道路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实际工作中控制在30公里/小时。

(2)机动车辆行驶下列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限速规定见下表。

限速地点、路段及情况

最高行驶速度(公里/小时)15公里

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没有警告标志处、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暴等危险货物时10公里.

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无人看守道口;恶劣天气能见度30米内时5公里.

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磅、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3公里.

(3)恶劣天气能见度在五米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米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5)机动车辆行驶平交道口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提前减速。

②通过铁路道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遇道口发出停车信号时,应停车在距钢轨五米以外,严禁抢道通过。

③通过铁路道口时,如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距道口10米处能看到100米以外的火车,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如不能看到100米以外的火车,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④机车、车辆占用一部分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⑤货车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任意改线,并尽量避免通过铁路道口,如必须铁路道口时,在通行前应派人作好监护。

⑥机动车发生故障被迫停在铁路道口时,乘车人员、驾驶员应立即下车到安全地点,驾驶员应采取紧急措施设置防护信号,并使车辆尽快离开道口。

⑦在一定时间内,机动车辆频繁通过铁路道口时,应由用车单位派人看守。

(6)机动车不得在平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两米以内行驶。

(7)机动车同向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路面和气候状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8)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9)下列地点不得停放车辆:

①加油站、公司行政楼外场地和消防栓20米以内的地段。

②距交叉路口、平交道口、转弯处、危险地段、地磅和厂房、仓库、以内的地段。

③纵坡大于5%的路段。

④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米以内。

(10)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驾驶一侧指挥。

(11)机动车在平交道口、危险地段不准倒车或调头。

(12)机动车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冰雪路上行驶时,轮胎上应装有防滑链。

②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

③同向行驶车辆,两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0米以上。

(13)翻斗车在各处卸料后,必须先把车厢放下后,才可以行驶。

①车辆进入各工点,必须注意周边的障碍物、及上方的线、管道、进入车间特别注意和行车的安全有效距离。

(14)严禁各车辆严重超载,要适可而止。

(15)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时检查修理车辆.

(16)严禁洒后上岗.

篇2: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场地设施要求

第一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规划及布局

汽车检测机构是一个一次性投入较大,经济效益并不太高的为社会提供机动车辆技术数据的服务型机构。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有汽车制造、流通、物流、维修以及质监、公安、交通、工商、环保、政法、保险等行业管理部门。按检测机构的工作性质可分为:为自身服务的内部检测机构,为汽车定型服务的以道路测试为主的检测机构和以室内检测为主的主要服务于在用车辆的检测机构。

目前,以室内不解体检测为主的服务于在用车辆的检测机构(即安全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以下简称汽车检测站)拥有量较多,承担的检测任务较重,服务面较广,该类检测站合理的规划设计是保证更好地服务社会,确保机动车辆安全运行和检测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检测站的规划设计原则

1.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

检测站是利用现代技术,使用不解体的方法,让车辆快速通过检测设备仪器即完成检测、诊断工作,故车辆检测过程是一个快速运转的流水线作业过程。对检测站的规划设计必须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及其发展状况,汽车是经济发达程度的体现,车辆的拥有量及增长状况等因素,是确定检测站的规模的重要依据。

2.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原则和要求

?检测站是一个一次性投入大,长期见效的工程,其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与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建设相吻合,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思路。交通应安全、方便,由于进出检测站的车辆较多,不宜规划在人口密集区和车辆流量较大道路不畅的地段。

3.规划应有利于检测站的可持续发展

在检测站的规划时,应充分满足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同时应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场地、检测车间、设备、设施和控制系统应留有扩展的空间,以保证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更新时用较少的投入或不投入就能满足要求,使检测站能持续有效的运行。

4.合理利用资源

在检测站规划时,应充分根据现有的检测业务和今后能够开展的其他业务,进行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场地厂房的合理布局,作到功能齐全,组合方便,以最少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汽车检测任务的要求,使一次性投入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检测站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1.科学的总体规划

检测站的总体规划设计与其他工业企业一样,在有限的条件下,必须考虑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的因素,必须依据车辆保有量确定检测纲领,根据检测纲领配置检测设备设施和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条件及工作人员数量,最后,根据总体规划的设计,确定投资规模并进行检测成本及经济效益分析,形成检测站总体规划的可行性报告。检测站的总体规划是检测站的工艺设计和建筑施工设计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先进。

2.与检测纲领和检测工艺相适应

检测纲领是检测站根据服务的对象、检测项目参数、适应车型等因素,全年能检测的车辆辆次。具体涉及到当地现有车辆数、年度增长数、年度报废数以及车辆管理规定、车辆维修质量检验规定等因素,一般是通过调查、统计、分析、预测和计算而获得的。

要达到检测纲领,必须对检测性质、检测项目分类,通过统计分析,才能制定检测线(检测车间)的具体工艺设计。该设计是检测站总体规划的具体细化,若总体规划不能与检测纲领和检测工艺相适应,检测站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造成投资浪费,并达不到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可能形成恶性循环。

3.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适应

检测站在总体规划设计上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在具体工艺设计上应重点考虑涉及到有关检测站及机动车管理、检验(检测)、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验方法的要求。不仅要能满足现行要求,而且还应考虑到标准的更新及与国外检测机构接轨等因素,在规划设计时应留有发展(扩展)的空间。

4.合理设置汽车检测线、检测车间、计算机控制系统、停车场、试车道路、业务厅等辅助设施

检测站在规划设计时其各种设施应满足《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中的第7条的规定。

检测线的设置应在总体规划中根据检测流程进行合理设置,应充分考虑到检测线与业务厅、待检停车场、已检停车场、试车道路、车辆进出、行人及行车安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位置和功能相匹配,不能有流转不畅、堵塞和瓶颈现象。在检测线上根据工艺流程保证各检测工位有足够的空间,各工位间应根据所能检测的最大车型的长度确定安全距离,保证既能形成流水作业,又使各工位间不相互干涉。在检测线入(出)口处应有足够长(一般为1.5倍最大车型的长度)的引车道和醒目的交通标志,以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检测线内设有非工作人员行走区域,并有安全防护装置,以保证检测工作的安全进行。同时,还应考虑检测站功能的扩展和发展的需要,应留有相应的位置。

检测车间的设计首先应根据检测站承担的检测项目及车辆保有量和执行的技术标准来决定检测线的条数和长度。目前,一般有单条、双条及三条(多条)检测线布置方式。具体为安全线+综合诊断线、综合线+诊断线、安全线+综合线+诊断线等方式,也可按车型分别设置大车线和小车线。考虑检测项目的多少、检测工位数量和检测车辆的长度尺寸来决定车间的长度及宽度(一般为五工位,单条线时,80*7m)。

考虑到车间内的噪音、空气污染及车辆通行高度,合理确定车间高度。车间内的废气污染,在车间布置时应了解当地的风向和风力等气象资料,车间的进口应与风向逆向,对废气排放较重的工位置于进口处,同时在车间两侧增设自然通风装置,这样既减少了车间内的废气污染,保证了空气流通,同时节约了强制通风的动力能源,减少了因采用强制通风带来的噪音污染,使检测车间的卫生指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要求。

根据检测站所处的地理位置合理设计车间的采光面积和保暖面积,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以保证检测车间的光照和温湿度,使检测环境条件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同时,检测车间在检测站所处的位置应略高于其他设施,以保证车间排水畅通。

检测车间地面一般采用彩色磨石地面,以保证车间的美观和整洁,其纵、横向坡度在全长和任意10m长范围内应不大于1.0%,平整度应不大于3.0‰,在汽车制动检验台前后相应距离内,地面附着系数不低于0.7。在进行车间动力能源设计时应满足《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要求,车间需要供给电源、气源和水源,一般采用电缆沟布置,为保证施工、检查和维修的方便,电缆沟采用分层设计(即水路、气路、强电、弱电由下至上分层设置)。

汽车检测线的控制操作模式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人工手动控制阶段、计算机半自动控制阶段和计算机全自动控制阶段。目前,许多已采用了计算机全自动控制方式,这种方式又可分为集中式控制和分布式控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计算机控制系统是检测站的核心,是检测站先进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的体现。在进行规划设计时计算机控制系统应满足《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478)的要求,同时应考虑计算机控制系统的信息快捷录入能力;检测线各工位灵活调度能力;工位控制和数据采集的稳定能力;工位检定/校准的方便能力;检测数据信息的储存、查询、输出、复现和数据修改能力;检测财务处理能力;检测标准方法更新的修改能力;计算机控制系统可扩展能力等。

在规划设计检测站的停车场地时应根据检测工艺流程、检测节拍和日检测数量进行综合考虑。按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通用要求》(GB/T17993-200*)的要求,检测站应设置有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与检测能力相适应,不允许与检测场地、试车道路和行车道路等设施共用。停车场地一般分为待检停车区和已检停车区,应有明显的标识加以区分和分开设置。进检车辆、待检车辆和已检车辆的行驶路线应符合检测工艺流程,不能有相互交叉和碰头现象,以保证检测车辆行进有序,安全行驶。综合考虑已检停车区的面积一般为检测线能同时检测车辆(按检测线设计能通过的最大型车辆计算)数量的1.5-2.5倍即可。待检停车区的面积一般为检测线能同时检测车辆(按检测线设计能通过的最大型车辆计算)数量的3-4倍即可。若检测站通行能力强,且日检测数量较多时,可在已检停车区、待检停车区设置专职人员对车辆进行指挥和调度,以充分保证场内车辆安全、有序,从而确保检测线高效运行。

检测用业务大厅的规划设计一般采用与检测车间成“T”形或“L”形的设置。业务大厅应宽敞、明亮,其面积应根据检测工位数、停车场能容纳的车辆数及试车道的车辆数的总和所带来的客户人数(按2-3人/车计)乘上客户所需活动面积再加上业务大厅内各种设施所需的配套面积来设计。大厅内的业务办理台布局和色调应给客户一种亲近感,充分体现“以客户为关注焦点”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大厅墙上应设置检测站的检测工作程序、员工工作守则、服务质量承诺、检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信息资料。同时,在大厅内设置上线车辆检测动态显示装置,增加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以充分展示检测的公正性。

检测站的辅助设施是为车辆检测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各种设施的总称。一般包括检测所需的能源供给设施,办公设施,职工休息生活设施以及车辆调修设施等。在规划设计时在充分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应相对分隔,以保证安全生产。

虽然,检测站没有高大建筑,但站内强电、弱电分布复杂,而检测站是一个向社会提供公正检测数据的技术服务机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检测数据安全是正常开展检测业务的保障,在规划设计时对各种设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雷、防静电措施,满足《建筑物防雷设施规范》(GB50057)的要求。

检测站的能源消耗为电能,虽然电能消耗不大,但检测用电设备较多,且为了保证站内美观,各种线路一般都铺设在地下和走暗线,在规划设计时必须满足《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由于检测站的控制系统多使用计算机控制,为保证其控制可靠有效,数据信息不会因突然停电而丢失,应配置不间断电源,在条件许可下,应配置发电设备,以保证检测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开展。

5.消防设施、环境绿化符合相关规定

检测站的设备多,机动车辆多,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消防条例、法规的规定执行。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栓,根据仪器设备的分类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根据检测站规模的大小设置专(兼)职安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宣传消防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由于检测站的功能在逐步增加,检测站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美化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也是检测站规划设计必须考虑的。美化环境,设置应有的绿化面积应符合当地的规划,满足当地的要求。一般可采取在各工作间区域设置矮小绿化带以示隔离,在检测车间及试车道路周围设置能吸收有害气体的绿色植物,既美化了环境,有降低了污染,使检测站环境卫生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要求。

6.试车道路的要求

按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通用要求》(GB/T17993-200*)的要求,试车道路的承载能力应满足受检车的轴荷需要,试车道路应符合《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12534)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的要求。检测站在规划设计时应从场地的长度,试车安全等方面考虑。首先,应根据检测站检测项目确定站内需进行道路试验的参数;再根据确定的参数考虑试车道的长度和宽度,且宽度不小于8m。从安全角度考虑,一般试车道路设置在检测车间后面,试车方向最好与检测线车辆行进方向一致。同时,在试车道进出口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非工作人员和非试车车辆自行进入,以免引起安全事故。在试车道路设计时应根据检测站所能检测车辆的最大轴荷确定道路的承载能力,应保证试验车道路为平坦、硬实、清洁、干燥且轮胎与地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且试车道路的纵、横向坡度在0.1%以内。

三.案例分析

根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模拟规划设计了一个汽车检测站总规划图(如图6-1)。

在规划设计中检测站设置有检测车间、办证(办公)大厅、待检停车场、已检停车场、外观检视车间、试车道路、驻车坡道、淋雨试验台、转弯试验场、附属设施、调修车间及调修停车场等设施。规划图体现了以下特点:

1.总体规划各种设施的布局是以办证大厅为中心。办证大厅与检测车间呈倒“L”形,这样布局可以将检测区域与辅助区域分开,再设置车辆进出站两道大门,使进入检测站的车辆有序行驶,检测流程清爽明朗。

2.根据当地的车辆保有量和今后的发展趋势,设计检测纲领为50000辆次/年,检测站所需占地面积为20000m2,其中建筑面积3180m2,停车场面积3712m2,试车道面积2840m2,绿化面积3480m2。

3.根据检测纲领,按检测车辆长度12m计,车间内设置大车线(5工位)、小车线(6工位)及诊断线(3工位)共14个检测工位,并考虑车间与周围建筑物的匹配,所需车间尺寸为80*22*10m。在车间进口处设置汽车废气、动力性、经济性检测工位,减少了车间内的废气和噪音污染。在距车间进口18m处设置两道侧门,二级维护及安全检测车辆从侧门进入,提高了检测效率,保证了该站能从事营运车辆技术等级检测、车辆维修检测、安全检测及接受交通、公安、环保、商检、计量、保险和司法机关等部门、机构的委托项目的检测。

4.在总体规划中按检测车辆长度12m宽度4m计算,检测车辆流程按图中箭头所示,使车辆在站内任何一个区域内都能安全畅通行驶,不会发生调头、会车和检测工作相互干涉现象。

5.停车场分为待检、已检和调修三类,以办证大厅为分隔线,使各类车辆停放有序,不会发生混乱。各类停车场面积由检测纲领决定,保证了检测的有序进行,不会发生拥堵和瓶颈现象。

6.试车道路设置在车间后面,且试车方向与室内检测方向一致,不会出现交叉和会车现象,同时在试车道路尽头设置驻车坡道,保证了试车安全。

7.水、电、气等辅助设施集中设置在一起便于管理,且远离工作区域,有利于安全,减小了噪音污染。

8.在待检停车场与车间处设置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既保证了车间的消防安全,又使车辆与行人分道行进,确保了行人安全。

9.设置调修车间以方便客户,调修车间采用计算机管理,且与办证大厅联网,使调修与复检一次完成,提高检测效率。

10.在检测站中心地带设置大型绿化带,将车间出口与待检停车场分开,进一步增加了行人与车辆的安全。同时,美化了站内的环境,可在绿化带内设置检测站的形象标志,反映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站内四周设置绿化带,使绿化面积站总规划面积的17.4%,营造了一个绿色环保的服务社会的现代化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11.总体规划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当规划、经济相协调,同时又满足了检测功能要求。

第二节?工艺设计

一.工艺设计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1.基本要求

?汽车检测是要在不解体条件下测试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环境污染等项目、参数和故障诊断。

?依据国家、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汽车检测项目和参数分属汽车产品、综合性能、安全性能、环境保护、汽车维修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汽车进出口商品等检测。

?工艺设计是要根据检测站的设计任务书和可行性报告所确立的产业方向,根据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工艺布局,根据业务方向确立工艺路线,配置设备设施和人员,计算机网络、生产纲领、投资预算和经济分析,环境和安全评价以及水、电、气资源论证等。

汽车检测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是属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既有服务性质,又有生产性质,其产品是检测的数据和实验报告,因此检测工艺既要合理配置资源,又要以充分的资源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同时在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的条件下追求检测的效率的提高。特别是汽车检测技术的发展,检测的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已广泛运用,所以汽车检测站在工艺设计时要充分利用成熟的现代技术,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检测过程的有序和高效。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汽车检测站的建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为汽车检测涉及汽

车制造、改装及改造、道路运输、汽车维修、运行安全、环境保护、保险、进出口商品、汽车商品交易、交通事故处置、旧车市场交易等诸多领域,而这些领域都是当地经济发展及产业政策的实际体现。在投资分析、总体规划、确定检测规模、纲领时,要充分论证,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扩大规模和检测纲领,不然将会导致资源的浪费。

汽车检测涉及的行业多,依据和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也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领域。目前汽车检测以其所承担的检测任务,其管理分属于国家经贸部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城建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保险公司及工商部门等。各部门在汽车检测方面都制定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也有相应的检测标准,这是检测站工艺设计的重要依据。因此,在检测站的工艺设计时要依据各部门的要求,综合分析,使之能有效的贯彻有关规定和标准。这就要求合理确定检测项目、参数、配置设备设施并进行工艺流程设计。

(2)?符合检测站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要求

检测站的建设是一个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阶段,而且形成文件,这是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法律性文件,这是进行工艺设计的依据。

工艺设计时,要依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所确立的服务方向、投资规模、市场趋势来合理配置资源。遵循这些依据,在工艺设计上具体体现就是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参数,布置工艺流程,配置设备设施、人员和其它资源,确定检测纲等。

(3)?先进性

先进性体现在合理的工艺布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如配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设施,执行各种标准的适应性,信息、网络、计算机控制技术的运用,机构、质量体系的先进性,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检测数据与国际接轨的可行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符合性等。

(4)?可行性

工艺设计一定要结合实际,场地、车间、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要适用,不能好大求全浪费资源和重复投资。要将别人成熟经验与本站实际结合。既要符合标准要求,又要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设备设施、车间工艺,要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和参数来确定,项目参数又由服务对象来确定。所以配置的设备设施尤为重要,若性能达不到要求,或运行不可靠和稳定,将不可能实施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和参数。工艺布局不合理,不但影响检测效率,也影响检测数据的稳定。

(5)?前瞻性

工艺设计要适应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的需要,要适应检测标准的更新和变化。也就是工艺灵活、项目参数的增减要留有空间,技术手段要能随时更新,这样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2.工艺设计的主要内容

(1)设计依据

一般是指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有关标准等。

(2)国内外检测技术发展动态

?了解国内外检测技术情况,为在设计中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配置设备设施、标准创造条件。

(3)市场情况和任务来源

通过市场调研了解本地汽车检测站发展动态,明确任务来源,特别是服务于哪些部门等,这便于在设计中选择工艺路线,制定检测纲领,确定投资规模,经济预测等。

(4)确定检测项目参数

检测项目参数要由服务对象来确定,要看承担的检测任务,如产品质量检验、安全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质量检测、环境保护检测及其它有关部门或机构的委托检测等,其要求检测的项目参数有所区别,因此其投资规模、设备设施、工艺配置、工艺路线、机构、人员、管理等都有所区别。

(5)总规划图和车间工艺布局图

总规划图要求如第一节所述。

车间工艺布局图包括车间空间的设计、工位设置、设备的布局、水、电、气管线的布局、通风、照明、检测过程指挥系统、排污、排水等。

(6)?检测工艺路线的设计

检测工艺路线是指检测车辆从进站到出站的全过程作业流程、顺序,其设计内容一般包括车辆流程、工位设置、设备设施的组合、检测节拍及时间、检测的项目和参数、人员配置、数据采集和处理、报告的生成、检测纲领等。

(7)?检测纲领的确定

检测纲领是指年检测车辆数。它取决于服务范围、检测的项目参数、设备设施的配置、工艺路线、人员情况及管理等诸多因素。

(8)?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方面,要确定机构的法律地位,部门的设置,主要岗位人员的条件,岗位的职能分配等。

人员配置要有对人员数量、素质、相应技术能力等方面要求。

(9)?水、电、气

对水、电、气要进行用量核算,提出设备设施配置的要求。

供水系统如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等;电气系统,如变压器、配电器、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停电应急系统、防雷和防防静电措施等;供气系统要求如压气机的选择、压力、确定用气点及用量等。

(10)?投资预算

投资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对汽车检测站,一般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征地时按政策规定的各种补贴)、基本建设费(设计费、场地整治、房屋建设、停车场及道路、绿化、水、电、气)、检测设备设施、按政策规定的各种税费、银行利息及其它费用组成。

(11)?经济核算

经济核算主要是成本构成和分析,投资效益预测,投资风险的规避和投资可行性的论述等。

(12)?可行性结论

最后对工艺设计的可行性作出结论。要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的符合性、适应性;技术手段、工艺条件;机构、人员、管理;投资及经济分析;环境及安全措施等主要方面进行总结。

二.?检测项目和参数的确定

检测项目和参数的确定依据是有关检测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检测项目和参数有:A.1车辆唯一性确认(12个项目);A.2整车装备完整性基本检验(22项目);A.3发动机性能检测(17项目);A.4使用可靠性基本检验(5项目33个参数);A.5动力性检测(4个项目或参数);A.6燃油经济性(一个项目或参数);A.7整车滑行性能(三个项目或参数);A.8噪声控制(4个项目和参数);A.9车速表、里程表核准检测(二个项目或参数);A.10制动性能检测(16个项目或参数);A.11转向操纵性检测(6个项目14个参数);A.12前照灯检测(5个项目或参数);A.13排放污染检测(2个项目,点燃式发动机3种方法3个参数;压燃式发动机2种方法各一个参数);A.14悬架特性检测(5个项目或参数);A.15客车防雨密封性检测(1个项目或参数)。

根据服务对象不同检测的内容不相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其检测的参数和项目也有所不同。如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汽车产品的3C认证检验、汽车定型试验、汽车安全检测、汽车进出口商品检验、汽车环境保护检验、汽车维护修理质量检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等都有不同的标准要求,其检验项目和参数各有不同。在工艺设计时,要根据所承担的检测任务,依据有关标准综合分析、合理确定检测项目和参数。

三.检测设备设施的确定

1.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评价、选择

检测设备设施是影响检测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为了保证

检测工作的质量和信誉(置信度),检测站应限定使用有充分质量保证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这是一个原则。如果外部支持服务或供应无独立质量保证(即无第三方质量体系保证或无第三方产品质量保证的),那么仪器、设备、设施、材料、服务质量无法控制,将直接影响检测质量。

在评价外部服务和供应商时,首先对检测设备设施要有明确的、完整的要求,然后评价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许可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状况、产品性能价格比、满足检测参数和标准要求的功能及精度(或不确定度)等。

在工艺设计中,虽然不直接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但要对检测设备设施提出明确、完整要求,为今后这方面工作奠定基础。

2.确定检测设备设施的依据

确定检测设备设施要依据有关标准。对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确定设备设施时要依据GB/T17993-200×《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8565-20**《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5746.1-1995《汽车修理质量评定标准?整车大修》、GB/T18344-20**《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JT/T198-2004《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等。

如果要承担其它方面检测任务,如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汽车产品3C认证检验、汽车环境保护检验、汽车商品检验等还应参照这些检验的有关标准配置相应设备设施。

3.检测设备的配置

检测设备设施配置的原则:覆盖所承担检测任务所依据标准的全部项目和参数;设备设施符合标准要求的功能、范围、精度(或不确定度);性能稳定;检测数据具有溯源性;有良好的性价比;有生产许可证明等。

以下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所承担任务不同,按有关标准应配置的设备设施列表说明。(表6-1)。

篇3:机动车驾驶安环操作须知规范

1?汽车驾驶员

1.1必须持有公安车辆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驾驶证,并经有关部门核定驾驶岗位或经批准的兼职驾驶员、外聘驾驶员方可驾驶车辆。

1.2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灵车辆;不准驾驶超载或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非本岗驾驶员或非驾驶员驾驶。

1.3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发短信或其它一切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不开私车,不带私货,不私自搭客;禁止酒后驾车。

1.4出车前备好相关证件,认真检查制动器、转向机构、喇叭、指示灯、照明及轮胎、雨刮器等部件安全状况。车辆起动前应看清周围行人和障碍物,鸣号缓慢起动行驶。

1.5行驶中必须集中思想,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动态。遵守交通法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开“英雄车”、“堵气车”。

1.6通过交叉路口、上下桥和交会车时,应礼让“三先”,严禁争道和强行超车;在下雨、下雪或冰冻的道路上应减速行驶;雾天能见度不足10m时不准行驶;驾驶长途车时,应有两名驾驶员轮流开车并注意休息,防止疲劳驾车。

1.7货车、客车载人严禁超过额定人数。车辆开动前,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后才能关门起步,禁止乘车人员跳车、爬车和车未停妥时上下。严禁车辆踏脚板上或车门外站人。

1.8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遇有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在前后设专人瞭、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挂上明显标志旗。

1.9装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严格按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起重设备或装载机等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不得检查和修理车辆。

1.10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门窗;班车须在规定的站点靠边停车。冬季未加防冻液的车辆应将水箱内存水放光,以防冻裂。

2?内场机动车驾驶员

2.1?必须持有内场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方可驾驶内场机动车;学习驾驶员除持有学习驾驶证外,须有正式驾驶员随车,不得单独驾车;严禁无证驾驶。

2.2?车辆必须安装由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和随车携带的行驶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将车辆开出公司以外使用。

2.3?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灵车辆;不驾驶超载或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不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2.4?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发短信或有其它一切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不开私车、不带私货、不私自搭客;禁止酒后驾车。

2.5?车辆发动前,应认真检查制动器、转向机构、喇叭、照明、液压系统、仪表等装置的可靠性。起步时,要看清周围人员或障碍物,做到鸣号缓慢起步,叉路口及交会车时应减速慢行。

2.6?行驶中发现有异状、异声、异味时,应立即靠边停车检查,及时排除故障。车辆出现故障需修理车轮时,要用垫木将轮子塞住,防止车辆移动或滑行。

2.7?车辆行驶中或尚未停妥时,严禁人员上、下或爬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其他任何部位严禁乘人。

2.8?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门窗。

3?铲车

3.1?铲车运行时,门架应后倾,货叉应提起300~400mm;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应大于500mm。

3.2?铲重物时,发现车尾或侧面轮胎有离地现象,应立即松下,停止铲运。

3.3?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3.4?严禁高速叉取物件;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拉物件;禁止直接铲集装箱车上的箱子或物件;禁止叉物悬空时驾驶员离开;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3.5?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不准在码头沿边直接铲货物上、下船。

3.6?货叉升高后不准人员在下面停留或穿越。停车时,应将货叉平放在地面。

4?电瓶车

4.1?开车前,应检查确认刹车、转向器、喇叭、灯光等安全防护装置完好,不的“带病”开车。

4.2?装运物件不得超重、超长(伸出车尾1米内)、超宽、超高(地面起2米)。滚动物件要捆扎牢固。

4.3?3电瓶车(含电动三轮车)不得人货混装,空车时最多只能乘坐1人,乘坐人员应拉好扶手,不得将手、脚伸出车厢外,行驶中禁止人员爬上爬下。

4.4?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品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行驶。

4.5?驾驶电瓶车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驾驶。

5?装载

5.1?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400mm,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不准在斜坡面上横向行驶。

5.2?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5.3?发动机出水温度达55OC,机油温度达45OC时方可进行全负荷作业;作业时发动机水温、机油温度不应超过90OC。

5.4?不准用高速档或边转向边取货;不准边行驶边起升;不准铲斗偏重装载;不准用铲斗进行挖掘作业;不准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不准在提升的铲斗下站人、穿越或检修;不准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铲装物料上、下船。

5.5?在架空管线下作业,铲斗提升要与管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为载重汽车装卸物料时,铲斗前翻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和。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前方,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谨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5.6?停车时应将铲斗平放于地面上。停车后将换向操作杆放在中央位置。若长时间停放,应缓慢活动升降机构和翻转铲斗2~3次。

6?平板车

6.1驳运分段或大型结构件时,必须至少三人,一人驾驶,二人在车前、车后了望、指挥引导。

6.2驳运超长、超高件前,必须事先对道路状况进行检查,确认路面、路面上方及两旁无障碍,并应在大件上挂红白旗作警示标志;要仔细检查分段四周、相邻分段及脚手架连接情况,清除搭地线、脚手架等障碍物。

6.3预先对分段堆放场地进行检查,确认坚实、平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摆放。分段摆放时应留有适当间距。如需临时占用道路应征得安技环保部同意。

6.4驳运途中若出现不安全因素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驳运作业,就地采取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待故障或隐患排除后再行作业。

6.5驳运分段进涂装房前,要事先对分段高度、宽度进行测量,以满足进出涂装房的高度、宽度的要求。

6.6平板车启动前应看清前后左右有无行人和障碍物,然后鸣号启动行驶。在行驶中必须集中思想,谨慎驾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动态。

6.7平板车出入公司、车间大门和通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行驶;严禁争道和强行超车。

6.8遇天雨、下雪或在冰冻的道路上,应视情减速行使。雾天要开黄灯,多鸣号低速缓慢行使。能见度不到10米不准行使。

6.9平板车在公司内行使,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公司、车间、码头及弯道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6.10车辆倒车或转弯时,要注意周围地形和其它分段堆放的情况,特别在人多、场地狭窄的地方,应加强在车前后的了望、指挥。

6.12寒冬季节,应及时加注防冻液,以防水箱冻裂。

6.13随车应备空桶一只,及时清除因油管突发泄漏引起的污染。

6.14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分段驳运途中,需要在路面停车时,必须在分段四周挂红白旗作警示标志。

6.15司机离车应将总开关切断,取下钥匙,关锁好车门窗。

6.16应及时对驾驶室进行清扫,保持车辆整洁。

篇4: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范围要求

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电气使用等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土方施工、石方施工的安全管理等。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人的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机械、工具等的物的管理,以及对施工环境的管理。

二、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沥青路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包括对施工中人员的安全管理、施工中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

三、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基桩工程、墩台工程、墩身工程、桥面工程、塔身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对施工中人的安全管理,机械、工具等物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

四、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隧道施工爆破作业、隧道内运输、隧道施工支护、隧道施工初衬的安全管理;隧道施工中通风、防尘、照明、排水以及防火、防瓦斯的安全管理等。

五、水上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水上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针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等人员的安全管理;针对气象、水文、海域、航道等的外界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针对水上交通、浮吊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六、陆地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陆地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以及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等针对人的安全管理;针对运输车辆、吊车、装载机、拌和站、摊铺机、压路机等的机械、机具的安全管理;针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标识标语等的环境的安全管理。

七、高空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高空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高空作业的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技术交底、现场监督检查等;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及高空作业平台、高空防坠落等现场环境安全管理;高空作业机械、工具、各种用电等物的安全管理。

八、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操作人员进行的培训考核、技术交底、考试取证、安全教育等人员的安全管理;对炸药、雷管、导火索以及其他爆破用器材等的物的安全管理;对爆破现场安全距离、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等环境的安全管理。

九、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

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配电室、配电线路、施工现场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发电机组的安全管理;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照明电器的安全管理等。

1B423012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动态管理的原则

即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

(五)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六)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七)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八)坚持“五同时”的原则(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即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九)“一票否决”的原则

即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1B423020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1B423021掌握公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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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423022掌握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B423023掌握公路工程陆上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二、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要点

1.石方爆破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

2.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禁止对面使锤;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应清除掉坡面上的浮岩危石。

3.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运输爆破器材要用专用运输工具,在公安部门的押运下进行,中途不许停留,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方;在保管、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

4.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并执行领用和退库制度,各种手续要有严格记录,并由专人领取,禁止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炸物品禁止乱丢乱放和私藏。

5.爆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6.导火索起爆应采有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许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7.进行露天爆破作业,一人连续点火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个人的点炮数量应相同,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爆破时,应点清爆破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作业区。

8.电力起爆时,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再进行。

9.在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深度不超过10m的爆破用火花起爆,深度超过10m的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10.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爆破引起的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建筑物的影响,经计算后再确定安全距离。

11.石方地段爆破后,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人工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人员上下双重作业,更不得将下面撬空后使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超过人的肩部,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许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12.爆破时应设警戒线,并安排足够的人员防止人、畜或车辆在警戒区内通行。

三、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进行;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应涂防护药膏;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应配有医务人员。

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阴天或夜间进行。避免炎热季节搬运;用于搬运时,必须有相应防护;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沥青车满载运行时,遇到下坡或弯道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沥青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4.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5.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同步进行,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应平稳,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换挡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挡和在坡道上换挡或空挡滑行。

7.在沥青摊铺作业中应设置施工标志,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许接近明火。

8.不许站在运输车后用铣等工具往下捅沥青混合料。

9.沥青拌合楼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应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10.拌合楼机组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点

1.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可顶升车箱卸料,车箱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2.人工摊铺作业在装卸模板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

3.采用轨模摊铺机进行混凝土摊铺作业时,布料机和振平机之间应保持5~8m的安全距离,作业中要认真检查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是否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4.摊铺中严禁驾驶人员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摊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防止摊铺机脱轨。

5.混凝土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路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7.使用混凝土抹平机作业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其连接螺栓应坚固不松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不破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8.切缝机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中,刀片要缓缓切入。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种工艺方式,施工现场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维护交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牌,以确保交通安全。

10.旧路面凿除宜有计划地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并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不小于2m,不许面对面使镐;采用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对风镐进行勤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应有人,铲刀切入深度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施工现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牌,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1B423024掌握公路工程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要点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制定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长度大于1000m时,还应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必须制定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3.必须实行隧道工程安全目标管理,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健全安全机构,责任到人。

4.进入隧道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

6.隧道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必须的安全装置和设施。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7.对水、电、路、通风等设施进行统一安排,并在正式掘进前完成。

8.掘进前应先做好隧道洞口工程,做好洞口边坡、仰坡及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把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边坡、仰坡以上山坡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软弱围岩地段施工时,应按照“短进尺、弱爆破、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的原则稳步前进,若遇不良地质情况,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10.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作业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11.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辅尘器的干式凿岩机。作业人员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12.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辅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予以修理或更换。

13.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4.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应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5.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二、

三、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点

四、隧道施工支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并加木楔塞紧;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

5.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伤人。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6.应定期对锚杆抗拔力进行试验,防止锚杆滑脱造成事故;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隧道施工衬砌的安全技术要点

1.根据隧道开挖的设计要求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脚手板应铺满,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m护栏,跳板应钉防滑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载重量。

4.机械转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

5.衬砌用的石料和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衬砌工作面水平的位置;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达到2~3m时应暂停,4h后方可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满,以免坍塌。

6.压浆机在使用时,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一旦脱落要设法躲避。拔取喷嘴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压浆机时,应在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可进行。

7.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物料工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8.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六、隧道施工中的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钢钉及其他钢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为防涌水提供依据。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洞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考题:

1.下列关于隧道施工的安全要点的说法,正确的有()。2007年

A.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分钟人员方可进场

B.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干式凿岩机

C.在隧道内熬制沥青时要注意通风

D.爆破员实行“一爆三检”制度

E.洞内运输,车速不得超过10km/h

提示:参见《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P166-167

[答疑编号]

『正确答案』ADE

2.下列关于公路工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中,正确的说法有()。

A.要根据地质情况决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B.爆破器材采用翻斗车运输,严禁作业人员携带进洞

C.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辅尘器的干式凿岩机

D.钻孔台车在洞内的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E.在洞内熬制沥青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毒

提示:参见《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P164-169

[答疑编号]

『正确答案』CD

1B423025掌握公路工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配电室位置应靠近电源,周边道路畅通,进、出线方便,周围环境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设在容易积水的场所或其正下方,并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线路的长度和导线的截面积,提高配电质量,便于维护。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和小动物出入;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外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并应有屏障隔离;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应采取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4.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和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许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5.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母线均应涂刷成有色油漆;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专人保管。

三、施工现场配电线路的安全技术要点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包括室外线路和室内线路。室内线路通常有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明敷设和暗敷设,室外线路主要有绝缘导线架空敷设和绝缘电缆埋地敷设两种,也有电缆线架空明敷设的。

(一)室外线路的安全技术要点

1.室外架空线路由导线、绝缘子、横担及电杆等组成。架空线的相序必须排列为:

(1)当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排列相序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的排列顺序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2)当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

(3)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2.室外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铝线的截面积大于16mm2,铜线的截面积大于10mm2。

3.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非专用电杆上,且严禁成束架设;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向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的最大弧垂处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一般为4m,与机动车道一般为6m,与铁路轨道一般为7m。

4.跨越机动车道的成杆应采取单横担双绝缘子;15°至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5.电缆直埋方式,施工简单,投资省,散热好,应首先考虑;敷设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或其他热辐射,同时应尽量避开建筑物和交通设施。

6.电缆直接埋地的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再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并插上标志牌;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时须设置套管。

7.室外电缆线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

(二)室内线路的安全技术要点

1.室内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过墙应穿管保护,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室内导线的线路应减少弯曲,采用磁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35mm,磁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磁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磁瓶间距应不大于1.5m;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2.导线的额定电压应符合线路的工作电压;导线的截面积要满足供电容量要求和机械强度要求,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的截面应不小于1.5mm2,导线应尽量减少分支,不受机械作用;室内线路布置尽可能避开热源,应便于线路检查。

四、施工现场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是用电设备。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配电箱与开关箱严禁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撞击、振动、液体侵溅以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采用绝缘导线;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应分路设置。

7.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线和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口线、出口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8.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五、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安全技术要点

1.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4.总配电箱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和其他仪器。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分离。

5.开关箱内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选用,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漏电保护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完好有效。

六、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都要有专人负责(专业电工),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标明其名称、用途,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顺序送电和由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的顺序停电(出现电气故障时的紧急情况除外)。

3.施工现场停业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和更换熔断器时,要符合规格要求,严禁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5.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每月必须由专业电工检查、维修一次,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七、自备发电机组的安全技术要点

1.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

2.施工现场临时用自备发电机组的供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与外电线路隔离,不得有电气连接;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3.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素表,频率表和直流电流表。

5.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八、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要点

1.塔式起重机、拌合设备、室外电梯,滑升模板、物料提升机以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井字架等,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照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之间保证电气连接。

2.电动施工机械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

3.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4.大型桥梁外用电梯,属于载人、载物的客货两用电梯,要设置单独的开关箱,特别要有可靠的极限控制及通讯联络。

九、电动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可分为三类,即Ⅰ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2.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3.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可与PE线相连接,并设漏电保护。

4.狭窄场所(锅炉内、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十、施工现场照明电器的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如隧道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距地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作业工棚、料具堆放场、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3.停电后作业人员需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如夜间高处作业工程、隧道工程等,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4.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及其他飞行器安全通行的主塔及高大机械设备或设施,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5.正常湿度(≤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开启式照明器。

6.潮湿或特别潮湿(相对湿度>75%)的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必须选用密闭性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7.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触电一般场所,必须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8.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亦属触电危险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9.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必须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10.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必须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1.一般220V灯具室外高度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12.任何灯具必须经照明开关箱配电与控制,应配置完整的电源隔离、过载与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电器;路灯还应逐灯另设熔断器保护;灯具的相线开关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13.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用拉线开关控制,其安装高度为距地面2~3m,职工宿舍区禁止设置床头开关。

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档案八个要点

1.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篇5:设备运输装卸过程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要求

尊敬的太原旭辉建材有限公司:

保护环境、减少安全隐患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认识到与其他经济组织一起,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因此,在积极推进在这些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以及危害预防的持续改进,对贵方在与我方合作过程中特作出以下要求:

1、贵方为我公司提供的供方物资设备运输装卸服务过程、行为应满足国家、地方、待业有关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安全性能,并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2、贵方在我公司所需物资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每年都要有时显的削减,直至达标)。

3、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供方物资设备运输装卸服务或服务的安全性能要求。

4、在从事与我方相关的各项工作活动过程中,贵方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无危害/少危害的工作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与施工设备。

5、贵方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及对人身的伤害。

6、贵方应在供方物资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扰乱场区附近居民的生活。车辆运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使地球有一个可持续的未来,为了使我们的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工作环境,我们期望所采取的旨在保护环境和员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得到各相关方的支持与配合。

2012年7月15日

发出单位:晨光西街、永康北路项目部

接收方:太原旭辉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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