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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一、目的:确保公司雇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正确、安全地储存、装运、使用和维护保养气瓶,将气瓶安全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本程序适合公司在生产和维修中使用的所有气瓶,包括氧气瓶、氦氧混合气瓶、压缩空气瓶、氦气瓶、乙炔气瓶等。三、参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局第46号)《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1997)《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公认标准》《商业潜水作业安全规程》《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四、职责:1.?仓库管理员:(1)?负责仓库内气瓶的安全验收、检查、收货,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气瓶或充装予以拒收;(2)?负责对气瓶的分类、妥善、安全储存;(3)?负责对气瓶在储存期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给安全部进行处理;(4)?负责对气瓶的检验、检测申请和跟进;(5)?负责对储存环境的检查,确保在规定范围内(10M)不会有明火或其他热源,检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良好有效。2.?工程部人员:(1)?严格遵守本程序,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气瓶的安全运输、装卸、临时摆放、使用和正确保养;(2)?在海上平台或工作现场除严格遵守本程序外,还应严格遵守海上平台或相关方有关气瓶安全使用、存放相关要求或规定,严格遵守热工许可证等制度;(3)?严格按照气瓶相关说明书进行操作、供气、配比;(4)?认真作好气瓶的维护保养、现场气瓶的稳固安装、以及气瓶和气瓶架的安全装卸和吊运等。(5)?另外,备用呼吸气体气瓶以及管路还应严格遵守《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公认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3.?维修人员:(1)?遵守气瓶的安全使用规程、规定及本程序的要求,严格按本程序操作;(2)?负责在维修用气过程前仔细检查和排查各种不安全隐患、用气中严格按用气安全规程操作、使用后认真清理现场和妥善按规定安全存放气瓶及相关器具;(3)?严格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遵守热工作业许可制度,严密做好防火、防爆措施。4.?安全管理人员:(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气瓶的储存、使用、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本程序的相关要求安全操作;(2)?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五、程序内容:1.?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2)?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3)?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4)?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5)?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6)?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7)?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8)?充气气瓶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9)?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10)?气瓶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必须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并戴有瓶护圈。2.?气瓶储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5)?氧气瓶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好、坏、空、实瓶应分别存放(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气瓶垛高,不宜超过五层;(7)?严禁对充气实瓶进行喷漆(8)?氧气瓶不准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库房内照明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隔爆型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通风应良好;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明火作业和吸烟;氧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应置于架子上。3.?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气瓶的资料应齐全,并符合检验期限,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3)?气瓶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压力表等是否有缺陷。如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报请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圈。检查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与气瓶连接的接头、管道、阀门、减压装置,应采用铜基合金制造。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严防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内部不准积存锈渣、焊渣及其他机械杂质(4)?减压器与氧气瓶连接后,在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开阀应缓慢,应监视压力,以免气体冲破减压器。减压器如发生自动燃烧,应迅速把氧气瓶的阀门关闭。氧气瓶压力降至0.196MPa时应停止使用,并标写“空瓶”标志。(5)?输送氧气的胶管必须使用专用耐压的胶管。胶管在使用中,严防损坏、热烧伤、化学腐蚀。气瓶后的输送系统必须连接紧密,防止泄漏。(6)?气瓶和阀不得粘有油脂。不得与矿物油、有机油料、可燃粉尘、有机纤维及易燃易爆气体接触或共同存放。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氧气软管等。瓶网、减压器、氧气软管沾有油脂,应清擦干净才能使用。(7)?严防气瓶阀门泄漏或者开气速度过高,以防高速气流与瓶口摩擦产生静电和产生静电火花。(8)?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氧焊、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在密闭和狭小的空间进行作业时,要保证有良好的通风。(9)?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10)夏季应防止曝晒;预防气瓶直接受热。夏季用车辆运输或在室外使用气瓶时,应加以遮盖,避免阳光曝晒。使用气瓶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乙炔气瓶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距离应在10m以上。(11)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地使用时,瓶底应垫以绝缘物,以防气瓶与电线相碰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感应电而造成燃烧和爆炸。(12)严禁敲击、碰撞;(13)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14).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1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16)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1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8)工作完毕后,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19)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20)为了保证安全,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肩部、球面部作明显的标志,除工作压力,检验压力等项外,特别需要强调指出,“下次试压日期”一项的字迹应清晰,并且要求打印在明显易见的部位,字迹不得模糊不清。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字标明“氧气”字样。气瓶使用和保管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造成误充气。(21)气瓶必须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每3年进行一次22.5MPa的水压试验,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他有影响强度的缺陷,应提前进行技术枪验和水压试验,超期未作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22)气瓶库房和氧气使用现场应备有氮气、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材,附近应设置消火栓。4.?短途搬运气瓶的注意事项:(1)?气瓶搬运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意事项,并备齐相应的工具和防护用品;(2)?凹心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但不准拖拽,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3)?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单瓶或双瓶放置,并用铁链固牢。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4)?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距离较远或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5)?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并固定牢,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止气瓶摔倒酿成事故;(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回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轻举轻放,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7)?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以避免吊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9)?严禁使用叉车、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5.?减压器安全的使用:(1)?正确使用减压器的方法是:先检查减压器是否完好无损,当确认减压器没有问题后,然后与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相连接,旋动连接螺母直至拧紧,然后再用活动扳手稍加紧固,首先检查减压器的调节压力螺杆是否在“关闭”的位置上,然后缓慢打开瓶阀,减压器的压力表P1显示出瓶内的气体压力,注意开瓶阀时尽量不要面向压力表盘,以防仪表损坏伤人。打开瓶阀确认减压器没有问题时,再缓慢调节减压器的输出压力(流量),停止使用时,首先关闭瓶阀,然后再关闭减压器的调节螺杆。(有的为了省事,只关闭减压器调节螺杆而不关瓶阀,这样做使减压器老是处在一个加压状态,时间长了会影响减压器的使用寿命和精度,并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从气瓶上卸下放到安全处。(2)?减压器禁止与气瓶站立使用,以免倾倒发生事故(气瓶放在稳固的气瓶架上除外)。一般与气瓶卧倒使用,瓶阀一头应高于瓶体,防止气瓶中残留水分,堵塞减压器。(3)?减压器应根据不同工作介质专门使用,不得多种气体同用一只减压器(除混合气瓶外)。六、记录与保存:各种安全检查、检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2年七、附件气瓶的颜色标志:气瓶的颜色标志是指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字色和色环,其作用一是识别气瓶的种类,二是防止气瓶锈蚀。颜色标志:(根据:《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序号充装气瓶的名称瓶色字样字色1氧(O2)淡(酞)蓝氧黑2氦(He)银灰氦深绿3氮(N2)黑氮淡黄4空气(Air)黑空气白5乙炔(C2H2)白色乙炔不可近火大红

篇2: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上岗考核和在科研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在三十三所所辖范围内从事的特种作业活动。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QJ1428-88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特种作业: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3.2特种工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

3.3三十三所现有特种作业包括五类: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运行工、压力容器操作。

4职责分配

4.1凡涉及特种作业的基层单位,负责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4.2人事教育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4.3人事教育处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4.4科技保障处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4.5科技保障处配合人事教育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5工作程序

5.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5.1.1经体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北京市劳动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有北京市劳动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者要取得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所人事教育处备案后,才能上岗进行独立作业。

5.2证件的有效期

5.2.1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未按时复审的操作证,视为过期,该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工作

5.3.1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或逾期未经审查者,原证无效,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5.3.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5.4.1上岗前要明确职责,遵守操作规程,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应知应会,熟悉设备、设施的性能及工作原理;

5.4.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5.5压力容器操作工要按照《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本》有关内容进行记录。

5.6考核

5.6.1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结合对基层单位考核时进行;

5.6.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复审情况。

6报告和记录格式

《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本》

《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相关文件查询途径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

《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焊接作业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仪器仪表安全管理规定》

《培训、意识和能力管理程序》HY/(OHS)C*.4.4.2-A

《交通安全管理程序》HY/(OHS)C*.4.4.6-A-8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规程操作》

《起重人员(包括电梯运行工)的安全职责》

8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科技保障处提出

本程序由科技保障处负责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白佩月

篇3:气瓶使用管理措施

1.气瓶的运输

运输气瓶的要求:(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2)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气瓶的储存

储存气瓶的要求:(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4)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5)放置整齐,配戴好瓶帽。

3.气瓶的使用

使用气瓶的规定:(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2)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3)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离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5)夏季应防止曝晒。(6)严禁敲击、碰撞。(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8)严禁用温度超过40度的热源对气瓶加热。(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11)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2)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气瓶改装

气瓶改装指在用气瓶、尚未投入使用的气瓶或定期检验剔出降压使用的气瓶,因需要由原盛装气体改成盛装另一种气体。气瓶改装工作由气瓶定期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气瓶改装的要求:(1)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2)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它附件。(3)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4)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篇4:工业气瓶安全使用与管理措施

1.适用范围企业常用的氧气瓶、氢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氨气瓶、氩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工业气瓶。2.气瓶状况2.1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2.1.1钢制无缝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2.1.2钢制焊接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2.1.3液化石油气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每四次检验周期为3年;对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任何类型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2.1.4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2.1.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2.1.6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2.2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气瓶外观无缺陷、凹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2.3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气瓶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且有气瓶警示标签。常用气瓶的颜色标志序号充装气体名称化学式瓶色字样字色色环1乙炔白乙炔不可近火大红2氢H2淡绿氢大红P=20,淡黄色单环P=30,淡黄色双环3氧O2淡(酞)兰氧黑P=20,白色单环P=30,白色双环4氮N2黑氮淡黄5空气黑空气白6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20,黑色单环7氨NH3淡黄液化氨黑8氯Cl2深绿液化氯白9甲烷CH4棕甲烷白P=20,淡黄色单环P=30,淡黄色双环10天然气棕天然气白11乙烷CH3CH3棕液化乙烷白P=15,淡黄色单环P=20,淡黄色双环12丙烷CH3CH2CH3棕液化丙烷白13丁烷CH3CH2CH2CH3棕液化丁烷白14异丁烷(CH3)3CH棕液化异丁烷白15液化石油气工业用棕液化石油气白民用银灰液化石油气大红16乙烯CH2=CH2棕液化乙烯淡黄P=15,白色单环P=20,白色双环17氩Ar银灰氩深绿P=20,白色单环P=30,白色双环18氦He银灰氦深绿19氖Ne银灰氖深绿20氪Kr银灰氪深绿21氙*e银灰液氙深绿22一氧化二氮N2O银灰液化笑气黑P=15,深绿色单环23硫化氢H2S银灰液化硫化氢大红注1?色环栏内的P是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MPa。2?序号39,民用液化石油气瓶上的字样应排成二行,“家用燃料”居中的下方为“(LPG)”。2.4安全附件齐全、完好2.4.1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圈等。2.4.2瓶阀应满足下列要求:2.4.2.1瓶阀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所用材料既不与瓶内盛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也不影响气体的质量。2.4.2.2瓶阀上与气瓶连接的螺纹,必须与瓶口内螺纹匹配,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瓶阀出气口的结构,应有效地防止气体错装、错用。2.4.2.3氧气和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的瓶阀密封材料,必须采用无油的阻燃材料。2.4.2.4液化石油气瓶阀的手轮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2.4.2.5瓶阀阀体上如装有爆破片,其公称爆破压力应为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2.4.2.6同一规格、型号的瓶阀,重量允差不超过5%。2.4.3易熔合金塞应满足下列要求:2.4.3.1易熔合金不与瓶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也不影响气体的质量。2.4.3.2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准确。2.4.3.3易熔合金塞座与瓶体连接的螺纹应保证密封性。2.4.4瓶帽应满足下列要求:2.4.4.1有良好的抗撞击性。2.4.4.2无特殊要求的,应配带固定式瓶帽,同一工厂制造的同一规格的固定式瓶帽,重量允差不超过5%。2.4.5防震圈的重量允差应不超过5%。2.4.6气瓶的管理2.4.6.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应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责任人等)。2.4.6.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3.储存要求3.1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3.1.1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3.1.2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3.2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3.2.1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3.2.2空、实瓶应分开放置,有明显的标记。3.2.3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3.2.4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3.3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3.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4.安全使用4.1防倾倒措施可靠4.1.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4.1.2气瓶立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4.1.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4.2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4.3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附件1:欧琳集团常用气瓶检验周期序号气瓶名称检验周期使用年限1乙炔气瓶2年钢制无缝气瓶30年,超过30年报废;钢制焊接气瓶20年,超过20年报废;液化石油气瓶15年,超过15年报废。2氨气瓶2年3氢气瓶3年4氧气瓶3年5氮气瓶3年6空气气瓶3年7二氧化碳气瓶3年8甲烷气瓶3年9天然气气瓶3年10乙烷气瓶3年11丙烷气瓶3年12丁烷气瓶3年13氩气气瓶5年附件2:欧琳仓库管理员接收气瓶须确认事项序号确认项目检查基准确认备注1检验周期1.1在检验周期内使用□1.2气瓶没有超过报废期限□2气瓶外观2.1气瓶无缺陷、凹陷等机械损伤□2.2气瓶无严重腐蚀(锈斑最大直径<1.5cm;锈斑深度<1.5mm)□3漆色及标志3.1气瓶表面漆色、字样清晰□3.2瓶体上贴有警示标签□4附件齐全完好4.1瓶阀完好,无变形、缺损等□4.2安全阀完好,无变形、缺损□4.3易熔合金赛完好□4.4瓶帽匹配,拧结牢固□4.5防震圈佩戴牢固、无缺损□4.6瓶口其他附件外观无损伤□附件3:其他气瓶小知识溶解乙炔气瓶为什么不能卧放:

溶解乙炔气瓶储存气体的方式是:在气瓶中整体填料(多孔物质),丙酮作为溶液被填料吸收,当乙炔被压缩进气瓶时,乙炔作为溶剂被丙酮吸收,当瓶阀打开时,由于压力下降,被丙酮溶解的乙炔从丙酮中逸出,作为可燃气体使用,因此要求乙炔气瓶站立使用,防止丙酮被乙炔气大量带出,这也是乙炔气瓶被称为溶解乙炔气瓶的原因。

篇5: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气瓶安全气瓶是一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对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原则上也适用于气瓶。但由于气瓶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问题,因此,要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还需要制定一些专门的规则和要求。气瓶的充装?为防止气瓶因充装不当而发生破裂爆炸事故,必须采取严密有效的措施,主要是加强对气瓶的严密检查,特别是充装前的检查,确定气瓶的充装量并严格执行,注意充装过程的安全操作等。1、充装前的检查气瓶在充装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气瓶是否是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是否是属于制造单位或者监管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2)气瓶改装是否符合要求。?(3)气瓶的原始标识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铅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标识内容包括,制作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瓶重,实际容积,气瓶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4)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内。(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充装气体的充装的压力。(6)气瓶的颜色,字样是否符合《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7)气瓶的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的要求。(8)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的气体是否与充装的气体相符。(9)承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瓶阀和瓶体是否粘有油脂。(10)首次充装气体是否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11)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2、气瓶的充装量气瓶的充装量是气瓶在单位容积内允许充装的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最大质量,所以也称为最大充装量或安全充装量,气体充装的原则是保证所装气体或液化气体在最高使用温度下,压力不超过气瓶的许用压力。我国规定最高气瓶的许用压力等于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许用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2倍或水试验压力的0.8倍。气瓶的最高使用温度是指气瓶在充装气体以后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根据我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国内使用的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为60℃。3、气瓶充装后的检查充装气体后的气瓶,应由专人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进行妥善处理。检查的内容包括;(1)瓶壁温度有无异常。(2)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或充装前检验的缺陷。(3)瓶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是否齐全完好。(4)颜色标记和检验色标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5)取样分析瓶内气体纯度及杂质含量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6)实测瓶内的气体压力,质量大小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气瓶的定期检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技术原则上适用于各种气瓶,但也有些特殊要求。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为;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装液化石油的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1次,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气瓶检验前要排放瓶内剩余的气体,拆卸瓶帽、防振圈、瓶阀,清理和洗刷瓶内外表面,进行原始标记登记。气瓶的定期的检验项目有外观检查、音响检查、瓶口螺纹检查、内部检查、质量和容积的测定,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气瓶的使用管理1、气瓶的运输运输气瓶的要求有一下几点;(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2)佩戴好瓶帽,防振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6)夏季运输应用遮阳设施,避免暴晒。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是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得长途运输。2、气瓶的储存储存气瓶的要求有以下几点;(1)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经长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盛装易起分解反应或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避开放射源。(4)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装有毒性气体的气瓶和装有其他气体的气瓶,如果气体相互接触后能够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时,气瓶应当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5)气瓶要放置整齐,戴好瓶帽。3、气瓶的使用使用气瓶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颜色标记和铅印。(2)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离明火10m以外。(3)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4)夏季应防止暴晒。(5)严禁敲击、碰撞。(6)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7)严禁用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有防止倒灌的装置。(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1)液化石油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剩余残液。4、气瓶改装的要求?气瓶改装是指在用气瓶、尚未投入使用的气瓶或定期检验剔出降压使用的气瓶,因需要由原盛装气体改为盛装另一种气体。气瓶改装工作由气瓶定期检验单位负责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的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2)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3)按照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照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4)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5、气瓶事故的处理气瓶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考虑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损失。当气瓶受到外界火焰威胁时,若火焰尚未波及气瓶,应全力扑灭;若火焰已波及气瓶,应将气瓶转移到安全地方或喷射大量水进行冷却;若火焰发自瓶阀,应迅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

当气瓶发生泄漏事故时,应根据气瓶的泄漏部位、泄漏量、泄漏气体性质及影响情况,就地阻止。如不能阻止,可根据气瓶盛装气体的性质,将泄漏的气瓶浸入到冷水池中或石灰池中使之吸收;若有大量的毒性气体,周围人员需迅速疏散,并穿戴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如果是可燃气体,应迅速处置,做好各项灭火工作,喷水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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