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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一、工程概况(与本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1、工程的基本概况;

2、本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3、与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注:如果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中已经有所描述,本条不必再重复描述,但须加以说明,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已有描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仅为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3、高处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作业: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⑵、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⑶、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⑷、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⑵、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②、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⑶、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⑷、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⑸、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⑴、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⑵、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⑶、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⑷、施工现场通道附件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⑵、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⑶、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⑷、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⑸、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⑹、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⑺、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⑻、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⑵、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⑶、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⑵、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⑶、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钢筋绑扎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⑵、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⑶、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⑵、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得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⑶、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⑵、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⑶、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⑵、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物件上;

⑶、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6、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⑵、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速少立柱的长细比;

⑶、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⑷、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⑸、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⑵、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⑶、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⑷、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⑸、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⑹、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⑺、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⑻、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7、交叉作业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四、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及监理程序详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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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组

年?月?日

篇2: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或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工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固定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物上下。

(4)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检查工地f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期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篇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应有双保险,同时系挂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

3、安全带严谨采用低挂高用的形式,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满足强调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如在台架最上层的中间作业,安全带无法挂在电杆上,挂在台架上又不能满足高挂低用原则,此时应在作业上方两条杆之间拉设一条安全绳,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4、上下杆塔或者在杆塔上作业移动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5、登杆塔前应检查安全带绳带有无变质破损现象,检查有无试验合格标签及合格标签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

篇4:登高或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为确保登高或高处作业施工和检修的安全,参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层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称三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称特级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空作业。

(二)施工或检修单位在制定施工或检修组织设计或施工、检修方案时,必须将预防高处坠落列为安全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的重要内容;对二级以上的悬高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经施工或检修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如实向施工,检修人员书面交底。安全措施实施后,必须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要求者,必须修改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三)凡经医生诊断,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痢病以及其它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四)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五)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采用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打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带钉易滑鞋,雨天鞋底有泥必须清除后登高,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危险的入口和预留孔洞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相对高差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国际要求的,严禁使用。

(六)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风、打雷、下雪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急需抢修时,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才准进行。

(七)高处作业所用材料或备件要堆放平稳可靠,有的还需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必须抛物时,下方人员要撤走,并指定专人监护。

(八)移动直木梯、折梯、移动或金属直梯等攀登设施符合国家要求,梯子应牢固可靠,挡距以0.3米为宜,不得有缺挡现象,使用时梯脚应采用防滑措施,不得垫高作业,单面梯与地面或夹角60-70为宜,使用人字梯时,两片夹角为60度,梯底脚要拉牢,不得二人同在一个梯面上操作。

(九)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严禁作业现场嘻戏打闹,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十)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安装人员作业时除外),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十一)禁止在防护栏杆,平台和孔洞边缘坐靠,不得躺在脚手架上或在脚手架下休息。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墙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严格站在脚手架杆件阳台、栏杆、墙体和独立梁上操作。

(十二)施工或检修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标志,未经工地施工或检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移动七拆除。停建工作再建时,工地施工人员必须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不准施工。

(十三)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设施。

(十四)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建筑物的出入口,临近施工或检修区域的行人通道及垂直运输设备的地面进料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十五)夜间及光线不足处进行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用电设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漏电保护器。

(十六)在雷雨季节或雷击区使用钢管脚手架和井架,龙门架等设施其高度走过20米时,应采取防雷措施。

(十七)高处作业时应和地面有联系信号,特级高处要有通讯设备,并由专人负责。

(十八)乘人用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超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十九)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攀登脚手架井架上下和坐在栏杆上休息。

(二十)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外按顺序进行,铺第一板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拆除脚手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二十一)泥工在斩砖时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二十二)木工在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户时,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钉屋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作业。

(二十三)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二十四)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手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二十五)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二十六)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圈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二十七)电工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经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二十八)电工在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二十九)清洁人员在清扫一楼以上外墙卫生(擦窗户)等,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并参照本规定中高处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本规定未列的特殊情况有高处或登高作业的按有关专业工种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无此要求则应在施工方案中具体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篇5:高处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三)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五)生产办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六)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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