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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PA突发事件处理规程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物业PA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1.0目的

让员工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PA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操作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PA领班及PA员工

4.0定义

5.0规程

5.1服务特性:认真、细心、负责、反应敏捷

5.2处理台风等自然情况及公共区域物品的保护预案:

5.2.1如遇到台风(三级以上)第一时间把外围盆栽全部放倒,以免将靠玻璃处的植物吹倒导致打烂玻璃。

5.2.2巡查走火楼梯玻璃窗的关闭情况,以免渗水。

5.2.3巡查各区楼顶下水道的畅通情况,以免因下水道堵塞而造成水浸。

5.2.4所有事项检查完毕后(确保正常),留守足够的人手,处理因台风而造成的突发事件。

5.3设备出现故障的处理预案:

5.3.1PA清洁设备要求各班检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声或不通电等现象,必须在机器上贴上"暂停使用"的指示标志。

5.3.2PA清洁设备如在操作时出现故障要即时停止使用。

5.3.3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如故障属于技术性的,自行不能解决的,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即致电合约维修公司请求其予以解决。

5.3处理业主遗留物品的预案:

5.3.1如在小区范围内及公共场所发现有业主遗留物品,首先应通知服务中心或办公室,报告详细拾物地点、物品名称。

5.3.2将物品交至服务中心或办公室。

5.3.3详细填写业主遗留物品的清单。

5.3.4文员接到送来的遗留物品后,物品名称、拾获日期、拾获地点、拾获人详细填写在"业主遗留物品登记表"上,以做备案。

5.4处理停水、停电的预案:

5.4.1如PA接到停水、停电的通知应第一时间在各公用洗手间用大白桶备水,用来冲洗洗手间,保证洗手间的卫生质量。

5.4.2在停电前,PA员工要准备好应急用手电筒。

5.5发现人为损坏物品预案:

5.5.1发现有人将公共区域物品损坏(如损坏地板、打破花盆、家具损坏等)须第一时间通秩序维护部及当值主管。

5.5.2检查物品损坏程度,由部门负责人按公司规定的物品赔偿价与业主协商进行赔偿。

篇2:物业各系统紧急突发事件操作规程

物业各系统紧急突发事件操作规程

1目的

明确紧急突发事件应急程序,为业主(用户)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管理处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1)公司领导负责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

2)安管部负责较大治安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3)工程部负责设备突发重大故障的处理。

4)消防中心负责火警火灾事件的处理。

4程序

1)重大事件指:因劫匪、火灾、燃气泄露、特大水灾、台风灾害、地震灾害等。

2)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3)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接待人应填写《重大事件情况记录表》。

4)客服部当日值班负责人或保安队负责人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都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或口头向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汇报。

5)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严重后果发生。

6)然后书面上报《紧急突发事件报告》,要求有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起因、紧急处置措施等。

7)部门经理根据事态的严重性,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委派专人负责,事件处理完毕后,对事件的原因、损失、处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总物业经理。

8)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

9)部门根据事态的严重性,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委派专人负责,事件处理完毕后,对事件的原因、损失、处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总物业经理。

篇3:园荔物业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园荔物业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1.紧急集合作业规程

  1.1紧急集合方案是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行动,训练护管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做到镇静自如,快速出击,方法有效。

  1.1.1发生重大抢劫、杀人或住户和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时;

  1.1.2受到火灾、水灾、台风、暴雨或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和袭击;

  1.1.3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使辖区的治安环境受到威胁;

  1.1.4检查、考核或进行紧急集合方案演练时;

  1.1.5其它重大意外情况。

  1.2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时以对讲机、手机为主进行联系。

  2)在岗人员坚守岗位,听候调遣。

  3)所有护管员在收到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分工各行其职。

  4)注意联络和汇报: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将情况用对讲机先通知值班人员。

  1.3要求

  1)通过培训或演练,使护管员掌握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到达预定地点。

  2.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2.1目的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妥善地进行处理,保护业主、住户和公司人员的生命财产护全,防止危害事件再扩大,维护小区内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或在小区内发生盗窃、匪警、火警、争吵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2.3职责

  2.3.1公司经理负责指挥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2.3.2主管、班长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指令,带头处理突发事件。

  2.3.3各值班人员按此程序或上级下达的指令处理突发事件。

  2.4突发事件的处理

  2.4.1浸水事故的处理

  1)当接到业主(住户)投诉或报告后,应立即抵达现场,观察现场,立即查找出水的来源,检查出水阀位置,并立即关闭有关的水阀。下水道堵塞,应立即疏通。

  2)观察现场附近的电掣,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水浸漏电伤人。

  3)如果水浸现场情况复杂,应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工程部派人处理或向班长、主管报告。

  2.4.2电梯发生故障的处理

  1)执勤中发生电梯故障或停电时值班员首先应察看电梯是否关有人员,如关有人员,应通过对讲机系统善言护慰,稳定其情绪。

  2)立即通知工程部人员前来处理,并维护好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切忌用硬物强行撬开电梯轿厢门进行救人。

  2.4.3遇急症病人的处理

  1)发现小区内有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员突然晕倒、摔伤、肚痛等情况,应主动给予热情帮助和护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其家人或单位。

  2)对晕倒病人应首先让其平卧,松解衣扣,移至阴凉通风处;摔伤病人如有严重骨折的应立即给予止血;肚痛病人应扶其坐下休息,给予温开水饮用等。

  3)病情危急的,立即向上级报告,通知邻岗值班员、班长前往协助,人工急救,并电告'120'或组织人员送医院急救。

  2.4.4遇醉酒滋事、精神病人等情况的处理

  1)发现醉酒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护管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临场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派人领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主管将其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2.4.5漏电、漏气的处理

  1)漏电的处理

  ①执勤中发现有电器设施(设备)、线路等漏电的情况时,应及时关闭有关电源,若附近没电源源开关,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或直接通知工程部人员前来处理。如果漏电问题严重,应封锁现场,防止事故发生。

  ②因漏电造成有人触电时,附近有电源开关的应立即关闭电源,不能关闭电源的,严禁用手直接对触电者进行救护。应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告知配电室值班电工切断电人电路的电源,并向上级报告,同时设法使用绝缘物品将电线或漏电电器设施(设备)与触电者分离,

  ③触电者救下后,视情况应立即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或拨打'120'。

  ④如漏电引发火灾,则应执行火警处理的相关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记录。

  2)漏气的处理

  ①执勤中发现有漏气的情况时,应迅速查明、判断漏气的地点、原因等情况。

  ②能够判明漏气的具体部位(房间)且情况严重时,迅速关闭相应的煤气管道开关或液化气瓶开关,并打开门窗通风。在排除险情的过程中要保护好自己(可用湿毛巾排住口鼻),严禁开启电源,使用打火机或在煤气泄漏现场使用电话、对讲机、电筒等,防止出现意外险情。

  ③如果一时不能判明漏气的具体部位、原因,且漏气严重时,应撤离至护全地带后用对讲机或其他方法向上级和燃气公司报告。根据上级的指令,关闭邻近的电闸或气闸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疏散人员。

  ④如发现有煤气中毒人员时,应立即将中毒者转移,送往附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

  ⑤如因煤气泄漏而发生火灾时,立即执行火警处理的相关程序。事后作好值班记录。

  2.4.6执勤中遇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

  执勤中常常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管理区,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的地方乱倒垃圾,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等情况,可采取如下方法:

  1)处理问题时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纠正他人错误前,要先敬礼。

  2)准确地指出对方的错误行为,告诉其正确性的做法。纠正时,做到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语言文明,举止规范、大方,以理服人,有礼、有力、有节。

  3)当对方改过后,应说'谢谢'或'多谢配合!'。

  4)对个别蛮横无理,始终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并通知班长前往协助处理。如对方有殴打执勤人员的行为,特别无理的,应立即向主管或公司领导报告,由上级领导出面协商解决。若情节严重,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篇4:某治安紧急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管理处、秩序维护队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2?秩序维护队长负责落实管理处主任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4.0?程序要点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1.1?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秩序维护员/班长接警后:

——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以1分钟从一楼到七楼的速度赶至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管理处人员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以2分钟内从一楼到七楼的速度赶至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管理处主任、秩序维护员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

a)?处理突发事件由公司安委办主任负责统一指挥;

b)辖区的突发事件处理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统一指挥;

c)管理处秩序维护员、秩序维护班长协助突发事件的处理。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

秩序维护班长需无条件服从管理处主任、队长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原则:

管理处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在管理处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管理处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

4.2.1当秩序维护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

a)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b)立即赶赴现场,并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管理处当班人员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

c)?若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请你速到××单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d)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或电话向管理处相关人员报告。?

e)?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时间及情况,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2.2?有关人员接报告后立即组织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秩序维护员联系,要求秩序维护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管理处管理人员/主任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记),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向被盗窃的当事人/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秩序维护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管理处主任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

——管理处主任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安委办主任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4.2.3?安委办主任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总经理报告案情。

4.3?打架斗殴

4.3.1?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a)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b)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或安全员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c)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d)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4.3.2?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组织、调遣现场附近的秩序维护员和当值机动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的秩序维护班长联系,要求秩序维护班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

——调遣机动秩序维护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

——调派车辆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公司安委办主任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公司安委办主任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的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总经理。

4.4?抢劫

4.4.1?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a)?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b)?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管理处报告;

c)?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管理处,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d)?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e)?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追我避,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秩序维护队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4.2?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组织、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秩序维护员和当值的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要求案发区域的秩序维护员参加现场的保护工作;

b)?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

——调派秩序维护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

——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制作笔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

——收集有关的资料和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管理处主任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公司安委办主任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安委办主任接报告后组织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公安机关及公司总经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4.5?凶杀

4.5.1?当辖区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a)?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b)立即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迅器材向队长、管理处主任或安委办报告;

c)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d)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处理;

e)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f)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g)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管理处主任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安委办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4.5.3?公司安委办主任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指挥秩序维护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告总经理。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辖区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a)?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管理处秩序维护员协助处理;

b)?应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c)?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d)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向公司安委办汇报或请求支援。

4.6.2?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委办主任,委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调遣指挥当值秩序维护员、机动秩序维护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b)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报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组(电话:110或122)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4.6.3?管理处主任或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并报交警事故处理组和公司总经理。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5: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洪水及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污水厂站运营、企业生产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新闻媒体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公共场所和文化活动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是指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与各部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职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团队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组成。

第九条?遇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任副职领导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公司其他领导层成员及相关厂站、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召集有关负责人作为指挥成员,安排其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统筹指挥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前移至现场,整合厂站、项目应急力量,组成相关现场工作组,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

(二)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措施;

(四)审定、批准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五)决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六)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危机管理;

(七)负责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应急管理日常办事机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策和指令;

(二)具体协调和落实本级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负责本级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工作;

(四)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厂站、项目落实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工作职责及应急管理流程等。

第十三条?涉及分包的工程项目部、运营项目部等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涵盖分包商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机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资源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吸收承包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各参建或承包单位成立项目主要责任人为首的应急工作机构,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并有责任协助其他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后应及时发文调整应急管理机构,并抄送上级单位应急办和业主单位、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当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应当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九条?各单位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应与公司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预案衔接,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应急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论证和评审中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根据各厂站、项目情况,将应急预案按属地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备案,并正式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三条?涉及分包的各厂站、项目要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管理及预案体系,并统筹协调管理区域内应急管理关系。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各厂站、项目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治理事故隐患,加强风险监测,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五条?要通过多种渠道分层次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了解应急处理要点,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员的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六条?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信息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七条?建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各部门和厂站、项目必须保障信息传递(口头、书面、电话)畅通无阻,确保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建立有线通讯(固定电话)和无线通讯系统(手机)网络通讯(QQ、钉邮等),建立完整的通讯信息库。

第二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自下而上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应做到“指挥统一、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九条?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媒体危机处理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提升应对危机的素养,提高舆论引导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经公司授权,立即启动新闻发布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妥善处理好与政府、媒体、员工、公众及合同单位的关系,防范负面不实报道的散布与传播。对突发紧急事件信息,由总经理授权,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十条?各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项目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预案及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决策、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三十二条?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相关规定和记录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三十三条?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公司全体员工作为应急救援队员随时接受调派参加应急处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与地方应急救援队、医疗机构、公安、武警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地方应急资源为单位应急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距离城市和医院较远或交通不便的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兼职救护人员。

第三十四条?应结合实际,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依托地方政府和邻近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指挥平台。

第三十五条?各厂站、项目应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做好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救援处置过程所需资金要优先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不得挪用。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六条?安全监察部对各部门、厂站、项目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应自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公司将责令其改正或予以通报批评;具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导致事件发生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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