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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静电防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除基本措施中(2)(6)(8)(13)条最常用外,还可以采取以下几条:

(1)绝缘性液体产生的流动静电大体上与其在管道内的流速平方成正比,因此管线中液体的流速对起电影响很大,管线中液体的最大流速可参考表4—1。

(2)烃类液体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的罐装,以底部进油为宜。若只能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应伸人罐内接近罐底。否则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抑制在lm/s以内。

(3)为减少起电,烃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他不相溶的第二相杂质,如水等。因此应尽可能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若管道内明显存在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控制在lm/s以下。

(4)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流速缓和器,待大部分静电消散后再输出,缓和器可以是一个小容器,或是一个大直径管子。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停留的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

(5)设备在罐装、循环或搅拌等操作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运行后,仍需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所需静置时间见表4—2。对铁路槽车油罐车则需静置2min以上。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与大地进行联接(可用导静电绳索与已接地的构件相接)。有条件时应采用自身具有防静电性能的工具。(6)当在烃类流体中加入抗静电添加剂来消除静电时,应注意其容器应是导电的并可靠接地,还需定期检测其电导率,以便保持在规定要求以上。

(7)当不能以控制流速等方法来减少静电积聚时,可以在管线的末端,装设液体静电消除器以限制出口后液体所带的静电。

(8)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胶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应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9)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金属容器,避免采用绝缘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对绝缘性容器则应避免摩擦容器的外表面。

篇2:配电网带电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提高供电可靠性已成为供电企业一项重要任务,供电企业开展配电网带电作业,尽可能的用带电作业方式对配电网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时也为自身在电力市场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使配电网带电作业健康、安全、稳定和科学的发展,是我们面前一个新课题。

一、配电网带电作业的特点

在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带电作业中,空间电场强度高、作业距离大,作业人员穿屏蔽服进入高电位并采用等电位方法进行抢修和维护是一种安全、便利的作业方法。但在配电线路的带电作业中,由于配电网络的电压低,三相导线之间的空间距离小,而且配电设施密集,使作业范围窄小,在人体活动范围内很容易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因此,作业人员身穿屏蔽服、直接接触带电体的等电位作业方式在配电网的带电作业中不宜采用。尽管不少单位在应用这种方式进行作业时并没有出现事故,但严格地说确实存在着安全隐患。

二、安全防护措施

(一)安全防护用具的选用。安全防护措施是配电网带电作业中保证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那么安全防护用具的选用是至关重要的。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防护用具不仅应具有高电气绝缘强度,而且应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和服用性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便于作业人员的工作。

(1)安全防护用具的选购。选购时必须与销售商针对工具的电气性能、物理特征了解清楚,根据生产开展的项目及设备的需要进行选购,避免盲目购买而造成资金的浪费。必须注意的是当前国外产品绝缘服及工器具满足不了我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对于科学分析验证认定是生产的确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应采用制定企业标准进行约束为妥。同时针对进口绝缘服及绝缘遮蔽罩等防护用具,要认真组织接收、验收、检验(主要是物质部门与经销商完成提供进货合格证),并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订企业的管理标准(未制定)进行严格的电气试验及物理特性检查,只有全部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班组使用。

(2)安全防护用具的维护。安全防护用具的维护工作应尤其重视,作业者在生产使用后,对这此绝缘防护用具组织检查,发现这类产品都是容易受伤的塑料或橡胶制品,使用时因现场的各种金属设备、构件,极易被划破或损伤,所以应强调在作业前后仔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因绝缘防护损坏而引发事故发生。对于这些工具都有不透气的特点,使用时会使人体感到不适而引发排泄量的汗水,特别是夏天,它就会受到人体排泄汗水的浸泡,所以要求使用后应立即用干的净手巾擦,避免由于汗水的污秽,降低绝缘性(如沿面闪络及表面泄漏电流)和汗水中所含的盐、碱与塑料、橡胶服的化学反应而降低工具的使用寿命。

(二)绝缘遮蔽罩的选用。可以通过国内科研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武汉高压研究所)了解国内在配电网带电作业绝缘遮蔽制造处于领先厂商,对这此在国内制造水平处于领先的厂商生产的绝缘遮蔽工具的制造工艺、工艺质量等进行比较,货比三家中造出制造水平较高,价格便宜的厂家,根据生产现场所需求的工具型号、尺寸,对所需的绝缘遮蔽罩“量体裁衣”长期与厂家合作,利用现有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漳州配电网施工工艺要求特点,来制约生产厂家的选材、生产技术管理、工艺要求等,使生产出来的遮蔽罩在现场作业能更“顺手”,避免购买的器具因厂家设计不符合我局配电网实际安装工艺要求情况,而造成浪费。同时加强绝缘防护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防范,应配置经改造的专用的汽车进行运输工器具。

(三)绝缘斗臂车的维护。绝缘斗臂车大多是国外进口或是引进国外技术进行生产组装,目前行业及国家标准未出台,我们只能根据IEC/TC78相关标准来制定企业标准来约束和规范使用。鉴于目前我们绝缘斗臂车在使用中日常试验检查做的机械试验是参照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及试验方式是否会对其造成损伤或是试验强度认识不够,这都使我们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绝缘斗臂车的斗及臂为玻璃纤维环氧树脂材料做成的,其材料延伸率小于5%是为脆性材料)。我们应当加强与带电标委会的联系及沟通,及时了解当今国内配电网带电作业发展动向及先进技术,同时与带电标会建立合作关系,这将对我局的带电作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有很大的促进,也使我们开展配电网带电作业少走弯路。

三、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

(一)建立用人培养机制。为适应配电网从停电检修维护向不停电作业发展的趋势,加大我局带电作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可对新进厂工作的线路专业人员都进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建立配电带电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用人培养机制。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导向,带动整个带电职业培训工作,逐步完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为带电作业人员铺设一条通过终身教育培训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再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为带电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在安全生产建设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促进配电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人员储备机制。建立带电作业人员储备机制,实行人员能进能出。可以从线路专业中选出优秀员工派送到省内、省外的带电作业培训机构及国内开展配电网带电作业较好的供电企业进行培训、跟班煅炼,使作业人员参加带电作业就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在发展队伍的路径上就提高整体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建议在我局在石亭培训基地建立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仿真操作试验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内容,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

篇3:防静电灾害基本方法

(一)控制静电场所的危险程度

在静电放电的场所,必须有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的存在,才能形成静电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控制或排除放电场所的可燃物,就成为预防静电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1、用非可燃物取代易燃物

在石油化工等许多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中,都要大量使用有机溶剂和易燃液体(如煤油、汽油和甲苯等),这样就给静电放电场合带来了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在机件设备的清洗中,如果采用非燃烧性的碳酸钠、磷酸三钠、苛性钾、水玻璃的水溶液等取代煤油或汽油时,就会大大减少机件洗涤过程中的静电危害。

2、减少氧化剂含量

在有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充填氮、二氧化碳或其它不活泼的气体,以减少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性混合物中氧的含量,消除燃烧条件,防止火灾和爆炸。一般情况下,混合物中氧的含量不超过8%时即不会引起燃烧。

对于镁、铝、锆、钍等粉尘爆炸性混合物,充填氮或二氧化碳是无效的,应采用充填氩、氦等惰性气体,才能防止火灾和爆炸。

国外10万吨以上的油轮和5万吨以上的混合货轮都要求安装充填不活泼气体的系统。

(二)工艺控制

1、根据带电序列选用不同材料

不同物体之间相互摩擦,物体上所带电荷的极性与它在带电序列中的位置有关,一般在带电序列中的两种物质摩擦,前者带正电,后者带负电。于是可根据这个特性,在工艺过程中,选择两种不同材料,与前者摩擦带正电,而与后者摩擦带负电,最后使物料上所形成的静电荷互相抵消,从而达到消除静电的效果。

根据带电序列适当选用不同材料而消除静电的方法称为正、负相消法。比如铝粉与不锈钢漏斗摩擦带负电,而与虫胶漏斗磨擦带正电,用这两种材料按比例搭配制成的漏斗,就可避免静电荷积聚的危险。

2、选择不易起电材料

当物体的电阻率达到109Ω?cm以上时,物体间只要相互摩擦或接触分离,就会带上几千伏以上的静电高压。因此在工艺和生产过程中,可选择电阻率在109Ω?cm以下的物质材料,以减少磨擦带电。比如煤矿开采中,传输煤皮带的托辊是绝缘塑料制品,应换成金属或导电像胶,就可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聚。

3、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

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可限制静电的产生。在制造电影胶卷时,若底片快速地绕在转轴上,会产生几十千伏的静电高压,与空气放电,使胶片感光而留下斑痕;又如油品在灌装或输送过程中,若流速过快,就会增加油品与管壁的摩擦速度,从而产生较高的静电。因此,降低摩擦速度,限制流速,对减少静电的产生非常重要。

一般输油管径为1cm、5cm和10cm时,其最大流速分别为8m/s、3.6m/s和2.5m/s。

对于非烃类液体,管径不超12mm的乙醚管道和管径不超过25mm的二硫化碳管道,最大流速均不应超过1.5m/s。输送酯类、酮类、醇类液体的管道,如不发生喷射,允许最大流速不超过10m/s。

(三)接地

接地是消除静电危害最常见的方法,主要用来消除导体上的静电。在生产过程中,以下工艺设备应采取接地措施。

1、加工、储存和运输设备

凡是用来加工、储运、运输各种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粉体的设备,如储存池、储气罐、产品输道装置、封闭的运输装置、排注设备、混合器、过滤器、干燥器、升华器、吸附器、反应器等都必须接地。如果袋形过滤器由纺织品或类似物品制成时,建议用金属丝穿缝并予以接地。

2、辅助设备

注油漏斗、浮动罐顶、工作站台、磅秤、金属检尺等辅助设备均应接地。油壶或油桶装油时,应与注油设备跨接起来,并予以接地。

3、管道

工厂及车间的氧气、乙炔等管道必须连接成一个整体,并予以接地。其它所有能产生静电的管道和设备,如油料输送设备、空气压缩机、通风装置和空气管道、特别是局部排风的空气管道,都必须连接成一体接地。平行管道相距10cm以内时,每隔20m应用连接线互相连接起来。

4、油槽车。

油槽车在行驶时,由于汽车轮胎与路面有摩擦,汽车底盘上会产生危险的静电电压。为了导走静电电荷,油槽车应带有金属链条,链条一端和油槽车底盘相连,另一端与大地接触。油槽车在装油之前,应同贮油设备跨接并接地。

5、工艺设备

在有产生和积累静电的固体和粉体作业中,如压延机、上光机,各种辊轴、磨、筛、混合器等工艺设备均应接地。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连接应当可靠,不得有任何中断之处。接地电阻最大不应超过1000Ω。

(四)增湿

有静电危险的场所,在工艺条件许可时,可以安装空调设备、喷雾器或采用挂湿布条的办法,以提高空气相对湿度,消除静电的危险。用增湿法消除静电的效果是很显著的。例如,在某些粉体筛选过程中,相对湿度低于50%时,测得容器内静电电压为40kV,当时相对湿度增加到80%以上时,静电电压降低到11kV左右。

为了消除静电,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如果生产条件允许,场所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上较为适宜。如果相对湿度低于30%时,会产生强烈的静电,因此,相对湿度不应低于30%。

(五)抗静电剂

抗静电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在绝缘材料中如果加入少量的抗静电剂,就会增大材料的导电性和亲水性,使绝缘性能受到破坏,体表电阻率下降,促进绝缘材料上的静电荷被导走。抗静电剂的种类很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无机盐类

这类抗静电剂包括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盐类,如硝酸钾、氯化钾、氯化钡、醋酸钾等。这类抗静电剂自身不能成膜,一般要求甘油等成膜物质配合使用。

2、表面活性剂类

这类抗静电剂包括脂肪族磺酸盐、季铵盐、聚乙二醇、多元醇等。其中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靠表面离子来增大导电性。

3、无机半导体类

这类抗静电剂包括无机半导体盐,如亚铜、银、铋、铝等元素的卤化物。这类抗静电剂还包括导电炭黑等。

4、电解质高分子聚合物类

这类抗静电剂自己能形成低电阻薄膜,是带有不饱和基的高分子聚合物,如苯乙烯季铵化合物等。

在聚酯薄膜行业,采用烷基二苯醚碘酸钾(DPE)作表面涂层,有良好的抗静电作用。实验表明:对于涤纶薄膜(胶片),在相对湿度为65%的情况下,使用这种抗静电剂,可将其表面电阻率从1015Ω的数量级降低到107Ω的数量级;如果相对湿度在60%以下,亦可将其表面电阻率降低到109Ω的数量级。

(六)静电中和器

静电中和器又称静电消电器,它是利用正、负电荷相中和的方法,达到消除静电的目的。

篇4:电击防护基本措施

直接接触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应选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将带电体绝缘--带电部分完全用绝缘覆盖。该绝缘的类型必须符合相应电气设备的标准,且只能在遭到机械破坏后才能除去。

b.屏护--外护物一般为电气设备的外壳,是在任何方向都能起直接接触保护作用的部件。遮栏则只对任何经常接近的方向起直接接触保护作用,例如用保护遮栏、栏杆或隔板等。

①最低的防护要求在电气操作区内,防护等级为IP2*,顶部则为IP4*。

②遮拦或外护物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可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应力和应变。

③开启和拆卸必须使用钥匙或工具,并设置联锁装置。

c.用阻挡物防护阻挡物只能防护与带电部分无意识接触,但不能防护人们有意识接触。例如用保护遮栏、栏杆或隔板可以防止人体无意识接近带电部分.又如用网罩或熔断器的保护手柄,可以防止在操作电气设备时无意识触及带电部分。阻挡物可不用钥匙或工具拆除,但必须固定以免无意识地移开。

d.安全距离--将带电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以外,可以防止无意识地触及。一般为1.25米。

e.用漏电保护器作补充保护--不能作为直接电击的唯一保护设备,只能作为附加保护,也就是作为其它保护失效或使用者疏忽时的附加电击保护。剩馀电流动作整定值一般采用30mA。

f.限制放电能量;

g.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间接接触防护

间接接触防护应选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双重绝缘结构--Ⅱ级设备既有基本绝缘也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考虑保护接地方法;设备内导电部分严禁与保护线连接。

B.自动断开电源—该保护方式,以防止发生接地故障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持续带有危险电压而产生电击的危险。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按系统接地制式与保护线相连,同时还宜进行总等电位联结。自动切断电源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过电流保护设备,且方法简单、投资最省,是一种常用的措施。

C.电气隔离--将回路进行电气隔离是为了防止触及绝缘破坏的外露导电部分产生电击电流,措施如下:

1)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2)回路电压不能超过500V,其带电部分严禁与其它回路或大地相连,并须注意与大地之间的绝缘;

3)不同回路应分开布线。这些电缆或导线的额定电压不低于可能出现的最高电压,且每条回路有过电流保护。

4)被隔离回路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采用绝缘的不接地等电位联结,该连接线严禁与其它回路的保护线或外露导电部分相连接,也不与外部导电部分连接。

5)如出现影响两个外露导电部分的故障,而这两部分又接至不同相的导线时,则必须有一个保护装置能满足自动切断电源的要求。

D.采用非导电场所在非导电场所内,严禁有保护线,也不采取接地措施,因此可采用0级设备(这种设备只有基本绝缘,没有保护接地手段)。非导电场所应具有绝缘的地板和墙(用于标称电压不超过500V的设备,其绝缘电阻不小于50kΩ;如标称电压超过500V,则为100kΩ).

其防护措施如下:

①外露导电部分之间、外露导电部分与外部导电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如在伸臂范围以外,则为1.25m。

②如达不到上述距离,则在两导电部分之间设置绝缘阻挡物,使越过阻挡物的距离不小于2m。

③将外部导电部分绝缘起来,绝缘物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耐受2000V电压,且在正常情况下,泄漏电流不大于1mA。

上述布置必须是永久性的,即使使用手携式或移动式设备也必须能满足上述要求;另外,还应采取措施使墙和地板不因受潮而失去原有电阻值,同时外部导电部分也不能从外部引入电位。

E.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凡是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导电部分和外部导电部分采用不与大地相连的等电位联结,使其电位近似相等,以免发生电击。局部等电位联结系统严禁通过外露导电部分或外部导电部分与大地接触,如不能满足,必须采用自动切断电源措施。为了防止进入等电位场所的人遭受危险的电位差,在和大地绝缘的导电地板与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系统连接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减少电位差。

F.安全特低电压;

G.保护接地(与其他防护措施配合使用);

H.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兼有防止直接和间接电击的保护

兼有防止直接和间接电击的保护,也称为正常工作及故障情况下两者的电击保护,可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引出中性残,中性线的绝缘与相线相同,安全电压采用的标称电压不超过安全电压交流50V、直流120V。

(2)由安全电源供电

①安全隔离变压器。

②电化电源,如蓄电池。

③柴油发电机。

④按标准制造的电子装置,保证内部故障时,端子电压不超过50V,或端子电压可能超过50V,但电能量很小,人一接触端子,电压立即降到50V以下。

(3)SELV回路配置

安全特低电压(SELV)定义: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安全电压。

回路具体配置如下:

①安全电压的带电部分严禁与大地、其它回路的带电部分或保护线相连。

②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与其它回路导线隔离,该隔离不低于安全变压器输入和输出线圈间的绝缘强度。如无法隔离,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必须在基本绝缘外附加一个密封的非金属护套、电压不同的回路的导线必须用接地的金属屏蔽或金属护套分开。如果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与其它电压回路的导线在同一电缆或组合导线内,则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必须单独或集中地按最高电压绝缘处理。

③安全电压的插头不能插入其它电压的插座内,安全电压的插座也不能被其它电源的插头插入,且必须有保护触头。

④当标准电压超过交流25V、直流60V时,正常工作的电击保护必须采用IP2*的遮栏或外护物,或采用包以耐压500V历时1分钟不击穿的绝缘。

篇5:电工安全防护措施

1、现场安装、维修或者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电工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在高处作业时,使用电工安全带。

3、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气装置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要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4.1停电

4.1.1将被检修设备可靠地脱离电源,也就是要将有可能给被检修设备送电或向被检修设备送电的各个方面的电源断开。

4.1.2断开电源,拉开至少一个有明显的断开点的开关。

4.1.3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1.4邻近带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停电操作时,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无遮拦时,对10kv系统不小于0.7m,对低压系统不应小于0.1m。

4.2验电

4.2.1分相逐相进行验电,在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的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

4.2.2对停电的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若线路上未连接可构成放电回路的三相负荷,要予以充分放电。

4.2.3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压和其它无压信号指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

4.2.4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4.3装设接地线

4.3.1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3.2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或接地。

4.3.3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

4.3.4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应有开关或熔断器。

4.3.5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4现场作业规定

4.4.1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协同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4.4.2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4.4.3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上。

4.4.4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4.4.5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电缆线路要按规定深度埋地敷设。

4.4.6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场“一机一闸”。

4.4.7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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