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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灾害基本方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9

(一)控制静电场所的危险程度

在静电放电的场所,必须有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的存在,才能形成静电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控制或排除放电场所的可燃物,就成为预防静电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1、用非可燃物取代易燃物

在石油化工等许多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中,都要大量使用有机溶剂和易燃液体(如煤油、汽油和甲苯等),这样就给静电放电场合带来了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在机件设备的清洗中,如果采用非燃烧性的碳酸钠、磷酸三钠、苛性钾、水玻璃的水溶液等取代煤油或汽油时,就会大大减少机件洗涤过程中的静电危害。

2、减少氧化剂含量

在有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充填氮、二氧化碳或其它不活泼的气体,以减少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性混合物中氧的含量,消除燃烧条件,防止火灾和爆炸。一般情况下,混合物中氧的含量不超过8%时即不会引起燃烧。

对于镁、铝、锆、钍等粉尘爆炸性混合物,充填氮或二氧化碳是无效的,应采用充填氩、氦等惰性气体,才能防止火灾和爆炸。

国外10万吨以上的油轮和5万吨以上的混合货轮都要求安装充填不活泼气体的系统。

(二)工艺控制

1、根据带电序列选用不同材料

不同物体之间相互摩擦,物体上所带电荷的极性与它在带电序列中的位置有关,一般在带电序列中的两种物质摩擦,前者带正电,后者带负电。于是可根据这个特性,在工艺过程中,选择两种不同材料,与前者摩擦带正电,而与后者摩擦带负电,最后使物料上所形成的静电荷互相抵消,从而达到消除静电的效果。

根据带电序列适当选用不同材料而消除静电的方法称为正、负相消法。比如铝粉与不锈钢漏斗摩擦带负电,而与虫胶漏斗磨擦带正电,用这两种材料按比例搭配制成的漏斗,就可避免静电荷积聚的危险。

2、选择不易起电材料

当物体的电阻率达到109Ω?cm以上时,物体间只要相互摩擦或接触分离,就会带上几千伏以上的静电高压。因此在工艺和生产过程中,可选择电阻率在109Ω?cm以下的物质材料,以减少磨擦带电。比如煤矿开采中,传输煤皮带的托辊是绝缘塑料制品,应换成金属或导电像胶,就可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聚。

3、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

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可限制静电的产生。在制造电影胶卷时,若底片快速地绕在转轴上,会产生几十千伏的静电高压,与空气放电,使胶片感光而留下斑痕;又如油品在灌装或输送过程中,若流速过快,就会增加油品与管壁的摩擦速度,从而产生较高的静电。因此,降低摩擦速度,限制流速,对减少静电的产生非常重要。

一般输油管径为1cm、5cm和10cm时,其最大流速分别为8m/s、3.6m/s和2.5m/s。

对于非烃类液体,管径不超12mm的乙醚管道和管径不超过25mm的二硫化碳管道,最大流速均不应超过1.5m/s。输送酯类、酮类、醇类液体的管道,如不发生喷射,允许最大流速不超过10m/s。

(三)接地

接地是消除静电危害最常见的方法,主要用来消除导体上的静电。在生产过程中,以下工艺设备应采取接地措施。

1、加工、储存和运输设备

凡是用来加工、储运、运输各种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粉体的设备,如储存池、储气罐、产品输道装置、封闭的运输装置、排注设备、混合器、过滤器、干燥器、升华器、吸附器、反应器等都必须接地。如果袋形过滤器由纺织品或类似物品制成时,建议用金属丝穿缝并予以接地。

2、辅助设备

注油漏斗、浮动罐顶、工作站台、磅秤、金属检尺等辅助设备均应接地。油壶或油桶装油时,应与注油设备跨接起来,并予以接地。

3、管道

工厂及车间的氧气、乙炔等管道必须连接成一个整体,并予以接地。其它所有能产生静电的管道和设备,如油料输送设备、空气压缩机、通风装置和空气管道、特别是局部排风的空气管道,都必须连接成一体接地。平行管道相距10cm以内时,每隔20m应用连接线互相连接起来。

4、油槽车。

油槽车在行驶时,由于汽车轮胎与路面有摩擦,汽车底盘上会产生危险的静电电压。为了导走静电电荷,油槽车应带有金属链条,链条一端和油槽车底盘相连,另一端与大地接触。油槽车在装油之前,应同贮油设备跨接并接地。

5、工艺设备

在有产生和积累静电的固体和粉体作业中,如压延机、上光机,各种辊轴、磨、筛、混合器等工艺设备均应接地。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连接应当可靠,不得有任何中断之处。接地电阻最大不应超过1000Ω。

(四)增湿

有静电危险的场所,在工艺条件许可时,可以安装空调设备、喷雾器或采用挂湿布条的办法,以提高空气相对湿度,消除静电的危险。用增湿法消除静电的效果是很显著的。例如,在某些粉体筛选过程中,相对湿度低于50%时,测得容器内静电电压为40kV,当时相对湿度增加到80%以上时,静电电压降低到11kV左右。

为了消除静电,在有静电危害的场所,如果生产条件允许,场所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上较为适宜。如果相对湿度低于30%时,会产生强烈的静电,因此,相对湿度不应低于30%。

(五)抗静电剂

抗静电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在绝缘材料中如果加入少量的抗静电剂,就会增大材料的导电性和亲水性,使绝缘性能受到破坏,体表电阻率下降,促进绝缘材料上的静电荷被导走。抗静电剂的种类很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无机盐类

这类抗静电剂包括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盐类,如硝酸钾、氯化钾、氯化钡、醋酸钾等。这类抗静电剂自身不能成膜,一般要求甘油等成膜物质配合使用。

2、表面活性剂类

这类抗静电剂包括脂肪族磺酸盐、季铵盐、聚乙二醇、多元醇等。其中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靠表面离子来增大导电性。

3、无机半导体类

这类抗静电剂包括无机半导体盐,如亚铜、银、铋、铝等元素的卤化物。这类抗静电剂还包括导电炭黑等。

4、电解质高分子聚合物类

这类抗静电剂自己能形成低电阻薄膜,是带有不饱和基的高分子聚合物,如苯乙烯季铵化合物等。

在聚酯薄膜行业,采用烷基二苯醚碘酸钾(DPE)作表面涂层,有良好的抗静电作用。实验表明:对于涤纶薄膜(胶片),在相对湿度为65%的情况下,使用这种抗静电剂,可将其表面电阻率从1015Ω的数量级降低到107Ω的数量级;如果相对湿度在60%以下,亦可将其表面电阻率降低到109Ω的数量级。

(六)静电中和器

静电中和器又称静电消电器,它是利用正、负电荷相中和的方法,达到消除静电的目的。

篇2:电击防护基本措施

直接接触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应选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将带电体绝缘--带电部分完全用绝缘覆盖。该绝缘的类型必须符合相应电气设备的标准,且只能在遭到机械破坏后才能除去。

b.屏护--外护物一般为电气设备的外壳,是在任何方向都能起直接接触保护作用的部件。遮栏则只对任何经常接近的方向起直接接触保护作用,例如用保护遮栏、栏杆或隔板等。

①最低的防护要求在电气操作区内,防护等级为IP2*,顶部则为IP4*。

②遮拦或外护物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可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应力和应变。

③开启和拆卸必须使用钥匙或工具,并设置联锁装置。

c.用阻挡物防护阻挡物只能防护与带电部分无意识接触,但不能防护人们有意识接触。例如用保护遮栏、栏杆或隔板可以防止人体无意识接近带电部分.又如用网罩或熔断器的保护手柄,可以防止在操作电气设备时无意识触及带电部分。阻挡物可不用钥匙或工具拆除,但必须固定以免无意识地移开。

d.安全距离--将带电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以外,可以防止无意识地触及。一般为1.25米。

e.用漏电保护器作补充保护--不能作为直接电击的唯一保护设备,只能作为附加保护,也就是作为其它保护失效或使用者疏忽时的附加电击保护。剩馀电流动作整定值一般采用30mA。

f.限制放电能量;

g.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间接接触防护

间接接触防护应选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双重绝缘结构--Ⅱ级设备既有基本绝缘也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考虑保护接地方法;设备内导电部分严禁与保护线连接。

B.自动断开电源—该保护方式,以防止发生接地故障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持续带有危险电压而产生电击的危险。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按系统接地制式与保护线相连,同时还宜进行总等电位联结。自动切断电源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过电流保护设备,且方法简单、投资最省,是一种常用的措施。

C.电气隔离--将回路进行电气隔离是为了防止触及绝缘破坏的外露导电部分产生电击电流,措施如下:

1)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2)回路电压不能超过500V,其带电部分严禁与其它回路或大地相连,并须注意与大地之间的绝缘;

3)不同回路应分开布线。这些电缆或导线的额定电压不低于可能出现的最高电压,且每条回路有过电流保护。

4)被隔离回路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采用绝缘的不接地等电位联结,该连接线严禁与其它回路的保护线或外露导电部分相连接,也不与外部导电部分连接。

5)如出现影响两个外露导电部分的故障,而这两部分又接至不同相的导线时,则必须有一个保护装置能满足自动切断电源的要求。

D.采用非导电场所在非导电场所内,严禁有保护线,也不采取接地措施,因此可采用0级设备(这种设备只有基本绝缘,没有保护接地手段)。非导电场所应具有绝缘的地板和墙(用于标称电压不超过500V的设备,其绝缘电阻不小于50kΩ;如标称电压超过500V,则为100kΩ).

其防护措施如下:

①外露导电部分之间、外露导电部分与外部导电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如在伸臂范围以外,则为1.25m。

②如达不到上述距离,则在两导电部分之间设置绝缘阻挡物,使越过阻挡物的距离不小于2m。

③将外部导电部分绝缘起来,绝缘物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耐受2000V电压,且在正常情况下,泄漏电流不大于1mA。

上述布置必须是永久性的,即使使用手携式或移动式设备也必须能满足上述要求;另外,还应采取措施使墙和地板不因受潮而失去原有电阻值,同时外部导电部分也不能从外部引入电位。

E.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凡是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导电部分和外部导电部分采用不与大地相连的等电位联结,使其电位近似相等,以免发生电击。局部等电位联结系统严禁通过外露导电部分或外部导电部分与大地接触,如不能满足,必须采用自动切断电源措施。为了防止进入等电位场所的人遭受危险的电位差,在和大地绝缘的导电地板与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系统连接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减少电位差。

F.安全特低电压;

G.保护接地(与其他防护措施配合使用);

H.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兼有防止直接和间接电击的保护

兼有防止直接和间接电击的保护,也称为正常工作及故障情况下两者的电击保护,可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引出中性残,中性线的绝缘与相线相同,安全电压采用的标称电压不超过安全电压交流50V、直流120V。

(2)由安全电源供电

①安全隔离变压器。

②电化电源,如蓄电池。

③柴油发电机。

④按标准制造的电子装置,保证内部故障时,端子电压不超过50V,或端子电压可能超过50V,但电能量很小,人一接触端子,电压立即降到50V以下。

(3)SELV回路配置

安全特低电压(SELV)定义: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安全电压。

回路具体配置如下:

①安全电压的带电部分严禁与大地、其它回路的带电部分或保护线相连。

②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与其它回路导线隔离,该隔离不低于安全变压器输入和输出线圈间的绝缘强度。如无法隔离,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必须在基本绝缘外附加一个密封的非金属护套、电压不同的回路的导线必须用接地的金属屏蔽或金属护套分开。如果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与其它电压回路的导线在同一电缆或组合导线内,则安全电压回路的导线必须单独或集中地按最高电压绝缘处理。

③安全电压的插头不能插入其它电压的插座内,安全电压的插座也不能被其它电源的插头插入,且必须有保护触头。

④当标准电压超过交流25V、直流60V时,正常工作的电击保护必须采用IP2*的遮栏或外护物,或采用包以耐压500V历时1分钟不击穿的绝缘。

篇3:室内用电安全基本要求标准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3、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4、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符合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开关一律采用与用电机器相适应的漏电断路器,并在上面标明用途标识。

篇4:防止触电伤害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私拆乱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潮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空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篇5:架空线路导线连接基本要求

对架空线路导线的连接有以下几项基本要求:

(1)接触良好紧密,接触电阻小。

(2)连接接头的机械强度应不低于导线抗拉强度的90%。

(3)在线路连接处改变导线截面或由线路向下作T形连接时,应采用并沟线夹续接。(4)导线的连接一般可实行压接、插接、绕接或者焊接。但高压架空导线不宜实行焊接,因为焊接时必须将导线加热,导线加热后会造成退火,其机械强度降低,焊接处将成为薄弱环节。而高压架空线所承受的张力一般都较大,该薄弱环节往往断裂而造成事故。

(5)导线的接头随导线材料不同而异。钢芯铝线、铝绞线相互连接时,一般采用插接法、钳压法或爆炸压接法;而铜线与铜线的连接一般采用绕接法或压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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