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1.目的:规范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保证药品质量。
2.范围:处方调配
3.责任人:处方审核人员、处方调配人员。
4.操作程序:
4.1接到处方后,由驻店执业药师审核或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远程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顾客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开方日期、配伍禁忌等。
4.1.1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顾客,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4.1.2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审核人员将处方返还顾客,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
4.1.3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顾客,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4.1.4处方审核合格的,驻店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名,通过远程处方审核的留有处方审核人员姓名及指纹,方可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4.2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核算药价。?4.3顾客交款后,处方交调配人员调配。
4.4调配人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4.4.1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4.4.2调剂完成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4.5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4.5.1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4.5.2复核无误的,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4.6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篇2: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1.目的:为保证验中药饮片的质量,规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等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中药饮片审方、调配、复核员。
4.工作程序:中药饮片配方应按照:审方、划价、交款、配方、复核、包装、唱名点交的程序操作。
4.1.审方。执业中药师审方(或远程审方)主要审核配伍和剂量。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改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味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本店缺味配不全,应尽力寻找货源配全,如确实无货应请原处方医生更改处方。对处方字迹不清,药名不准确的,不得随意猜测,应请原处方医生重新写清。调配特殊管理的品种,应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无正式处方或不符合规定不得供应。
4.2.划价交款。划价计算药款要准确,填写发票要字迹清楚。收款员要唱收唱付。
4.3.配方。配方人员应按处方排列的药名顺序称取,如一次称取,分摊几剂,应力求均衡。饮片的称量误差正负不得超过3%,方剂中有先煎、后下、布包等要求的药味,应各包并写明要求,不得统包混在一起,处方配齐后,配方人员要自行核对一次。
4.4.复核。复核人员应按处方排列药名顺序逐味核对,并清点核对总味数,复核后记录《配方登记表》由配方人、复核人签字。
4.5.包装。配方人员应按剂分别装袋封口,再外加包装,以便顾客携带。
4.6.唱名点交。配好的药点交顾客时,要与顾客核对姓名,并交待煎药要求和注意事项。已配药的处方上应加盖刻有店名和配药剂数的戳记后退给顾客。特殊管理的中药处方不退给顾客。留店保存五年备查。
篇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篇4: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2.本规程中的处方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4.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审核,必须是执业药师.审核如下内容:
4.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4.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5.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4.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复印件2年(按处方管理办法,只保存一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必须放置在闭架柜台中;
7.不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处方可由药师以上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