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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核调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审核由执业医师开具的载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处方,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

2、审核由有资格执业医师开具的中药处方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

3、由有资格的在岗执业药师完成1、2两项的处方审核或执行有管理权的当地药监机关的相关规定。

4、其他处方的审核可不必由执业药师完成。

5、调剂的核对可由执业药师或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

6、向顾客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的药学服务。

7、对本店的非药师人员进行指导。

8、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等有关知识,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决不推销假劣药品。

9、驻店药量必须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佩带标明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上岗。

篇2:处方调配人员职责要求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2、处方调配人员应是取得相关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3、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做好药品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一般药品与其他需特殊存放的药品分开摆放。

4、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严禁使用假劣药品,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

5、严格凭处方调配药品,不得向非就诊者销售药品。

6、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上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配。

7、对易导致过敏反应国家规定应进行皮试的药品,应要求患者先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调配,否则应拒绝调配。

8、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9、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再售药给患者,并将处方留存。

篇3:处方调配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格遵守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负责中西药处方及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3、收方及审查:收方后应详细阅读,认真审查,对处方前记、处方正文、药物配伍、用法用量、有无涂改、医师签字等逐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缺药或有疑问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签字后方可调配,不得擅自更改。?

4、配方:对经审查合格的处方及时调配。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准确称量。认真查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做到所取药品的名称和数量与处方一致;经查核无误在处方上签名后交核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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