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

1.组织机构

段成立轨道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段长、大修副段长

组?员:安全科、线路技术科、桥梁技术科、材料科、财务科、教育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轨道车队,设专管人员三人:材料科副科长兼轨道车队长、安全员、主任材料员。

轨道车队下设武昌、江岸二个工区,设正副工长6名,班长13名(武昌轨道车班长6个、运搬工班长1个,江岸轨道车班长4个、运搬工班长2个)。

2.管理职责

轨道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轨道车安全运用管理和设备质量管理,每半年召开一次轨道车管理工作会议,对危及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需报废更新的轨道车及平车进行签定审查或提报更新计划,对轨道车司机的选拔、晋升工作进行考核上报。

轨道车队负责轨道车的日常运用及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落实每旬安全分析会,加强跟乘检查,抓好标准化作业,督促存在问题整改,确保轨道车运用安全。

3.岗位职责:

(1)材料科副科长兼轨道车队长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领导下负责轨道车全面工作。

②负责上级各项文电、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③负责轨道车司乘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各项规章制度、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④负责设备日常保养和检修制度的落实,每季度对所有机车、平板等设备全面检查一遍。

⑤负责组织轨道车运输计划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并对各车班进行月度考核。

⑥每月定期添乘轨道车不少于8次,作业全过程盯控不少于6次。

⑦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3工作日。

⑧每月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不少于1次。

⑨每月检查班组台帐、班组料具管理、班组环境卫生、班组日常工作及参加职工思想分析会各1次。

⑩每月发现处理两违不少于2件。

(2)主任材料员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轨道车运输组织工作。

②负责轨道车运输任务收集和运输计划提报协调。

③负责“运行揭示”有关内容的传达。

④负责轨道车动态情况的掌握及作业命令的传达,运输任务的盯控落实及完成情况收集反馈。

⑤包保江岸轨道车工班,每月添乘轨道车不少于6次,全过程盯控不少于6次。

⑥每月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不少于1次。

⑦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2工作日

⑧每月检查班组台帐、班组料具管理、班组环境卫生、班组日常工作各1次。

⑨每月发现处理两违不少于1件。

(3)安全员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领导下,负责轨道车队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设备运用、安全管理,安全奖惩考核工作。

②负责各项安全文电、会议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

③负责职工业务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④负责设备保养修制度的检查落实,确保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每月对所有机车、平板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遍。

⑤负责运记、列调、对讲机、安全防护用品、备品、灭火器材的检查补充。

⑥包保武昌轨道车工班每月添乘轨道车不少于10次,全过程作业盯控不少于10次。

⑦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3工作日。

⑧每月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不少于2次。

⑨每月检查班组台帐、班组料具管理、班组环境卫生、班组日常工作各2次。

⑩每月发现处理两违不少于2件。

(4)轨道车工长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工班全面工作。

②根据车队下达的运输任务,合理编制运输计划,按周月统计任务完成情况。

③负责工班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健全工班各项管理台帐。

④负责工班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⑤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的落实,每旬对管辖设备检查一遍。

⑥负责司乘人员和运搬工的考核评定。

⑦每月跟班不少于10次。

(5)轨道车副工长岗位职责:

①在工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班组的各项日常工作。

②负责分管班组运输计划的落实。

③负责全体职(民)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指导。

④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工作,指导配合司机对重要设备部件的修理调试。每周对管辖设备检查不少于2遍,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

⑤负责分管班组设备检查、设备检修。

⑥负责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考核及奖惩。

⑦每月跟班或替乘不少于2/3工作日。

(6)轨道车班长岗位职责:

①在工长、副工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组运输计划的顺利完成,负责本车组全面工作。

②负责本车组各项安全运行揭示的传达落实。

③负责本车组出乘、作业前的安全指导和教育及出乘运行、作业项目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④负责车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的检查督促落实。

⑤负责车组各项台帐及设备日常保养和检修制度的落实。

⑥负责每日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反馈。

⑦负责车组重要情况的及时反馈。

二、运用

1.轨道车运行按列车办理。

2.为保证轨道车能安全、高效、节能的运用,各科室及车间运用轨道车必须提前报计划,正常情况下提前四天将运输计划报材料科,材料科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编制,提前三天将运输计划报到铁路局,并通知相关科室和车间。段调度依据材料科提报计划当天向局调度所报运行计划,请求运行。特殊情况(如重伤钢轨、岔心和抢险等)由段调度临时向局调度所提报计划,请求运行。

3.轨道车的运用(即倒运、装卸路材路料)全部纳入计划管理,轨道车的运用计划分为月度计划、和日班计划。轨道车在营业线路上施工天窗内进行运行作业的施工必须纳入月度计划,在营业线路上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及轨道车的一切运行必须纳入日班计划。

4.遇大型施工,相关科室或车间须将施工方案及计划于每月25前报材料科,由材料科和相关部门及时召开协调会,制定安全措施,在施工计划中一并报路局。

5.轨道车工长根据车队下达运输计划,加强运输组织,确保计划兑现。对担当运输任务的乘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传达运行揭示相关内容,确保轨道车运用安全。

6.轨道车班长根据工长下发派工单或运输计划,组织司乘人员、运搬工传达运输计划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运输计划兑现。对每日运输计划完成情况或重要情况及时向工长汇报。

7.轨道车如需配合外单位施工,必须由车队报安调科,使用单位需与段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安全协议后,由车队派专人盯控方可施工。

8.段轨道车的运用原则上按所熟悉的区段分片作业,确需本段内跨片作业运行时,必须由工长以上职务人员添乘跟班作业。

9.轨道车的运行,原则上不超过两组联挂,确需多组联挂时,不得超过四组,多组联挂运行作业时必须有干部添乘跟班。

10.轨道车跨段管内运行,必须有干部添乘跟班。

三、安全

1.认真执行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车机联控办法》、《武汉铁路局轨道车LKJ-93型监控装置管理办法》和《武汉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2.轨道车队每天要及时准确掌握轨道车的动向及位置,并向段调度报告,车队轨道车动向揭示上要有详细纪录,轨道车在外段(站)停留时,车上必须有人看守。

3.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轨道车(含平车)禁止上线使用。未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轨道车司机、副司机严禁执乘。。

4.上线运用的轨道车三项设备必须齐全有效,(无线列车调度电话、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配齐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救援起复机具,并按期鉴定,确保合格有效。

5.轨道车司乘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监控装置外观及施封处所进行检查,确认各项装置工作正常,遇有损坏的要做好记录。出库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监控装置不良严禁出库。开车前要确认监控装置工作正常,各项显示正确。

6.在运行中不得无故或变相关闭监控装置,对擅自关机者,一律按险性事故严肃处理。

7.轨道车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LKJ-93监控装置,使用说明书人手一册必须随车携带,运行中严禁违章操作、擅自解锁、正常情况下运行区段运记无记录的按段“红线”管理规章处罚。

8.双机或多机担当牵引任务的轨道车,除第一位本务机外,其它轨道车一律输入补机车次控制,转为担当本务任务时须立即输入列车车次控制。

9.监控装置制动动作后,轨道车司乘人员应立即将闸柄置于“保压位”,严禁在车未停稳时缓解,以免造成其它严重事故。

10.轨道车司机要实行包乘、包检、包保养制度。

11.段长、书记每半年对轨道车添乘检查不少于一次;安全段长、主管段长、材料科长、安全科长每季度添乘检查不少于二次,并认真填写添乘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科室建立干部添乘轨道车检查记录薄。轨道车专职管理人员每季度全面添乘检查一遍,干部添乘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干部量化考核范围。

12.轨道车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休息时间,班前严禁饮酒,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13.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

14.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线列调、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走行部制动机等状态良好,并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风压不得低于50Kpa,同时确认防溜撤除。

15.实习司机在司机指导下可学习操纵轨道车。

16.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使用带锁止轮器。

17.轨道车转线作业时,司机、副司机必须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确认信号必须从近到远逐个确认,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运行。

18.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纵时,轨道车辆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司机进行制动试验时,副司机必须在车下检查闸瓦与车轮的制动和缓解状态。

19.轨道车区间运行时前部机车为主、后部机车为辅,辅车必须服从主车指挥,在区间长大坡道上行驶时应采取“先冲后爬、冲爬结合”的操作方法,下坡时要适时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停车前应掌握速度,做到运行稳、停车准。

20.严格执行轨道车司乘人员人身安全制度:

(1)严禁飞乘飞降、扒车代步和不了望就穿越线路,严禁在股道上或车下坐卧、休息;严禁钻车;严禁跨越,翻越动态中的车辆;严禁调整动态中的车钩;严禁在动态中摘接风管。

(2)动车前,必须确认车组人员齐全和车上、车下无其它作业人员,先鸣笛后动车。轨道车辆进行整备作业或检查时,要密切注意邻线来往车辆,以防碰轧。

(3)在复线区段施工时,严禁从两线间上、下车辆。

四、检修

1.轨道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由司乘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清洁、紧固、调整、润滑。

日常保养项目:

(a)清洁车体内外、车窗玻璃、电气设备和底盘各部;

(b)检查灯光、仪表、刮雨器、喇叭和撒沙器;

(c)检查散热器、油箱及油管、水管、空气制动管路;

(d)检查冷却水、燃油、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e)检查各部连接螺栓,连接销以及开口销和弹簧垫;

(f)检查和调整柴油发动机散热器风扇皮带、充电发电机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的松紧度;

(g)检查车辆减震弹簧;

(h)检查踏梯及门扶手,调车踏板及扶手的紧固情况;

(i)检查手制动机的工作情况;

(j)检查闸瓦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闸瓦间隙。

(2)定期保养由车队组织每季一次以1500km-2500km为一周期,全面检查、调整、紧固、润滑,以及排除不正常状态为主要内容的定期检查工作。

定期保养项目:

(a)清空空气滤油器及空气压缩机滤清器、排除储风缸、均衡风缸及油水分离器中的积水和油污;

(b)检查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润滑油,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c)检查各种皮带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和更换;

(d)检查柴油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悬挂支座和紧固螺栓;

(e)检查传动轴的万向节、十字轴及花键磨损情况;

(f)检查车架有无裂纹和变形;

(g)检查油压减震器的安装紧固及工作情况;

(h)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

(i)检查车钩的磨损情况及车架连接的紧固螺栓;

(j)检查年钩高度及排障器的高度,必要时更换排障器胶皮;

(k)检查散热器的散热效能,必要时清除冷却系结垢;

(l)检查车轴轮箱悬挂装置和传动轴角度,必要时予以调整;

(m)全面清除所发现的故障及异常现象。

?2.轨道车修理

(1)小修每半年或6000km-8000km进行一项小修,主要针对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修理和更换,并对车轴擦伤和“三阀”校验。

(2)项修主要针对总成进行修理更换工作,项修必须向铁路局提报项修内容(或两年一次)。

(3)每4年或60000km-80000km进行一次大修。

3.轨道平车修理

(1)每半年或6000km-8000km进行一次小修,主要对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修理及更换工作。

(2)每4年或30000km-40000km一次大修。

4.送修规定进厂大修,司机必须随车进厂配合,携带轨道车、平车履历簿和检修记录,并提供设备设备不良状态书供修理人员参考。

五、轨道车司乘人员及运搬工考核办法

1.轨道车司乘人员乘务津贴按运用车辆每台每月900元核定,核算方法为每公里0.15元计算,运载每吨货物按0.10元计算。

2.轨道车运搬工差旅费按出车运行公里核定,核算方法为每公里0.11元计算,运载每吨货物按0.08元计算,自装卸货物每吨0.3元计算。

3.有以下情况时,奖励按段奖惩办法执行。

(1)防止一般及以上的行车事故。

(2)发现线路(其他行车设备同上)的设备隐患,并能正确处理的。

(3)防止撞轧路外人员伤亡事故的。

(4)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重大车辆隐患时。

(5)在局检查中被获得好评时。

4.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的休息时间,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5.司乘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100元。

6.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的检查,填写每日检查保养记录,未检查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检查漏项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20元,未填写记录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7.无线行调、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运行部动动机等设备状态不良时,禁止上道运行,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200元。

8.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200元。

9.出乘时,每车必须有正、副两名司机,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工班200元。正、副司机驾驶证及轨道车年验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每漏项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10.出乘前,运搬工装载的材料捆扎不牢固、偏载、超载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11.违反轨道车操作规程,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12.实习司机在司机的指导下可学习操纵轨道车,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13.违反轨道车禁止上道有关条款进行运行时,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0元。

14.司机值乘中,精力不集中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未认真了望漏认信号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未认真执行高声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15.在通过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路堑、施工等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运行时,司机应适当减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前灯,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16.需要用轨道平车接送施工人员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并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挥,无专人负责安全,每次每台扣罚工班100元。

17.用于接送施工人员的轨道车应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杆。违反每次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运行时,搭乘人员不要在平车上站立或坐在侧板、端板上或撑、靠防护栏杆,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50元。

18.区间收、卸料时,违反卸料的有关规定,每件每次每台扣罚工班100元。

19.轨道车平板装载不良,每次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0.在区间运行时发生“机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力,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0元。

21.违反电气化线路上使用轨道车的规定,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2.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作时,轨道车辆连挂完毕后,必须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良好,才能运行,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3.运搬工违反禁止卸车的有关规定,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4.运搬工卸下的货车侵入限界,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5.轨道车在无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车,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6.轨道车在外段(站)停留时,车上必须有人看守,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7.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需使用带锁铁鞋和防溜枕木,防止轨道车溜逸,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8.轨道车因生产、生活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29.轨道车上严禁点火取暖,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严禁使用汽油、橡胶水等易燃品擦车,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30.运搬工作业完后,未清点工具、未清扫车辆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31.未及时向段汇报轨道车运行情况,每次每台扣罚工长50元。

32.严格请假制度,未经工长同意缺岗的按旷工处理;无论周六周日或是节假日都必须经工长同意方可休息,有事必须提前申请,二天以内工长审批,超过二天报材料科批准。

33.凡规章制度、技术业务考试不及格者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经补考不及格者停岗学习。凡参加路局统一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食宿费自理。

六、附则

本办法由材料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任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安全管理细则

2.特殊情况行车操作细则?

3.司机乘务作业标准

4.轨道车司机车机联控作业标准

5.运搬工作业的指挥与作业流程

6.技术操作细则

7.运行监控装置管理办法

8.轨道车轨道车检查检修

9.轨道车三项设备管理

10.轨道车使用

11.轨道车添乘

12.岗位责任制

13.业务学习制度

14.安全分析制度

15.内业台帐管理

16.轨道车工长办公室上墙挂牌揭示

17.轨道车应配备的台帐

18.运行监控考核办法

19.轨道车运送、装卸长大物件(钢梁)作业程序

20.轨道车运送、装卸轨枕作业程序

21.轨道车运送、装卸钢轨作业程序

篇2:工务段技术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了明确工务段技术员的工作职责,确保线路设施在检修或维护作业过程中的各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都能够有效地控制。从而保证员工在线路设施检修或维护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避免企业的财产损失,使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特制订本技术员作业指导书。2、适应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应于运输部工务段技术员岗位。3、工作场所:运输部生产区域4、本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协助工务段段长运输部铁路线路的检修工作。5、本段服务的主要设备线路、道岔6、本段各工序范围内可能会发生的重大风险工序设备/物料能量危害事件风险级别控制措施厂房内调运材料行车电能触电CEO/PG4.S.41触电应急预案厂房内调运材料行车势能高空坠物CEO/PG4.S.41切割切割机电能触电CEO/PG4.S.41触电应急预案出工、收工钻钢轨孔机电能触电CEO/PG4.S.41触电应急预案清筛工具生物能尘肺CEO/PG4.S.417、本段各工序范围内可能会产生的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设备设施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电消耗机床电器设施等能源消耗EO/PG4.S.41水消耗资源消耗EO/PG4.S.41油抹布排放线路污染水,土壤EO/PG4.S.418、作业指导。8.1协助段长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8.2执行运输部适应的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执行运输部的有关环境和安全生产规定。8.3每周一次利用安全会总结上周环保和安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相关工作。8.4经常检查段员工对有关规定制度遵守和执行情况,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8.5协助段长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与协商工作。8.6协助段长搞好设备检修计划的完成和设备设施的操作、简单维护保养和点巡检。8.7协助段长搞好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的整治(包括绿化管理)和废弃物的收集。8.8协助段长搞好安全标识管理和维护。8.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按《运输部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操作。8.10协助段长搞好员工上岗、转岗、复岗的车间环保和安全教育。8.11协助段长搞好隐患的整改,组织或参加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参加事故的救援或抢修工作。8.12对本段各工序范围内可能会发生C级及C级以上的风险应进行重点控制,达到消除或降低其风险,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害。8.13对本段各工序范围内会产生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加以控制。严格按《运输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处理。8.14遵守《运输部员工通则》,严格考核本单位的各种工具、材料、备件消耗。9、记录:《安全会记录》保存三年各种检查记录保存三年EO/PG211.02/02《检修安全报告书》保存三年O/PG211.02/02《高处作业许可证》保存三年

篇3:轨道车行车安全措施

?一、轨道车日常行车安全措施:

1.轨道车司乘人员员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行车规则。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细心瞭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

2.轨道车司机和作业负责人在运行途中,要加强了望,认真监视列车运行和路料装载状态及乘坐人员情况。

3.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载运输,卸车人员必须在轨道车内乘坐,停车后方可到平板车上进行卸车作业。

4.乘车人员在驾驶室内严禁打扰司机的正常工作,在司机工作时不得与其闲聊。

5.轨道车组进入封锁区间的凭证为调度命令。命令中应包括列车车次、运行速度、停车地点、停车时间、列车到达车站的时刻等有关事项。司机接到命令并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运送施工等有关人员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安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运行中严禁人员站立和坐在侧板、端板及连接处;监督乘车人员待车体停稳后方准上下;确认有关人员上、下完毕,再通知司机动车。

7.施工列车进入施工地段时,应在施工防护员显示的停车信号前停车,根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按调车办法进入指定地点。

8.轨道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讲明情况,并迅速做好如下故障处理工作:鸣示一长三短声的报警信号,并通知两端车站;立即按规定设好防护,如影响邻线行车时,同时进行防护;乘务负责人组织抢修,采取应急措施,尽快开通线路。

9.轨道车停在区间完成工作后,施工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卸下的物品及路料等设备无侵入限界,列车无异常状态,方可发车。

二、雨雾天行车安全措施

1.出车前,认真检查灯具、刮雨器的技术状况,不良时严禁出车。

2.雨雾造成视线不良时,要适时降低车速,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必要时开大灯运行。途中灯光因故不能使用亦可人工引导。刮雨器中途损坏时,可用肥皂水涂在前玻璃外侧暂用,以防水滴凝聚,看不清线路。

3.因雨雾看不清信号时,及时上报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按其规定方法行车。行车凭证必须两人以上确认,不得臆测行车。

4.在车站遇到大雨或大雾时,可待雨稍小或雾稍散再行车,途中遇有暴风雨天气时,应加强瞭望,减速运行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5.雨雾天气车辆通过道口、桥隧、曲线、路堑时,应加强了望,多鸣喇叭、适时减速,以防万一,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探身窗外了望时,注意人身安全。

三、炎热天行车安全措施

1.进入夏季,对车辆应进行换季保养,更换夏季润滑油,并调整各部间隙。

2.在出车前,司机和学习司机应充分休息,保证驾驶车辆时精力充沛。在车上应备有清凉饮料、清凉油和风油精,以防中暑。

3.发动前,运行途中要适时检查风扇皮带的松紧度,百叶窗、送风窗的开启程度,水泵轴是否松旷,冷却水箱有无漏水、缺水现象,发现后及时排除。

4.在运行中,必须备有冷却水,防止发动机开锅,打开水箱盖时,要特别当心,以防烫伤。

5.夏季天气炎热,蓄电池电解液容易挥发,要经常检查液面的高度及时补充蒸溜水,以防极板长期外露氧化,导致蓄电池损坏。

四、大雪寒冷天气行车安全措施

1.在冬季来临前,应对车辆进行换季保养,更换冬季润滑油及冬季燃料。

2.冷车应低档起步,各档次应由小到大逐级换档,严禁起步后,快速换入高档。

3.蓄电池应适量提高比重,冬季加注蒸溜水时,应使发动机发动充电,让电液充分混合,以防冻结,造成蓄电池损坏。

4.当气温低于轨道车上柴油适用最低气温(-20#柴油适用的最低气温不得低于零下14℃,-30#柴油适用的最低气温不得低于零下29℃,)时,出车前司机要及时检查油箱中柴油有无结蜡现象,。轨道车司机要随时掌握气温变化和柴油状态,出乘时要严格把关,提前预热车辆。

5.冬季在库外停放车辆时,司乘人员要定时发动车(如环境温度在0~-5℃时,须间隔六小时发动车一次,每次发动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如环境温度在-6~-15℃时,须间隔五小时发动车一次,每次发动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如环境温度在-16~-25℃时,须间隔四小时发动车一次,每次发动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如气温低于-25℃时,须间隔三小时发动车一次,每次发动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司机可根据气温变化和车况,适当缩短发动车间隔时间或延长发动时间。

6.作好出车前的各项检查,防止发生机件折断和脱落;及时排除制动系统油水分离器、各贮风缸的积水和油污,防止发生制动机件冻结。

五、汛期行车安全措施

1.司乘人员要熟知运行区段内汛期重点病害地段(路局或段公布的汛期危险地段)分布情况,注意天气变化,在阴雨天气及洪水季节,车辆运行到汛期易发生险情的地段时,要加强瞭望,严格控制速度,对路基以及线路两侧的状况要随时注意观察;

2.汛期行车遇前方线路有异常或情况不明时,司机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绝不可臆测盲行,停车后下车对前方线路进行确认。如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通知就近车站,说明情况。

3.当线路发生严重晃车时,司机要立即采取停车措施,确认晃车原因和具体地点,通知两端车站及上报段调度。

4.雨天行车或运行途中遇下雨情况时,要适当降低车速,必要时开大灯运行;在车站遇到大雨或大雾时,可待雨稍小或雾散后再行车;运行途中遇暴风雨天气时,应加强瞭望减速运行,并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5.雨雾天气,车辆通过道口、桥梁、曲线、路堑时,司乘人员要加强了望、适时减速,多鸣笛;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探身窗外了望时,注意人身安全。

6.因雨雾看不清信号时,则按列车调度员的规定方式行车,行车凭证必须两人以上确认,不得臆测行车,天气好转后,司机应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恢复正常行车。

篇4:轨道工程作业指导书

1.铺轨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15标段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2总则

1、轨道施工前,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和施工机具等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则要求,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2、轨道工程宜采用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各种轨道器材均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规定。特定的轨道器材应按设计规定的要求办理。

4、轨道施工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除按本规则要求执行外,还应制订单项的安全操作细则。

5、轨道施工现场应禁止非施工人员和外部车辆通行。施工单位应在各通道口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必要时应派人看守。

6、工间休息时,应将料具妥善放置在工程行车线限界以外。施工人员严禁在轨道上、明桥上、易坍塌处等地方坐卧休息。

7、施工人员上下班时,严禁在已开通的新线上行走。

8、施工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扒乘列车。

9、轨道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负责人后方能施工。

10、轨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除应按本规则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凡参加轨道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则,并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

1.3轨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

1.3.1一般规定

1、轨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宜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当用人工时,应组织足够的劳力,选用适当的工具,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

2、轨料应按制定的场地分类堆放,堆码稳固,不得压伤轨料和侵入限界。

3、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必须立即停车整理加固。未经整理加固,严禁继续运行。

4、轨料装卸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道路通畅,夜间装卸应有照明。

5、轨料堆放、装卸和搬运时,施工人员应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6、轨料卸车时,施工人员在列车未停稳前,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它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时,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附近,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7、随车装卸人员应乘坐在单独载人,四周有栏杆的平板车或轨道车内。车未停稳,严禁上下。

8、车辆行走时,严禁装卸轨料。

9、装运超限轨料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轨料堆放

1、钢轨采用立放或扣放堆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基层及各层之间支垫平稳;

⑵向上每层收台尺寸不宜小于一个轨底宽度;

⑶扣放不宜超过6层,如场地限制需加高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⑷在行车线两侧堆码时,应有临时支挡和捆绑措施。

2、预应力混凝土枕堆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枕垛与所装卸的轨道基本垂直;

⑵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上下保持同位;

⑶每层间在承轨槽处用小木方等支垫,支垫物顶面高出挡肩或螺旋道钉顶面20mm;

⑷地面应找平夯实,支垫稳固,必要时可铺设木枕或用浆砌片石、混凝土等砌筑支垫平台。

1.3.3人工装卸、搬运钢轨、轨枕

1、钢轨装卸、搬运必须使用轨钳、拉轨钩绳、翻轨器和撬棍等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运或放在肩上扛运;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掷。

2、钢轨翻面应使用翻轨器。如用撬棍翻面,应由熟练的施工人员操作。

3、采用滑行方法装卸钢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滑行轨安放稳固,坡度适当;

⑵装卸长12.5m钢轨用滑行轨不少于2根,长25m钢轨用滑行轨不少于4根;

⑶拉轨人员行走的道路平整无障碍物,并由专人统一指挥,速度一致;

⑷每次卸下一根钢轨后,及时搬开,以免互相碰撞,弹跳伤人。

4、钢轨抬运应使用牢固的绳索。抬运时,每人担负的重量不得超过60Kg,并由专人叫号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5、抬运钢轨的跳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坡度不陡于1:3,两端放置稳妥;

⑵厚度不小于65mm;

⑶宽度不小于400mm;

⑷表面有防滑设备,冬季施工要扫雪除冰、加强防滑设施;

⑸跨度大于4m时,中间加支撑。

5、轨枕卸车,近处不得站人。车辆如需移动,应事先与车上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并检查线路上有无障碍物

1.3.4人工装卸道碴

1、道碴装卸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用音响信号进行指挥。

2、装卸道碴应将车门挂牢,所搭跳板应符合规定。

3、分段卸碴时,车上道碴应左右匀称下卸,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

4、装卸道碴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坐于车帮上和两头端板上,严禁站、坐在两车之间。

5、装卸完的道碴列车应将车门关牢,插好插销,清理好轨面和轮缘槽。所卸道碴其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0.81m,堆码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300mm。装道碴时散落的道碴,也应清理达到上述规定。经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可将列车拉出装卸道碴地点停车,确认无脱线后,方可开车。

1.3.5单轨车、小平车和轨道车的使用

1、使用单轨车或小平车时,必须按照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

2、单轨车和小平车不得在夜间或降雾、暴风雨雪天气使用。

3、使用单轨车应有专人负责,同时应配有足够的随车人员,以便来车时能及时撤到限界以外。在双线地段应在外股钢轨行走。

4、使用小平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使用证、经施工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负责使用;

⑵配有足够的随车人员,以便来车时能及时将小平车撤到限界以外;

⑶小平车具备制动装置及两个以上的止轮器;

⑷使用负责人随带音响信号、信号旗等;

⑸走行限速5Km/h;

⑹任何时候操作人员不得手离小平车,不得在车前拖拉行走;

⑺数辆小平车同向运行时,两车间距不小于20m;

⑻在陡于6‰的下坡道上,不得运送轨料。

5、单轨车和小平车不得载人。

6、轨道车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持有轨道车驾驶证、经施工负责人指派的人员驾驶。

1.3.6机械装卸、搬运轨料

1、各种装卸、搬运轨料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操作时应配有固定吊装指挥人员。

2、各类吊机操作,必须符合各吊机的使用说明和有关起重规定。严禁违章起吊。

3、吊机吊重应保持垂直起吊,不得斜吊或拖拉。起、落、旋转均应平稳。旋转时应有专人拉缆绳,旋转中不得起落扒杆或升降吊重物。

4、起吊作业地点上空遇有高压线时,吊机扒杆顶端与高压线间的安全距离为:当高压线为10KV时不得小于2m;35KV时不得小于4m。

5、吊机操作地点的地面应坚实平整,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安全稳妥后,方可正式操作。

6、任何吊重物上严禁载人,起吊操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轨料吊装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8、轨料吊装收工前,吊机的吊具、挂钩等应拴牢,并不得侵入限界。电动吊机应切断电源。各类吊机均应制动和锁定。

9、吊机装卸钢轨时,宜使用两台龙门吊机起吊。如使用一台吊机时,应配有专用扁担。

10工间休息或收工后,吊装的轨料严禁呈悬空状态。

1.3.7轨料散布

1、轨料宜用火车每隔500m卸一次,再用小平车倒运。

2、小平车散布钢轨,应先制动,然后将钢轨卸在路肩上,再由人工抬运就位。散布时严禁抱轨。

3、抬轨距离不宜大于50m。

4、未上轨前,配件不得放在轨枕上,以免钢轨就位时砸飞配件或翻倒钢轨伤人。

5、配件应散布在轨枕上,不得放在路肩上,以免影响施工人员行走。

6、铺设长25m钢轨混凝土枕轨道时,宜采用小型机具卸车,并采用带有轻便龙门轨的龙门吊机上轨。

7、在桥上散布轨料时,应制定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3.8工程列车运输

1、运行工程列车的线路应在铺轨后进行重点整道。经重点整道后,行车速度不得大于20Km/h,以后随线路质量的提高,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但最高不宜大于40Km/h。

2、工程列车应减少前推后拉的编组方式。如遇前推后拉推进运转时,应增加引导人员,速度不得大于15Km/h,司机应加强了望,列车前端车辆应有风动制动装置。

3、工程列车上所装料具,如需在途中先卸一部分,则应在装车时作好妥善安排,使卸后车上剩余料局不致形成偏载。

4、运送散装轨料,应进行临时捆绑。

5、运送跨装轨料,应加强捆绑和支挡。跨装车辆间的提钩拉杆应绑牢,车钩钩头应加防伸缩夹具,防止轨料窜动。

6、跨装与散装轨料的车辆上严禁载人。

7、工程列车的运输方案,应有施工负责人与实施前向司机、车长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1.3人工铺设道岔

1、抬运岔枕、道岔部件时,抬运人员双脚应踏在轨枕盒内。道岔部件就位时,宜使用小型机具。

2、安装滑床板、垫板时,必须使用撬棍等工具进行就位,严禁直接用手调试就位。

3、安装尖轨时,严禁将手脚放在基本轨和尖轨之间。

4、安装轨撑时,不得用手探摸轨撑与钢轨、滑床板、垫板间的空隙。

5、道岔各部尺寸铺钉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轨道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以免发生脱线事故。

6、道岔铺设后,当连接曲线未铺前,在辙叉后面必须加铺一节临时短轨,以免辙叉被机车附件挂上。

7、新铺道岔的尖轨必须钉固加锁,防止搬动。

8、新铺道岔如需临时使用,宜安装带柄标志转辙器,不得用撬棍扳道和采用道钉支顶尖轨的作法。

1.4新建线路整道和维修

1.4.1重点整道

1、新铺线路应及时进行重点整道,以利工程列车等的安全行驶。

2、重点整道主要作业应有:方正轨枕;拧紧螺栓(或补齐道钉);拨直拨顺线路方向;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三角坑等。

3、大、中桥上重点整道前,应安设临时避车台。

4、重点整道的同时,平交道应临时铺垫,并设立临时道口标志。

5、重点整道后,应立即安排巡道人员和道口看守人员。

6、线路经重点整道后,列车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0Km/h。

1.4.2上碴整道

1、经重点整道后的线路应及时上碴整道

2、上碴宜采用火车运输、人工卸车,或用风动道碴车运卸。

3、上碴应分层进行。第一次按10~15cm的起道量上碴,第二次再按全部数量上足。

4、每个道碴车应指定一名组长,负责指挥开关车门、卸碴、检查和清道等工作。

5、下列情况不得卸碴:

⑴未到达卸车地点;

⑵未确认卸车信号;

⑶道口、明桥面或影响道岔信号和导管扳动的地段;

⑷夜间和无照明的隧道;

⑸临线来车时;

⑹列车转移走行途中。

6、卸完道碴的列车在下列情况不得开车:

⑴未清理好线路;

⑵车门未关好;

⑶车内余碴偏栽未匀平;

⑷施工负责人未给车长信号,车长不得给司机开车信号。

7、风动道碴车风压不足0.4Mpa(4kg/cm2)时,应用手制动装置配合操作。

8、不得在已卸的碴堆上再卸其它轨料。

9、使用起道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由受过训练的施工人员操作;

⑵操作人员不兼做其它工作;

⑶操作人员必须人不离机,手不离把;

⑷注意防护信号,随时做好下道准备;

⑸操作时应按规定执行。

10、人工捣固,采用4人一组,站成八字形,在同一根轨枕进行。4人中应指定一名组长。各组捣固距离不应少于3根轨枕。打镐应由组长指挥,齐起齐落,速度均匀,次数适度。捣固钢轨底道碴时,应采用斜打镐法。

11、机械捣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操作人员事前经过训练;

⑵制订安全操作细则;

⑶每台捣固机有专人负责;

⑷使用捣固机架作业,应备有起稿摇把,并有紧急下道措施;

⑸捣固机下道,操作人员随机移动;

⑹配属的小车下道后,应稳妥地停放在限界以外,并加防溜措施。

12、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施工人员站在轨枕盒内成斜八字形;

⑵撬棍插入道床深度不小于20cm,与线路纵断面成45°角;

⑶有专人叫号指挥,动作一致,防止滑撬;

⑷变换撬位时,施工人员严禁肩扛撬棍行走。

13、施工人员打紧防爬器时,应骑站在钢轨两侧轨枕上成八字形,防止滑锤伤人。

14、线路上碴整道地段与相邻地段衔接处,应有不小于200倍高差的顺坡长度。

1.4.3线路维修

1、遇有雾、雪、风、雨等恶劣气候,曲线地段,以及有障碍物视线不足800m等情况,应增派防护人员中转信号。

2、桥上作业,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应有序地撤到桥外或避车台上,所用工具不得堆放在桥面轨道上。在桥长人多的情况下宜利用列车间隔施工。

3、夜间作业应有照明,并增派防护人员中转信号。

4、失效轨枕应进行更换。

5、单根抽换轨枕容许每隔六根轨枕挖开一根轨枕枕底道碴。

6、接头夹板、螺栓等连接配件伤损时,应立即更换。

7、更换接头夹板螺栓时,每侧接头的每根钢轨上接头螺栓不得少于两个,上齐后,方可放行列车。

8、维修作业收工时,机械应停放在限界以外,覆盖机械的篷布必须捆扎牢固,防止刮风吹散被列车挂上。

篇5:轨道车途中运行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从车站向区间施工地点和站间运行的作业要求。

1.2本运用标准规范了轨道车辆运行作业的程序。

2作业准备

2.1人员:轨道车司机、副司机(或兼职并岗人员)、作业车运用监控人员、接触网检修工。

3安全注意事项

3.1人员全部上车,车门关闭,防护链挂好后方可动车。

3.2若接触网作业车平台装有料具时,应整齐摆放在安全区域,必要时进行绑扎。运行中,随时观察料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

3.3运行中,应严格按限速运行,不得超速。遇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车速运行。

3.4在接近车站、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行人、鸣笛标、作业标、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天气不良、交会列车前及接近列车尾部时应鸣笛。天气不良影响了望和进入隧道前须开大灯。

3.5在中间站等会列车超过5分钟,副司机(或兼职并岗人员)下车检查车辆时,应注意临线过往列车,不得侵入临线限界。停留超过20分钟再次开车前,司机必须进行制动试验。

3.6运行中,遇有信号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并及时告知行调和两边车站。

3.7车辆在站停留超过一小时采取止轮器和手制动双防溜措施,开车前撤除防溜措施。

3.8车辆到达施工地点或车站时,必须待车辆停稳后,人员、机具方可下车。

3.9两台及以上轨道车连挂运行,运行方向第一位的轨道车为本务机,负责指挥全列轨道车的操纵和前方了望。运行中各车之间要保持联系,并认真执行《技规》中规定的鸣笛鸣示制度。

4质量标准

4.1轨道车辆途中运行严格按运行监控装置限速要求速度运行,不超速、不跑运缓。

4.2轨道车辆运行安全正点,车辆设备状态保持良好。

5作业程序

5.1司机接收调度命令,工作领导人监控司乘人员二人共同复诵确认调度命令。

5.2司机与工作领导人共同确认人员全部上车,机具装载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工作领导人或指定施工人员挂安全防护铁链,并关好车门。工作领导人与司乘人员实行呼唤应答。

工作领导人:人员(机具)上下完毕,可以动车。

副司机(车外确认):人员(机具)上下完毕,可以动车。

司机:人员(机具)上下完毕,可以动车。

5.3司机接通车辆电源。

5.4起动车辆,打开运行监控装置,

5.5动车前司机做制动机试验,确认制动性能。两台及以上轨道车连挂运行,本务机副司机进行全列检查,本务机车司机必须进行整列制动试验(试验时,减压量不得低于200KPa),并和车列最后一位机车司机用对讲机进行联控,共同确认制动试验系统工作正常后,方可起步动车,包点干部、当日车辆监护人盯控司乘人员的联控。

5.6司乘人员两人进行探头手比确认信号、道岔、运监装置输入区间或地面数据运行作业模式确认。

5.7司机与车站值班员联控确认,按车站值班员命令发车。车辆出站时,副司机(或兼职并岗人员)要立岗。

5.8车辆运行到对标点时,司机要及时按压运监“开车键”进行对标操作。

5.9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十六字令,“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彻底了望”要做到: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确认信号”要做到:听不清就问,看不清就停。“高声呼唤”要做到:看准再喊,准确无误。“手比眼看”要做到:呼唤为主,手比为辅。

5.10在接近施工作业地点时,司机应提前降低车速,在指定地点平稳停车。

5.11在接近车站时,副司机要立岗,二人共同手比确认预告、进站信号、道岔,控速进站,过标后及时和车站联控,平稳停车。

5.12司乘人员按标准及时、准确地填写记录《轨道车工作日志》。

5.13工作领导人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勾记《轨道车安全作业重点卡控流程图》。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