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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职责和权限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一、总经理职责

⒈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质量安全知识,不断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

⒉制定公司发展的长远计划;

⒊制定和颁发公司的质量方针,批准和发布QS手册;

⒋对公司的质量安全体系的完善和实施全面负责,定期组织体系内部检查,使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安全体系保持有效;

⒌监督各部门职能的实施,批准实行各种质量活动。

二、行政办公室职责

⒈管理质量安全体系所需的文件;

⒉对质量文件(包括质量记录)进行控制;

⒊制定本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按培训要求组织培训;

⒋进行员工的人事和健康的管理;

⒌考核质量目标;

⒍保持公司内部的环境卫生清洁;

⒎制定采够计划;

⒏按原材料质量标准进行采够。

三、生产技术部职责

⒈编制工艺操作规程、质量记录表格等文件,处理现场的工艺及质量问题;

⒉向生产车间说明质量要求,向品质部反馈车间质量问题,定期组织车间开质量会议;

⒊与化验室共同商议解决质量问题与生产操作的矛盾,不能自行解决的报质检部组织处理

⒋确保质量安全体系的要求得到执行,生产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和管理制度进行清洁文明生产;

⒌编制公司技术改造计划和产品开发计划,改良产品装潢设计;

⒍组织车间生产,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式的生产任务;

⒎建立全公司的设备档案及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

四、生产车间的职责

⒈按生产技术部下达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⒉按卫生管理制度以及生产现场的操作文件进行清洁文明生产;

⒊生产前后对车间、设施、工器具进行清洁、整理,确保生产现场的良好秩序;

⒋现场监控关键控制点,记录原始记录;

⒌核对化验报告,标识、隔离生产过程中的合格与不合格品,阻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

⒍向生产技术部反映生产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建议;

⒎清理、整顿、清洁生产车间工作环境。

五、质检部职责

⒈全面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安全体系;

⒉编制QS手册、程序文件、卫生管理制度、检验规程、包装材料的标准等,并负责解释;

⒊全公司的质量信息管理;

⒋监督化验室的各项检验活动,控制不合格进仓、出厂或用于生产;

⒌组织各部门商议处理不合格品;

⒍检查生产员工的工艺记录;

⒎仪器仪表的检定和维护;

⒏检验原材料的质量;

⒐检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

六、化验室职责

⒈维护化验室的仪器、设施;

⒉管理有毒的有害物品,保障安全;

⒊检测仪器的定期校准;

⒋执行各项检验活动,填写各项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

⒌阻止不合格品的出厂,监督各部门、各环节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⒍定期检查仓库、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

⒎对产品检验中的某些属监督检验的项目,每年不少于2次送相关权威机构检验检测,保存检验报告;

⒏对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向品质部反映存在的质量问题。

七、销售部职责

⒈收集市场信息,确定顾客要求;

⒉建立与顾客沟通的有效方式;

⒊处理顾客投诉;

⒋仓储产品的标识和管理。

八、仓库

⒈对库存物资进行数量管理,及时反馈物资动态,供相关部门参考;

⒉确保库存物资分类科学、堆放合理、标识清楚;

⒊定期检查仓库的卫生状况以及卫生设施的完好性,保障库存物资在有效期内不受影响;

⒋严格执行有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的原辅材料、产品、包装材料才能入仓出仓的原则,对不合格产品或无检验报告的物料有权拒收;

⒌入库、出厂前,按检验报告核对每批合格的产品,并标识、隔离合格与不合格产品,报质检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⒍出厂前,配合销售部核对每批合格的产品,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九、财务部职责

⒈会计核算、银行结算结余报表、产品出货收款报表、财务登记、货款对账、生产统计、生产工人工资计算、日常用品购买;

⒉招工、证照档案登记;

⒊出外差旅费及各项费用报销;

⒋检查库存物品的使用和库存状况。

篇2:某某食品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有限公司各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及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六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章食品安全科职责

第七条食品安全科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防护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公司食品安全HACCP体系。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修改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和内控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四章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第八条公司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检验报告应当每年提供一份有效的第三方全检报告。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或有交由质量部门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九条公司质量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第六章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及客户库房管理的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七章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或客户销售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第八章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或客户进行食品展示时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第九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及行政部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行政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十一章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第十五条生产部及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用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第十二章个人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应按下列程序:更衣→戴工作帽→换工作服→洗手→洗手液洗手→净手→吹干→消毒→进入车间。

(三)工作服、帽及口罩保持干净、清洁,佩戴时要求头发、口鼻无外露,每天严格做好工作服、帽、口罩的消毒工作。

(四)头发保持干净、整洁,面部不擦口红、不擦粉,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表等,手部保持清洁,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

(五)不穿工作服、靴入厕,入厕后进入生产区域前应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流程,不穿工作服进入非生产区,不在生产区域内扔杂物、吐痰、吃零食等。

第十三章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厂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设施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日常维护和消毒工作。

(二)生产工具、用具、盛装物料的容器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三)生产区域地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物、无积水,无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非企业生产加工使用的物品及物料。

(四)生产区域及更衣室门、窗严禁长时间敞开,进出门要随手关好,做好门、窗、纱窗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生产区域内人流、物流通道分开并有明显区别标志,防止交叉污染,物流门在送好物料后保持关闭,人流门在进出人员后保持关闭。清洁区与半清洁区严格区分,各区域人员严禁串岗,各区域每天工作结束做好清洁工作,清洁区内每天还应做好消毒杀菌工作。

(六)更衣室及储衣柜保持干净清洁,灭菌灯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仪容镜镜面干净无破损,消毒池按消毒要求配制消毒液并定期更换,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

(七)生产区域内纱网保持完好,无1cm2以上的破洞,纱网无过多积尘,下水道、防鼠栅栏无破损。

(八)厕所保持清洁干净,垃圾池无太多垃圾,灭鼠、灭蝇装置及仓库挡鼠板保持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灯具合理安置防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九)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经批准进入生产车间人员要严格执行更衣和消毒流程。仓库为产品和物料存储的地方,除进出仓库入库或领取物料外,任何人严禁从仓库进出车间。

第十四章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将食品安全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上班前及上班过程中检查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食品安全科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安排1-2次,检查内容为食品安全制度的全部内容,检查时间及地点由食品安全科科长负责通知,复查时间和参加人员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安排。

(四)食品安全科成员一般由生产、技术和质量的相关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科科长为质量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过程由食品安全科通过选举产生科长1人,副科长1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的各项安排及执行工作。

(五)每周食品安全检查前由科长提前通知各相关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特殊情况负责人不能参加的可由其分派其他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检查工作,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食品安全科检查过程中应当客观、真实,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改进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期限,做好记录备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七)对于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并即时传达和落实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和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的当事人及其相关领导,食品安全科应当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处罚。

(八)日常工作中对于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食品安全科成员有听取投诉、不定期检查、现场教育、现场整改、及时反馈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及规定的情况整理资料后报行政部进行处罚。

第十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科制订,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科负责解释与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制度即时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关本制度的特殊说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项目物业管理处主任职责权限

项目物业管理处主任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坚持为业主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经营目标,努力搞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2、定期向公司报告管理处工作情况,提交公司有关小区综合开发物业管理的计划建议,认真完成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实现各项目标。

3、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率的管理组织机构,科学完善的制度,以及监督和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通畅,管理工作高效。并在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4、经常巡视管理区内外各场所,管理处各部门工作情况,检查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5、督促属下的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并正确评价、培训管理人员,做好人员的考核工作。

6、以身作则,关心员工,奖罚分明,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使管理处具有高度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7、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和使用原则,审批资金收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努力增收节支,合理使用管理费,不得挪作他用,或向住户乱摊派,乱收费。

8、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娱乐活动,根据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举办文体娱乐竞赛和各种培训班,丰富居民生活内容,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宅区有关的工作。

二、权限

1、对管理处的全面工作有决策和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时处置权。

2、对本管理处人员的配备有建议权。

3、在确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物业管理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管理处管理服务行政组织的设置和员工人数的配备有建议权。

4、有权对员工进行奖惩,对不合格员工有辞退建议权。

5、在不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情况下,有权决定日常管理费用的支出和物资的使用。

6、在不违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精神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

篇4: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职责权限任职资格4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职责权限及任职资格(4)

1.职位描述

①为了使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确保部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③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部门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确保实施

④编制并审核部门年度费用

⑤全面负责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2.主要职责权限

①在公司质量方针指导下,带领部门员工完成本部门质量目标

②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落实本部门各项工作,保证ISO9001质量体系在部门内部持续、有效地运行

③熟悉本部门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期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

④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法规、政策,总体负责管理和协调所有直接涉及客户的事务

⑤负责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的收费率指标

⑥负责保洁、绿植、绿化、垃圾清运等外委专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和对外委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质量管理

⑦负责策划和组织落实为客户提供各项服务、联谊(每年至少两次)和交流活动

⑧与占有50%以上产权的重点客户建立良好关系,保持其与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保证其满意率达标

⑨每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⑩负责对直接下属进行工作指导以及对本部门员工的培养、培训、发展规划和考核评定

○11编制中心年度物业管理费测算和部门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12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月/年度计划和进行总结

○13服从领导,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任职资格

⑴教育背景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⑵基本素质

①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有大局观

②为人诚实、正直,作风正派,自律能力强,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③有责任心,性格沉稳,办事细致、耐心、干练

④善于学习创新和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⑶培训经历

①参加过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培训

②取得物业管理上岗证

③取得物业管理师证书

⑷工作经验

①3~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②熟悉并了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特点和基本运作流程

⑸技能技巧

①精熟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②有一定的沟通及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③熟悉国家及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自如地运用

④熟练操作计算机

⑤英语会话及书写流利

⑹服务态度

①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②善于协调、善于沟通、心胸开阔

③工作要认真、踏实、肯干

④具有很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篇5: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前台服务员职责权限任职资格4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前台服务员职责权限与任职资格(4)

1.职位描述

①负责所管理物业项目前台的问询、接待工作

②负责向所管理物业客户传送通知、账单等文件

③协助客户服务中心助理打印文件、报表等

④完成客户服务中心工作目标、指标

⑤确保物业项目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⑥维护物业项目良好形象

2.主要职责权限

①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落实与本岗位相关的各项工作

②严格执行前台接待服务规范,以端庄的仪态、饱满的热情和充分的耐心接待每一位来客,树立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③负责首层公共区域巡视和维护大堂良好秩序,对于处理不了的事件及时上报

④掌握客户服务中心客户的基本情况,准确回答客人提出的咨询,使客人满意

⑤热情接待物业办公区来访客户,并为其办理或协调客户服务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⑥负责文件的打印、收发、记录和部门内部行政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⑦负责按时将各项报表统计上报给直接上级

⑧负责编制部门周/月计划工作报表,及统计计划工作完成情况

⑨服从领导,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任职资格

⑴教育背景

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⑵基本素质

①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具有大局观

②为人诚实、正直,作风正派

③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⑶培训经历

①参加过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培训

②有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

⑷工作经验

①1~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②具有涉外四星级以上酒店或高级会所相关工作经验

⑸自然条件

①女性

②年龄在22岁至30岁之间

③身高1.65米以上

④身体健康,端庄大方,形象气质良好,举止得体

⑹技能技巧

①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②熟悉前台接待礼仪及服务标准

③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⑤英语听说流利

⑺服务态度

①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高涨的工作激情,能接受高强度的工作,工作态度认真端正

②善于与各类性格的人交往,待人公平

③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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