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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物业管理处主任职责权限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项目物业管理处主任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坚持为业主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经营目标,努力搞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2、定期向公司报告管理处工作情况,提交公司有关小区综合开发物业管理的计划建议,认真完成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实现各项目标。

3、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率的管理组织机构,科学完善的制度,以及监督和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通畅,管理工作高效。并在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4、经常巡视管理区内外各场所,管理处各部门工作情况,检查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5、督促属下的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并正确评价、培训管理人员,做好人员的考核工作。

6、以身作则,关心员工,奖罚分明,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使管理处具有高度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7、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和使用原则,审批资金收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努力增收节支,合理使用管理费,不得挪作他用,或向住户乱摊派,乱收费。

8、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娱乐活动,根据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举办文体娱乐竞赛和各种培训班,丰富居民生活内容,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宅区有关的工作。

二、权限

1、对管理处的全面工作有决策和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时处置权。

2、对本管理处人员的配备有建议权。

3、在确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物业管理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管理处管理服务行政组织的设置和员工人数的配备有建议权。

4、有权对员工进行奖惩,对不合格员工有辞退建议权。

5、在不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情况下,有权决定日常管理费用的支出和物资的使用。

6、在不违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精神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

篇2:某管理处人事工作审核权限管理制度

管理处人事工作审核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员录用行政部初选应聘人员资料――行政部经理初试――部门经理复试――(总经理对应聘部门领班以上人员进行第二次复试)――总经理审核确定录用。

第二条试用期限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间对管理处有特殊贡献或表现优异者,经总经理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

第三条员工转正

1.试用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之前通知员工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经理对转正申请初审――行政部经理复审――总经理审批转正(安防部员工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转正)。

2.试用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经考核需延长员工试用期的应在使用期届满时提前通知行政部――行政部经理复审――总经理审批延期试用(安防部员工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延期试用)。

第四条解除试用关系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行政部经理复审――总经理审批解除试用关系第五条员工离职离职员工书面申请(提前一个月)――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行政部经理审核批准――副总经理财务审核批准――总经理批准――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条工作加班部门经理审核员工加班申请――行政部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部门安排员工加班――行政部核准加班考勤记录凡未经此流程并获总经理批准,员工个人考勤将不视为加班记录。

第七条员工换休员工持加班证明提出休假申请――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请假申请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第九条员工奖惩部门经理提出员工奖励(惩罚)意见――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员工调岗或晋职

1.部门经理提出意见――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办理员工调岗或晋职手续――行政部进行缺岗人员补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总经理拟定调岗或晋职安排――行政部办理员工调岗或晋职手续――行政部进行缺岗人员补充(须经总经理批准)

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篇3:物业管理处主任职责权限

物业项目管理处主任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对公司方针、决策和指令的贯彻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负责。

2、对因决策不当,领导不力造成管理费不能及时足额收缴负责。对经营项目经营不善导致管理处经济效益的下降负责。对不能按规定上交管理酬金负责。

3、对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导致服务质量降低,造成客户投诉,损害公司形象的情况负责。

4、对所管理的物业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物业严重损坏及设备功能丧失或功能严重削弱负责。

5、对管理处发生重大火灾和刑事案件负责。

6、对因工作不认真,事前调研不够,决策有误而使管理费使用不当或造成资金严重浪费负责。

7、对管理处管理层内部不团结,作风不正派,工作不深入造成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驰,服务意识降低负责。

二、权限

1、对管理处的全面工作负有责任和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时处置权。

2、对管理处管理层人员和作业层班组长的配备有建议权。

3、在确保完成管理处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对管理服务架构设置和员工人数的配备有建议权。

4、有权对员工进行奖罚,对不合格员工有辞退建议权。

5、在不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情况下有权决定日常管理费的支出和物资的使用。

6、在不违背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4:物业管理处副主任的职责权限

物业项目管理处副主任的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对上级公司下达的有关职责范围内的决策和指令的实施负责,对管理处主任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

2、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决策不当领导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3、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决策不当,领导不力造成的服务质量下降和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负责。

4、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事故如清洁、维修、炊事班等方面的问题和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

5、对由于工作不扎实,造成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落实负责。

二、权限

1、有权参与管理处各项管理工作,并向主任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分管工作有决策指挥权和对紧急问题的临机处置权。

3、对分管工作中的员工工作有调整建议权。

4、对分管工作中的员工有奖惩权,对其他员工的奖惩、调整、辞退等有建议权。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5:物业管理处助理主任职责权限

物业项目管理处助理主任职责与权限

助理主任在管理处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协助主任进行管理处的各项公共事务的处理,并负责分管的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二、协助主任创建物业管理示范单位和安全文明小区。

三、遵循依法管理与主动服务的原则,协助主任搞好辖区各项管理工作。

四、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实施全面管理,完成承担的计划指标。

五、熟悉辖区的楼宇分布、楼宇结构、单元户数、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懂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协助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监督、查处违章。

七、每天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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