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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事故主动报告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者向工商执法部门和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承诺:

一、应当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二、采购食品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和证明文件,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不少于二年。

三、保证不采购、不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依法赔偿损失外,还要支付消费者购买商品(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四、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发线过期变质、立即通知供货商。

五、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市。

六、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七、保持店容店貌整洁,证照齐全,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篇2: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范本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篇3: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范本

一、当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召回处理。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饮用水产品,如已经销售的,应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处理。

三、发现生产的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计划,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产品。

四、召回计划的内容

(一)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满园和时限等;

(六)召回的预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五、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症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饮用水产品时,若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道歉,并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

七、召回不安全产品时,将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产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篇4: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岗位职责

1.1使用单位电梯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负责启动使用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动员管理机构的全部资源,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展开救援工作;向有关部门、上级报告事故情况,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1.2使用单位消防值班人员

在发生火灾时启动电梯消防回降功能;在发生水浸时通知配电值班室切断电梯供电电源;

1.3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

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赶赴现场救援;安抚乘客,记录乘客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络与乘客有关的人员,提供饮水、食物、药品;组织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1.4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启动维修保养单位应急预案,调动组织本单位相关力量及时参与救援工作。

1.5电梯维保人员

检查回降基站的电梯轿厢内是否还有乘客;电梯井道内是否有烟气和消防水;配合开展电梯被困人员的救援工作。

2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2.1垂直电梯火灾事故

2.1.1电梯服务的楼层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⑴当大楼发生火警时,底层大厅的值班人员或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拨动消防开关,不论电梯处于何种运行状态,均应立即自动返回底层,开门将乘客放出,并将情况报告管理机构负责人。

⑵设法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关闭层门并切断总电源。

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由消防员确定是否可以使用。如必须使用,则可通过打碎电梯基站消防面板、按动“消防”按钮开关,或用专用钥匙将安装于底层召唤按钮箱上或电梯轿厢操纵箱上标有“消防紧急运行”字样的钥匙开关接通来启用电梯消防员专用功能。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到的楼层。

2.1.2电梯井道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⑴首先立即在就近的楼层停靠,即刻疏导乘客撤离。

⑵然后切断电源。

⑶再用灭火器灭火。

⑷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的位置,防止火灾蔓延,并交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2.1.3相邻的建筑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造成停电而发生困人事故。

2.2垂直电梯水浸事故

由于电梯被水淹时,可能造成短路或触电,除了要对水源进行控制及处理外,还要对电梯进行如下处置:

2.2.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停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2.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轿厢进水。

2.2.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2.2.4发生水浸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器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2.2.5对水浸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用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水浸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验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电子板。

2.2.6在恢复电梯运行时,应确认无积水,无短路现象后,方可使用。对于那些急于使用的电梯,可采用烘干的办法(如使用电吹风机),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积水。

2.2.7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水浸检查报告,对水浸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2.3垂直电梯剪切事故

2.3.1首先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以避免在救援过程中突然恢复供电而导致发生意外,同时通报市急救中心。

2.3.2有足够的救援人员且先行救援不会导致受伤人员进一步伤害的情况下,可在市急救中心专业急救人员到来之前进行救援,否则应根据市急救中心急救人员的指示进行前期救援准备工作并在市急救中心急救人员到来后配合救援工作。

2.3.3轿厢内人员或层站乘客在出入轿厢时被剪切

⑴如果可以通过打开电梯门直接救出乘客,则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层门钥匙打开相应层门,救出被困乘客。

⑵如果不可以通过打开电梯门直接救出乘客,则相应人员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留守,相应人员进行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并且保持与留守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的人员通讯,一旦可以将受伤乘客救出,则停止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相应层门,救出被困乘客。

2.3.4乘客或其他人员在非出入轿厢时被剪切(发生轿底或轿顶剪切)

⑴发生轿底剪切时,相应人员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留守,相应人员进行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使轿厢向上移动),并且保持与留守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的人员通讯,一旦可以将受伤乘客救出,则停止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

⑵发生轿顶剪切时,相应人员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留守,相应人员进行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使轿厢向下移动),并且保持与留守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的人员通讯,一旦可以将受伤乘客救出,则停止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

2.3.5救出乘客后,根据市急救中心急救人员的指示进行下一步救援工作。

2.4垂直电梯困人事故

运行中的电

梯会因供电线路故障、限电、电梯设备老化等因素,致使乘客被困在轿厢内,乘客首先要及时报警。电梯的轿厢里通常都设有报警装置,配有电话、对讲机,或有摄像监控镜头。一旦受困,应及时使用。其次是在救援中要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密切合作。如电梯为有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如无操作人员,维保人员应设法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如事故因供电引起,对于短时停电有备用发电机的应及时启用。因线路故障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长时间停电,应考虑采用盘车等适当的方式将乘客救出。

2.4.1电梯停靠在楼层附近的处理方法

⑴到机房将电源开关断开,防止电梯突然运行造成事故;

⑵在厅外用三角钥匙将层门打开,将乘客从轿厢内放出。

2.4.2电梯轿厢在两层楼的中间或冲顶、蹲底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⑴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保人员或消防值班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⑵维保人员到现场后,应了解轿厢被困人数及其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的开展。

⑶告知乘客尽量远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打闹,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施救方法如下

方法一:施救人员在轿厢位置的上层将层门用钥匙打开,进入轿顶,将电梯置于检修运行状态,以慢速运行方式将轿厢运行至就近楼层的平层位置,用钥匙将门打开,让乘客撤离。

方法二:盘车放人操作

⑴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配合。

⑵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两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松闸板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层门地坎600mm〉可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⑶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厢内打开层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并协助乘客离去。

⑷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应防止因对重侧比轿厢重而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进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如事故时轿厢处于冲顶或蹲底的状态时,宜采用上述方法二的盘车放人操作方式解救被困乘客。在电梯技术条件允许时,也可以在检修状态下,短接好相关安全回路,在机房控制柜处以检修速度将轿厢运行至顶楼平层或底楼的平层位置,救出被困乘客后,使安全回路恢复正常功能。

2.5自动扶梯事故

2.5.1一般性故障或事故的应急处理

⑴突然停车的应急处理

操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记录,切断自动扶梯的控制电源,检查停车原因。

⑵异常现象的应急处理

自动扶梯在行使中有异常声响、异味、不正常振动和摩檫,梯级或踏板有较大跳动,扶手装置及裙板有“麻电”感觉现象,当发现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停止自动扶梯运行,并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如按下急停按钮仍无法停车时,应切断供电总电源开关。

⑶无法启动的应急处理

应首先检查电源的供电情况,如无问题但仍不启动,应暂时停用,进行检查修复后再投入使用。

⑷制动距离过长的应急处理

自动扶梯急停时制动距离过长,须及时检查自动扶梯制动器的抱闸间隙、制动器表面油污及磨损情况。

⑸扶梯装置夹入异物的应急处理

发现扶梯的出入口或扶梯与扶手装置之间夹入异物,不能等待扶梯的安全保护装置起作用,而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总电源开关。

根据夹入异物的情况和程度,对异物进行取出处理,如能顺利取出,对扶手带装置、安全保护开关等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重新启动扶梯。

如果异物不能顺利取出,须打开驱动机房进行手动盘车,取出异物。

如果手动盘车仍不能取出异物,则应请求支持,尽快采取可行措施取出异物。

⑹梳齿板夹入异物的应急处理

当发现梳齿板有异物卡住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总电源开关,将扶梯停止运行。

根据夹入异物的情况和程度,借助有关工具取下。如果异物能顺利取下,对梳齿板、安全保护开关等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重新启动扶梯。

如果异物不能取下,应打开驱动机房进行手动盘车。

如果手动盘车仍不能取出异物,应请求支持,尽快采取可行措施取出异物。

2.5.2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

⑴应立即切断扶梯的总电源开关,停止其运行。

⑵火灾过后,要对自动扶梯有关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⑶自动扶梯遭受水淋或水淹时,参照执行“进水或遭受水淹”的处理方法。

⑷对于遭受火灾、高温烧烤的扶梯设备,应通知扶梯的制造厂家进行处理,经制造厂家修复并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5.3进水或遭受水淹的应急处理

进水或遭受水淹时,由于建筑物水管、水箱、暖水管及消防水栓等水管破裂,阀门泄露引起楼层间进水、水淹时,水会沿着楼层地板进入本层或下层机房,此时应当:

⑴立即停止有关楼层扶梯的运行,并切断其供电电源。

⑵检查扶梯机房控制柜、驱动电动机、安全保护开关、电子线路板、照明回路等电气设备线路有无进水。

⑶若发现机房设备已进水或水淹时,除立即断开机房主电源开关外,还应及时对进水部位进行排水处理。

⑷水灾过后,由专业维修人员使用电热吹风等方法对进水的电气设备进行烘干处理,测量相关回路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⑸确认无漏电、无短路现象,尤其是对微电脑控制的扶梯,更要仔细检查,以免损坏线路板等主要的控制装置。

2.5.4遭受台风或暴风雨袭击时的应急处理

⑴首先将建筑物内各门窗关闭,防止雨水进入溅湿或浸泡扶梯设备,引起电气短路,造成人员触电伤害或设备损坏。

⑵若判断暴风雨可能导致雨水进入设备机房时,应提前将供电总电源开关切断,停止扶梯的运行。

⑶若雨水已经进入扶梯设备或机房,应立即切断扶梯的总电源开关,停止扶梯运行。

⑷暴风雨过后,可参照“进水或遭受水淹”的方法进行处理。

2.5.5雷击时的应急处理

建筑物发生雷击并造成扶梯供电电源跳闸,导致扶梯停止运行,不应立即恢复扶梯的供电电源,应待雷击过后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对扶梯的电气设备和元器件进行全面检查修理。检修后检测相关回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技术要求,方可使用。对于遭受雷击的电气元器件,无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都要更换。

扶梯遭受火灾、水淹、雷击等事故后,应首先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再经专业维修人员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除故障隐患。做好详细应急处理和检查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查。投入运行使用前,还须向市特检院申请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3注意事项

3.1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楼梯和机房排烟效果满足人员通行要求的前提下,如确需救援人员进入机房抢救,在维保人员确保自身安全并有能力救援的前提下才能实施,救援人员必须配备消防面具和消防器材并有专业消防人员同行,防止救援人员发生意外;在发生水浸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安全鞋,防止触电和滑倒。

3.2应急救援器材必须存放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检验状态,确保符合使用要求

3.3在打开层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没有无关的人员围观。现场保卫人员应及时设置围栏,分流人群。严格控制人员靠近层门口。

3.4电梯使用单位的现场人员应及时安慰受伤的乘客,消除乘客恐慌情绪。严禁非专业人员用力拉扯伤者肢体,防止金属锐边切割身体,造成伤害扩大。如伤者头部受伤,必须由医护人员按照规范挪动伤者,防止抢救措施不当造成伤害。

3.5通常情况下,在轿厢内的乘客并无生命危险。值班室人员和维保人员应及时劝告乘客保持镇定。乘客在轿厢内试图自行爬出轿厢,往往造成危险。必须有效劝阻乘客盲目自救的不安全行为。

但在发生火灾时救援人员又无法接近楼层的极端危险的情况下,如存在乘客自救的可能,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人员应通过消防值班室电话指导乘客逃生。

3.6及时收集各种证据,以便还原事故过程,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明事故原因。

3.7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全面检查电梯系统状态,在确认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后,还应经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内部检测员检测后方可恢复电梯使用。如设备状态存在不确定事项,电梯使用单位应委托市特检院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8发生伤亡事故的电梯必须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9及时安抚慰问相关乘客,解释事故原因和已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乘客对使用电梯的恐惧,消除误解、误传的有关电梯的不安全信息。

篇5:电梯伤亡事故预防措施

面对电梯频频杀人的伤亡事故,在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通过技术革新或技术完善、升级,来预防或杜绝电梯伤亡事故的再发生。

一、电梯伤亡事故盘点

电梯使用到现在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电梯的使用规模越来越大,技术不断改进,安全系数不断提高。安全钳一直被做为一个必需的也是最重要的设施安装在电梯系统中,防止各种原因的轿厢坠落事故发生,基本上保障了乘客的安全。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电梯外部打开厅门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坠落于井道造成伤亡的事故、以及开门留车造成剪切的伤亡事故一直存在着,可以说屡见不鲜。下面就近2年的电梯事故盘点一下:

2012年中国共发生电梯事故36起,死亡28人,受伤15人。其中:

1)、2012年4月13日晚6点50分左右,惠阳淡水生隆大厦小区电梯升至6楼时突发故障,管理员开锁后,业主方女士从电梯下来时不慎坠入井道中,跌落至一楼身亡。

2)、2012年9月13日下午,湖北武汉一个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载人电梯从百米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9人死亡。有媒体报道称,事故升降梯的使用登记牌已经超过限用期限。此外,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而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超载。

3)、2012年10月27日,合肥两名年轻男子乘坐电梯行至10楼与11楼之间时,电梯突然失灵不动。小区保安在通知电梯维保厂家后,组织人员进行简易施救,在施救第一人时,另一人跳下电梯,不慎坠入电梯井身亡。

4)、2012年9月11日晚6时,温州37岁的余女士抱着18个月大的儿子下楼,婆婆跟在后面一起等电梯。不久电梯门打开了,当她抱着儿子走进电梯后,电梯竟是空的,只是门开了,电梯却还停留在七楼。母子俩直接从六楼摔到一楼电梯井里,母亲死亡,儿子轻伤。

2013年上半年发生的电梯伤亡事故回顾:

1)、2013年3月16日晚,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小窦准备送女友回宿舍,期间,他倚靠着宿舍楼6楼的电梯门,不料这部停用两个多月的电梯门突然打开,小窦栽进电梯井后直接坠到负2层,因伤重抢救无效离世。

2)、2013年5月,电梯频频杀人,3天发生4起电梯“吞人”事故,令人们惊愕,乘坐电梯有些忐忑:

5月14日,湖北宜昌沃尔玛超市扶梯断裂,一名女士坠亡;同一天,陕西西安一名女士乘电梯在15楼踏空坠亡;

5月15日,广东深圳,一名女护士被电梯夹头身亡;

5月16日,云南玉溪,61岁老人坠入医院电梯身亡。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

进一步分析实际情况要更加严重,因为电梯困人事故并非都发生在首层或平层位置,打开厅门施救时若方法不当或工作疏忽就很容易发生坠落事故,当电梯停在两层中间时,被困人员扒门逃生时也易发生坠落事故,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后果可想而知,非死也得重伤。电梯基站大都设在1楼,相关的操作也大都在这一层,时而有人跌入没有地下室的电梯底坑,也大都会造成摔伤,严重者致残,若跌入有地下室的电梯底坑,就可能会殃及到生命。

自从电梯大规模地使用以来,这一类型的伤亡事故在世界各地一直存在着,成为在用电梯相关死亡事故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时至今日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在我国,据专家粗略统计在电梯相关的伤亡事故中95%属于坠入井道这一类型,这一点与国外情况大体相似。

分析以往电梯伤亡事故,操作者大都是打开厅门后不加观察便以为电梯在本层,有的则是由于疏忽而造成跌入井道。问题是人类本身的生理特点无法完全消除和克服各种各样的大意、疏忽和失误,此时的出错就酿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厅门在打开的情况下走梯、溜梯而造成的坠落或剪切事故也时有出现。在这类电梯事故中,当事人的肢体被卡于电梯轿厢与地面或是厅门上框而造成伤亡。5月15日,广东深圳一名女护士被电梯夹头身亡,就是一起肢体被卡并被拖动的惊心动魄的事故,也给当时一同乘坐电梯其他人员,留下了终生难忘的记忆。究其原因,这类事故多数与电梯制动器有关,或是制动电路失控,或是维修人员忘记去除短接的门锁电路的封线,或是制动器制动力矩严重不足等。5月15日的事故原因,是制动轮上有油,导致制动器制动力矩严重不足所致,悲哀啊。

除安装、维修人员工作中出现的公伤事故外,就在用电梯出现伤亡事故的类型来看,基本上是如下3种:

(1)、轿厢冲顶或坠落造成乘梯人伤亡,现在此种情况已经很少;

(2)、坠落井道引起的伤亡事故;

(3)、开门走梯、溜梯引起的伤亡事故。

归结到一点,这些伤亡事故大多数都与厅门有直接关系。

二、电梯伤亡事故的对策

电梯伤亡事故很早就引起人们的重视,已尽可能地完善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但这一努力目前只能做到打开厅门后电梯立刻停止运行,优质的控制系统还有短接门联锁或门联锁继电器触点粘连时只能检修运行,不能起快车。从世界各大名牌电梯使用情况看也是如此,没有一个能很好地解决电梯轿厢非所在层厅门被打开时能够预防操作者跌入井道的方法。

有人曾提出在每层的厅、轿门之间加一横杆,当电梯在这一层时横杆自动落下,不在此层时横杆升起,挡着打开厅门的操作者,防止跌入井道事故的出现;有的提出引用汽车安全气囊的原理加在底坑;还有的在底坑铺一层安全网(确有这一授权的专利技术)。这些方案的提出和实施说明人们在不断地考虑怎样通过一些有效措施来预防坠入井道事故的发生,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都没有最终实现,人身伤亡事件始终还存在着。

笔者经过反复思考与推理,认为“有效预防坠入井道事故及剪切事故发生的可行性措施”还是有的,且容易实施。

笔者建议修订GB7588-2003,加入控制系统必须分别检测厅门锁信号、轿门锁信号,这两个信号一个有效,另一个无效时,非检修运行自动点亮井道照明,并触发报警器报警,这样就能强迫使操作者或逃生者处于警觉状态,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操作者和逃生者的疏忽大意,将事故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极大降低电梯伤亡事故的发生。还有电梯进入检修状态,也应点亮井道照明,电梯人都知道,井道照明保持长期好用的不多,维修人员往往打开井道照明,完事就忘关了,这样不但浪费电,时间一长灯泡也坏了。检修自动点亮,正常自动熄灭,多好的事啊。还有,电梯故障造成电梯无法运行时,同样点亮井道照明,并触发报警器报警。归根到底一句话,井道照明要受程序控制,引入井道照明继电器控制井道照明。

对于电梯控制系统而言,笔者认为只要门锁处于短接状态,就不能启动快车运行。不管电梯处于检修状态还是正常状态,电梯的任何一层厅门被打开,轿厢都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同时发出警报。另外,当电梯平层后再启动运行,只要厅门是开着的或厅门前次处于粘连(含短接)状态,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消除开门走梯的可能。

通过判断厅门锁信号和轿门锁信号不一致性、检修或故障自动点亮井道照明或报警,短接门锁不能启动快车这些技术革新措施来消除产生电梯伤亡事故的可能。电梯控制技术的革新或完善及升级是对误入井道以及开门走梯酿成的坠落或剪切事故的可行性措施及预防性对策。希望有关部门能加以论证,并尽早推动修订GB7588-2003相关条款,提高电梯安全系数,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三、具体方案

方案原理:

1、电梯控制系统要分别检测厅门联锁、轿门联锁信号,二信号不一致时,延迟1秒自动打开井道照明并触发报警器报警。这样迫使打开厅门的操作者处于警觉状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报警器电源部分由整流电路及蓄电池组成,用以保证系统对蓄电池的充电,使该系统在停电的情况下能够发出报警声响

2、电梯故障停止在非门区时,延迟1秒自动打开井道照明并触发报警器报警。提醒被困人员不要擅自扒门自救。

3、电梯转换检修操作方式时,延迟1秒自动打开井道照明,给井道内检修、保养工作,提供足够的亮度,方便工作,避免发生刮碰事件。

4、电梯每次启动都要分别检测厅门锁信号和轿门锁信号,不论厅门锁还是轿门锁只要有一个短接或粘连,就不能启动电梯快车运行,并报警。防止开门运行造成剪切事故。

5、当电梯发生溜车时,或因故停止在非门区状态下,控制系统要取消呼梯指令并进入慢车寻层或寻址,禁止立即快车启动,避免造成电梯事故。

对于电梯开门走梯、溜梯这一现象,一种是属于电路控制方面的问题(前面已给出了解决的方法),另一种则是抱闸制动器出现了问题。制动器故障而造成开门走梯则有3种可能:

(1)制动器机械卡阻、断裂造成的失控;

(2)制动器长期没有进行相应的保养调整,相关机械的磨损造成制动力矩不够;

(3)制动器机械调整严重失当。

当电梯经常出现平层超差地面±30mm,甚至更多这种不正常情况,这显然属于第2种或是第3种情况。在平层超差问题出现的初期相关人员要及时通知维保人员进行相关的调整,避免发生溜车事故。

6、电梯控制系统应检测平层误差。对一定时间(如60分钟)内超过±30mm误差2次,就应做为故障限制电梯运行,迫使出现平层超差时维修人员必须维修调整电梯。这将有效防止制动机械磨损或是调整不当而造成的开门溜梯现象的发生,达到防患未然的目的。

实际上系统检测到平层超差时,发出报警并令电梯保护,停止运行是完全可能的,例如当平层超差时,控制系统发出报警,提醒进出的乘客注意,防止被高出的地坎绊倒。当乘客进出轿厢完毕后,只要电梯关好厅门,电梯依然正常运行,但在实际电梯运行中,如果60分钟内出现平层超差2次,控制系统就应记录故障,并停止电梯运行,同时报警。乘客或是物业安全管理人员就会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开门走梯、溜梯事故的发生。

四、修改GB7588-2003相关条款的建议

1、在GB7588-2003的“5.9井道照明”中增加井道照明开启条件:1)电梯控制系统检测到厅门联锁、轿门联锁二信号不一致时,延迟1秒自动打开井道照明并触发报警器报警(这样紧急开锁就会自动点亮井道照明;2)电梯故障停止在非门区时,延迟1秒自动打开井道照明并触发报警器报警;3)电梯进入检修状态自动打开井道照明;4)手动开启。

井道照明继电器的使用要求,利用常闭点控制井道照明,这样电梯正常运行,井道照明关闭,当门锁检测异常、电梯故障、系统掉电及进入检修操作都能保证井道照明点亮。

2、在GB7588-2003的“7.7.2对剪切的保护”中修改“7.7.2.1为:除了7.7.2.2情况外,如果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能启动电梯或保持电梯继续运行,若厅门联锁短接或粘连时,电梯停止后不能再次正常启动,然而,可以进行轿厢运行的预备操作。”

3、在GB7588-2003中,加入“电梯控制系统检测平层误差的要求”,对一定时间(如60分钟)内超过±30mm误差2次,就应做为故障限制电梯运行。防止制动机械磨损或是调整不当而造成的开门溜梯现象的发生。

即在GB7588-2003的“14.1.1故障分析的14.1.1.1可能出现的故障:

a)无电压;

b)电压降低;

c)导线(体)中断;

d)对地或对金属构件的绝缘损坏;

e)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以及参数或功能的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

f)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吸合不完全;

g)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释放;

h)触点不断开;

i)触点不闭合;

j)错相。”中追加k)平层超差。

五、结束语

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落实的同时,政府要加大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监察的力度,学者专家要研究如何通过技术革新或技术完善、升级,预防或杜绝电梯伤亡事故的再发生是我们电梯人的共同责任。提高电梯安全系数,减少或杜绝电梯伤亡事故的发生,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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