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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为了保证安全,电动葫芦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装置以及与安全有关的相应措施。

一、相应的安全措施

(1)电动机的安全保护措施

①提高绕组的绝缘等级,由以往常用的E级绝缘提高到F级绝缘,如引进的AS型葫芦电动机绝缘等级为F级,耐热性能好,采用的浸债漆保证能耐高温(155℃)、又防潮。

②电动机绕组间可装有温度监控器(过热保护元件),如在绕组间装有钻金属温度监控器(或装有热敏电姐)以防止电动机过热。当绕组温度超过允许的极限温度时,温度监控器自动作用,切断上升电力回路,迫使电动机停止向提升方向旋转,但可以向下降方向旋转。

③电动机的风扇轮必须装防护罩加以保护。

(2)减速器的保护措施使制动力矩与载荷大小有关,减速器第一级齿轮采用斜齿轮啮合,并使由载荷引起的啮合轴向力也能产生制动力矩来制止重物坠落,即制动力矩与载荷大小有关,起到一定的安全制动作用。

(3)制动装置

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必须设有制动器,运行机构原则上也应有制动器。制动器有锥型或平面型等,根据用户要求或安全的重要程度还可以加设第二制动器,当第一制动失效时,第二制动器动作近年来,国外先进的电动葫芦上出现了紧急时能制动卷筒的安全制动器。

(4)钢丝绳的安全措施

①钢丝绳必须用可靠的压绳板牢固地固定在卷筒上,当吊钩下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保证有不少于2圈的安全圈。

②为了防止乱绳,单层缠绕的卷筒上必须设置有导绳器。

(5)护钩装置

吊钩应设有防止吊载意外脱钩的保护装置,即采用带有安全爪式的安全吊钩。

(6)阻进器与缓冲器

电动葫芦运行的轨道两端或其极限位置处必须设有阻进器,以防止葫芦撞击墙壁或其他障碍物,在阻进器上或葫芦运行小车上应装有缓冲器以减缓碰撞力。

(7)超载限制器

为防止超载起吊重物造成事故,目前在电动葫芦上设有不同类型的起重量限制器,其中有采用弹簧加电气开关的,也有采用拉力传感器加时间继电器型式的。有的在钢丝绳固定端塞块处利用一杠杆加上时间继电器的超载保护开关来限制超载,有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指示灯、蜂鸣器)等,有的电葫芦还在手电门上装有起重量数字显示器。

(8)起升限位器

当载荷上升到上极限位置,如果不能自动停止,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危险,如卷筒外壳被挤伤,打裂减速器外壳,钢丝绳被切断等事故。为此要采用起升限位开关加以控制。为了防止电源相序接错,目前又出现了更加安全可靠的具有相序保护的限位器。引进的AS型葫芦采用的限位器不仅具有相序保护,还具有上、下极限位置上的双向限位保护。

(9)电气保护

目前的电动葫芦已逐渐地采用低压控制(低压常为36伏),使手电门的操纵电压变为安全电压,并且电气装置还具有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以及在手电门上设置电钥匙等保护措施。

(10)IP54保护

IP保护为世界性防护保护,即防尘防水方面的保护,IP54是指电动葫芦能达到防尘和防溅水的防护方式。国外有的公司对手电门的防护要求已提高到IP65。

(11)防坠落装置

在运行小车上设置挂轨装置,以防运行小车从轨道上掉落下来。

二、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三、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篇2: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篇3:电动葫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为加强对电动葫芦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电动葫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电动葫芦安装现场或维修保养的电动葫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由于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其它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动葫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3)抢救现场伤员;

(4)抢救现场物资;

(5)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解救

(2)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3)施工用电常识

(4)坠落保护

(5)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6)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7)事故报警;

(8)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9)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人员有效的培训,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九、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动葫芦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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