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机组锅炉掺烧褐煤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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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W机组锅炉掺烧褐煤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安全措施

1.1制粉系统:

1.1.1加强对锅炉制粉系统维护检修工作,对漏粉、漏煤及时进行清理;运行中,严禁在制粉系统设备及管道上进行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

1.1.2锅炉磨煤机入口空心轴承侧应设焊接刮刀(现#01锅炉没有,应增设),为了防止湿煤在磨煤机入口长时间粘堵,运行人员必须对磨煤机入口进行检查,发现有粘、堵煤时要及时进行清理干净。

1.1.3制粉系统各部防爆门及储煤筒仓防爆门,要按防爆规定进行安装,防爆门完好率达到100%。

1.1.4对煤粉仓上盖的漏风,锅炉检修分公司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煤粉发生自燃。

1.1.5要及时处理制粉系统各管道的漏粉和漏风,特别是当热风门不严、锁气器卡涩现象发生时,要及时更换和处理。

1.1.6制粉系统的温度、压力表应指示准确。

1.1.7粉仓应保持低粉位运行,并定期降粉,最低粉位应降至0米,降粉时间为原7天改为2~3天一次,为保证安全降粉应#1、2粉仓分别进行。

1.1.8由于煤粉粒度,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尤其是制粉系统在低出力运行或启、停过程,更应注意巡视检查。

1.1.9制粉系统木削分离器每班必须进行清理一次。

1.1.10当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应及时关闭吸潮门,注意潮管温度变化;定期派专人每天对吸潮管进行检查,如发现堵塞必须及时处理。

1.1.11#01锅炉送粉绞笼在停止以前必须将送粉绞笼内的煤粉排净,方可停止运行,导向挡板应关闭严密,防止煤粉漏入绞笼侧,防止送粉绞笼内积粉自燃,。

1.1.12停止锅炉制粉系统前,关闭原煤斗插棍,将给煤机上的煤排空后,停止给煤机,并将磨煤机内煤粉抽净后,方可停止磨煤机,切换风系统。

1.1.13锅炉停止时间超过48h时,必须将粉仓内煤粉烧净,防止粉仓煤粉自燃着火

1.1.14有计划锅炉停炉时间超过72h时,必须将原煤斗内存煤和粉仓内煤粉烧净。

1.1.15当制粉系统堵煤、堵粉、自燃等故障时,必须按《锅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1.1.16当发现制粉系统有自燃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磨煤机运行,同时采取措施将火源扑灭。

1.1.17如发生制粉系统爆炸后,应紧急停用该套制粉系统,处理后需全面检查,确认无火源时,方可启动制粉系统。

1.1.18当粉位低,发生煤粉自流现象时,要就地检查喷燃器的来粉量,及时停止所对应给粉机的运行,并投油稳燃,防止锅炉灭火。

1.1.19在高浓度、高速度含粉粒气流不断冲刷下,细粉分离器较容易被磨损,甚至磨穿,而产生漏风现象,因此,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磨穿现象,应及时修补。

1.1.20细粉分离器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粉粒的吸湿以及电荷等原因,壁面百叶窗导流器等部位会产生积粉,在细粉分离器暂停或检修时应及时清除,以防出现煤粉自然现象。

1.1.21应定期清除细粉分离器进、排气通道的堵结部位。

1.1.22粗粉分离器在长时间运行时,易造成顶帽锥积粉,要求停止制粉系统运行时,进行通风吹扫一定时间,否则,长期运行一旦达到一定的粉尘浓度时易造成爆炸。

1.1.23粉仓振打装置必须保证好用,以便烧光煤粉时随时使用。

1.1.24应保证CO2管路及蒸汽消防管路畅通,并储备一定数量的CO2,以备事故停炉时急用。

1.2燃烧系统:

1.2.1发现有燃烧器喷口烧红时,应停止与之对应的的给粉机运行,并通风冷却。

1.2.2锅炉灭火保护必须全程投入,防止锅炉灭火,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保护退出。因工作需要必须将保护退出时,必须请示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退出保护运行。

1.2.3燃烧器的火检检测装置应运行可靠,发现有积灰、结焦时应及时清除。

1.2.4锅炉声光报警信号反应灵敏准确。

1.2.5运行人员要定期检查受热面的结焦情况,发现结焦和堵灰要及时处理,确保受热面清洁。

1.2.6当锅炉发生灭火时,要按《锅炉运行规程》中规定进行处理。

1.3汽水系统:

1.3.1认真执行中电投公司关于《防止锅炉“四管”漏泄措施》。

1.3.2加强燃烧调整及主、再热蒸汽温度的监视调整,及时合理调整减温水量,防止受热面管壁温度超过规定值。

1.4燃料混配煤及输煤系统:

(应由燃料分厂按我厂设备具体情况制定)。

2技术措施

2.1试烧期间首先将褐煤的掺烧比例控制在20%左右,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掺烧比例,根据制粉系统和燃烧调整试验,以及锅炉热力计算确定最大的掺烧比例。

2.2一次风速首先控制在设计值31m/s左右,当掺烧比例增加后,再根据实际掺烧试验及制粉系统干燥出力计算结果重新确定一次风速。

2.3褐煤掺烧比例为20%时,建议煤粉细度不低于30~35%;当掺烧比例增加后,煤粉细度应由制粉系统出力和燃烧试验确定。

2.4锅炉掺烧褐煤过程,必须对制粉系统运行参数严格监视和检查。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60℃左右,在不同掺烧比例下,进行制粉系统出力计算,确定一次风率和磨煤机入口温度。

2.5粉仓温度应不高于磨煤机出口温度。

2.6运行人员应加强磨出口温度及粉仓温度的监视,发现温度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2.7磨煤机入口干燥介质是热风和温风。热风温度340℃,温风温度138℃。为了降低磨煤机出口烟气含氧量,建议增加磨煤机入口冷烟风机。

2.8在进行试烧之前,应首先要求热工人员将给粉机转数表进行标定,防止出现一次风管因给粉不均而出现堵管和燃烧不稳定现象。

2.9为了能够准确的反应磨煤机及粉仓的实际工作情况,防止因磨煤机出口温度及粉仓温度过高而发生爆炸事故,要求试烧煤之前,热工人员必须对磨煤机出口温度、粉仓温度显示装置进行校验。以确保制粉系统能够安全运行。

2.10一次风表管热工人员要定期进行吹扫。

2.11试烧期间应进行燃烧调整试验,通过灰渣可燃物含量、炉内温度场等试验数据确定合理的一、二次风速。

2.12加强锅炉吹灰器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吹灰器能正常投入使用。运行人员要保质保量的进行吹灰工作,保证锅炉受热面的清洁。如发生严重结渣问题时,应降低掺烧比例。

2.13运行中严格控制锅炉各换热面的温度,避免超温情况的发生,要保障减温水系统各阀门开关灵活,而且能够投入自动。如汽温无法控制时,应降低掺烧比例。

2.14在燃用褐煤后,灰量增加,造成渣池积渣加重,因此要加强渣浆泵的检查、维护工作,防止渣池积渣。

2.15根据锅炉掺烧、优化试验,应由电科院制定出运行卡片。

2.16对掺烧前后的锅炉进行经济分析对比。

2.17对掺烧前后磨煤机电耗进行经济分析对比。

篇2:锅炉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锅炉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检修前,要让锅炉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缓慢冷却,用锅水循环和炉内通风等方式,逐步把锅内和炉膛内的温度降下来。当锅水温度降到80℃以下时,把被检验锅炉上的各种门孔统统打开。打开门孔时注意防止蒸汽、热水或烟气烫伤。

(2)要把被检验锅炉上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与其他运行中锅炉相应管道的通路隔断。隔断用的盲板要有足够的强度,以免被运行中的高压介质鼓破。隔断位置要明确指示出来。

(3)被检验锅炉的燃烧室和烟道,要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相通的烟道隔断。烟道闸门要关严密,并于隔断后进行通风。

2.压力容器检修前注意事项

(1)容器检验前,必须彻底切断容器与其他还有压力或气体的设备的连接管道,特别是与可燃或有毒介质的设备的通路。不但要关闭阀门,还必须用盲板严密封闭,以免阀门漏气,致使可燃或有毒的气体漏入容器内,引起着火爆炸或中毒事故。

(2)容器内部的介质要全部排净。盛装可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还应进行清洗、置换或消毒等技术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合格。与容器有关的电源,如容器的搅拌装置、翻转机构等的电源必须切断,并有明显的禁止接通的指示标志。

3.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通风和监护

在进入锅筒、容器前,必须将锅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全部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充分通风。进入锅筒、容器进行检验时,器外必须有人监护。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检查前,也必须进行通风。

2)注意用电安全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进入容器检验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锅炉、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检验锅炉和压力容器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的紧固件,必须将压力全部泄放以后方能进行,不能在器内有压力的情况下卸下或上紧螺栓或其他紧固件,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禁止自行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锅炉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一般都用水作加压介质,不能用气体作加压介质,否则十分危险。

个别容器由于结构等方面的原因,不能用水作耐压试验,而且设计规定可以用气压代替水压时,则要在试验前经过全面检查,核算强度,并按设计的规定认真采取确实可靠的措施以后方能进行,并应事先取得有关安全部门的同意。

篇3: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技术措施

为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大型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435-19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防止锅炉灭火

1.1?各电厂要根据本厂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的措施,包括从来煤煤质监督、混配煤到燃烧调整以及低负荷运行,并严格执行。

1.2?加强燃煤的监督管理,完善混煤设施。加强配煤管理和煤质分析,并及时将煤质情况通知司炉,做好调整燃烧的应变措施,防止发生锅炉灭火。

1.3?新炉投产、锅炉改进性大修后或当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燃烧调整试验,以确定一、二次风量、风速、合理的过剩空气量、风煤比、煤粉细度、燃烧器倾角或旋流强度及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等。

在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太差异时,应首先进行校核计算,在校核计算许可的情况下,还应进行冷态动力场试验和热态调整试验。

1.4?当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入助燃油。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含煤、油、燃气、制粉乏气风)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1.5?加强锅炉燃烧调整,特别是一次风速风压的监视,防止风速过低煤粉堵管而造成的熄火。

1.6?1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锅炉应装设锅炉灭火保护装置。加强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维护与管理,防止火焰探头烧毁、污染失灵、炉膛负压管堵塞等问题的发生。

1.6.1?定期对灭火保护探头周围打焦清灰工作,认真落实灭火保护定期试验制度,防止因保护设备误动造成锅炉灭火。

1.6.2?做好火焰监视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改进工作,提高其准确性。

1.6.3?灭火保护系统应引入炉膛压力保护。容量为1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的灭火保护系统除引入负压保护信号外,还必须引入火焰检测信号,并且要求灭火后有进行自动吹扫的控制逻辑。

1.6.4?3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应配备功能较全的燃烧安全保护系统以提高大型锅炉的应变能力,系统除了具备上述灭火保护功能外,还应具有喷燃器管理功能和保护装置本身的定时自检功能。

1.6.5?炉膛负压测点位置及正负压报警保护定值合理。

1.7?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联锁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热工仪表、保护、给粉控制电源应可靠,防止因瞬间失电造成锅炉灭火。

1.7.1?给粉控制电源应可靠,应尽量设置为双电源,双电源互为可靠备用。

1.7.2?在确定给粉电源失电时,锅炉可能已经灭火或燃烧不稳,此时应防止突然恢复给粉系统电源向炉膛内大量送入煤粉而爆炸。一般应按紧急停炉处理。

1.8?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重点解决炉膛严重漏风。给粉机下粉不均匀和煤粉自流、一次风管不畅、送风不正常脉动、堵煤(特别是单元式制粉系统堵粉)、直吹式磨煤机断煤和热控设备失灵等缺陷。

1.9?加强点火油系统的维护管理,消除泄漏,防止燃油漏入炉膛发生爆燃。对燃油速断阀要定期试验,确保动作正确、关闭严密。

1.9.1?锅炉点火系统经常处于可靠备用状态,定期对油枪进行试验检查,确保油枪雾化良好,以便在锅炉低负荷燃烧或燃烧不稳时能够及时投油助燃。

1.9.2?严格执行燃油系统的运行规程,锅炉在停炉或备用期间,运行人员必须检查油系统的阀门是否关闭严密。

2?防止严重结焦

2.1?采用与锅炉相匹配的煤种,是防止炉膛结焦的重要措施。

2.2?运行人员应经常从看火孔监视炉膛结焦情况,一但发现结焦,应及时处理。

2.3?增减炉膛卫燃带时,应做好技术可行性论证。

2.4?大容量锅炉吹灰器系统应正常投入运行,防止炉膛沾污结渣造成超温。

2.5?受热面及炉底等部位严重结渣,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炉处理。

篇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害,保证运输生产安全。有效防止锅炉伤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发生问题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发生漏气漏水,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锅炉缺水、超压会发生设备损坏、锅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锅炉、容器内检查检修作业时,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长坚持每天对当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严格执行《人标》的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

2、锅炉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锅炉平台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锅炉房内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3、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视、挂牌、进行水表机能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排污阀、给水截止阀无跑冒滴漏。

4、进入容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揭挂安全标志,冬季在容器内严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对锅炉给水、炉水进行分析,数据分析准确,达到规定指标。水位报警器、气压表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6、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并有校验记录。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并做好记录。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7、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操作规程、自检自修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定。锅炉附件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压元件联接处、钢架、受压元件可见部件、炉墙无损坏。压力表、水位表红线标注清晰,无渗漏,每班按规定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冲洗记录齐全。安全阀启、回座动作灵敏可靠,定期对安全阀进行试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水位报警系统和自动给水、自动断水功能符合要求,动作准确可靠,高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运行中的锅炉发生异常危及安全时,必须按规定紧急停炉,禁止用向火室浇水的方式实行熄火。

8、夜间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抽查不少于一次。

9、车间分管干部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

收银制度

篇5:防止汽包锅炉缺满水技术措施

汽包锅炉汽包是蒸发受热面与过热受热面的分界面,汽包水位是锅炉汽水流量是否平衡的标志。水位高于正常运行水位的上限为满水,低于下限为缺水。大容量电站锅炉汽包容积相对较小(计算表明一台600MW机组的汽包上下水位间的容积等于8.4s与额定蒸发量的乘积),在高加故障跳停、锅炉出力或负荷突变以致汽压骤变时,给水自动控制装置的性能难,以满足维持水位的基本功能,汽包水位便发生大幅度波动。汽包锅炉严重满水使汽温急剧下降,危及汽轮机安全;严重缺水时水冷壁得不到应有的冷却,膨胀不畅导致水冷壁变形甚至过热爆管,特别是亚临界参数汽包炉蒸发受热面的循环倍率一般只有3~4,水冷壁管出口处介质含汽量相当高,在异常工况下有发生第二类传热恶化的危险。水冷壁大面积损坏、汽轮机烧瓦、振动常常是缺满水事故处理不当扩大化的结果。当前存在以下隐患:

一、汽包水位测量问题

现在电厂普遍使用的汽包水位测量装置有就地水位计(包括玻璃、云母、牛眼水位计及其电视远传系统)、电极式水位计和差压水位计。就地水位计的显示原理决定其难以参与自动控制及热工保护,而且因水位计中水柱温度常低于汽包内饱和温度,所以其显示的水位要低于汽包内实际重力水位,其差值与压力、环境温度、保温质量、液位高度有关。对高中压锅炉正常水位时其差值约为25~75mm,对超高压、亚临界参数锅炉其差值可达125~175mm如不考虑此因素将使运行水位不必要的偏高,容易导致满水;对此一些锅炉在安装时就考虑了此差值并将‘0’位放低,以方便运行控制。但是,要注意冷态时并不存在此差值,所以冷态核对水位时,需扣除此项修正;同时要注意安装时水位计水连通管的走向及倾斜方向,以免造成假水位。

电极式水位计不能实现连续测量,因而不能用于自动调节。此外简体内介质温度低于饱和温度的情况与上述就地水位计一样,也存在偏差,而且目前各电厂对筒体的保温情况不完全一样,不实地测定难以明确差值。

差压式水位计可用于自动调节与热工保护。汽侧冷凝罐内的水位提供汽包压力之外的恒定正压,水侧压力显示汽包压力加上与水位有关的重力压头,汽包水位愈低二者压差愈大。此型水位装置存在以下测量问题:①在锅炉启动及水位表管冲洗后冷凝罐的水位一时难以迅速建立,便影响水位读数。②上述恒定正压除非有保温套的修正,一般均需根据事前设定的环境温度确定,一旦管内温度比原设定值高,则水位指示虚高。③差压变送系统有许多中间环节易发生故障。因此,由于汽包水位对锅炉安全的重要性,一般实行三取中的逻辑,并要求在正常水位附近与就地水位定期核对,以确保其值可靠。当然三取中是建立在上述汽侧正压管热稳定的基础上的,且三者必须相互独立;与就地水位计核对也要考虑上述偏差。除上述测量问题外,由于锅炉宽度方向热负荷偏差,汽包长度方向的重力水位并不相同,因此在实行三取中的逻辑时,三者之间的偏差必须实现自动监控报警(报警值可取30mm),以便判断处理。

二、关于保护定值问题

为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导致设备损坏,最可靠的措施是水位超限时锅炉迅速停用,主要指低水位时切断锅炉燃料供应。目前,配备低水位保护装置的要求已列入国标(见GB/T16507—1996《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第8.12.1条)ASME锅炉压力容器规范1998年版也已经明确。现在的问题是保护定值是否正确,是否合理的设置延时,以及保护装置能否按要求动作等。汽包水位保护动作值的确定首先应保证此种缺满水情况下设备免遭损坏,其次必须在测量范围之内并有一定裕度。其值与锅内分离装置的布置、下降管管径、水速等有关,所以应执行制造厂规定。B&W公司提出的《火电机组控制系统仪表与控制装置联锁导则》有以下相关内容:①水位表(包括记录仪)的测量范围是正常水位上下318mm②跳炉的低水位值与汽包内径有关,内径为1524mm/1676mm/1828mm的汽包,动作值分别为-178mm/203mm/229mm;③通常情况下跳炉值为汽包可见水位低限上12.7mm,只有在就地水位计外还有二台相互独立的水位计时才按上述规定执行。国内一些电厂低水位保护动作值大致在-250~280mm/,过高的定值应核实(包括水位表的测量范围与制造的规定)。上面已经说明无论就地水位计还是差压水位计从原理上分析都存在测量偏差,此偏差难以通过二次仪表校验发现,所以必须推行冷态实际传动试验。

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应采用独立测量的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此外,一些控制循环锅炉设置炉水循环泵差压低保护,有一定理由认为它能保证水冷壁冷却,但在个别循环泵跳时只要降低锅炉出力仍可维持安全的循环倍率,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不完全是低水位保护。国内一些引进此类设备的电厂除有低差压保护外,也设低水位保护。此外,ASME锅炉压力容器规范第七卷C2.320规定:在第一台循环泵投入运行和燃烧器点火之前,应当用使循环泵电气开关跳闸的方法来检查为防止循环泵差压低保护动作系统和器件是否可靠。对此规定应予考虑。

三、水位控制问题

锅炉汽包水位控制对锅炉安全至关重要,从点火到停炉必须全程实行自动控制与保护,除前述测量问题外,还有自动控制调节品质问题,主要是指“三冲量水位调节”在带负荷前只能实现“单冲量调节”,而且不能适应压力变化对调节品质的干扰。因此必须研究异常工况下的运行方式,包括机炉协调控制方式,以减少水位波动。

四、关于满水保护问题

前已提到,在运行中按“大火规”条文说明,开启锅炉放水,可能会造成扩容器超压。宜按ASME锅炉压力容器规范第七卷的要求,考虑B&W公司导则提出的高水位时报警—跳炉跳机—停给水泵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防止汽包锅炉缺满水事故,涉及设计、安装,锅炉与热工专业;涉及保温工艺与校验方法,也涉及一些规程的修改。《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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