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一、工装、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员工岗位统一制作、配发工装、工牌。
2、员工的工装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有穿着使用权,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装干净整洁的义务。
3、作为福利,为在职员工统一量身定制工装,下发后不再回收,并于下发之日起两年后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领取工装不足两年离职,员工按任职领用时间承担补足部分的成本费用。
二、工装、工牌的领取:
1、保洁员、公共秩序员、维修员经试岗合格后到总办办理领用工装和工牌手续,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2、其他员工试岗合格后,由品质部负责制作工装和工牌,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三、工装、工牌的使用及赔偿:
1、公司员工根据季节变化统一要求着不同季节之工装,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规定统一着装,并爱护工装,勤洗、勤换,保持工装的干净整齐,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3、工牌作为工装的一部分,因此应与工装同样加以爱护,并保护完好无损。工牌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费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装损坏,原则为自行补救,无法自行补救或丢失者,由个人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品质部制作同样的新工装,费用自理。
5、如果公司统一更换新版工装,根据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着新工装。
四、离职、归还:
1、员工离职时不再交回任何工装,若工装上印有公司标识,离职时将标识拆掉交回公司。
2、员工离职时,工装领用时间不足贰年的,应按时间比例承担工装余额价值,时间单位按天计算。
3、员工离职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着公司工装或利用公司工装牟取私利,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4、公司更换新版工装,未要求归还的,旧工装归员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归还的,应及时归还,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5、工装管理员在发放后要将领取服装人员名单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财务部备案。
6、员工转正前暂按时季配置一套工装,转正后按公司规定配置,个人申请可以提前配置。因个人原因致使着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强行配置新工装,费用个人全额承担。
五、服装配备标准:
类别
使用年限
标准
男职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女职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公共秩序员
4年
大衣1件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2年
雨鞋1双
3个月
白手套1双
保洁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维修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篇2:物业公司员工工装管理办法(5)
物业公司员工工装管理办法(五)
1.0目的:完善内部管理,以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0适用范围:公司实施工装管理所涵盖的部门和个人。
3.0内容:
3.1公司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工装,工装属公司公物之一,全体员工请自觉爱护公司公物。
3.2员工上班应按规定着工装,工装必须整齐、清洁。
3.3下班后,不得着工装离开小区以外的区域(除因公或特殊批准外)。
3.4工装不得私自调换、赠送、转让。
3.5工装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均按价赔偿,并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3.6员工工装按工种的不同,规定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换洗工装。
工程部、护卫部:15张/人?月
其它部门:10张/人?月
3.7洗衣票的领取每月各部门按规定到公司综合事务部领取。
3.8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洗涤干净、无破损完好的交回综合事务部。
4.0工装管理流程:
入职时领取
职员日常自行保管
离职时退还
4.1工装领取和退还均在综合事务部办理。
4.2员工着装管理监督:
4.2.1公司领导对全体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2综合事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3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篇3:物业公司工装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工装管理制度(九)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
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
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3、4、认。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篇4:南湾物业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蓝湾物业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工装管理,展示物业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装配置标准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二、着装时间规定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三、工装费用管理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装更新时限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五、工装购配程序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六、管理制度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七、罚则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5:员工装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工装管理制度
文/风瑶瑶
为了加强公司工服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部门经理领员工本人,持《试工通知单》及《培训金收据》到库房按配装标准领取工服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工服时,由库房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工服的配用品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库房申购,部门经理到库房领取并发放给员工.
3,外购工服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
以赔偿.
二,工服制作标准
公司工服按照各部门岗位,级别及服务性质的差异来制定其款式,面料,规格等有关细节.
1,按规定的工服费用标准,分一线,二线工作人员,技师及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制作工服.
2,工服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公司领导审定,由行政人事部具体实施.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工服管理规定
1,工服外套的使用年限为1年,衬衫的使用年限为8个月,皮鞋的使用年限6个月.
2,一线服务人员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服装一律交回库房,由库管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登记表》及《培训金收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3,二线工作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服一律不交回,穿用不满一年者,按其剩余使用时限扣除服装标准费用,(如在公司工作满8个月辞职的,扣除服装标准费用标准的40%);穿用满一年者,新工服又未领,则原工服归个人所有,免扣服装费用.
4,凡经公司确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一线调二线,本人一线服装应全部交回,并配备二线工作岗位工服.二线调一线原有工服不交回,只给其配备一线服装.
5,新招一线服务人员,尽可能穿用库存交回服装,若穿着不合体者,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重新制作.
四,工服购置安排
2
1,公司每一年统一为员工制作冬,夏各两套工服一次;
2,特殊情况,需要新购置新工服时,需求部门可按照对工服的要求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工服购置的书面申请;
3,新工服发放后有明显不合体者,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由部门统计并提出修改,一周后自行解决.
4,配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在册的正式员工人数登记领用.
5,工服配装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制作款式.
(2)数量:春秋,冬服装各2套/人.
(3)尺寸:由承制商根据员工套量尺寸制作工服.
6,工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具体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一线人员在换季必须将工服洗涤干净方可交库房存放,以便下季使用,库管在存放前必须检查工服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写明此员工的姓名,工服新旧程度,工服使用时间后方可入账,入库.
五,工服换洗
1,二线员工工服由布草房(或库房)统一洗涤,一线员工工服由洗衣房统一洗涤.
2,员工工服不得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3,工服换洗周期要求:
工服的换洗周期:对不同级别,岗位及工服的材料区别规定.
六,工服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工服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70%赔偿.
2,领取的新工服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3,工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由库管根据工服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八,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服上岗,影响公司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公司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