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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物业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大华物业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加强本公司的保密工作,现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需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保密法规及有关文件,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保密纪律观念,经常检查督促各项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因事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桌上各类文件、报表、图纸和工作笔记等锁入抽屉,不得将保密文件和资料随意放在桌上。

四、经常检查存放各类文书资料的柜橱,发现遗失及时追查并报告部门负责人。每天下班前做到三查:查文件资料是否放入橱柜;查抽屉、柜橱是否锁好;查门窗是否关好。

五、有关公司经营活动、工作安排、工资奖分配等重要信息是公司的机密,员工之间不得打听、传播,更不得外泄。

六、对外交往中,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谨防商业机密的泄漏。

篇2: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篇3:项目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保密规定,请员工严格遵守。

一、要立即销毁已作废的公司内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带有决策性的文件。

二、不得私自复制、摘抄、和保存公司的文件。

三、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四、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将公司的图文资料、声像制品向外传播。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内部的报告、批复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向外传播。

六、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您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您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在您离职后,您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七、您务必保管好您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八、未经授权或批准,您不得对外提供有密级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九、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十、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十一、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和辞退的处分。

十二、对于主动提供泄密线索维护公司权益的,按其内容的重要性,分别给予奖励。

十三、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追其刑事责任。

篇4:M物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范

物业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范

1.公司职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和部门保密范围的文件信息、资料、经营决策和数据、通讯号码、计算机存储内容提供给外部和住户,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2.公司和部门掌握的保密文件资料、图纸、财务账目、运行设备图表、分布图、会议纪要、住户和职工档案等必须由主管部门经理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分类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乱号上锁或装箱封存入库,严防窃密和私自涂改复制。

3.各部门有关保密内容的报废文字材料、复印件严禁随垃圾乱扔乱放,必须集中粉碎处理,凡未粉碎处理处理乱放的保密报废文字材料根据内容追纠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4.加强计算机储存有关数据、住户资料的保密管理,各部门要指定专人监管,不准私自复制一经发现以窃密论处。

5.公司领导及职工私人电话号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提供。

篇5:景湖物业保密管理制度

湖景物业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保密措施

6.1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责任和处罚

7.1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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