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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员工自行车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大厦员工自行车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大厦员工(包括客户员工)自行车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做如下规定:

(1)zz大厦自行车车库为大厦客户、业户、租户、公司员工内部使用。

(2)凡在大厦工作的所有员工一律将自行车存入在此处,其他各处严禁停放。

(3)员工在存放自行车时,须按指定范围将车摆放整齐并锁好。

(4)本车库开启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

(5)员工不能携带或存放易燃、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自行车车库。

(6)自行车车库只供存放自行车,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杂物。

(7)自行车车库内严禁点烟、吸烟或动用明火。

(8)任何员工应爱护自行车车库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如因员工造成车库内设备或设施损坏,由肇事者照价赔偿于物业管理公司。

(9)任何车库使用者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的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自行车车库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员工所在公司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管理人员,当事人除须交纳罚款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禁止其进入大厦自行车车库。情节恶劣者,由保安员将其送交本地公安机关处理。

(10)凡受过处罚的员工愿接受处理罚款、愿赔礼道歉后,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方允许其重新进入自行车车库。

(11)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随需要而增减或删改本自行车车库管理规定,只须张贴告示,而毋须另行个别通知。

(12)本自行车车库对车辆及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责任。

篇2: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洛阳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以下统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应按规定悬挂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的号牌,佩戴安全头盔。

  二、校外来访人员骑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需在门岗登记车辆号牌方可入校;校内人员骑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凭校园车辆识别卡入校。下列人员可以办理校园车辆识别卡。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2.学籍处于在校状态的学生;

  3.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聘请的有效合同期内的用工人员;

  4.驻校企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校园车辆识别卡与个人信息绑定,严禁买卖、转赠、伪造、冒领校园车辆识别卡。

  四、各单位应加强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师生员工应文明骑行,遵守《洛阳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

  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应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摩托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电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止酒后骑行、逆向行驶、违规载人,骑行时不得有相互追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等有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划定区域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楼宇内等区域,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七、停放在教学区、办公区、住宿区附近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避免噪音扰民,禁止开启报警器。

  八、各类电动自行车应在集中充电装置区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充电或在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楼宇内违规充电。

  九、对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洛阳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者,学校将依规采取劝阻、通报、锁车、拖至集中区域管制、列入黑名单等措施进行处置。

  十、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学校将按废弃车进行集中处置,定期清理出校园。

  十一、请尚未办理车辆号牌的师生及时去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号牌,自2023年12月20日起,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校园通行。

  十二、请全校师生共同监督。发现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保卫处进行举报(王城校区Z、开元校区X、九都校区X)。

  附件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校园识别卡办理流程

  附件2:非编人员校园摩托车、电动车校园通行登记表

  保卫处

篇3:柏西一中学生自行车管理规定

EE一中学生自行车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护师生的利益,保持校园清洁、美观,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的犯罪行为,使校内自行车能安全、有序停放,并得到有效管理,对存放在校内的学生自行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学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自行车棚内(北门),其它地方一律不得停放,对随意停放的车辆保卫科将予以扣留并处罚。

2、学生自行车应按规定摆放在车棚内,对无锁车、假锁车,违规摆放的自行车,一经发现,一律由管理员查处保管,并按学校规定处理.

3、凡停放在我校车棚的学生自行车原则上单价不超过800元,并主动到保险公司投保,如确实造成车辆在学生车棚内丢失,保卫科将根据调查情况向保险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对未保险的车辆,学校将尽最大努力给予看管,倘若造成丢失,保卫科尽力配合失主查找,学校不作任何赔偿。

4、车棚内自行车每天停放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下午)6:30-22:30(冬、春季)或7:00-23:00(夏、秋季)。

5、每天晚上22:30(冬、春季)或23:00(夏、秋季)之后及周六晚上、周日全天车棚内停放的自行车不予看管。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取走的车辆,管理员将视为超时停放同违规车辆一并查处保管。

6、上课期间(含晚自习)禁止任何人在车棚逗留,因特殊情况需取车者必须出示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开具的书面证明并向管理员请示,经管理员同意方可取车,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7、存放或取车时,严禁在车棚内骑车、溜车,学生在校园内骑车必须减速慢行,严禁冲坡,出入校门时必须主动下车并遵守EE一中人车分流规定,对于违反校园交通规则的,保卫科将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或依照校纪处分。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负责。

8、对盗窃、破坏自行车或对管理员不尊重、进行欺骗、诬陷、栽赃等违纪行为,保卫科将予以严肃查处,对发现上述行为并及时向保卫科举报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管理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密切配合保卫工作,为优化美化校园环境共同努力。

EE一中保卫科

篇4:学校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学校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秩序,加强校区机动车、自行车的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文理综合楼各区、物理、化学实验楼、行政艺术楼等楼内一律不准停放自行车。各处(室)、系(院)、部、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学生的管理,院综治委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违规停放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处(室)、系(院)、部、馆部门的责任,记录在案,扣除年度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分数。

二、校园内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地点明确如下:

1、机动车:学院公用机动车辆、教职工的私用汽车停放在行政楼北水泥路面的停车线内以及保卫处在校园其它地方规划的停车线内。

2、摩托车、自行车地点:

文理综合楼各区、实验楼前、大门内东西路两侧便道和环校东边南北路便道上、文理综合楼B区、C区阶梯教室外侧走廊下。在以上地点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要自觉在规定的白线内摆放整齐。

3、校区田径运动场不准停放任何车辆。

篇5:某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二、童车不得与成人车辆混杂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的童车位置。

三、停放车辆时,应在围栏上加锁防盗。

四、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玩耍。

五、非车主使用车辆时,必须出具车主委托书及相关证件,以备治安人查询。

六、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单车一律不得停入在车棚内。

七、摩托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八、摩托车停放前,驾驶者需调好防盗系统,锁好各部位锁头。

九、不得在小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

十、如有无锁车辆停放时应主动与保安人员联系,协助看管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十二、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十三、自行车如需长时间停放应自觉停放在单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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