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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服装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物业公司员工服装管理规定

一、制作工作服的人员范围:

1、管理员(或相当于管理员)及以上管理人员;

2、驾驶员;

3、宿舍管理员;

4、活动中心管理员;

5、收发员;

6、安全管理员;

7、监控员;

8、上述工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保安、清洁、绿化、维修人员的工作服暂时不变。

二、制作工作服的费用分摊:

1、制作工作服的费用由公司承担60%,个人承担40%(分四次在工资中扣除)。

2、发放工作服后两年内离开公司的,除个人承担40%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承担原公司承担的部分:

未满3个月100%

满3个月未满半年80%;

满1年未满1年半40%

满1年未满2年20%

三、工作服一经发放,不予退还。

篇2:物业公司员工服务标准

物业公司员工服务标准

为了让员工更清楚了解公司员工在服务方面的要求,公司特别制定了以下的服务标准。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三部份:1)仪容2)待客态度及行为3)接听电话。

如果有发觉同事不乎合公司的服务标准,大家应互相提点,发挥团体精神,从而齐心合力提高服务质素。

1仪容

I.基本准则

制服

1.1作为**的雇员,无论何时,只要穿上制服便代表着公司,因此制服必须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及称身

1.2制服皮鞋要舒适及勤拭擦(如员工自行购买制服鞋,款式必须与公司所提供的制服鞋之款色相似)

1.3保持职员证清洁。如有破损/遗失,请立即向大厦主管办理补手续及缴交行政费

II.个人卫生

2.1每天洗澡

2.2定期清洗、护理及修剪头发

2.3每天刷牙及用漱口水,保持均衡饮食习惯以确保口气清新

2.4使用香体品或过份浓烈的香水/古浓水

II.仪容标准(女)

1.发型及头饰

1.1头发避免凌散于脸上

1.2前额头发长度以不过眉为准

1.3头发长度超过肩膊,必须束起作辫子或髻

1.4不可梳理过份前卫的发型如铲青

1.5不宜染夸张颜色头发,染发的颜色只限于黑色至深棕色系列

1.6不宜使用过量的护理用品如喷发剂及

篇3: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规定

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及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

2、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4、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这疲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车内不准吸烟。其它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6、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7、接送领导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需离开司机班时,要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9、对车管人员的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0、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1、任何时间,司机必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于与领导或车管人员及时取得联系。

1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车学开车。

13、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停放地点过夜。

附: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2、机动车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征询用户意见的补充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

提高服务质量、征询业主意见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爱岗创优"服务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服务及管理水平,达到业主满意,同时特补充规定如下:

1、定于每月开展一次业主征询意见,时间为月初或月末。

2、主要征询车容、车貌;车辆保养;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遵守时间;安全行车等方面内容,共计100分。

3、采取用车单位对驾驶员每月出车情况打分评比的办法。

4、征询意见的方法,每月末先由车辆管理人员提供驾驶人员每月出车记录及用车单位,再由物业办公室分发、收集征询意见表,后公布征询意见结果。

5、最后结论:满意为95分以上含95分;基本满意为90分以上含90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不满意。

6、对90分以下的驾驶员一次不满意为警告,二次不满意者罚款100元,三次不满意者做辞退处理。接到用户严重问题投诉的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做辞退处理。

7、对连续一年在征询意见中被评为满意者,公司评优并给于奖励,对连续二年获优的人员,公司给于提高工资待遇。

司机工作程序

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7时-8时市内五区早班通勤提前等候,准时到单位

8时-12时各支行及业务单位各部门工作用车热情服务、耐心守候、禁止下线

13时-17时各支行及业务单位各部门工作用车热情服务、耐心守候、禁止下线

17时-19时市内五区晚班通勤安全送到,准时入库

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下列情况视为肇事

(1)汽车相撞或为它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的;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它物品,致有损害伤亡的;

(3)汽车行驶失慎倾倒,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4)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5)其他情况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注:以上情况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

2、肇事的处理

(1)主管部门接到肇事通知后,应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小组报告,并迅速赶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员,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击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地址、通讯手段;

(4)填写肇事报告

①肇事时间、地点、气候;

②肇事原因(研究判断影响肇事的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的行进方向与位置等);

③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④驾驶员(包括对方车)姓名、地址;

⑤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⑥伤亡人员姓名、地址、伤亡原因与情形、救护方法;

⑦现场图的绘制及摄影。

(5)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会议鉴定,会前通知该肇事驾驶员列度。

3、肇事过失的处分

(1)肇事驾驶员依法负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肇事后经法院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即予开除,并令其赔偿肇事损失;

(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开除;

(4)驾驶员因肇事被取消驾驶员资格者,即予开除;

(5)肇事后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即予开除,并赔偿损失。

4、肇事赔偿

注: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意和解,应当场查明损害程度,赔偿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过失的,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该车驾驶员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的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驾驶员负责按照第二款处理。

五、机动车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规定

根据车队车辆多、车库分散等特点,为使车辆、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特制定此规定。

1、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坚持厉行节约、集中管理、定额领取的原则。

(1)机动车辆油料的采购手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各单位(部门)应建立油料领用登记簿,坚持按行车里程核定用油标准,驾驶员凭油票用油。

(2)驾驶员每次领取油票应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领用人车辆上的"里程表"进行登记,每次领取油票不得超过100公升,每月每台车油料控制在200公升。因工作需要增加油票时,应写出书面原因报车队队长审核,再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3)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驾驶员所用油料是否与行车里程相符,杜绝油料外流和私自卖油票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将对当事人做辞退处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车辆的日常检查

车辆驾驶人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车辆燃油量、各轮胎气压、水箱冷却液、发动机润滑油、灯光系统、喇叭、刹车系统、车辆发动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声音等。

3、车辆的维修

(1)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由该单位承担。

(2)车辆的维修应根据该单位车辆的购置年限、价值、使用状况、单项维修价格确定维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养路费、车船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车库租赁、保险费等费用均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费用指标由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控制和掌握。

(3)车辆的维修保养按《车辆保养规程》执行。

(4)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车辆所属单位指定的维修定点单位进行操作。

(5)车辆的维修申请

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提出修车申请并填写"费用预算单",在预算单上注明需要维修的部件(不包括日常维护用料)、预计格后交给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现场技术鉴定。

4、审批

(1)经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后,根据维修内容到车辆所属单位所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询价。经过询价后,将"预算单"上报,由车队队长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上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

(2)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将维修车辆送到经批准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送修和更换零件所发生的费用不预报销。

5、车辆的保险

为便于机动车辆的保险,实行统一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的原则,应由车辆所属单位统一办理车辆保险。车辆出险后必须根据保险条款有关内容及时进行索赔,保险中如出现问题由车辆所属单位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

六、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安全、便捷、即时服务"的宗旨,确保一线用车的需要,更高完成各项任务,特指定本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架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2)文明行车,晚间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3)因驾驶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违章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保持车内外整洁、干净、不准在车内吸烟,其他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滴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5)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主动打招呼、使用文明用语。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问话,不准随便插话。主动协助乘车人搬运物品,贵重物品轻拿轻放,保证物品安全。

(6)所有驾驶人员接派车任务后,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要准确、安全地完成任务,乘车人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走动到其他办公室。有事需要离开司机班时,应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完成任务回来,应立即到车管人员处报道。

(8)对车管人员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能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9)驾驶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设法同志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0)任何时间驾驶人员必须保证传呼机或手机畅通,对领导和车管人员的传呼应及时复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1)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学习开车。

(12)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领导比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13)严格按照车辆的"三级"保养规程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此项工作由车管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保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或报告车管人员,不得拖延检修或私自送厂维修。

(14)对车辆完好率、出勤率车辆使用率及满意率较高的驾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15)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安全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技术水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资源整合更有效的发挥驾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工作的热情,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技术过硬的驾驶员队伍。

七、表格

1、车辆档案

2、车辆维修申请表

3、机动车驾驶员评分考核办法

4、车辆部件的保养规程

5、车辆一级保养规程

6、车辆二级保养规程

7、派车单

8、()月份证询用户意见表

9、员工违纪过失单

篇4:M大厦物业员工宿舍主管岗位职责

大厦物业员工宿舍主管岗位职责

直属上级:人力资源部经理

直属下级:宿舍管理员、宿舍维修工

1、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管理员工宿舍。

2、负责员工宿舍管理员的排班、考勤及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分配标准安排员工入住,坚持原则。

3、组织召开本组管理员的每周例会,及时向上汇报工作情况,并向下传达上级的要求。

4、负责申领清洁用品。

5、负责员工宿舍固定资产保管及每月盘点清查。

6、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做好寝室的日检、周检、月检工作。

篇5:物管公司内务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物管公司内务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宿舍员工的作息制度,有利于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处员工宿舍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司经理负责宿舍配备物品标准的审核。

3.2部门主管负责宿舍管理工作的检评、监督指导工作。

3.3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住宿人员应自觉爱护宿舍的公用设施及物品,每日自觉整理宿舍内务,室内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4.2住宿员工须自觉接受宿舍长的管理,按"每周卫生值日表"自觉轮值;当值人若因故不能值日,应向舍长说明,经舍长同意后补值。

4.3女宿舍员工须于每晚10:00以前全部归位,男宿舍员工须于每晚11:00以前全部归位,若因故不能及时赶到宿舍,须事先向宿舍长请假说明去向及归来大概时间,11:30前熄灯就寝,最迟不得超过12:00。二楼员工娱乐室需于每晚12:00以前准时熄灯。(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除外)。

4.4宿舍员工因故需在外住宿一个月以上,须事前知会行政部或部门主管;经批准后,方可搬出宿舍,否则,宿舍水电费照计,行政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4.5男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女宿舍的围墙(不锈钢栏杆),不得在女宿舍室内逗留。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

4.6公司项目部在正常办公时间,严禁员工到三楼有任何活动。(如冲凉、洗衣服、娱乐等),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6不得在宿舍区墙上乱写、乱画及张贴;不得在宿舍前后窗口、阳台乱扔杂物或垃圾。

4.7不得随意破坏或改变宿舍区的布局结构,员工必须按宿舍床位对号入座,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床铺位置。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批准后方可调换。

4.8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住宿员工直系亲属确需留宿,经部门主管书面批准后方可,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4.9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维护水电设施、电器及液石油气瓶,确保住宿安全。

4.10宿舍无人时,需关闭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4.1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器械进入宿舍。

4.12禁止在宿舍区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5.0处罚规定

5.1主管将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如检查出三次以上个人内务卫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5.2员工在晚归(未事先请假说明的情况下)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5.3未经许可,擅自或超期留宿外来人员,经查实,予以"书面警告"一次,在宿舍大声喧哗、打闹、争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5.4不爱惜公物,造成人为损坏、丢失公物者,予以"口头警告"一次并照价赔偿。

5.5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瓶者,经查实,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5.6不听从宿舍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或参加卫生轮值时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者予以"书面警告"一次。

5.7在宿舍区乱扔垃圾者,经查实,予以"口头警告"处理。

5.8未按规定时间熄灯就寝,影响他人休息,超过两次以上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5.9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弑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区者,由行政部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10严禁在宿舍区聚众赌博,违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现金,并作解雇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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