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工作交办单工作联系单使用流程
管理处工作交办单及工作联系单使用流程
为保障整个管理处工作的正常运行,管理处内部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极为重要。只有在各部门寻系保证畅通的前提下,各项工才能顺利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工交办单(详见附表1):
1.包括工程维修、清洁服务及其它服务均需填写工交办单。
2.交办单共分四联:第一联,为住户在服务完成后,由住户签名保留;第二联,交由服务部门存档(如工程,清洁);第三联,由客户服务部保存并存档(一般保留二年以上,以便复查);第四联(记帐联)交由务记帐,便于统计有偿服务之应收费用。
3.填写工交办单时,应详细填写各栏之内容,特别是服务项目一栏内,必须详细记录服务之内容、地点、时间等一系列要素,以便其他部门查询。
4.工交办单需安排专人跟进、存档(详见第七章,工程维修跟进回访流程)。
二.工联系单
1.如遇重要或特别事项,可填写工联系单(详见附表2)。
2.工联系单必须详细注明收发文部门、收发人姓名、联系方式。
3.将所需其他部门配合之事项详细罗列于“请求事项”一栏内。
4.填写完成后,交由部门主管签名,呈送总经办。
5.经总经办审核后,抄送至收文部门。
6.收文部门主管查阅后,交部门工作人员跟进处理。
7.服务完成或需重新回复发文部门时,请将完成情况及最新反馈信息填写于“收文部门答复或完成情况”一栏内,呈送总经办审阅(流程同上)。
8.为保障能及时跟进,在填写工联系单后,应以电话形式通知收文部门,以便能及时为住户提供服务。
9.服务项目完成后,工联系单应由收发文部门同时保存,以备复查。
E.5分钟内致电南门确认是否完成,如完成则在记录本中登记完成时间,如未完成,则需询问原因并致电住户释,告知住户大致等待时间。
5.访客电话确认:
A.详细询问大门致电保安人员,来访者身份、姓名、事由、被访者房号。
B.致电被访者,详细告诉住户来访人员情况、姓名、事由、身份等。
C.确认后,致电大门保安放行。
D.如无人接听也需致电大门保安,说明住户不在家中。
E.如占线应在3分钟内再次确认。
6.前台电话值班记录表需填写日期、当值人员姓名,以及填表人员,并由主任每日查阅签字,每周所有部门经理抽查签字,每月送总经办抽查。
7.所有有关住户的电话均要求详细记录于前台电话值班记录表上,并由当天夜班输入电脑存档。(另:为加强管理,管理处安装了电话录系统,以备日后所需之时复查。)(附表2-前台电话值班记录表)
篇2: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制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发挥管理的效应作用,创高效、优质的综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五次扣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事离开,须有请假条,写明事由,一天内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一天以上须管理处主任签字,交公司领导批准;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于当天交给管理处主任;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扣发当月奖金或十天平均工资,超过两天未返岗位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三、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按质、按量完成各自职责。如检查到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范围内,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月奖金百分之二十或一天平均工资。
四、工作时间,不准看报闲聊,不准用通迅设备聊天,空闲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常被用户投诉者,管理处可以书面报告公司给予换人或辞退。
五、因违反工作规程损坏设备、设施及用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发奖金或照价赔偿。
六、严禁向住户和业主索取财物、吃拿或肆意刁难等不良行为。
七、管理处的设备、机器或工具未经主任以上同意,不准外借。
八、严禁在本住宅区内擅自承接工程。
九、依据法规严格妥善管理,须热情、主动、周到地为住户和业主提供高效的综合服务,不允许以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
十、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者,管理处有权将其行为记录在册,向公司提出扣发奖金或辞退的建议。
十一、工作时间必须穿戴整齐的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接受业主或用户的监督。
篇3:项目物业管理处员工奖惩机制
项目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奖惩机制
1、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2、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违反安全守则或项目规定的。
*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服务中心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值班时打瞌睡的。
*旷工一天的。
*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拾遗不报的。
*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开除
*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偷窃的。
*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连续旷工2天的。
*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篇4:某物业管理处项目经理职责
物业管理处项目经理职责
根据国家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制定、实施项目管理计划。对公司和本物业的业主负责,使所管辖的物业区域的环境、安全、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部门工作总结;
3、以星级服务为标准,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4、作好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
5、协调与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等各方面的关系;
6、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星级服务"的宗旨,开展好优质服务,经常深入业主中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以最佳的服务奉献给业主,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7、坚持增收节支的原则,认真作好设备、设施的管理;
8、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9、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为业主提供整洁舒适的生产、办公环境;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5:物业管理处操作员工守则
物业管理处操作员工守则
1.目的
规范管理处操作员工的工作,严明纪律,提高效率,实现公司服务质量目标。
2.范围
适用于**广场管理处操作人员的日常工作。
3.操作员工守则
3.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2上下班按时打卡,不得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应向上级说明,可办理签卡。下班时不得提前在卡机前等待打卡。
3.3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可向上级领导请假,但未获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4上班时必须保持着装整洁,保持形象端正,不准留长发、胡子,衣服要干净,衣领要整齐,不缺扭扣;精力充沛。必须佩戴胸卡和臂章,臂章要与工作对应,不得错戴。
3.5讲究卫生,不得在大厦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碰见垃圾必须随手捡起放到垃圾桶。
3.6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工作场所吸烟、吃东西和闲谈。
3.7在班组办公室内,不准高声谈笑、看报纸;无具体任务时可看业务书籍。
3.8员工如厕必须到环卫部门的公共厕所,不得在大厦卫生间如厕。
3.9中午就餐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处规定的时间,除派一人提前吃饭值班外,其余人员不得提前用餐。
3.10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处调度员和班长的安排,保证工作高效率,不得无故拖延,消极怠工,更不得在公共场所休息,工作完成后必须尽快返回各自班组待命。并立即向调度员复命。
3.11员工进入客户房间服务,应先按门铃或轻敲客户房门,待客户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为客户服务必须认真负责,客户有疑问时,必须耐心解释,如自己无法或无权解释,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12与客户交谈必须礼貌客气,不得发生争执;不许与客户谈论有关公司内部事务,更不得与客户开玩笑。
3.13员工为客户服务或在公共场所工作完毕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必要时与管理处联系,找清洁工提供协助。
3.14不准收受业主钱物,如按规定应收取现金的必须向客户说明后,一起(或代为)到管理处缴费,并将正式发票交给业主。
3.15员工到大堂和广场进行工作,必须尽最快速度完成并及时离开,不得在大堂和广场逗留,工作用具不得在大堂随意摆放,更不得在大堂前台及附近打电话、闲谈。
3.16如工作牵涉多个班组或部门时,各班组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效率。
3.17非特殊情况,员工只能乘坐货梯。B1至B2上下往返不许乘坐电梯,但到大堂和广场工作可乘坐客梯。
3.18员工往返工作地点,先用对讲机联系货梯,B1---9F可等待2分钟,10F以上可等待5分钟,如货梯在上述时间不能到达,则必须走消防楼梯,不得延时等待。
3.19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客梯,必须佩戴"抢修"臂章,后上后下,注重礼仪。
3.20如工作任务暂时不能完成,必须在四小时内向调度员汇报情况。
3.21不准利用公司电话向外打私人电话,公事电话必须详细记载时间内容,接听外线电话必须尽量缩短时间。
3.22上班时间不许串岗,空调、电梯班员工不得进入电房,维修班电工除执行班长安排的任务外,不得到电房闲谈。
3.23上班时间不得带熟人、朋友进入本大厦,更不得带到工作岗位逗留。
3.24工作未完工不得下班,下班前必须搞好班组卫生。
3.25不得损坏公共财物,不准将公物占为已有,更不得带公物回家。
3.26发生紧急情况(包括火警、暴力事件等)必须维护集体利益,不得贪生怕死,必须保持公司的紧密团结,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3.27员工如严重违反本守则规定,将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并扣发当月部份或全部岗位津贴。
3.28员工之间必须互相监督,如发现有人违反本规定而不予制止的,给予相同处理。
4相关文件
《员工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