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小区管理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花园小区规章制度
小区管理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增强员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依照国家法规,结合公司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督促下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装置的维护。
3、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4、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技术交流,观看安全生产展览和劳动安全卫生电影、电视,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和安全标志,时刻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二、严格要求和督促下属企业搞好"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把安全工作做到在其它工作的前面。
三、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下属企业督促其按规定执行。
四、认真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宣传,使员工认识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防患意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篇2:物业公司管理处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主任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在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公司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督导。
2、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本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6、就本公司安全情况,按隶属关系向当地的劳动安全监察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篇3:物业项目管理处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物业项目管理处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经常检查管理现场和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等有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报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4、开展环境保护项目治理时,必须包括对该项目污染源的治理,处理"三废"场所和设施,都要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要求。
5、加强对各种原料的管理,做到合理堆放,对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运输、倾存,严格执行发放制度。
6、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
7、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主任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篇4: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濮阳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内容及治理要求,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局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除与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交通安全平稳。局安委会将按照“四项机制”的规定,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每周一向局运输科上报上一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材料要有隐患排查措施、工作方法、隐患已排查出起数与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要准确,能够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否则,如果谁弄虚作假,不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欺上瞒下,捏造数据,将对具体分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篇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卫生管理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处罚
管理文件: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罚制度
1.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如果的确需要另接电源的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后,由专职电工负责接线,如违反规定私自接线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并收缴电线、开关、电器设备。
2.垃圾要求放到指定地点,生活区按各班组划分卫生区,对于班组所管辖的生活区内发现清理不干净,一经发现将处罚100罚款。
3.除厨房外,生活区内任何地方都不能生火煮饭,如有违反者,除收缴燃具、厨具外并罚款50元。
4.生活区内严禁养鸡、鸭等牲畜,一经发现应立即处理,否则罚款100元。
5.宿舍照明不准超过“40W”灯泡,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开水器,一经发现,除收缴电器外,处罚100元。
6.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不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罚款100元,严重的行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准带人在宿舍留宿过夜(除工地负责同意外)严禁嫖娼、卖淫等淫秽活动,一经查出,罚款200元。
8.不准在宿舍内烧香拜神,放鞭炮和燃烧杂物,违者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