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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防火区域做好防火工作,防止火灾发生尤为重要。为此特建立健全有效的防火组织机构和措施做到同计划、同总结、同评比。使防火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1、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见附表)

2、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上到下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分工负责,明确防火目标和任务,领导小组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分析研究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用火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及场外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4、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都要有一名义务消防员为班组防火员,负责班组施工的防火,同时要根据工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数和防火重要程度,配专职防火干部,专职消防员,专职防火临护员,对整个工作防火管理,检查督促,配置器材和巡逻临护。

5、领导小组要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消防监督机关和周围地区的横向联系,加强施工的外地民工和施工队的管理、检查和联系,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络,一方面使广大作业人员掌握防火安全知识及安全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使现场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另一方面增加了工地的防火工作应变能力,有利于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6、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责任制,明确工程各个部位的动火等级,严格动火申请和审批手续、权限,强调电焊工等动火人员防火责任及电焊、气割“十不烧”规定。对无证人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入装饰阶段,要明确吸烟点。

7、对参加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人员详细进行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对木工操作场所,木削、刨花明确人员做到日产日清,油漆等易燃物品多的场所,动用明火多的部位相应多配一些。对易燃材料的施工区域划为禁火区域,安置醒目的警戒标志并加强专人巡逻临护,施工完毕负责施工的班组要对易燃的包装材料、装饰材料进行清理,要求做到随时做、随时清,现场不留火险。

8、加强冬季施工防火工作,对于电气焊工、木工、油漆工、电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试,把住防火工作重点环节。

9、雨季和夏季施工的防火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10、对消防员进行定期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的操作规程,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消防常识教育,演示常用灭火器的操作。

11、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灭火器材及时修理更新,保证有效、完整使用。

电焊、气割的防火措施:

1、坚持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审批人在审批前应到现场察看确无危险,措施落实才予批准。

2、电焊工要持操作证,动火证进行操作,并接受监护人的临护和配合。

3、临护人要持动火证配有灭火器材情况下进行临护,临护时严格履行临护人的职责。

4、焊工动火操作中要严格执行焊割操作规程,执行“十不烧”规定,执行瓶与瓶之间保持5m以上间距,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间距,瓶的出口和割具进口的四个口要用轧头轧牢,不准游动吸烟,设固定吸烟点。

5、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木工操作间及木工的防火措施:

1、木工操作间采用钢管搭设远离明火区。

2、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安装防火罩。

3、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木工做到活完地清,刨花、锯末每班都要打扫干净,运到在指定地点。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废料。

6、工作完毕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认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现场电工、电设备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

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3、木工操作棚及易燃气体的场所,采用防爆照明灯具。

4、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n的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配电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配电室严禁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发现用电线路可能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7、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闸箱应配锁,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仓库保管的防火要求:

1、仓库保管员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及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和灭火方法。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防火间距。

5、库房门窗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6、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7、库房管理人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察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准离开。

8、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明火作业要严格控制,实施批、报、审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各类人员不准随意出入。门卫对出入现场的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制。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报装置,发现火警隐患立即鸣铃。防火组织机构各责任单位立即投入灭火、抢险工作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公司安全生产部电话:

篇2:施工现场治安消防防火安全措施

一、治安、消防管理措施

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一律配戴胸章,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为施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承诺“便民不扰民”,取得沿线单位和居民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设立固定安全、防火警示牌、宣传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械和物资。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对炸药、雷管等危险物资的管理,制定领、发放制度和看守制度。

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作业队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主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建立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职责。

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做好防火工作,搭设的工棚与料库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工棚及仓库附近要设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管理。工程大量使用柴油、重油、沥青等易燃品,因此其采购、运输、贮存及使用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储料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2、施工现场要有畅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用砂、消防器材,工具、用具要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

3、在建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要符合防火规定。

4、明火作业要严格管理,要符合有关防火规定,经审批后,才能动火。

5、仓库内的易燃物品、料具不得乱放,要采取防护措施。

6、施工现场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7、对施工现场工人要进行消防规章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实行消防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消防登记簿。

9、民工不得在宿舍内烧火炉、烘烤衣服、私接电灯等。

10、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11、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2、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某烟囱维修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一、灭火方法

1.窒息灭火方法。就是阻止空气流人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质断绝氧气的助燃而使火熄灭。这种灭火方法,仅适应于扑救比较密闭的房间、地下室和生产装置设备等部位发生的火灾。

在火场上运用窒息法扑灭火灾时,可采用浸湿的棉被、帆布、海草席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氮气充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贮运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燃烧区内氧气的含量,从而达到窒息燃烧的目的。此外,在万不碍已且条件又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扑灭火灾。

采取窒息法扑救火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燃烧部位的空间必须较小,又容易堵塞封闭,且在燃烧区域内没有氧化剂物质存在时。

(2)采取水淹方法扑救火灾时,必须考虑到水对可燃物质作用后,不致产生不良的后果。

(3)采取窒息法灭火后,必须在确认火已熄灭时,方可打开孔洞进行检查,严防因过早打开封闭的房间或生产装置,而使新鲜空气流人燃烧区,引起新的燃烧,导致火势猛烈发展。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阻止火势迅速蔓延,争取灭火战斗的准备时间,可先采取临时性的封闭窒息措施或先不打开门窗,使燃烧速度控制在最低程度,在组织好扑救力量后再打开门、窗解除窒息封闭措施。

(5)采用惰性气体灭火时,必须要保证燃烧区域内的惰性气体的数量,使燃烧区域内氧气的含量控制在14%以下,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2.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以终止燃烧。在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法扑灭火灾外,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冷却剂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防止建筑结构变形造成更大的损失。

3.隔离灭火法。就是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与火源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失去可燃物质而停止。这种方法适用于扑救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采取隔离灭火法的具体措施是将燃烧区附近的可燃、易燃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扩散的可燃气体,拆除与燃烧区相毗连的可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

4.抑制灭火法。与前三种灭火方法不同。它是使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从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停止。目前抑铺法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1211、1202、1301灭火剂。

二、消防设施布置要求

1.消防给水的设置原则

(1)高度超过24m的工程。

(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3)重要的及施工面积较大的工程。

2.消防给水管网

(1)工程临时竖管不应少于两条,成环状布置,每根竖管的直径应根据要求的水柱股数,按最上层消火栓出水计算,但不小于100mm。

(2)高度小于50m,每层面积不超过500ffl2的普通塔式住宅及公共建筑,可设一条临时竖管。

3.临时消火栓布置

(1)工程内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任何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角,离地面1.2m。

(2)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每节长度不宜超过20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每个消火栓处宜设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3)临时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4.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

(2)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个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0m。

篇4:某建筑施工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

篇5:某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杭州东方家俬市场工程(A楼)位于江干区秋涛北路以东,景御路以南,景坛路以西,庆春东路以北。由杭州三新集团有限公司开发,设计单位为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杭州通达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中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七层,建筑总面积约103119平方米,其中地下42864平方米,地上60255平方米。本工程消防防火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在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吸收业主参加,健全防火检查制度。二、组织机构人员及网络图1、消防防火领导小组人员姓?名职务备?注陈文根防火总指挥项目经理李宏亮防火副指挥项目副经理金祖洪防火副指挥施工总负责吴志法组长安全员王?晖组员施工员赵海成组员资料员胡国庆组员材料员蔡守海组员泥工负责陈训海组员木工负责金良送组员钢筋负责姚方荣组员安装负责2、义务消防队人员义务消防队人员由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组成。3、消防管理管理网络图

?三、消防防火基本措施(一)、场地防火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防火器材及部署防火工作。1.配电房、木工房、油漆及易燃品仓库,必须设立足够的消防器材。2.各层操作楼面,均设相应的消防器材,包括脚手架及室内。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布设和更新,并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知识及交底。4.电焊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原则,焊割作业点与氧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距离要大于10m。6.主体施工,在木板及易燃品区域应配备专职及兼职防火监督员,负责巡回检查消防安全情况,相应配备对讲机联络,随结合工程进展需要增减消防器材。7.生活宿舍,严禁任意动用明火,必须动火,须经审批,严禁员工用电炉、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及用碘钨灯或灯泡烘晒衣物和取暖。(二)、电气防火1.配电房地面应安装绝缘地板,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烟火。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材料和物品。2.现场配置的各种保护器、电路、设备等应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确保电气绝缘,防止闪耀。3.加强电器防火教育,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在电气防火重点处设置禁止标志。四、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一)、木工棚防火须知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杭州通达建筑工程公司杭州东方家俬市场工程(A楼)项目部200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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