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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救护程序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1.通讯联络负责与各部门防火负责人,防火干部联系。当火灾发生后,

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救护工作。

2.2.各部门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报保卫处值班室。

3.3.灭火,抢救指挥负责人,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增援,是否需要报“119”火警台。

4.4.灭火行动组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积极配合保卫处及公安消防部门工作。

5.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员救护,现场警戒,抢救贵重物品工作,保护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1.1.发现火情时,指定负责人迅速报警。

2.2.讲清着火单位名称、地址、时间。

3.3.讲清燃烧物品,火势,人员伤亡情况。

4.4.讲清报警员姓名,电话及接警地址。

5.5.报警后,应立即到接警地址迎接消防车。

紧急电话号码:

火警:119

市急救中心:120,999

篇2:电教室防雷防火措施

防雷措施

夏季雷雨天气较多,为做好防雷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及远程教育设备不受损坏,特制定三板桥中学远程教育设备夏季防雷措施。

一、高度重视防雷工作,严格落实设备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做好防雷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四、确保设备有良好的接地,有效防止雷电造成破坏,把损坏降到最小。

五、雷雨天时不使用远程教育设备,切断设备电源,拔掉电源插头,拧掉同轴电缆数据接头,断开网线,关好门窗。

六、雷雨天气时要远离卫星天线,不触摸室内外的接地线、电源线等金属导体

七、每周到校时排查安全隐患,对线路中出现塑料护皮脱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

八、若发生雷击事件,造成设备损失,要及时上报。

三板桥中学

2009年9月

电教室安全防盗措施

1.电教室内各种器材,只准专人使用,不准他人随意动手,以免损坏。

2.使用电器时要严格按规程精心操作,不准无关人员按拧键钮。

3.保持放映室的清洁卫生和通风保温,使用时不行超过有关电器规定的温度极限和时间范围。

4.对电器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不用时立即切断电源,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

5.电教室人员离开室内时要及时锁门,不把钥匙交给别人。

6.不将陌生的人带进电教室,除检查、联系工作外,无事者不得随意出入,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7.下班时认真检查电源,关好所有门窗。

三板桥中学

2009年9月

电教室安全防火管理措施

(一)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严格落实“预防为重,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度;

(二)用电要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动用电气设备;

(三)工作后要关闭电源,清理好工作现场;

(四)室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

(五)电加热、照明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时要放在不燃或隔燃操作台上,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六)室内严禁吸烟。

三板桥中学

2009年9月

篇3:某现场施工消防预防措施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施工对为主,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工地治保消防委员。各施工队建立治安消防小组及义务消防小组,工地在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制度管理,统一培训。使其形成一支有力的、能战斗的消防队伍,担负全工地的消防任务。

3、坚持实行防火工作层层交底制度。作到层层负责,上下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工地各施工队签定“治安消防协议书”,分工把守,各负其责。

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办公室、宿舍设水盆灭掉烟头。

5、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完好的、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严禁挪作他用。

6、现场内不准随便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品。要设专库,专人保管,严格领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不准丢失。

7、严格明火作业制度。电、气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备好消防器材,开具明火作业证,明确看火人,违反者严肃处理。

8、木工棚和有易燃隐患的库房,必须配足灭火器材,加强消防管理。

9、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火。宿舍取暖炉、夏季用蚊香,要设专人管理。并需经工地保卫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不经批准,禁止使用电炉和电热器。

篇4:某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济宁任城区十里营新村小学教学楼工程,位于济宁任城区接庄镇十里营新村驻地。建筑面积6004.99M2,四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柱下钢筋砼独立基础。墙体采用200厚粉煤灰空心砖。屋面设有卷材防水层聚氨酯板保温及水泥珍珠岩找坡层。

楼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及地砖楼面;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内墙涂料及面砖防水墙面;吊顶为矿棉吸声板吊顶,外墙为保温面砖墙面。门窗为塑钢门窗。

水、电、暖安装齐全。

二、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预计本工地消防、保卫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为使工地达到市级文明现场的目标,确保不出现火灾及失窃等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1)本工程属全现浇框架结构多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大部分施工人员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2)现场的材料库、油库和油料存放处等地方油类、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人员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

(3)木工棚:设置在现场东侧,靠近场外,其地理位置比较危险,坏人容易趁机破坏。而且现场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较多,均在现场木工棚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棚内用电较多,锯末、刨花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连电及室内吸烟引起火灾。

(4)配电室及个别电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员知识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检、缺试,造成配电盘或配电箱内保险装置失灵,加之用电长期超负荷,致使线路发热老化,造成责任失误而引发火灾。

(5)施工现场办公区设有材料库、电脑室及会议室,有电脑、电视等贵重物品,施工现场周围治安不太好,外来人口、流动人口较多,给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及现场总协调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防火安全及社会自安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孔维富

副组长:郑鲁康

组员:陈增林、宁延茂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小时。

四、消防保卫措施

(1)现场设立1处主消火栓,每处配水龙带2盘,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棚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4具5kg干粉灭失器。

(2)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3)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使用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5)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6)乙缺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1Om。

(8)现场大门处设专门人员护场,出入现场必须由示证件。变电室等重点部位设专人管理。

(9)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在现场留宿。

(10)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严禁使用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2)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不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5)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6)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7)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口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9)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易燃、易爆气体挥发程度、比重分别将施工现场周围上下孔洞、地沟、道井等封堵,防止易燃、易爆气体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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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火用电管理

(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2)进行电、气挥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4)乙焕发生器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5)氧气瓶、乙快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6)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7)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9)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

(10)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11)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炉火取暖,在施工程内不许采用炉火保温。

七、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l)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复后支搭。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2)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水泵房、食堂烧火间、变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3)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距离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

(4)在施工程内不宜住人、办公,确实因条件有限,必须在工程内住人、办公、加工等,先制定防火措施,经上一级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5)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6)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7)现金、票证、贵重物品、稀有材料等重点部位,位置选择要适当,房屋、门窗要安全牢固,必须有防护窗栏、防盗门、保险柜、报警器等防护措施。

(8)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10)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快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11)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OW,禁止使用自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12)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13)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八、值班护场

(1)施工现场围挡应坚固耐用,其高度不小于2.1m。

(2)施工现场大门在西部,宽度分别为6m。

(3)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出入制度,设置的值班室统一制作。

(4)门卫按照2人一岗设置,并注意夜间巡逻。

(5)门卫工作区域内,不准停放车辆及大型物体,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人员执行任务。

(6)工程进入装修阶段,配足成品保护人员。

(7)变、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设专人管理。

九、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进入现场后要定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2)现场管理人员一律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管理人员安全帽。

十、现场检查

?(1)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火、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2)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3)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4)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5)对为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劝阻。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停工或实施经济处罚。

篇5:某建筑工程防火技术措施

1.组织管理

1.1.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设立义务消防分队组织,并设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检查监护。

1.2.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进行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见附件-4)。

1.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1.4.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消防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1.5.动用明火按用火管理制度之规定进行审批,落实措施后方可,并设专人监护。

1.6.施工现场楼层、配电箱、配电间、易燃易爆等作业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及时检查和更换,并设专人进行保管使用、维修。

1.7.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建立学习、培训、评比、考核、事故隐患整改巡逻值班后台帐记录等。

2.火源管理

2.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并由监护人实行全过程监护。

2.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私自操作。

2.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2.3.1.动火前"十不"

2.3.1.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3.1.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2.3.1.3.割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2.3.1.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2.3.1.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2.3.1.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2.3.1.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2.3.1.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焊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2.3.1.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2.3.1.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2.3.2.动火中"四要"

2.3.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3.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2.3.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抢救。

2.3.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3.3.动火后"四清理"

动火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在动火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能离开现场。

2.3.3.1.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落的安全措施。

2.3.3.2.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2.3.3.3.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2.3.3.4.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的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3.电气防火管理

3.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3.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3.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2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到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3.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

3.6.照明灯具下方不宜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80cm。

3.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3.8.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

3.9.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4.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项目部安全科审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4.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4.3.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乙炔发生器作业。

4.4.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4.5.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5.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5.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5.2.施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5.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5.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不得在宿舍内燃火取暖或用小太阳取暖烘烤衣服。

5.5.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5.6.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5.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宿舍内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5.8.宿舍外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通畅易取。

5.9.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5.10.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燃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5.11.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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