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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2)项目部制定本工程消防方案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所涉及到的问题,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3)坚持每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现场实行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相结合的消防管理方法。

4)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同时要进行消防安全交底。特别对电器、电焊、氧焊(割)、油漆等有火、易燃易爆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现场割、焊作业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5M;距材料仓库、易燃品堆放区距离不得少于25m。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施,并经验收批准后方可作业。进行高空明火或电焊作业时,必须在下方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有专人看管,不得有火种从高空散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5)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施工现场禁止明火。各种临时用火、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按消防要求规定施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申请临时用火证,并配备专人看管。仓库、易燃品堆场及变配电室应悬挂明显的标志。施工现场、材料库、生活设施等处设一定数量的临时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砂池和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设施附近应有明显标志牌。

6)使用高温灯具时,如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小于100cm,离易爆物品应在3m以上。

7)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现场所有消防设施不得被其它物品、材料遮盖阻挡。电闸箱、电焊机、砂轮机、变压器等附近不得放易燃物品。油类等易燃物品设专人管理,电源由电工专门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动用。

8)现场施工道路兼作消防道路,道路应保证畅通。工地进出大门和易燃品仓库前不得停放车辆,以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9)现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画等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定期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灭火器材使用培训,做到遇火警不慌乱,并懂得对小火警的扑救。

10)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上标识出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巡视员、保卫值班人员发现有火警后应立即电话报119,并有组织的进行扑救。

11)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和积极参与扑救火灾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3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篇2:某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

2油漆:各类油漆或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除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伤人,未用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3焊接工程: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在高空施焊时,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盒,并有专人看火,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合作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氧气瓶,乙炔瓶在严冬工作时,易被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40℃),不准用火烤,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损坏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凝土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使用.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下,在高空切割铁件时,必须设有临时接火盘,并有专人看火.

4防水作业: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5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明火作业: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除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用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到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冬期施工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

7现场堆料防火措施:木材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8在结构和装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东西楼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各设置两台消防水泵,一备一用.消除泵房安排专业消防人员昼夜值班.

篇3:装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装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消防管理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现场消防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消防设施

1.1现场交通道路要畅通,要使消防车有回旋余地。

2、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2.1现场要统一设置危险品仓库,贮存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3、关于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建立防火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和防火档案,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各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按施工区域划分动火级别,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

4、其他

4.1在楼层应划定房间吸烟室。另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2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易燃材料等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严格消防管理制度,现场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4.3宿舍内不准使用易燃保温材料。

篇4:灾后重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本项目部负责,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委派一名副经理作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防栓处昼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现场施工所用的大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采用非易燃材料。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等易燃材料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可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未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在楼层应划分房间设立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工地消防给水管道和生产给水管必须分开,不能共用。

现场要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要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高层消防用火所必须的水压和水量。楼层施工随结构升高而安设消防设施。

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安全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的原则,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批准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能落实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审批。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木材等易燃物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禁止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存放在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能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召开治保会,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建立门卫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证出入的制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制定具体措施,做好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篇5: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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