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厂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木材加工厂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木材加工在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加工厂点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燃点一般在250—300℃,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相应地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但是由于一些木材加工业主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许多火灾隐患。笔者通过近年来对木材加工行业的防火监督检查,将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门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门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造成许多分布在乡村的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是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形成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规划不合理,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市区、县城较远的地段,在那些地段没有公共消防给水管网。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操作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是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提高。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料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二、做好当前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一是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当地的工商、林业、消防等各相关部门应相互联系、联动管理、严把建审关。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不合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大多数木材加工厂远离消防队,许多地方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工作。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规章制度,层层制定责任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

三是加大消防的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执法监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和无法整改的单位,要采取调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或搬迁改变用途等强制措施解决。公安消防机构在对木材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应注重督促落实解决以下问题:

1、督促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自检自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消防工作。

2、对本地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木材加工厂房的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和防火间距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目前仍在使用的易燃建筑应要求逐步加以改造。

4、木材加工厂内的厂房、库房、烤房、料厂、生活区要分开设置,并留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对无法留足防火间距的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5、要求木材加工厂露天堆放的原木应堆放整齐,不得占据通道,堆放地点应在远离锅炉及其他明火作业地点,不得靠近危险物品仓库及成品仓库。

6、木材加工厂车间内堆放的木材量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

7、木材加工生产中产生的锯末、木屑,不得堆放在车间内。刨花和废料应每天清除。

8、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修、保证用电安全。

9、督促木材企业落实基本的消防灭火设施和器材、修建消防水池并保证消防水源充足。

10、不得在木材加工车间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或其他明火,必须使用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应有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

11、加强干燥工序的防火措施,改进和淘汰一些落后的、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工艺。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的重视,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人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篇2:变压器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把交流电能转变为不同电压、电流等参数的另一种电能的设备。它内部的绝缘衬垫和支架,大多采用纸、棉纱、布、木材等有机可燃物质,并有大量的绝缘油,如1000千瓦的变压器大约用木材0.012立方米,纸料40公斤,绝缘油1吨。因此,它的火灾危险性在于易燃烧,变压器内部一旦发生严重过载、短路,可燃的绝缘材料和绝缘油就会受高温或电弧作用,分解燃烧,并产生大量气体,使变压器内部的压力急剧增加,造成外壳爆裂,大量喷油,燃烧的油流又进一步扩大了火灾危害,并造成大面积停电,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运行中的变压器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绝缘损坏

1.线圈绝缘老化

当变压器长期过载,会引起线圈发热,使绝缘逐渐老化,造成匝间短路、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引起变压器燃烧爆炸。因此,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的测试,运行过程中不允许过载。

2.油质不佳,油量过少

变压器绝缘油在储存、运输或运行维护中不慎而使水分、杂质或其他油污等混入油中后,会使绝缘强度大幅度降低。当其绝缘强度降低到一定值时就会发生短路。因此放置时间较长的绝缘油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化验,如水分、杂质、粘度、击穿强度、介质损失角、介电常数等项。运行中,也应定期化验油质。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铁芯绝缘老化损坏

硅钢片之间绝缘老化,或者夹紧铁芯的螺栓套管损坏,使铁芯产生很大的涡流,引起发热而使温度升高,也将加速绝缘的老化。

变压器铁芯应定期测试其绝缘强度(测试方法和要求与线圈相同),发现绝缘强度低于标准时,要及时更换螺栓套管或对铁芯进行绝缘处理。

4.检修不慎,破坏绝缘

在吊芯检修时,常常由于不慎将线圈的绝缘和瓷套管损坏。瓷套管损坏后,如继续运行,轻则闪络,重则短路。因此,检修时应特别谨慎,不要损坏绝缘。检修结束之后,应有专人清点工具(以防遗漏在油箱中造成事故),检查各部件、测试绝缘等,确认完整无损,安全可靠才能投入运行。此外在检修时更要注意引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由于距离不够而在运行中发生闪络,造成事故。

(二)导线接触不良

线圈内部的接头、线圈之间的连接点和引至高、低压瓷套管的接点及分接开关上各接点,如接触不良会产生局部过热,破坏线圈绝缘,发生短路或断路。此时所产生高温的电弧,同样会使绝缘油迅速分解,产生大量气体,使压力骤增,破坏力极大,后果也十分严重。

导线接触不良有以下原因:

1.螺栓松动。2.焊接不牢。3.分接开关接点损坏。

针对上述原因,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变压器停运检修时,应加以检查,对接触不良的螺栓都必须紧固。对不能停运的变压器,必须进行外部接点检查。

2.检修时在焊接前必须将焊接面清洗干净,焊接后认真检查焊点质量,以防运行时焊点脱落引起事故。

3.应将开关转换到位,逐个紧固螺栓,确信一切正确无误时,才允许投入运行。

(三)负载短路

当变压器负载发生短路时,变压器将承受相当大的短路电流,如保护系统失灵或整定值过大,就有可能烧毁变压器,这样的事故在供电系统中并不罕见。

为此变压器必须安装短路保护。中、小型变压器(特别是农村用变压器),一般在高压侧设跌落式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内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用低压熔断器保护,熔体也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此外,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根据变压器运行情况、容量大小、电压等级还应有气体保护、差动保护、方向保护、温度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等设施。

(四)接地不良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二次侧(380/220伏)中性点都要接地。当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上就会出现电流。如这一电流过大而接地点接触电阻又较大时,接地点就会出现高温,引燃可燃物。为此,应经常检查接地线、点是否连接完整紧固,并应定期测试接地电阻。

此外,在运行中还应注意变压器的声音,随时监视温升的变化,检视油位和油色,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五)雷击过电压

油浸电力变压器的电流,大多由架空线引来,很易遭到雷击产生的过电压的侵袭,击穿变压器的绝缘,甚至烧毁变压器,引起火灾,所以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篇3:地下建筑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近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处于地下的建筑物逐渐增多。地下建筑,尤其是地下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这是因为地下建筑出口一般较少,密闭性好,通风条件差,火灾中可燃物产生大量的烟雾,将从起火部位以每秒1m的速度向四外对流扩散,直到充满整个空间,呈现聚积不散的状态。因此,深入分析地下建筑的火灾发展特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研究火灾预防的对策,是目前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地下建筑的火灾特性

(一)不完全燃烧产物和有毒气体含量多,火场内部温度高,阴燃火势隐蔽,易引起复燃。地下建筑因其密封性好,火灾后大量物质的燃烧速度与燃烧的充分性受到影响,造成燃烧速度慢、阴燃时间长、产生浓烟和大量有毒气体,同时蓄热温度随之升高,产生高热烟气流。而当某一阴燃部位突然同外部空气形成对流时,火势又会迅速起燃,重新形成大范围的燃烧,给在场扑救人员造成极大的危险。

(二)内部格局复杂,出入通道少,导向标识不易发现。多数地下商城、娱乐场所内部结构复杂,有的互相贯通,顾客经常摸不清方向。特别是环形地下商城,给顾客造成的方向性模糊程度更为严重。其次此类场所安全出入通道数量少,尽管国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地下建筑的安全疏散各项指标均有明确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大都达不到这一标准。此外,多数地下场所内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都设在顶棚,不易于辨别。

(三)部分场所人员流量大,安全疏散困难。据实地调查,在上海市几个大型的地下商业中心或公共聚集场所中,双休日及节假日的日客流量可达15万-20万人次。在这些人员中,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人员占多数,他们的特点是盲目性强、方向性差、易于惊恐慌乱,同时缺少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危急情况下急于逃生,互相拥挤,极易堵塞疏散通道,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四)贮存物品种类杂、数量大,在繁华街道、广场、十字街等处,大力开发地下空间,以其宏大的规模,多种经营方式,开设购物中心、商品城、娱乐广场、停车场、大型仓库等行业,这样的地下建筑不但使用面积大,而且贮存的物资种类杂、数量大,给防火灭火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有的地下商品批发市场,平均火灾荷载密度约为100kg/㎡-300kg/㎡,如发生火灾在得不到充足的空气情况下,燃烧时间将会持续6h-18h,是地面同样荷载燃烧时间的3倍。

(五)内部纵深大,层数多,灭火战斗困难凡大型地下商城、汽车库,其建筑都有较大的长度,以哈尔滨市金街地下商贸城为例,其两个安全出入口中间距离一般都有50余米,火灾中战斗人员如从一点向内进攻,受高温、浓烟和光照度的影响很难接近火点。特别是对负二层的火灾扑救,因其复杂程度高于一层,其难度更大,使灭火行动受到限制。其次,消防部队目前配备的装备器材性能指标,不能满足地下建筑火灾的扑救需求。一般无线通信器材在地下建筑内发挥不了作用,只能依靠通信人员来实施信息联络。从时间上、质量上都无法保证命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目前我国生产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大多数设计时间为60min(安全使用时间为45min),长管(推车式)空气呼吸器还没有装备,在有限时间内,很难对纵深较大区域内的火势进行有效打击。

二、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及原因

如今多数地下建筑先天不足,安全疏散出口数量或疏散距离不足,消防设施不到位或缺乏保养,建筑的自防自救能力差。

(一)对《消防法》的学习贯彻不够,防火安全意识不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擅自改建、装修或改变使用性质的现象还屡有发生,再加上此类场所大多存在防火分区超面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距离偏长、消防设施不到位、“三合一”等问题,给防火工作带来困难。

(二)消防设施投入不足,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善。部分单位太过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消防安全,有的在建设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固定消防设施,即使设置了,有的为增加使用面积,把消防设施圈占在包房或商铺内而影响了正常使用。有些单位在消防验收后就认为万事大吉,消防设施长期不进行维护、保养,致使设备元件老化、损坏等不能被及时发现。

(三)管理层对消防管理不力。尽管地下场所都普遍制定了防火安全制度,但实际上许多场所管理仍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措施不力。从调查情况看,违章吸烟、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圈占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三、加强地下空间防火安全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消防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各地下空间的主管部门要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开展对《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学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强化“法定代表人就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的思想,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从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单位防火安全工作。

(二)规范设计和施工,加强对地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建筑物原有防火分区、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体系和固定消防设施情况,在建设中要规范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能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保证必要的消防资金投入,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下建筑防火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地下建筑上级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对地下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管理,经常督促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执行《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并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从速从严落实整改。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的防火宣传,对职工和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同时,要经常组织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遵照《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规定从速从严进行整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消防监督。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建立起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在地下建筑的立项、审批、管理、消防验收和防火检查诸环节中,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并切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篇4:商业楼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城镇的发展和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需求不断提高,各种商业门面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镇新建的沿街或沿道路的建筑,其建筑底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城镇原有的沿街或沿道路建筑,建筑底层大都也改建成了商业用房,这些商业门面房大都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我们一般统称为商住楼。笔者在工作中发现,此类建筑虽然楼层不高、分隔面积较小,但由于其在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消防设计上呈现一些新特点,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因未能很好地解决而导致火灾事故不断。

商住楼相对一般建筑一般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但建筑楼层高度越来越高,一般建筑底层楼层高度为3—5m,而商业门面房底层楼层高度达4—9m,由于楼层高度高,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就将此作为卖点,吸引买家对其进行隔层装修和改建。底层建筑到了租赁户或经营户手中,一般情况下可分隔成2层,楼层高的甚至可分隔成3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二是经营品种和项目的多样性,火灾荷载有大有小。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网吧、茶楼、卡拉OK房、打字复印、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店、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且商业门面房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屡见不鲜。三是装修材料的多样化,为了商业需要,最大程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商业门面房往往因造型和突出艺术效果而采用大量可燃装修材料进行装修改造。四是改建的随意性,由于商业门面房经营项目的多样化,同一间门面房今天可能是美容美发店,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由于经营需要的不同,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五是商业门面房的经营者多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他们重视消防安全的程度可想而知。

正因为具备了上述特点,导致商住楼的存在多种火灾危险性:一是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引起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底层改建中,业主一般仅增设一部楼梯,对于建筑面积超过50m2的建筑,依据规范,其安全出口数量明显不足。若另设安全出口,对于大多数建筑来说,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二是改建后极易形成“三合一”建筑,一部分建筑经改造后,往往底部为经营用房,以上部分分隔后用作仓库、住宿、厨房等功能用房,形成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三是消防设施的设置困难,由于商业门面房都分成了各自的单元,室内消火栓究竟设在何处才能方便使用和管理,若设在门面房内,虽便于管理,但不方便使用,若设在室外的墙上,虽方便使用,但管理上不便;再则,门面房本身是按一层进行设计的,其消防设施的设计均按一层进行考虑,若在底层加层后,其建筑灭火器、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在按一层考虑的基础上进行增加,往往会遇到困难,大多情况下不易落实。四是改建装修过程中极易降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楼梯,分隔的楼板有时采用木板或钢质材料,因造型和突出艺术效果而采用的大量可燃装修材料等都人为在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达不到原设计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五是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影响火场逃生。因此,对于这类建筑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审核,并从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在调查中发现,各地在对此类建筑的防火设计、审核过程中,适用规范标准不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甚至形成火灾隐患,笔者认为在满足国家规范有关要求的同时,商宿一体店建筑的防火设计和审核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建筑结构方面

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U型、L型、T型布置时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且间距不宜超过80m,便于内部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根据《建规》第5.4.2条要求,如门店上层设置住房,安全出口必须分开,且住宅与商业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分隔开,店内严禁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但在实际使用中,由于此类建筑各单元门店面积不大、层数不多、人员较少的原因,在设计、审核中往往按照《建规》第5.3.1条要求,仅设一个安全出口、一个疏散楼梯,满足了《建规》中房间面积不超过60M2,人数不超过50人,最远点距门口不超过14M,每层面积不大于500M2等要求,忽视了此类建筑使用中的综合性。

鉴于经济合理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应要求建筑内的楼梯必须靠外墙部位设置,同时楼梯紧邻直通室外的出口,便于自然排烟、采光和疏散,从根本上解决人员被困的问题。能够设两个安全出口的要设两个出口,设一个出口的必须要保证通道畅通,上层窗户不得设防盗网。

二、消防供水方面

一是室外消防供水。根据《建规》第8.2.2条规定,此类建筑必须设置满足一次灭火用水量的室外消火栓,特别是对未设计室内消防给水的建筑,更要保证有充足的室外供水,并在附近设置水带、水枪配备箱。布置成组的建筑应按消防需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距建筑不超过150M的市政消火栓也可以列入室外消火栓考虑。

二是室内消防给水。根据《建规》第8.4.1条规定,体积超过5000m3的商店、超过六层底层设有商业网点单元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时的其它民用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对于商宿一体店住宅、办公、仓库合一,高度一般在四层以下,应要求在门店部分总体积超过5000m3、总体体积超过10000m3时,必须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对于远离消防队站、经营可燃易燃物品较多的场所,应在符合规范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要求。

由于此类建筑分割单元面积较小,各商户均布置室内消火栓,显然有些不够经济合理。因此,从讲究实际效果的角度出发,在设室内消火栓时,可在一层、二层商用部分均匀设置室内消火栓,由多家共同使用,并保证能达到需要的扑救范围。

当前,商宿一体店建筑在我国中小城市和城镇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此类场所在使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多问题,使预防此类场所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上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对此类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验收中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抓住要点,从严要求。

篇5:燃气锅炉火灾爆炸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锅炉作为生产热能和动力的工艺设备,在现代工业、电力及人民生活中普遍使用,而燃气锅炉以它优质、环保、清洁的特点满足了人们对环境、安全、自动化的要求,所以很多工程已经采用了燃气锅炉作为其加热设备。但由于各种原因,燃气锅炉爆炸事故的频频发生,它不仅在经济方面造成大量损失,严重的使人们在身心甚至生命都受到威胁。所以研究燃气锅炉爆炸危险性及其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燃气锅炉及其应用

1.1燃气锅炉结构简介

燃气锅炉包括燃气燃烧设备和锅炉本体两个系统。燃气燃烧设备主要指炉膛和燃烧器,也包括其他与燃烧过程有关的设备,它的主要作用是将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和空气通入燃烧设备中,通过可燃气体的燃烧将化学能转变为热能,给锅炉本体提供持续的热能。锅炉本体就是借助燃烧设备提供的热能将水转化为水蒸汽,使其成为一定数量和质量(压力和湿度)的蒸汽。整个锅炉生产过程就是将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和相应数量的空气送入炉内燃烧,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传递给水,使水在定压下汽化而形成一定压力和温度的水蒸汽。

1.2燃气锅炉的应用

燃气锅炉作为一种产生热能和动力的工艺设备,广泛地应用于电力、机械、化工、纺织造纸等工业部门及宾馆、居民区采暖供热等方面。我国北方城市由于需要采暖供热,在用锅炉数量更大。燃气锅炉已经逐步进入人们生活的周围。

2.燃气锅炉爆炸事故类型及其危害

燃气锅炉运行中出现的事故大致可分为三类:

(1)特大事故:锅炉中的主要受压部件——锅筒、管板等发生破裂爆炸的事故,这种事故常导致设备、厂房破坏和人身伤亡,造成重大损失。

(2)重大事故:燃气锅炉无法维持正常运行而被迫停炉的事故,如缺水事故、炉膛爆炸事故等。这类事故虽不象特大事故严重,但也常常造成设备、厂房损坏和人身伤亡,并使燃气锅炉被迫停运,导致用汽部门局部或全部停工停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3)一般事故:在运行中可以排除的事故或经过短暂停炉即可排除的事故,其影响和损失较小。

燃气锅炉事故属于工业热灾害三种主要事故类型中造成损失最大的爆炸事故。主要可分为两种爆炸原因,一是炉膛爆炸,另一种是炉体爆炸。燃气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频率较高。

3.燃气锅炉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3.1燃气的危险特性

燃气锅炉的燃料是可燃气体,主要是天然气或煤气。天然气和煤气的主要成分都是甲烷,还搀杂一些简单的烷烃,这些组分都是高度易燃易爆的气体,天然气的爆炸下限为4%,煤气的爆炸下限为6.2%,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3.2炉膛爆炸火灾危险性

炉膛爆炸是由于可燃气体漏入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处在爆炸极限范围时一接触到适当的点火源就会发生爆炸事故。伴随着化学变化,炉内气体压力瞬时剧增,所产生的爆炸力超过结构强度而造成向外爆炸,由于在极短时间内大量能量在有限体积内积聚,造成锅炉炉膛处于非寻常的高压或高温状态,使周围介质发生震动或邻近的物质遭到破坏。炉膛爆炸主要由以下因素造成。

3.2.1点火不当

在点火时,如启动操作不当,出现熄火而又未及时切断气源、配气管进行可燃气体吹扫,或吹扫不彻底、打开阀门时喷嘴也点不着火或者被吹灭,或其他可能使炉膛中存积大量高浓度可燃气体并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的情况,则再次点火时引燃这些可燃气体,引起爆炸。

3.2.2火焰不稳定而熄灭

如果煤气燃烧器出力过大,火焰就会脱开燃烧器,发生脱火现象;相反出力过小,火焰就会缩回燃烧器内,发生回火现象,使锅炉运行中火焰不稳定而熄灭,由于炉膛呈炽热状态,达到或超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着火温度,且继续进可燃气体时,就有可能立即发生爆炸。

3.2.3设备不完善

因为阀门漏气,设备不完善,没有点火灭火保护装置和火焰检测装置,可燃气体充满炉内点火发生爆炸。

3.2.4输气管道泄漏

由于燃气锅炉输气管道庞大,可燃气体消耗量大,有些管道已经存在老化、腐蚀的情况,如不注意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在输气过程中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泄露,而造成爆炸事故。

3.2.5操作失误

在锅炉运行时,有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事故依然发生了,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时操作不合理,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工作不负责任,值班、检修不按规定进行,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3.3炉体爆炸的火灾危险性

燃气锅炉炉体爆炸是由于锅炉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受压元件强度不够或者严重缺水,持续加热等因素造成的爆炸事故。

3.3.1燃气锅炉设计制造方面

设计不合理造成燃气锅炉结构上的缺陷;材料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粗糙;受压元件强度不够等,这些因素也是引起燃气锅炉爆炸的重要因素。

3.3.2锅炉内水被烧空造成爆炸

在锅炉运行时,其中的水会被加热慢慢减少,当锅炉内的水过少甚至烧空时,可燃气体燃烧所释放的热能直接加热锅炉设备本身,造成炉体过热,发生爆炸事故。

由以上可看出燃气锅炉的爆炸火灾危险性大,因素多种多样。

4.利用预先分析法评价燃气锅炉火灾危险性

为了更清晰说明燃气锅炉的火灾危险性,下面用预先分析法进行分析讨论:

燃气锅炉预先危险性分析

类型

故?障

原?因

危险等级

措?施

炉膛?

爆炸

烟囱

冒黑烟

1、燃料气通入量过大

2、空气量不足

3、燃料气温度过低

4、炉管烧坏

2

1、关小燃料气阀门

2、开大进风阀门

3、提高燃料气温度

4、更换炉管

出口温度突然升高

燃料气阀门突然开的过大

2

减小火焰

燃烧

不稳定

1、燃料气压力不稳定

2、燃料气温度忽高忽低

2

调节燃料气流量,稳定燃料气压力

出口温度突然下降

出口管线或干线突然断裂

3

停炉,抢修管线和干线

燃料气

中断

1、炉温下降

2、熄火

2

1、联系供气站保证供气

2、及时向炉膛通入蒸汽吹扫

炉管烧坏

1、高温气体对炉管腐蚀

2、操作压力过高

3

紧急停产,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爆炸着火

1、炉膛内有一定量燃烧气而点火

2、操作不当,导致燃烧不完全而产生过多可燃气体

3、过负荷运转,燃料气过多

3

1、点火前通蒸汽吹扫不少于30min,爆炸气分析成分

2、保证正常操作

3、降低锅炉负荷

爆炸

锅炉

爆炸着火

锅炉材料元件受压强度不够

3

锅炉使用前严格检查

锅炉严重缺水

4

在锅炉运行中经常监视,注意加水

结果分析:从上表的燃气锅炉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预防燃气锅炉爆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点火前的预防。在锅炉点火前,要确保锅炉的各项性能符合标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二是在锅炉运行中的合理操作和监督。这要求锅炉操作者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合理解决。

三是锅炉设备的定期维护。锅炉设备老化也是燃气锅炉爆炸危险性因素之一,也占事故中的一定比例

5.事例分析燃气锅炉爆炸

案例1:

1990年4月22日6时15分,北京人民大会堂一台SZQ4—1.25型锅炉发生炉膛爆炸,炉体南、北侧和顶部发现有裂缝和部分凸起,炉膛保温层遭到破坏,锅炉房窗玻璃震坏,锅炉房外东院停车场一辆小汽车的后玻璃被击碎,另一辆汽车的尾灯玻璃也被击碎。

?当天早晨6时10分,锅炉房值班人员按规定启动引风机和鼓风机,排除炉内气体。约3—5分钟后关闭鼓风机,接通电打火器的电源,打开上、下点火燃烧器的阀门。此时,因司炉工未认真操作,在上点火燃烧器未点着火的情况下,先打开上主燃烧器的阀门,接着再打开下燃烧器的阀门。这时炉内的气体已达到了爆炸的临界点,当下主燃烧器一被点着,炉膛“轰”的一声就立即发生了爆炸。由于主燃烧器的煤气阀门只开了三团,进气量不大,加上炉体安全装置起了作用,气浪主要从两个防爆门向东冲出,炉体破坏不大,但因锅炉位于重要的场所,其影响和后果甚大。

案例2:

2003年1月3日19时10分,山东省胜利油田管理局河口社区西区锅炉房,一台热煤气发生炉压力容器在调试运行阶段,因故障处理不当,使煤气发生炉夹套内壁顶板处的使用温度超温、材料开裂,发生爆炸,死亡6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3.5万元。

案例3:

2008年6月12日18时46分,泉州晋江市福建凤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导热油锅炉车间发生导热油喷溅起火,意外的爆炸使15名消防官兵不同程度烧伤。

工作人员正在导热油锅炉车间启动3#锅炉对导热油进行加热,当导热油温度升至240度,准备3#锅炉加热的导热油接入厂区导热油输送主管道时,工人在开启管道阀门的过程中,由于阀门发生故障破裂,导热油喷溅而出,并立即气化燃烧起火。

对上面案例分析可知,产生事故原因大致如下:

1.司炉对业务不熟悉,工作不认真,虽然点火程序正确,但却因判断错误而误操作。

2.锅炉启动时通气时间过断,不能使可燃气体浓度降到爆炸极限以下,造成爆炸事故。

3.锅炉本身设备老化,不能正常工作,缺乏安全性。

4.设备检修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的发现解决,隐患存在时间长,危险性大。

6.燃气锅炉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6.1锅炉质量要求

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改造、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6.2点火时的防火措施

(1)在点火前,由于燃气锅炉内已经充满了残留的可燃气体,所以在点火前,要做到先启动送、引风机强制通风5-10分钟,充分进行炉膛内的气体置换,清除炉膛内的可燃气体才能正常点火升压,一次点火未成功需要重新点火时,一定要在点火前再次给炉膛通风,充分清除可燃气体。当采用手动点火时,人工操作和调试很难保证准确无误,根据监察规程规定,燃气锅炉要安装自动保护装置,包括自动点火、熄火保护、燃烧自动调节及必要的自动报警保护装置。

(2)当炉内温度低或比较潮湿时,因点火困难,需采取适当方法给炉内预热。

(3)在可燃气体喷嘴前的进气管上,应装置压力表。

(4)如火焰熄灭,立即停止供入可燃气体,只供空气,换气后,再进行点火操作。

(5)为了防止煤气锅炉在点火时发生爆炸,必须在点火前检查进气管中的燃气压力,当压力符合要求时,再使用鼓风机吹扫炉膛,清除炉膛内的爆炸性混合物。在点火时应严格遵守先点火,后开气的原则。

6.3燃气锅炉工作时的防火措施

(1)防止脱火:可燃气体燃烧器出力过大,火焰会脱开燃烧器,过多的可燃气体发生不完全燃烧,在炉膛内存积大量的爆炸混合气体,随时存在爆炸危险。所以,应注意脱火现象,具体方法有:a、实行火焰稳定化;b、把空燃比调整到理论混合比附近;c、人为加大燃烧速度;d、使可燃气体压力保持稳定;e、减小燃料的喷出速度。

(2)防止回火:可燃气体出力过小,火焰会回缩到燃烧器内,使锅炉运行中火焰不稳定而熄火。此时继续通入可燃气体,则达到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后,爆炸一触即发。防止回火现象的措施有:a、加大最小喷出速度;b、必须使燃料从喷嘴喷出的速度大于其燃烧速度,即炉膛保持正压

(3)点火后直到进入稳定状态的过程中,要很好的监视燃烧工况,注意调节燃烧气流量,稳定燃烧器压力,使火焰能够稳定的燃烧。

(4)为减少烟囱冒烟,出火星和污染环境,对烟囱冒火应进行综合治理,如安装消烟除尘和火星熄灭装置等。?

(5)平时操作中,注意不能骤冷骤热,以防发生爆裂。

6.4防止燃气锅炉中严重缺水

锅炉中严重缺水或烧干事故是化工、石油生产用锅炉普遍发生的一种事故。司炉要在锅炉运行时定期对水位严密监视,定期上水,经常检查水位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进行排污排垢清洗处理。

6.5燃气锅炉的定期维护和检修

(1)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确保它们的可靠性。

(2)定期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查看炉膛是否破裂,输气管路是否完好,保证管路不发生可燃气体泄露。

6.6燃气锅炉周围环境要求

(1)禁止在锅炉房堆放各种可燃物,也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汽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擦拭设备的油棉纱、油抹布要妥善保管。

(2)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

(3)锅炉周围不能存在火源,锅炉输气管不能靠近其他加热设备。

6.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燃气锅炉爆炸危险性大,影响因素复杂多样,这就要求司炉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范。不仅要保证不出现误操作,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在锅炉出现问题时处理问题的能力。锅炉的爆炸危险要求司炉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业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禁止进锅炉房操作。值班操作人员应尽职尽责,遵守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锅炉房应根据人员岗位情况制订《岗位安全责任制》,每个操作人员应达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

6.8设置防火安全装置

为了避免或减少燃气锅炉爆炸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我们也可以采用更有效的锅炉防爆报警系统。例如能够检测出可燃气体泄露浓度的传感器和报警器等。现在已经研制出利用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受气体作用后发生变化的原理制作的气体传感器,可利用锅炉炉膛内可燃气体检漏、浓度测量来报警。而报警器采用灵敏度高、响应时间快的半导体材料制成,气敏元件感受到可燃气体泄露立即发出警报。水喷淋系统也可作为锅炉火灾爆炸初期预防措施。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等更多的高新技术将应用到燃气锅炉爆炸预防中来。、

结论:

燃气锅炉火灾爆炸的发生通常要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气体处于其爆炸极限范围内,有火源存在,在一定的容器内。防止燃气锅炉的火灾爆炸就是使上面的三个条件不能满足。所以,预防燃气锅炉的防火防爆可控制其发生的三要素。通过对这三个要素的分析,增强对锅炉爆炸事故的预防,这样才能消除燃气锅炉炉膛爆炸事故的可能。防止锅炉爆炸主要应加强锅炉设备质量安全管理,在操作中杜绝缺水问题。在预防方面采取多种因素共同控制的方法,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对燃气锅炉操作人员严格要求,保证操作正确,确保锅炉的正常工况,进一步降低燃气锅炉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