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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手册保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公司员工手册: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养老保险统筹。养老保险统筹金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

(1)企业缴纳的部分

(2)个人缴纳的部分

员工的养老手册及台帐由公司委托社保中心保存。新调入员工转正后应将养老保险电脑转移单(若原单位是行业内统筹单位,将台帐)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待核查后从员工进入公司之月起继续上缴。若员工离开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原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须转移养老保险。

对于档案未及时转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不为该员工上缴保险直至其档案调入。员工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计算办法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养老保险有关细节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并随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变更。

大病统筹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大病医疗统筹。每位员工会得到《医疗保险卡》。遇大病需住院治疗时,凭此卡到指定医院就诊。大病统筹金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大病医疗统筹基金由企业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

北京市大病医疗统筹医院:。

大病医疗统筹范围:。

失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公司按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上限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平均工资0.5%缴纳。缴纳失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部发工资时在税前代缴。

人身意外险及附加医疗保险

公司为了解决员工日常的医疗费用,特上此两项商业保险,确保员工在受到人身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即使的医治及补偿。

所有员工都享有人身意外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另享受附加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年,附加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年。

篇2: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制度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制度

第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2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5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6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7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8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1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11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12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13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1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1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1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篇3:附属医院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本院职工就诊时(包括离、退休职工),一律挂号。

2、本院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不得将医疗保险证供他人就诊、住院,不得自行开方、开单和涂改病历处方多取药、多作检查,一经发现医院将终止其本人医疗保险,并处以发生费用的3~5倍罚款。

3、本院职工住院期间不准挂床,所有检查项目和治疗必须在《江西省医疗收费标准》以内,超标准由个人自理。

4、本院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因病需要就诊时,可选择市内任何一家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因医院条件设备所限,不能在本地诊疗需转外地诊疗的,必须严格按转科、转院制度办理。

5、严格按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用药,处方量一般疾病3日量,慢性病为7日量(中药3~5剂)。不得超范围、超剂量用药,杜绝人情方、大处方,不得串换药品。

6、职工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等造成伤残和各种整容、美容、健美手术、治疗、药品等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不得进入医疗保险报销。

7、使用进口医疗材料(如安装进口人工器官、心脏起搏器等)者,只按国产价格记账,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理。

8、本院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应在本人出院三日内及时结算,否则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9、其它规定参照**市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篇4:酒店员工福利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是由国家规定的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一种制度。酒店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保险。人力资源部应认真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险的结算、统计工作,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2)各项保险费用的提取、缴纳、使用、管理按规定办理。酒店计提的工资总额,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计算口径应与年报工资总额相一致,开支必须与财务部门的实际支出相一致。

(3)在处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中,应正确计算工龄、区别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掌握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

2、员工福利

(1)员工福利是员工分配部分的延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福利措施使酒店人事政策的重要性愈加明显,它不仅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措施,也是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一种重要手段。

(2)员工福利分为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集体福利包括员工集体文化福利、员工集体生活福利,即员工在店工作期内的工作服、工作餐、培训等;个人福利包括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等待遇。同时,社会保险也是员工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篇5: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工伤风险,根据《劳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落实强制性职工工伤保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完善员工工伤保险管理。

二、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为全员职工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

三、企业应确保受伤员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企业应收集下列资料:

1、保险评估、年费及反回资料;

2、索赔事件资料;

3、已发出赔偿资料。

五、企业应对下列费用进行调查:

1、保险费用;

2、有保险时的损失费用;

3、无保险时的损失费用。

六、管理部门及职责

职工工伤保险由企业工会管理,并指定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相关事项的协调同、资料收集和费用调查工作。

七、相关记录

《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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