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客服中心助理(楼宇管理)职责
步行街客户服务中心助理(楼宇管理)职责
职务:客户服务中心助理(负责步行街地下停车场、首层、外围、广场、天台花园所有事宜)
呈报上级: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2.4.1服从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领导,负责分管片区内之物业服务工作。
2.4.2落实、执行步行街各项管理规则,督促租户遵守执行。
2.4.3做好物业前期验收接管工作,并跟进分管片区内之遗留工程,协助处理片区内租户之投诉/意见。
2.4.4办理租户收铺手续、二次装修申请手续及相关之监管工作。
2.4.5负责分管(步行街地下停车场、首层、外围、广场、天台花园)所有公共设备、设施之维修、治安、保洁、绿化等巡检工作,并现场随时处理客户之投诉、咨询,解释有关之管理规定,并做好投诉回访工作并做好记录。
2.4.6每天至少巡查步行街二次及协助工程部对管片区内之装修监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后向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汇报,并跟进落实相关事项整改工作。
2.4.7每月根据财务部提供之资料对欠费业户负责进行催款工作。
2.4.8积极主动地完成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2:步行街客服中心助理(清洁绿化)职责
步行街客户服务中心助理(清洁、绿化)职责
职务:客户服务中心助理(负责步行街清洁、绿化所有事宜)
呈报上级: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指导下级:外判清洁公司
2.6.1向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虎门步行街驻场清洁公司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管。
2.6.2对步行街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进行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绿化养护公司对植物进行调整或更换。
2.6.3制订物业公司清洁班负责区域的保洁计划,合理规划清洁班人力、物力的使用。
2.6.4建立、健全清洁、绿化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驻场清洁、绿化公司及清洁班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2.6.5每天至少两次检查各区域的清洁、绿化情况,依据工作标准,检查工作质量,并作出相关检查记录,对驻场清洁、绿化公司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2.6.6控制物业公司清洁、绿化用品的消耗,做物品损耗统计表,并抽查使用情况,准备物品和必要清洁、绿化设备的添置,计划采购。制定清洁机器保养措施。
2.6.7每月对租户进行一次关于步行街环境质量的问卷调查,并对清洁、绿化公司的当月的工作做出评估。
2.6.8制定物业公司清洁班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工作服务水平。
2.6.9配合公司积极开展家政有偿服务。
2.6.10协助做好客户服务中心的日常接待工作,处理客户投诉。
2.6.11对**步行街区域进行巡查,做好装修商铺的监管工作。
2.6.12每月需提交清洁班考勤表、月度员工工作评估表、清洁班工作总结、清洁班下月工作计划、家政服务记录表、废品处理审核表、清洁公司工作评估表、绿化公司工作评估表、客户意见调查表。
篇3:步行街客服中心助理(收款档案管理)职责
步行街客户服务中心助理(收款、档案管理)职责
职务:客户服务中心助理
呈报上级: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2.2.1服从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领导,负责前台的接待服务工作。
2.2.2负责收取装修人员办证费、工本费,每天与财务部认真检查、核对当日收款情况,保证准确无误后将当天收款交至财务部,与财务部办理好有关交收手续,并向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2.2.3按照有关财务退款程序,负责为租户/装修承办商办理装修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2.2.4负责客户服务中心员工之考勤登记。
2.2.5协助客户服务中心有关之文书处理及打印工作。
2.2.6负责客户服务中心所有文件、信函、资料之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每日将有关情况向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2.2.7负责接待租户的投诉及咨询,做好记录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
2.2.8协助办理租户收铺手续及二次装修申请手续。
2.2.9每天做好工作日记及交班记录。
2.2.10每月做出本月办证收费情况或其它收费情况的统计表。
2.2.11积极主动地完成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4:某步行街客户中心职责
步行街客户中心职责
1.协助公司对楼宇进行前期接管验收。
2.负责交收铺工作。
3.督促租户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及本步行街的各项管理规则,并根据步行街实际情况不定期提出改善建议。
4.接待、跟进、落实租户、顾客等有关人员的投诉及咨询。
5.协助工程部对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巡查。
6.巡视步行街并对公共设施、设备之维修、清洁、绿化、保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就租户服务方面提出更佳之工作建议。
7.对租户之档案进行整理及管理。
8.定期租户进行回访。
9.保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维持良好关系。
10.“一站式”服务体系之组织、管理、运作。
11.协助公司定期开展步行街文化建设。
12.对步行街内的清洁、绿化进行全面管理。
篇5:某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呈报上级:物业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总经理)
指导下级:客户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一.主要职责
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客户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定期及不定期主持召开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例会。
2.负责跟进落实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中重大业主投诉等事项,并向总经理汇报。
3.执行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及本步行街管理规则,如《管理公约》、《业户手册》、《装修手册》等规定,督促租户遵守执行,并根据「**步行街」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4.不定期巡视步行街及外围等,并对公共设施、设备之维修和治安、绿化、保洁等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5.协助总经理审批经工程部核准之二次装修工程,并核批租户二次装修之验收报告。
6.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建议向租户发出通告,并落实租户知晓有关通告内容。
7.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
8.完成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管理
1.制定客户服务中心之轮值表,并监督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
2.检查客户服务中心员工之仪表、仪容,确保属下员工遵守管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合理分配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工作,并确保各员工明白及能履行其有关之职责。
4.指导、监督下属员工之工作,做好各方面的考核记录,并向总经理提出下属员工职位升、降建议。
5.组织安排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培训工作。
6.每月制定客户服务中心预算。
7.监管员工处理业户投诉情况的处理,并安排不少于20%的回访。
8.落实部门客户档案的建议和整理。
三.公共关系
1.协调客户服务中心与管理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之关系,确保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
2.协助总经理与政府各公共部门(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邮局、物价局、房管局等)保持良好沟通及关系;与物业管理同行保持良好关系及定期沟通,以便交流经验。
3.协助总经理协调与发展商及施工单位的关系,保持良好沟通。
4.与租户经常性地保持沟通,定期安排家访了解租户对管理工作之意见。
5.协调本部门对外联系及“一站式”服务商户建立工作。
6.协助管理公司定期开展步行街文化建设。
四.提交报告
1.每月提交管理工作报告予总经理。
2.定期提交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改善建议报告。